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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穿越小说>老子就是要当皇帝>第九十二章 伏牛山格局小了
  前方的双方大军正在交战,炮声隆隆,呐喊、嘶鸣声不断。

  而罗志学依旧坐在马背上,脸色平静的看着前方的战斗。

  今天这一场战斗没有任何的意外,甚至都无法让罗志学生出太重视的心理。

  这些流贼看似人多,但实际上冲过来和己方中军厮杀的两千人,一看就知道是炮灰。

  其中很多人甚至连正式的武器都没有!

  战斗爆发后,对方一开始还想要主动冲过来呢,但是挨了一轮炮后,对面就没敢继续上前了,后续罗志学干脆让自己的大军压上去,轻型火炮都推上去开火。

  火枪手和弓箭手也是在长矛手的保护下前压。

  当轻型火炮前压,又有火枪手以及弓箭手压阵后,

  对面两千贼兵,在己方大约五百人的兵力进攻之下溃不成军,甚至连抵抗的勇气都没有,一个个不是转身就跑,就或跪或趴下大喊着投降,饶命之类的话。

  这边的正面战场,从一开始就没什么好看的,更别说现在已经进入抓俘虏的垃圾时间。

  另外一边的流贼陷阵营和王瞎子所部的战斗,但是有点意思。

  为什么说有意思,因为他们一直在跑,到现在双方实际上都还没有有过实际接触。

  面对这两百摆明了就是想要拖时间,并且装备还不差,其中好几十人还是披甲的贼军战兵,王瞎子根本没和他们硬拼的打算,就留下了一个骑兵队远远盯着他们,迫使他们持续保持密集战斗队形慢吞吞移动着。

  而他自己干脆带着两个队的骑兵去追击逃走的贼军头目去了。

  因为他们已经暂时脱离了此地战场,后续具体情况罗志学还不知道,不过他相信王瞎子,就算是没办法把逃走的敌军骑兵歼灭,但是自保还是没什么问题的。

  而实际上也的确如此,顶破天一看王瞎子分兵,立即就带着二十多亲兵策马而逃。

  他们虽然不是什么专业的骑兵出身,不过作为顶破天的亲兵一个个骑术也是相当不错的。

  如果没有,也进不了顶破天的亲兵队。

  因为每一次突围逃命的时候,顶破天都是带着亲兵队骑马逃走的。

  策马狂奔的时候,顶破天嘴里偶尔还会冒出来一句:“这伏牛山的人搞什么!”

  “为什么死追着我们不放!”

  “我们和他们又没仇,而且同为义军,怎么就突然来打我们了。”

  说实话,到目前为止顶破天其实都不太理解为什么保乡营突然就跑出来截杀他们了。

  在他看来,双方也没什么仇恨,就算是罗志学不愿意投靠他叔叔闯破天,也不至于反目成仇啊,大家完全可以以合作的方式攻打鲁山县城啊。

  但是顶破天叔侄根本就无法理解保乡营他们的想法。

  保乡营里可没人把自己当成流贼,罗志学没把自己当成流贼,王瞎子他们等人同样如此。

  他们一向来都不认为自己和外头的那些流贼是一路人!

  王瞎子他们哗变之前,还作为官兵到处剿贼呢。

  后来哪怕他们哗变造反了,那也是以叛军,反贼自诩,可从来没把自个当流贼。

  现在的他们,对这些流贼甚至都还抱有相当一部分的敌意。

  对于王瞎子、安永多这些人来说,官府和那些地主士绅不是什么好东西,烧杀劫掠的流贼同样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都该杀!

  如此情况下,闯破天他们跑过来鲁山县烧杀劫掠,对此早已经把当地人口和粮食当成了碗里肉的保乡营自然是不允许的。

  而这些缘由,顶破天自然是不知道,甚至也没工夫去猜想,他只能是不断的策马狂奔。

  但是即便如此,他也没能逃脱王瞎子的追击。

  毕竟顶破天他们也不是什么专业的骑兵,骑术是有一些,但是依旧没办法和王瞎子手底下的精锐骑兵相提并论。

  就算是双方的马匹也有一些差距。

  顶破天他们的马匹都是从民间里搜刮的普通马匹。

  而王瞎子他们的坐骑乃是边军精锐骑兵的战马,速度和持久都有所差距。

  如此这一追一逃之下,王瞎子自然也追上了顶破天等人。

  追上人后,王瞎子等人直接在颠簸的马背上弯弓射箭!

