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七零年代小寡妇>第 96 章 096
  墨黑的夜,仿佛一张黑幕笼罩四野,天上一颗星子也没有,暗沉沉的,一点猩红在暗夜中时隐时现。

  忽地一道手电筒的光晃了过来。

  沈跃抬手挡着突如其来的强光,眯起眼看向来人。

  郑常胜看清楚了是他,关掉手电筒,边走边说:“我说是谁大半夜不睡觉在楼下抽烟呢。好大股烟味,你到底抽了多少?”

  沈跃将烟头往面前的树干上一按,熄灭了烟头,淡淡地说:“你怎么来了?”

  郑常胜没回答,贼兮兮的打量着杵在黑暗中的高大身影:“跟弟妹吵架了?”

  沈跃不想跟人说自己的私事,掏出烟盒抽出一支烟递给郑常胜,言简意赅地说:“没有。”

  郑常胜接过烟别在了耳朵上,然后手臂一勾,揽着沈跃的肩膀,一副过来人的模样:“还嘴硬呢,媳妇老大远跑来,要是没吵架,深更半夜的不抱着婆娘睡觉,你跑到楼下抽闷烟?”

  见被他识破了,沈跃索性闭上了嘴。

  郑常胜见他不吭声默认了,嘿嘿笑着用手肘推了一把沈跃:“听我的,两口子嘛,床头打架床尾和,多大点事。”

  沈跃本来还有点期待他这个过来人能给出点什么点子,结果最后是这么个馊主意。他连话都不想说了。

  见他一直不吱声,郑常胜意识到了事情不大对,站直身,关切地问道:“到底怎么回事?这么热的天,弟妹老大远跑来看你,你可不能欺负人家。”

  沈跃仰头看着黑沉沉的夜空,没有说话,他也想知道为什么。明明好好的,她为什么会忽然说出那样的话。

  郑常胜见沈跃还是不说话,意识到事情有些棘手,赶紧劝道:“喂,沈跃你说话啊。弟妹心里要不是没你,这么热的天,她一个女人家何苦大老远地来看你。就是有点什么口角,你也别跟她争了,让着她一点嘛!”

  沈跃讥诮地勾起唇,擦亮火柴,又点燃了一根烟。他先前也是这样认为的,他一直知道,因为两人相处的时间比较短,余思雅还不大能接受他,他也愿意给她时间去慢慢适应这个过程,可今天她明明白白地提出了离婚,让他显得自作多情又可笑。

  火柴点燃的那几秒,郑常胜看到了沈跃脸上的苦涩,到嘴边的斥责又咽了回去,媳妇过来探亲,却只能半夜窝在楼下抽烟,最难受的就是沈跃了。

  他拍了拍沈跃的肩膀:“白天不还好好的嘛,有什么事情说开就好,实在不行,你就认错吧,别跟弟妹争,一年都见不了几天,浪费在赌气上,多不划算。咱们是大老爷们,得让着女人们。”

  沈跃有些受不了郑常胜的聒噪,挥开他的手:“行了,我知道,你去睡觉吧。”

  “你别光嘴上知道了,人却一直在下面抽烟,搞不好弟妹还在楼上生闷气呢。我跟你说,女人生气了是要哄的,她让你走,你就真走了,她们会更生气,你别这么实心眼,赶紧上去哄哄她。”郑常胜再次劝道。

  沈跃按了按太阳穴:“知道了,我散散身上的烟味就上去,你先回去睡吧,让我一个人静一会儿。”

  郑常胜一瞧就知道他还没想开,但两口子闹矛盾,旁人也不好管太多,他能劝的已经劝了,再说下去就婆婆妈妈了。郑常胜拍了拍沈跃的肩,没再多言,转身回了楼上,留下沈跃一个人在楼下吹风。

  宿舍里,余思雅也不好受。她忘不了她说完那句话,沈跃受伤暗淡的眼神,仿佛被全世界抛弃了一般,让她心里升起了一阵钝痛,闷闷的,她正想张嘴说点什么,沈跃却转过身一言不发地出了宿舍,直到现在都没回来。

