看来这大陆上所有跟修为武功有关系的东西,包括武器颜色,龙魂颜色,甚至这妖兽精魄,颜色都是按照白蓝黄绿紫这样由低到高区分。夏沫手中这狰兽精魄是绿色,也算是卓尔不凡了。
夏沫看了沈天一眼,没有再啰嗦。她衣袖遮面,将精魄放入了口中,然后一番呼吸吐纳之后,明显能感觉得出体内龙魂涨势,香汗在脸上缓缓蒸腾之后,夏沫容光焕发,神采奕奕。
这精魄的效果果然十分强悍,她试着将体内龙魂慢慢汇聚,竟发现现在体内的龙魂强度,竟比没被紫电青霜吸走之前更强一些。
夏沫本是老益州王身边的死士,可见其虽然修为高深但是身份却极为卑微,以她的身份,自然无福消受这等贵重之物。可自己刚刚易主而侍,就得此赏赐,心中除了感激,更是对沈天多出很多好感。
“多谢公子!”夏沫站起了身,香汗已干却依旧体香四溢,其羞怯又感激的表情,真是令人赏心悦目。
沈天听着十分舒服,夏沫道谢自然就表明这精魄不错,这也算是把昨天的债还了。
“对了,昨夜那人不是让你回豫都?”
“是!”
沈天没再多问,道:“既然连我都无可奉告,我也不勉强,我沈天从来不做让别人勉强的事。”
“既然你有要事在身,就便忙去,我也该下山回那老刘头儿和双儿那里了。”
“可我走后,公子的安危……”虽然在一起只待了一天一夜,但中间夏沫不知道救了沈天几次,这一离去,还真有些担心。
沈天道:“我也不能永远让你护着我吧,那样的话,这跟吃软饭又有什么区别,再说了,你一直在我身边,我毫无危机意识,等我习惯了这安全感,反而对我不益。”
夏沫思虑之后缓缓点头。
两人之间也没什么可托付的肉麻话语。夏沫拜别之后,正欲离去,却觉脚下被触动,低头看去,是那狰兽宝宝正在用爪子挠她的脚。
砰……狰兽宝宝一声低鸣,发出如击石一般的声响。
夏沫弯腰将它抱了起来,这狰兽宝宝一身赤毛,眉心处的小角还未坚硬起来,五条小尾巴在身后左右摇晃,眼睛咕噜咕噜的,看着夏沫,又看看沈天,甚是可爱。
“倒是把它给忘了”,夏沫把狰兽宝宝举在脸边,一人一兽都看着沈天。
“公子你看,这当如何处置?”
那小狰兽宛如一只小猫,轻舔着夏沫的脸,惹的夏沫一阵痒,她把小宝宝抱在怀中,抚摸着它的毛发,对这可爱之物显然是爱不释手。
女人啊,果然都一样,对那狰狞的血毛兔,她直接斩杀,毫不留情,对这可爱如猫一般的小狰兽,却喜欢得紧,抱着不放。
若是沈天不在身边夏沫恐怕要咯咯地笑出声。
“哎,我要是这小狰兽就好了……”沈天叹息道。
“公子说什么?你看它,好粘人……”
“额,没说什么。这小家伙看来极为喜欢你,我看它还没有捕猎的本事,与其不管不顾让它自生自灭,还不如让它跟在你身边。”沈天思量了一下,一本正经的道。
这话一出,果然是如了夏沫的心意。
夏沫盯着狰兽宝宝,似是自语道:“我食了它母亲的精魄,若能把它带大也算是还它的债吧”,夏沫将这猫咪一样的家伙抱在怀中,沈天恍惚间,觉得倒有点像大宅门里的香秀。
“公子倒不如给它取个名字,以后我也好称呼。”女人一旦对一件东西来了兴致,便有些没完没了了,这还是昨天那个冷冰冰的夏沫吗?不就是换了身衣服,怎么连性情也变化的如此快?
