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瑞一点点的长大,情况倒是慢慢的好了点,快到了一岁的时候,发烧感冒已经没有之前这么频繁了,如果一直按照这个情况下去,能有机会活到四岁做手术的那一天。
沈慎之倒也放心了一点。
“其实,少爷相对的来说,还是幸运的。”严胥说。
因为瑞瑞出生在了一个富裕的,什么外物都能拥有的家庭,沈慎之能给他他需要的一切,这一点比和他有同样病情的出生普通家庭的孩子要好得多。
也是因为这样,瑞瑞的的情况才会稳定得这么好。
瑞瑞出生一年多了,这半年里沈慎之基本上没有离开过德国,也根本没有时间回去京城看简芷颜,每天都会陪着瑞瑞,晚上都会给他讲故事。
不过,他倒是每天都能知道简芷颜到底做了些什么,知道简芷颜过得不错,也没有别的不好的事,沈慎之也就放心了。
瑞瑞学会爬了,喜欢到处爬来爬去,或者是直接抱着沈慎之的腿,玩着沈慎之裤脚,小小的瘦瘦的一团,却长得特别漂亮精致,别说多惹人喜爱了。
所有知道沈慎之和瑞瑞的人都会觉得沈慎之是一个特别称职的爸爸,他对瑞瑞很好,很好,从来没有舍得对他说过一句重话。
所以,瑞瑞学会走路是沈慎之带的,瑞瑞学会说话也是沈慎之教的,他开口的第一个词也是爸爸。
不过,那个时候沈慎之并不在家里,而是在公司里。
家里照顾瑞瑞的医生听到了瑞瑞叫爸爸,很开心的拿起电话,放到瑞瑞耳边,让瑞瑞第一时间说给沈慎之听。沈慎之听到瑞瑞稚嫩的声音略微不清晰的叫着爸爸这两个字的时候,瞬间热泪盈眶,立刻起身离开公司。
他一边离开一边跟瑞瑞说:“瑞瑞,爸爸这就回去陪瑞瑞,好不好?”
“爸……爸爸……”瑞瑞咯咯的笑着,他听不懂沈慎之的话,只会开心的叫着他。
沈慎之也知道他听不懂,但还是很耐心的说:“嗯,爸爸听到了。”
瑞瑞笑得更加开心了。
沈慎之放下手机,笑了,看着那边的人给他发过来的简芷颜的照片,他笑容微微一顿:“芷芷,我们的孩子会叫爸爸了,我回去后就教瑞瑞叫妈妈,等他身体好了,我就带他回去看你,你会喜欢他的,对吧?”
瑞瑞慢慢的长大了,他虽然体质差,不适合快跑,或者是做其他的剧烈的运动,所以沈慎之在瑞瑞学会走路后,总是会带着他慢慢的在家里的花园,或者是家里走来走去,也算是做一定的运动,让他不至于因为缺少运动而更加娇弱。Χiυmъ.cοΜ
所以,在瑞瑞学会走路后,瑞瑞的身体也算是不错的,也没出过什么事,一直到某一天,瑞瑞发高烧,难受得他整个人哭得撕心裂肺的,情绪很激动,医生一边照看着情况,一边送他去医院,还叫人给沈慎之打了电话过去。
沈慎之收到了消息,脸色突变,忙赶了过去,他去到医院的时候,瑞瑞已经陷入了昏迷,正在急诊室里。
这差不多一年时间来,这是瑞瑞第一次发病如此严重,沈慎之并不是胆小之人,可他此刻却隐隐的在发抖,担心瑞瑞怎的会出事。
瑞瑞是他一点一点的看着长大的,瑞瑞的每一句爸爸,他记在心里,瑞瑞在他的心里,早就是一个和简芷颜一样重要的存在,是他的家人了,要是瑞瑞真的有什么事,那他……
过了好久,医生出来了,跟他说:“您孩子现在没事了,您不要担心。”
沈慎之闻言,像是虚脱了一样,挺直的背脊也慢慢的松懈了下来,“谢谢。”
“不客气,其实是您把您的孩子照顾得很好,他近年来的生活环境应该是非常好的,所以您孩子的身体情况最近是越来越好了,其实也在慢慢的愈合,不过不能完全自愈,但是发病也不会太频繁,就算发病也不会到无法挽回的地步,所以这一点还是要恭喜您的。”
“嗯。”
沈慎之浑身一松,脸上也隐隐的有了笑意。
“我们看了下孩子现在的情况,我们建议您最好在三岁半到四岁的时候给孩子做手术。”
“好,我知道了,谢谢。”
只要瑞瑞没事就好。
现在瑞瑞还不到两岁,还有两年左右的时间……
他会熬住的,他相信瑞瑞也能熬住的。
虽然瑞瑞身体比出生的时候好了不少,可说到底他身体还是很差的。
所以沈慎之在瑞瑞这方面上还是一点都不敢马虎,还得变本加厉的更加小心。
已经过去了这么久了,剩下两年时间,说什么都不能出差错,而这个差错,他也承受不起。
他还是经常都陪在瑞瑞身边,但是在瑞瑞情况越来越好之后,但是因为有事要忙,他也会试着外出久一点,对瑞瑞陪伴的时间也少了一些了。
幸而,瑞瑞性子也像他,不爱闹,不爱哭,还比他多了一股温润的气质,所以他很乖,很听话,他也很聪明,沈慎之给他讲道理他都会很乖的听着。
所以,沈慎之要外出,他虽然舍不得可还是会很听话的不哭不闹。
慢慢的,沈慎之离开的次数多了,瑞瑞也习惯了,只要沈慎之没有外出太久,能在视频或者是电话里看到沈慎之,听到沈慎之的声音,瑞瑞这边也就没什么事。
在瑞瑞两岁多,沈慎之也好久都见过真人的简芷颜,在简芷颜生日之前,他忽然很想去见一见她。
在他离开前,他也直接明了的跟瑞瑞说他要去做什么。
他经常给瑞瑞讲故事,虽然瑞瑞基本上没怎么跟外界接触过,但是他还是能明白妈妈的定义。
知道沈慎之要去看简芷颜,瑞瑞虽然不能去,但是也依旧很开心,很支持沈慎之去。
四年了,他们四年没见面了,四年,在他看来已经是一段很长的时间了。
四年,很多事都可以淡化吧?
包括仇恨。
这四年来,他因为瑞瑞,很少有机会去见一见她,想到她的生日快到了,他想给她准备一份生日礼物。
只是,对于简芷颜,她什么都不缺,他还真的不知道要送什么礼物给她比较好。
他想了好多天,才叫人做了三条手链。
一条是他的,一条是瑞瑞的,还有一条……
是给她做生日礼物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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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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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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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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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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