  余思雅低头看了一眼手表,十二点了,他整整出去三个小时了。余思雅忍不住有些担心,她想出去找,可又对这片地方不熟悉,完全不知道沈跃会去哪儿,而且若是惊动了他的战友,到时候大家都知道他们闹矛盾了,她是没什么,过几天就走了,但沈跃这脸就丢大了,估计要不了多久,大家都会知道两口子闹矛盾,搞得大家出来帮忙找人之类的。

  所以不到万不得已,余思雅实在不希望这种私事被人知道。

  她焦躁地站了起来,在屋子里踱来踱去,心情说不出的烦躁。沈跃反应怎么这么大呢,他们满打满算也就相处了两三个月,及时止损不好吗?

  她不想放弃自己的事业,成为男人的附庸,将心比心,她也不要求沈跃为她做出任何牺牲。

  沈跃出身贫寒,一无所有,十几岁就参军,二十几岁已经当上了营级干部,马上还有一场战争,若是立了功,还能往上升一升。不到三十岁的团职干部,前途无量,他们这种没有背景的年轻人能走到今天,每一步都不容易,她不容易,沈跃也不容易。让沈跃放弃,她心里都过意不去。

  烦躁地吐了一口气,余思雅坐到了床上,抓过枕头用力揉了一把,抱在怀里,下巴靠在枕头上。刚一碰上,余思雅就感觉不对,下巴似乎碰到了什么尖尖的东西。

  她拿起枕头捏了一下,四四方方的,好像是信封,什么信竟然藏在枕头里。犹豫了一下,好奇心占了上风,余思雅心想,她就看看,就看一眼,不拆开信,这样也不算侵犯沈跃的隐私吧。

  余思雅打开了枕头,里面果然夹了一个牛皮纸信封,因为藏在枕头下面,所以她昨天一点感觉都没有。拿出信封,看到上面地址和寄件人,余思雅怔住了。

  这是她写给沈跃的信,他怎么藏在枕头下面了?因为通信不方便,加上沈跃有时候会出任务,她也忙,这大半年,他们只通过几封信,也不知道这是哪一封。

  既然是她写的信那看一下应该没关系吧。余思雅慢吞吞地打开了信,然后就看到了她写给沈跃的那首诗的上半句,现在下面用虬劲有力的大字写了“行也思卿,坐也思卿”,改动了两个字,意思似乎完全变了,余思雅心里一悸,感觉更难受了,像是有什么堵得慌。

  信纸中还还夹杂着两张照片,一张是前年过年的时候她跟红英、建东三个人合照,她被两个孩子簇拥在中间,脸上挂着灿烂的笑容。还有一张是路明惠下来采访时抓拍的照片,当时她正在跟一个工人讲话,抬头的一瞬被抓拍了下来。

  路明惠后来将这种照片洗了出来送给了她。余思雅记得当时这些照片都放在了家里的相框里,什么时候被沈跃拿走的,她竟然不知道。

  余思雅感觉鼻子堵得难受,她习惯了工作的那一套,做事尽量追求双赢,分开对他们彼此的事业都是最好的,但她忘了,人不光是理性的动物,还是感性的。除了追求名利财富理想,人还有感情的需求。

  心情沉重地将东西藏回了枕头里,余思雅决定出去找沈跃说清楚,这是对他最起码的尊重。

  她一向是行动派,在这种事情上也不拖泥带水,伸手一把拉开了门,然后就看到了站在门口,满脸错愕的沈跃。

  也不知道他在外面站了多久,四目相对,沉默了一会儿,余思雅错开身:“进来吧。”

  沈跃进来关上了门,喉结涌动,刚想说话就听到余思雅说:“对不起。”

  听到这三个字,沈跃心里一窒,仰头眨了眨眼,拳头抵着鼻梁,没看余思雅:“为什么要跟我说对不起,离婚的事吗?你要跟我离婚是……因为有了更投缘的人吗?”

  余思雅错愕地看着他:“你,你想哪儿去了?”