沈天也来了兴致,道:“那你倒是先说说,你的名字是什么来历,或者什么含义”,夏沫这名字听起来的确好听,沈天早就想知其深意。
夏沫本来开心的脸色却一下子阴沉下来,轻声道:“我出生那天,正逢夏季最后一日,所以取名夏末,又因我五行缺水,所以父亲将末字加了水。”夏沫声音幽幽,往事又浮现心头。
沈天看出其心思,心想等到自己有实力的那天,一定要帮她把她的家人从危难中解脱出来。
“你因夏得名,叫夏沫,如今正值深秋,不去就给这小家伙取名阿秋吧。”
“阿秋……阿秋……”夏沫默念了两遍,露出笑颜。“这名字可真好。”随即捏着狰兽宝宝的萌脸道:“阿秋,以后你就叫阿秋了啊……”
十九岁,正值少女桃李年华,本就应该这样开心快乐,了无烦恼吧。
纵有千般不舍,终有离别之时。更何况这两个都被命运所玩弄的两人。两人处理了一下死去的狰兽尸体后,缓步走到一处岔路,沈天没有墨迹,背身挥手道别,倒是潇洒的很,只留夏沫站在原地,看着他的远走背影缓缓出神。
“公子,前路凶险,夏沫不在你身边,你可一定要加倍小心啊!”直到沈天走的看不到人影后,夏沫才轻轻的说出口。转过了身,夏沫神色又变成了冷艳无双的样子。
枯萎的树叶被风吹的四处摇曳,岔口处已然空空如也,徒留一袭尘埃,还有那如同击石般的声响。
下山对于沈天虽说不上轻车熟路,但相比来时,也算比较顺利。五级龙魂的沈天,对这般翻山越岭行走绝壁的事情显然已经不在话下。别人都说上山容易下山难,沈天现在的感觉却恰恰相反。将近半个时辰的时间,沈天就已经回到了自己去时的瀑布上,夏沫剑斩的痕迹还在。几个几乎垂直的石阶被他几步跃下后,一直修行的瀑布石璧映入眼帘。
沈天从没想过自己有一天回到这里,心中会有归属感。过了前面那片枫叶林,就能看到山间的村落了,想到这里他不禁又加快了步伐。
双儿见到自己,会不会跟往常一样先伸手要给自己一个手掌印呢,想不到只是一天未见面,就如此的想念,倒是真有点小别胜新婚的感觉。沈天哈哈一下,自嘲自己怎么连自己的玩笑都开。
还有那老刘头儿,那倒是多天没见了,身体不知道好些没有。作为一国之主,其站位和思维必定与普通老百姓高度不一样,心狠手辣也很正常。沈天想,好在夏沫的家人只是被他监视起来,没被处死。等我有了可让他另眼相看的硬实力后,我一定要让他把夏沫的家人都放了。
再说了,夏沫这种高手都被我的精进速度折服,老刘头儿应该也会对我惊讶万分吧。毕竟老子现在,可是龙魂五级了。
沈天一步跨出了枫叶林,然而眼前景色,并非他想象中那样。没有炊烟袅袅,也没有鸡鸣狗叫。ωωω.χΙυΜЬ.Cǒm
隐约的视线里,大半的茅屋都已倒塌,废墟上的几处火焰依旧未灭,有的却已是黑烟滚滚。
沈天心中咯噔一下,慌忙朝村落奔跑而去。路过的第一家,是那位弓背大伯的家,依稀记得这老伯大喊恩人时的模样。可他的家已经成为一片焦炭,丝毫看不到那弓背大伯的身影。
遭了!
沈天加快脚步,来到那赵韩氏的家,远远的就从栅栏外看到她倒在院子里,走到跟前,血迹早已从她身体下面流的满地都是,远的甚至流到了门口栅栏。
沈天观察这血迹,还完全未干。他又摸了摸赵韩氏的尸体,仍有余温。沈天猜测应该刚死去不久,多半是今天早上被害。现在的沈天可顾不上处理赵韩氏的尸身,一个健步跳出围栏,朝老刘头儿和双儿住着的山间小院跑去。
他的心砰砰的跳着,感觉十分不妙!
终于到了那小院附近,远远望去,那小院没有着火,也没有倒塌,这让沈天意外的同时,心中留了些侥幸,他们没事吧应该!
他一把推开老刘头儿的房门,没人,转身跑去推开自己的房门,也是空无一人,推开柴门,也是如此。这是怎么回事!沈天的头脑飞速运转,想找出一丝线索。
赵韩氏被害应该是凌晨左右,凌晨时,我还在深山之中……
不对!不对劲!
沈天突然想起昨晚那个叫木易的神秘男子,这男子还没用出全力,跟他俩打到一半,另一人出现后似乎跟他说了些什么,他才选择离开,而那个跟他说话的人,也认识夏沫。
沈天不停的摇头,他不敢相信,也不愿意相信。凌晨时,夏沫性情大变,难道是为了故意拖延我?
可是,这也好像毫无道理,难道她说的一切都是假的?不,她绝对不是装出来的,我不信。
沈天一时竟乱了头绪。他闭上眼,陷入沉沉的思考。
全村人都被屠杀,唯独这里没有任何血迹和打斗的痕迹,既然这样,那么老刘头儿和双儿应该是提前发觉然后逃走了,那他们能逃去哪里?
草庙?可是距离这里太远了吧,对了,那个山洞!
沈天灵光一闪。除此之外,沈天实在想不到其他地方了。沈天顾不上太多考虑,眼下,找到老刘头儿和双儿才最要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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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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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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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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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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