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七零年代小寡妇>第 12 章 012
  斜阳西坠,晚霞像一张瑰丽的巨毯铺陈在天边,将整个村子都染成了亮丽的橘红色。

  下工的村民扛着锄头,背着背篓三三两两说着话从地里归来,走到村口就看见了四处溜达的余思雅。

  余思雅根据记忆里这些人的名字一一打招呼:“六叔,倩婶,花嫂子……你们下工啦。”

  “哟,思雅啊,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村民同情地看着她。

  两个村子离得不算远,他们都听说了余思雅成了寡妇这事。

  余思雅浅浅笑道:“下午回来的,我妈不放心我,非要接我回来,说是要给我好好补补,养养身子。”

  养肥了再宰啊?都一个村子,谁不知道前几天媒婆上门的事,大家看余思雅的表情都有些微妙。

  一个村里总会有不对付的,一个跟余家关系不好的婶子掐着嗓子说:“思雅,那你爹妈准备给你做什么好吃的补补啊?”琇書蛧

  余思雅摸着肚子,笑得那个傻白甜:“我妈刚给我做了白米饭,韭菜炒鸡蛋,明天还要去买肉回来做给我吃。我妈我哥哥嫂子都说了,我想吃什么,他们就做,为了给我补身子,他们还打算明天下工杀一只母鸡炖汤给我喝。”

  母鸡都舍得杀?大家都非常诧异,现在每家每户只能养两只鸡,下的蛋是大部分家庭柴米油盐的主要来源,平时能煮个鸡蛋吃就很不错了,不少妇女做月子都不一定舍得杀只母鸡。这老余家什么时候这么心疼闺女了,又是鸡蛋又是买肉又还要杀鸡的?

  很多人都不大相信这番话,不过余思雅是他们从小看着长大的,是个实诚的孩子不会撒谎,那应该是她家里人随口忽悠她的吧。

  大家看余思雅的眼神更微妙了,有好心的婶子提点她:“那你可要多吃点哦,你这么瘦,是得好好补补。”

  余思雅抿嘴露出八颗牙,笑得天真无邪:“嗯,我妈、我嫂子他们都不吃,让给我一个人吃,七婶放心吧,我吃得可多了,今天晚上的韭菜炒鸡蛋都吃光了。”

  这都吃过晚饭了?他们还没下工呢,莫非胡桂花还真给这闺女开小灶?这可稀奇了。

  大家原本的不信变成了将信将疑:“思雅,你吃饭可真早。”

  余思雅笑眯眯地点头:“我妈怕我饿着了,先单独给我做的,猪油炒韭菜还放了个鸡蛋,油滋滋的,别提多好吃了。”

  “你家里对你可真好。”一个提着箩筐的姑娘艳羡地说。

  余思雅一脸自豪地昂起小下巴:“可不是,我嫂子正在我给烧洗澡水,我哥在给我房里熏蚊子,还让我待会儿把换下来的衣服放桶里,我嫂子明天提到河边去洗。他们对我真是太好了,我都不好意思,不过我妈说了,嫁出去的闺女回娘家就是客人,哪有让客人动手的道理,硬是什么都不让我干,什么好吃的都紧着我。”

  ……

  余思雅今天的这些话简直颠覆了大家以往的认知,等她走后,大伙七嘴八舌地议论开了。

  “余家对思雅真这么好?”

  “也不稀奇吧,闺女才死了男人,婆婆又去世,还不得哄哄她啊?”

  “那也不至于当个祖宗一样供起来吧?”

  “你们怎么都不回去?”余大庆挑着两只空桶回来,见先前走的人都还站在村口,好奇地问道。

  见到他,大家脸上都有点不自然,七婶咳了一声说:“大庆啊,你们家思雅回来了。”

  婆娘儿子要去接女儿,余大庆不可能不知道,他扯了扯嘴角憨厚地说:“那孩子受苦了,我让桂花接她回来,婆家没人管她了,她还有娘家嘛。”

  余思雅说的是真的?大家来了精神,夸道:“大庆,你们家对闺女可真好,什么活儿都不让闺女干,还给闺女开小灶炒鸡蛋,买肉杀鸡的。”

  余大庆……

  搞清楚是怎么回事后,余大庆脸上的笑容差点挂不住,得亏他皮肤黑,才没让人看出他已经黑了脸。

  偏偏还有人不知趣,往他心窝子里戳:“大庆,你们家可真疼闺女,十里八乡都少有。”

  余大庆有苦说不出,只能勉强笑了笑:“咱是她爹妈,咱不疼谁疼。”

  老大不爽地回了家,余大庆进门第一句话就是:“思雅呢?”

  胡桂花从灶房里出来,端了一碗凉开水给他:“出去了,吃过饭说要出去走走消消食。”

  “你还真给她开了小灶?”余大庆气得将碗重重地摔在了桌子上。

  胡桂花吓得眼皮子一跳,低声说:“思雅这不是刚回来吗?就一顿饭,炒了个鸡蛋给她吃,你咋发这么大的火?”

  “这是一顿饭的事吗?我听说你们明天还要去买肉杀鸡给她开小灶?”余大庆火大地说。这个婆娘,就会惯孩子,把孩子惯得无法无天了。

  胡桂花连忙摇头:“没有的事,思雅倒是提了一嘴想吃肉的事,我告诉她家里没肉了。”

  “你真没说?那她怎么在外面到处嚷嚷,你明天还要给她开小灶,还有说什么家里人给她烧洗澡水,洗衣服,这些又是怎么回事?”余大庆火大的质问道。

  胡桂花还没想好说辞,隔壁听到动静的姜美丽马上凑了过来添油加醋地告状:“爸,你是不知道,思雅回来就把我跟国辉当佣人一样使唤,自己吃过饭的碗也不收拾,还让我给她烧洗澡水,让国辉给她点草药熏蚊子,要是蚊子熏得不干净,还要跟我们换房子睡。爸,你说她眼里还有没有我们这些长辈?”