  听出否认的答案,沈跃跌到谷底的心又飞了起来,仿佛看到了一丝希望,他扭头,紧紧盯着余思雅:“那为什么?好好的,你为什么要提离婚,总得给我个理由吧。”

  余思雅本来就没想瞒他:“跟其他人无关,只是觉得我不该耽误你。沈跃,我现在在念书,三年后,我也会继续留在家乡工作,我不会来跟你随军,我在三十岁之前甚至都不打算生孩子。我这辈子,如果要生孩子,不管男女都只生一个。”

  “就因为这个?”沈跃出奇的愤怒,上前两步,手用力地抓住余思雅的胳膊。

  余思雅望着他难看的脸色,不解地问:“这还不够吗?我们的职业规划不一致,我也不是那种相夫教子的女人,我工作起来可能比男人都忙,没空顾家的。”更做不到如今这个时代对女性的要求。

  沈跃气得磨牙,低头,一口咬在她的脸上。

  余思雅吃痛,刚想推开沈跃,他已经退后了一些,咬牙切齿地看着她:“谁让你放弃工作随军了?谁让你生孩子了?我们老沈家还有建东呢,你就是不生也绝不了后。”

  这说的什么话,余思雅捂住被咬的脸:“你说得轻松,你三十几岁还没孩子,你看看单位的人、同僚怎么说你。”

  人言可畏,尤其是这个保守的年代。要不是她跟沈跃一直聚少离多,估计都有人要怀疑她是不是不能生了。没看结婚一两年还没生孩子的小媳妇多惨吗?也就是她没婆婆,胡桂花又管不了她,不然现在也得天天被人在耳朵边念叨。

  沈跃抬起手蹭了蹭她脸上的牙印,脸上的阴云散去,皮笑肉不笑地看着她:“你都不怕,我怕什么?”

  余思雅说:“不一样,我不在乎别人怎么看我,而且我是他们的领导,他们也顶多私底下说两句,不敢当着我的面说。”

  “大男人哪有你说的那么多事,男人又不是靠拼谁生的孩子多来上阵杀敌。”沈跃似乎心情变好了,揉着她的脸轻声问,“疼吗?”

  仿佛又恢复成了先前没吵架时的样子。

  余思雅哭笑不得,仿佛在意计较的都是她一个人,她的担心和焦虑倒成了多余,这一天都是她在庸人自扰。白了他一眼,余思雅没好气地反问:“不疼,我咬你试试?”

  不曾想,沈跃还真把左边脸颊凑了过来:“好,让你咬,咬到消气为止。”

  没脸没皮,余思雅也不知道怎么吵着吵着发展成这样了,她推开他的脸:“别闹了,你明天真挂着两排牙印出门,会被人笑死的。”

  “没关系,他们要笑就笑,你不是担心我承受不了流言蜚语吗?我明天就先试一次,让你安安心,省得你整天胡思乱想。”沈跃低下头,脸送到她门牙旁边。。

  谁胡思乱想了?这么大的事情不提前想清楚吗?说得好像是她多事一样,余思雅气急,下巴一低,一口咬在沈跃的脖子上。

  沈跃吸了一口气,反手托起她的下巴,一口亲了上去:“乱咬什么?让你咬脸呢,明天别人看到我脖子上的痕迹,瞎想你可别怪我。”

  痕迹?余思雅想到了草莓印三个字,顿时闹了个大红脸。

  沈跃见了也不闹她了,伸手揽着她的肩膀:“好了,我开玩笑的,你没用力,不疼的,明天起床就什么都没有了。以后有什么事咱们好好商量,不要再让我听到离婚两个字了,不然……”

  余思雅不服气,抬头看他:“不然什么?”

  沈跃露出两排大白牙,要笑不笑的:“现在就想试试?”

  余思雅察觉到了危险,顾左右而言他:“哎呀,不说了,不说了,很晚了,睡觉吧。”

  沈跃知道她有点不好意思,没戳穿,伸手拉了电灯开关,抱着她躺到床上,手指轻蹭着她的眉心,在黑暗中带着安抚的意味:“以后有什么想法就直接跟我说,咱们是夫妻,一家人,遇到事要有商有量,你不要一个人做决定。”

  余思雅听得有些心酸,头一次体会到心安的感觉,她放松下来,捏着沈跃的手指头:“你不怨我吗?”

