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桂玲‘善做主张’的大声嚷嚷着:“妞妞肯定是肚子饿了想吃点心,来,叫你姑姑带你去后院拿点心吃。”
蒋桂玲直接把孩子塞到了绵绵怀里,并对绵绵眨眨眼:“帮我哄哄她,让我喘口气。”
绵绵温柔一笑,抱起小侄女边哄着边往后院去了。
“桂玲这一招用的好,就是有点费小孩子的腚儿。”
杨若晴喝了口茶,打趣说。
蒋桂玲很不好意思,“我也是没辙啊,幸好我闺女还小,不会记仇,不然得骂死我。”
鲍素云听明白了,有点哭笑不得,同时还有点心疼孙女的嫩腚儿。
蒋桂玲安慰说:“娘你别担心,我就轻轻掐了一下下,就跟蚂蚁咬了似的,是那孩子娇气,打小就没受过委屈。”
鲍素云说:“女孩子家家的,就得娇气的养着,难道还像男孩子一样摔摔打打?”
蒋桂玲笑了,“摔摔打打的有啥不好?你看晴儿姐家的闺女,哪个人不夸?”
鲍素云一愣,哎呀,先前说错话了,幸好媳妇及时点明,不然得罪了晴儿,自个都不晓得。
杨若晴看到鲍素云那尴尬窘迫的样子,主动说:“五婶放心吧,我又不会对号入座,再说了,每个女孩子都有适合自己的养法,我闺女天生就喜欢摔摔打打,她乐意,我们就高兴。”
鲍素云连连点头称是。
杨华洲咳了一声,把这话题打断,“晴儿,这一天一夜我都跟夜一那后生在一块儿,这个后生,虽沉默寡言不善言辞,为人却不错!”
杨若晴坐正了身姿,眼睛也微微亮起。
如果说话也能用小学生作文的套路‘总、分、总’来概述,那么,杨华洲这开篇的‘总’,就让杨若晴看到了希望。
她没有打断,而是听杨华洲接着往下说。
“夜一这后生跟隔壁绣绣那夫婿李伟是完全相反的两类人。”
“李伟那孩子眼睛机灵,心也机灵,被他爹和大伯调教的好。”
“不过,要我选,我倒更欣赏夜一这种。”
“男人嘛,用不着太能言善道,也用不着太会投机取巧,男人嘴笨一点没事儿,心一定得正!”
“有爹妈帮衬固然好,没有爹妈帮衬,靠着自己也能撑起一片天那才是真本事!”
对于杨华洲说的这些,杨若晴那是全盘赞同,不存在否定。
“五叔,在责任感这块,夜一那是没得挑。”
“他跟棠伢子一样,都是苦命出身,十几岁就自己出来闯,到如今二十出头有了这份成就,咱绵绵嫁给他一辈子都衣食无忧的。”
“人品也正,很多方面跟棠伢子很相似,尤其是在女色那块,从不乱来,简直跟和尚没两样。”
“唯一的缺点就是性子闷,不爱跟人说话,但跟身边混熟了的人他还是能正常交流的,不然也不可能有如今这份成就。”
棠伢子是护国大将军,夜一是先锋。
棠伢子是忠勇侯,夜一身上也是有军功和封号的,吃朝廷饭,正儿八经的衙门里的人。
所以绵绵嫁给夜一,实话说,身份地位,比嫁给刘雪云的三丫头还要高。
这一点杨若晴清楚,杨华洲他们也都明白。ωωω.χΙυΜЬ.Cǒm
这些外在条件在挑女婿的时候都是要纳入考虑范畴的重要条件,而且占据的比重还很重。
但对于杨华洲这样的父母来说,却不是关键性条件。
最关键的是,夜一人品要正,要对绵绵好。
所以杨若晴接着说:“我认识夜一也好多年了,几乎是看着他从一个半大小子长上来,沾花惹草,又或是偷奸耍滑那些负面的事情从未听过。”
“这种男子虽然嘴巴笨一点,话少一点,但心里有。”
“认死理儿,不是那种朝三暮四见异思迁的性子,不然,我也不可能把自个的亲堂妹介绍给他。五叔,五婶,你们说呢?”
杨华洲和鲍素云对视了一眼,鲍素云对夜一是一点儿毛病都挑不出,现在全都看杨华洲咋说了。
杨华洲也是笑容满面,轻轻点头。
“那些都是外在的,真正让我满意的,是这趟进山的几桩小事,让我觉得夜一这个年轻人不错。”
杨华洲这话,让杨若晴眉梢挑了挑。
往往小事见人品,细节决定成败。
“啥事儿?孩他爹你说说看。”鲍素云已经忍不住询问起来。
杨若晴和蒋桂玲也都伸长了耳朵。
杨华洲又喝了口茶,眼睛微微眯起,很是舒适的样子。
“首先就是出门的时候,我们俩都是大包小包,我走前面他走后面,在村里他倒没咋样,过了河到了山脚下要准备走山路了,那小子二话不说就把我手里的行李全接过去了。”
杨若晴笑眯起眼,心里暗暗给夜一点了个赞。
不错不错。
“上山一路,这小子话不多,都是我在问,他在答。”
“我问的直接,他答的也很精练,但我感觉得出他是有啥答啥,没有敷衍和撒谎。”
“后面不管是翻山越岭,还是淌水过溪,这孩子闷声不响的,却很实在,是个免了心热的人,我能感受得出来。”
期间还有一些小细节,杨华洲没一一说,但他的年纪和阅历摆在这儿,他相信自己的眼光不会错。
当初看好姜先俊,主要是冲着自己跟姜二从小玩到大的交情,其次则是姜先俊温和的性子。
后来才发现,一样都没靠住。
男孩子温和是好事,但大事得有主意,关键时刻要能顶起来。
姜先俊和姜二父子两个都做不到。
而且上一段亲事定婚后,姜先俊来家里的次数虽然也不少,但一直都是像姑娘家似的扭扭捏捏,跟他这个岳父待一块儿就脸红,更别说其他的了。
不像夜一,是个真爷们。
更主要的是,当杨华洲问到夜一对绵绵的想法,夜一也没隐瞒。
心里怎么想,就怎么说,这让杨华洲更加觉得这样年轻人真实,因为那些想法是一个正常人该有的想法。
而上来就爱得茶饭不思那些话,是骗小孩子的。
真正的感情,得随着后面接触的增加而一点点加深。
一开始就爱得要死不活腻腻歪歪的那些,后面成了亲新鲜感过去,就不好了。
“这婚事,我是满意的,晴儿,找个空子咱过个明路吧!”杨华洲拍了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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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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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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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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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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