  胡桂花看到丈夫的脸色越来越难看,轻轻拽了一下儿媳妇,低声道:“你少说两句。”

  余大庆见了更生气,瞪了她一眼:“都是你惯的,一个女娃子回娘家作威作福,挑三拣四,名声还要不要了?这样好吃懒做的闺女,以后谁家愿意要?”

  胡桂花委屈得很,丈夫怪她,儿子怪她,女儿也怪她。可要接女儿回来是大家都决定,又不是她一个人的意思,最后怎么全成了她一个人的错。

  看到她又开始哭起来,余大庆烦得很,索性不搭理她,提起墙角的酒瓶子倒了小半杯,就着昨天炒的干胡豆一个人坐在桌子旁喝起了闷酒。

  没人搭理,胡桂花抹了抹眼泪:“我去做饭。”

  刚出堂屋,她就看到余思雅慢悠悠地回来了,嘴里哼着不成曲的调子,一副心情甚好的模样,进门就问:“我的洗澡水烧好了吗?”

  口气理所当然,大家辛辛苦苦上了工回来还得伺候她?余大庆刚稍稍消下去的火气又窜了上来,猛力一拍桌子:“反了天了,还要人给你烧洗澡水,当自己是地主家的小姐啊?过来,给我站着,好好反省!”

  余大庆身为一家之主,在家里积威甚重,他一发火,全家人都不敢吭声。

  胡桂花赶紧给余思雅使了记眼色:“快给你爸认个错。”

  “认什么错?我有什么错,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回家就是客人了,招待客人不应该拿出家里的好东西,难道还要客人自带干粮,自己干活吗?”余思雅仍是那副慢悠悠的样子。

  余大庆气结,偏偏又找不出话反驳她,食指点着她:“你……你胡搅蛮缠,什么歪理,哪有做女儿的还要爹妈伺候,像什么话?又懒又馋,好吃懒做,哪个男人要你?我们老余家的脸都被你给丢光了。”

  不要更好,她有钱有人在家享福不好?多想不开才去别人家做牛做马当受气包。

  “这个我要纠正你,按照你们的规矩,我嫁到沈家了,那就是沈家的人,死了也入沈家的祖坟,就是丢脸也丢沈家的脸。我大伯三叔都没急呢,你替他们操什么心?”余思雅大大咧咧地说道,“对了,我哥呢,蚊子熏死了吗?要是晚上咬得我睡不着,我就只能到院子里唱山歌了。”

  说完推开门进了她自己的房间。

  气得余大庆胸口不停地起伏,指着胡桂花气急败坏地说:“你养的好闺女!”

  “爸,消消气,妈也没想到思雅变化会这么大。现在最要紧的是,要是思雅一直这样,咱们可咋办啊?”姜美丽头大的说。

  她实在低估了这个小姑子。没想到才嫁人一个多月,这原本跟个面团一样的小姑子竟然连她爸都敢顶撞了,要一直这么折腾,辛苦受气的还不是她?

  余大庆斜了胡桂花一眼,警告地说:“别管她,要干什么她自己弄,我们吃什么她吃什么,不吃就让她饿着。”

  一家之主发了火,其他人不敢吭声,院子里静默了下来。

  余思雅在屋子里听到这话,很想笑,余大庆这话哪里是警告胡桂花啊,分明是在警告她。

  这就受不了了?呵呵,还早着呢,她要让他们知道什么叫“请神容易送神难”。

  余思雅拿着干净的衣服出来,搬了个凳子,拿了把蒲扇,直接坐到了洗澡间的外面。

  余家的洗澡间是用石头和砖块砌成的,围了一圈,地面铺了一块石板,门口挂了张帘子。余思雅这往洗澡间门口一坐,谁还好意思去洗澡?尤其是男丁。

  等吃过饭了,余国辉想洗澡提着桶过去就看余思雅堵在那里。他没好气地说:“思雅,你让开,我要洗澡,你一个女娃守在这里知不知羞?”

  “你脱\\光了都不害臊,我有什么好害羞的?”余思雅张口就来。

  一句话堵得余国辉结巴了起来:“你,你……”

  这是一个姑娘家该说的话吗?

  余思雅坐在那里巍峨不动,一副你敢洗我就敢看的样子。

  余国辉扛不过她,骂咧了两句,连桶都没有就跑了。

  回去也不知道两口子嘀咕了什么,可能最终意识到,余思雅不洗,他们也别想洗了。两口子没辙,只能先烧了半锅水应付过去。

  等余思雅进了洗澡间,姜美丽拉着余国辉说:“这么下去不行,爸说不给她吃就不给她吃啊?我看明儿咱们要是不买肉给她吃,她能自己把家里的鸡给杀了。”

  “不至于吧,她吃熊心豹子胆了?”余国辉不信,没他爸妈的吩咐,他都不敢杀家里的鸡。

  姜美丽撇嘴:“你胆子有你妹大?不行,咱们得想个法子,不然鸡真被她杀了你能咋滴?”

  “那要不咱们明天去上工的时候把家里的菜刀收起来,没了刀她拿什么杀鸡?磨她两天,她还不是什么都得吃。”余国辉出主意道。

  姜美丽想想也有道理:“成,明天出门前我把家里的粮食、刀之类的都锁进柜子里。早饭也藏起来,饿她两顿,看她还有没有力气整这些幺蛾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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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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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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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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