  她知道,她刚才伤害了沈跃。

  沈跃用力捏了一下她的手掌心:“怨啊,所以你以后不要再提那两个字了。思雅,我回去的时候就知道你是什么样的人了,我欣赏你的独立坚强能干,如果还拿传统的标准来要求你,未免太贪心了。别人说了什么,你不用管,我家我说了算,你这样就很好。”

  余思雅鼻子一酸,有种落泪的冲动,她抱着了沈跃的腰,头埋在他的胸口,吸了吸鼻子说:“沈跃,你也很好。”

  她这样的性格,恐怕没人能像他这样包容她了。别说现在这个年代,就是四十年后,家庭也是对女性的一个重要评判标准。他们单位有个能力很强的女同事,可有一次余思雅在洗手间无意中听到她接电话,她老公斥责她只顾着工作,不管孩子,其实就是孩子生病,女同事当天没请假而已,但她昨晚连夜带孩子去医院看过了。

  可要换了男人,很多就不会这么想,似乎照顾家庭孩子就是女人的天职。就像昨天那个邵主任,明知道她管理着一家厂子,开口就是让她放弃事业,随军,完全没考虑过这样她会放弃什么,仿佛一切都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的。

  沈跃轻轻捏了捏她的鼻子:“那就别说话气我了。”

  余思雅闷闷地点头:“那你以后也别抽烟了,抽烟对身体不好。”

  进门她就闻到了他身上浓浓的烟味。沈跃虽然吸烟,但非常少,在家那两个月,余思雅一天都很难看到他抽一支,身上也没什么味道,今天应该是被她气到了。

  媳妇都哄回来了,沈跃哪还想抽烟啊,很好说话地答应了:“好,听你的,不抽了。”

  余思雅把玩着他的手指头说:“其实,我有时候挺羡慕你们男同志抽烟的。”

  “哦,为什么?”沈跃觉得新鲜,怎么还有这么个说法。

  余思雅撇嘴说:“抽烟好交际啊,现在的干部大部分都要抽烟,找人谈事情的时候,递支烟,借个火,这关系就拉近了。可惜我是个女同志,不好随身揣包烟送人。”

  沈跃忍不住笑了出来:“你这角度可真有意思。”

  估计谁也没想过这么多,难怪她能将事业做起来,原来没事就琢磨这些,想这么多,她不累吗?

  “你笑话我?”余思雅有点不乐意了,她说的是实话好不好,没看八竿子打不着的两个男人凑一块儿抽支烟,就开始称兄道弟了吗?

  沈跃揉了揉她的头:“没有,很晚了,睡觉吧,你要不困,咱们做点别的。”

  拜托,他年轻气盛,抱着自己媳妇,已经忍得很辛苦了好不好,她还这样拱来拱去,简直是在拱火。

  沈跃有点忍不不了,低头抱着余思雅,用力亲了一口。

  黑暗中传来余思雅喘气的声音:“别,没套,会怀孕的!”

  第二天下楼,在食堂碰到郑常胜,他一眼就看出余思雅跟沈跃之间的气氛变了,趁着余思雅拿东西的功夫,他把沈跃拉到一边,贼兮兮地说:“怎么样,我的招数管用吧,你跟弟妹今天亲昵多了。”

  这小子眼睛倒是尖,沈跃心情好,推开了他:“我听你鬼扯,别八卦了,把你的自行车借给我用一下。”

  “你要出去?”郑常胜好奇地看着他。

  沈跃点头:“对,思雅难得来一次,我带她去城里逛逛。”

  郑常胜也乐得见他们两口子和好:“是该带弟妹出去转转,你去骑吧,早点去,晚点回来,中午太阳太热了,别晒着弟妹了。”

  “还用你说啊。”沈跃觉得郑常胜不去干居委会大爷的工作真是浪费人才了。

  余思雅过来就瞧见郑常胜离开的身影,笑道:“说什么呢?”

  沈跃接过余思雅手里的包:“让我晚点回来,别晒着你。我的媳妇我不知道啊,要他教!”

  余思雅哭笑不得,这些男人看起来顶天立地的,结果一开口就暴露了,未免也太幼稚了。

  “走了,一会儿更热了。”余思雅催促沈跃。

  夏天天气热,早上七八点的太阳就让人有些受不了,更别提中午了。沈跃赶紧带着余思雅骑车进城。

  进城后,将自行车放在认识的人那里,沈跃问余思雅:“去逛百货公司怎么样?”

  余思雅也想看看这边的百货公司跟c省有什么不一样,笑道:“好啊。”

  两人去了百货公司,进门后,余思雅就有些失望,因为这个地方的百货公司跟省城的没太大的区别,唯一的不同就是多了一些本地的产品,比如热带的果干、水果罐头之类的。但衣服鞋子等日用品都差不多,只不过厂家换成了本地。

  “有没有什么喜欢的?”沈跃问余思雅。

  余思雅摇头,水果罐头之类的坐火车带回去太麻烦了,而且她更喜欢吃新鲜水果。不过倒是可以带一点回去给红英他们尝尝。

  “这个不急,等走的时候再买一点回去送人吧。”

  沈跃点头,没多说,将她带上三楼卖服装的地方:“看看有没有喜欢的,这件裙子怎么样?”

  沈跃看中的是一条天蓝色的的确良裙子,胸口绣着精致的兰花,看起来雅致漂亮,也很符合余思雅的气质。

  余思雅一看也有些喜欢,可惜不能试,也不知道合不合适。

  见她没反对,沈跃掏钱对售货员说:“就拿这件吧。”

  又问余思雅:“看看还有喜欢的吗?”

  余思雅哭笑不得:“你们兄弟怎么都喜欢给人买裙子,够了,我已经有很多衣服了,而且我工作的时候也不适合穿裙子,买回去放着也是浪费。”

  她年纪本来就比较小,工作的时候一般都打扮得比较老成,很少穿裙子。毕竟第一印象也很重要,她脸已经够嫩了,要是打扮得再能一点,很容易被人看轻,不利于开展工作。

  沈跃不在意:“那件白色的怎么样?你回去穿给我看,在这里,你不是余厂长,不用在意别人的眼光,怎么漂亮怎么穿,让他们看看我媳妇儿多漂亮。”

  “瞎说什么呢,你要买白色的,那买一件小号的吧,给红英捎回去,她喜欢白色。”余思雅白了他一眼,这人越来越不着调了,什么都敢说。

  买完衣服,沈跃又拉着余思雅去照相,还振振有词:“你跟红英和建东都有合照了,咱们俩还没有,今天我要跟你拍张合照。”

  余思雅想着他偷偷摸摸藏的照片,没反对:“好吧,你还有几天假?”

  光在照相馆里拍照有什么意思,如果沈跃假期充足,余思雅想租个相机,拍拍这个时代南边的风景,这以后可是珍贵的历史照片。以后老了翻出来,那都是满满的回忆。

  可惜沈跃没空:“我已经休息两天了,你走那天我还有休一天假,明天恐怕不能陪你出来逛街了。”

  “没关系,我也有正事呢,你忘了邹主任的反馈还没给我。”余思雅只好打消了租相机的念头。

  这一天,两人拍完照去国营饭店吃了饭,沈跃又带余思雅去这边比较有名的景点逛了逛。下午太阳实在太大了,余思雅逛了一个景点后就不想动了。

  看她热得脸都红了,沈跃也不勉强,买了根雪糕给她将降暑:“咱们找个阴凉的地方休息一会儿,等太阳没这么热了再回去。”

  余思雅没有意见,半个小时后她看着医院惊讶地问沈跃:“你身体不舒服吗?”

  沈跃下了车,让余思雅坐在外面阴凉处的凳子上:“没有,我进去买点东西,你在这里等我吧。”

  余思雅好奇地看着他:“买什么,你们部队里不是有医务室吗?有什么药非要跑到这里来买?”

  沈跃咳了一声:“一会儿你就知道了。”

  说着就跑了进去,余思雅感觉从他脸上看到了不好意思,这肯定是她的错觉。

  等了十几分钟,沈跃跑了出来,拉起余思雅:“走吧,我带你去喝绿豆汤。”

  “等等。”余思雅拽着他,“你到底哪里不舒服,你跟我说实话。”

  沈跃捂住嘴唇咳了一声,眼睛先张望了一周,没看到人,他收回目光,似笑非笑地看着余思雅:“真想知道?”

  余思雅被热得头晕脑胀的,没耐心跟他掰扯:“你快说。”

  “这个。”沈跃将很小的一个纸袋塞进了余思雅的手里。

  余思雅低头一看,火车盒大的一个牛皮纸袋,上面写着红色的三个大字“避孕套”,上方还有“计划生育用品,两只装”的字样,最下方写着“桂林乳胶厂”五个红色小字。

  余思雅差点把这个袋子给丢出去,什么鬼,现在的避孕套就长这模样吗?真是怪尴尬的,幸亏这附近没人,她赶紧将东西塞进了沈跃的手里,催促他:“你收起啊,这种东西你在大街上拿出来干嘛?”

  沈跃坏笑:“你不是好奇吗?给你看看。”

  余思雅拧了他一把:“你真是坏死了。”

  什么人嘛,这么耍他,今晚让他去隔壁喂蚊子。

  沈跃将袋子放回了口袋里,拉着余思雅:“好了,逗你呢,没人看到,咱们赶紧走吧。”

  两人做贼一样离开了医院,接下来的行程余思雅都有点心不在焉。沈跃买了这玩意,什么意思不言而喻,男人可真是行动派,昨天还老老实实呢,牵她的手都小心翼翼的,一旦见她松了口就开始得寸进尺了。

  第一次余思雅到底还是紧张,心里很不自在,好在沈跃除了在医院门口闹了她一下,后来都没再提起这个事,让她稍稍松了一口气。

  逛到四五点,天气没那么热了,沈跃骑车带着余思雅回去,路上又遇到了卖水果的,沈跃问余思雅想吃什么。余思雅现在脑子里都是黄色废料,哪有心思吃水果:“不用了,今天吃了好多东西,不大想吃了。”

  沈跃也没勉强:“那买只西瓜回去吧,天气热,你没胃口,明天还可以吃。”

  两人又买了一只大西瓜回去。

  自行车骑到楼下,沈跃去停自行车,余思雅抱着西瓜在一旁等他。

  过了两分钟,沈跃还没回来,郑常胜一脸焦急地跑了过来:“弟妹,你总算回来了,今天有个电话打到团里,说有急事,让你赶紧回去。”

  沈跃过来正好听到这句话,赶紧问道:“说什么事了吗?”

  郑常胜摇头:“对方听起来挺急的,本来说要让弟妹接电话,但你跟弟妹出门去市里了,找不到人,对方就让咱们通知弟妹一声,还再三强调,让弟妹一定要早点回去。”

  余思雅的表情凝重了下来,她走的时候就饲料厂的事还有争端,但她不是安排好了吗?她这才走了五六天,能出什么事,非得让她回去解决?而且沈跃上次回去知道养殖场有电话,便将团部的号码留了下来,但这个电话是公用电话,平时她都不打的,没紧急情况,老家那边也不可能打过来。

  “对方有说是谁吗?”余思雅问郑常胜。

  郑常胜摇头:“没有吧,我也不清楚,不是我接的电话,只是我来通知你们。”

  搞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余思雅有些担心,问沈跃:“你们部队的电话能借给我打几分钟吗?”

  沈跃虽然很舍不得余思雅才来就走,但电话都打过来了,余思雅要是没搞清楚发生了什么事,肯定不安心。他将她手里的西瓜提起来,塞到郑常胜手里:“你们拿去吃。”

  然后重新去把自行车骑了过来,对余思雅说:“上来,我载你过去打电话,别担心,要是厂子离了你几天就不转了,那也没存在的必要了。”

  余思雅倒不担心这个:“应该不是,我去念书这半年也很少回去,厂子里也没发生过什么紧急的事。沈跃,我这心跳得特别快,感觉好心慌,小李知道我来探亲,过几天就回去,没特别要紧的事他不会打电话过来的。”

  沈跃安慰她:“别急,过几分钟就到了,一会儿你打电话就知道是什么事了。”

  余思雅靠着他的背轻轻点了点头:“嗯。”

  到了团部,沈跃飞快地将车子停好,拉着余思雅进去,直接找到电话室,说明了来意。

  话务员听说有急事,挺好讲话的:“电话号码是多少,我帮你拨吧。”

  余思雅赶紧报了电话,等电话接通的空隙,她忍不住问:“这位同志,中午打电话过来找我的人有说是谁吗?”

  话务员摇头:“没有,像是一个小姑娘,在电话里不停地哭,很着急的样子。”

  听到这话,余思雅的心不住地下沉,能打电话给她的小姑娘就那么几个,这比小李打电话还让她着急。小李找她左右不过厂子里的事,红英知道她来探亲,还特意打电话,事情肯定不小。

  沈跃听了这话也挺着急的,但见余思雅一脸忧心的样子,还是按捺下心里的担忧,轻轻握住她的手:“还有建东呢,别担心。”

  余思雅冲他勉强笑了笑,嘴里喃喃:“我就走几天,走的时候还让小李和王书记、周部长他们帮忙照看红英的。”

  “我知道,这不是你的错,你不要多想。”沈跃用力握了握她的手。

  余思雅没说话,两只眼睛紧紧盯着电话,在焦灼的等待中,电话总算接通了:“喂,这里是清河鸭养殖场……”

  余思雅赶紧接过电话:“李主任,是我,今天你们谁给我打电话了,发生什么事了?”

  “余厂长,”小李的声音有点发涩,顿了一下,硬着头皮说,“对不起,我没照顾好你妹妹,她昨晚回家的路上,被人欺负了,幸亏发现得及时,但……但你爸妈说她被……,怕丢人,要把她嫁给那个混球。今天我跟红英去找你妹妹,但你爸妈不让我们见,还说是他们家的事,你快回来吧,他们为了掩盖丑闻,已经决定尽早让你妹嫁过去了,这个事,我们也不好插手。”

  余思雅差点气炸,余大庆脑子里装的是什么豆腐渣,就为了不丢人,不让人说三道四,为了面子,竟然要将女儿嫁给欺负她的混球。他想过,他的女儿这辈子要承受些什么,跟那种人渣生活在一起多痛苦吗?

  “好,我马上买票回来,你帮我看好红英,不要让她去找余家人,这件事我来解决。”余思雅越气越冷静,交代清楚后迅速挂断了电话。

  沈跃听到这个消息也震惊极了,看余思雅气到极点的样子。他安抚地拍了拍她的手,征求她的意见:“要不要报案?我建议现在就报案,让罗援朝去把那个混蛋拘留起来,避免咱们回去后木已成舟。”

  这个事传出来对女方的伤害特别大,但让一个女孩子嫁给欺负她,给她带来噩梦的人,这种伤害更大。xiumb.com

  余思雅也担心自己赶不上,回去后,余家人已经将香香嫁了。虽然香香还没满18岁,哪怕嫁人了,她也能将香香带走,解决掉这桩所谓的婚姻,但这几天岂不是对香香的二次伤害。万一因为这几天怀孕,那伤害更是毁灭性的。

  所以只犹豫了几秒,余思雅就快速地下了决定:“报,我不但要报案那混球欺负香香,还要举报余大庆两口子买卖人口,干涉婚姻自由,包办婚姻!”

  气急了,余思雅什么名头都往余大庆两口子头上砸。

  “好,都听你的。”沈跃报了县公安局的电话,打过去找到了罗援朝,跟他报了案,并且委托他帮忙看好那混球,千万别把人放回去了,等他们回去以后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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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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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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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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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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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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