  随着箭支一支一支的射出,前方的顶破天等人陆续有人因自己或战马被射中而栽倒,同时顶破天他们还无法太好的有力还击。

  而当顶破天的坐骑也是被王瞎子的强弓一箭射中,继而发狂把顶破天甩下,把顶破天的脖子都给甩断了后,剩下的贼军骑兵里除了少数几个跑了特别快的,其他八个骑兵不约而同的选择了投降。

  这一场追击战,没有什么意外发生。

  当王瞎子收容了俘虏以及战马后返回到战场,正面战场里的交战早已经结束了。

  保乡营正在收拾战场,收编战俘呢。

  带着一丝疲惫,牵着差点跑脱力的战马,王瞎子来到了罗志学面前:

  “启禀大将军,属下已经击毙贼首顶破天以及另外七骑,俘虏八人,尚有十骑贼兵逃走,属下办事不利,还请大将军责罚”

  罗志学面带微笑上前道:“王哥何罪之有,能追上并歼灭敌首已是大功一件些许毛贼不值一提!”

  “今日能顺利歼灭来袭贼军,王哥首功!”

  王瞎子听到这话后也是咧嘴笑了起来:“那里,属下不敢居功,今日能歼灭贼军都是大将军您领导有方,属下不过是遵照大将军的命令办事而已。”琇書蛧

  罗志学听罢哈哈一笑:“以前孙大哥说王哥是猛将,但是今个看来,王哥你不仅仅英勇善战,这说话也圆滑的很啊!”

  “得了,都是自家兄弟,也不用你吹捧我,我吹捧你了,今晚扎营后,我们兄弟再畅饮一番!”

  说罢,他侧身又对身边的张马林等将领道:“今晚给兄弟们加餐吃肉,都给本将军可劲了吃!”

  “咱们都是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做买卖,以前吧,是困难了点,想要吃肉也难了点,如今咱们在宋家庄里捞了这么一票狠的,再不多吃点可就对不住自个的五脏庙啊!”

  这话一出,罗志学身边的众人都是一个个哈哈大笑!

  等众人哈哈笑了会后,罗志学稍微伸手虚压,紧接着道:“等明天我们继续北上,把那什么闯破天彻底灭了,好让北边的流贼们知道,鲁山县是我们地盘,不是他们想来就来的地方!”

  “他们既然敢把爪子伸过来和我们抢食,我们就剁掉他们的爪子!”

  当罗志学说着这些话的时候,老农民也看着前头的罗志学,心里暗道:“我就知道会有这么一天的!”

  “现在我们能控制鲁山乡野,以后就能控制汝州甚至更多的地方。”

  老农民早就认定罗志学不是普通读书人。

  不过以前的时候,许河对罗志学的印象还是局限在一个见识广阔,足智多谋的军师身份上。

  当时他觉得,孙成立有罗志学辅助,应该能干一番大事业的。

  后来在伏牛山里的几个月也证明了这一点,孙成立在罗志学的辅助下占据了三水村,进而控制了大半个伏牛山,让他们这支队伍从数十人规模扩充到数百人规模。

  其中罗志学起到的作用不敢说百分百,但是至少也有六七成之多。

  这也是孙成立病死前,把罗志学推上位的时候,众人都没有意见,哪怕是王瞎子最后都听从了孙成立的吩咐,尊罗志学为主的原因。

  因为大家都看到了罗志学的才华和能力,相信在罗志学的带领下,他们能够保住性命,能吃饱饭,甚至干一番大事业。

  现在看来,他们当初的选择没有错!

  在罗志学的带领下,保乡营进入了更加快速的发展阶段。

  先是挡住了官兵的进攻,继而彻底控制了整个伏牛山,包括南部和东部的外围丘陵地区,获得了更多的兵员以及粮食,使得保乡营的规模突破千人。

  紧接着罗志学又趁着义军主力东出河南,官兵主力被牵制的机会,亲自率领出山攻打宋家庄。

  缴获了无数粮食以及其他战略物资,又陆续鲁山县西部各村落里继续征粮、募兵。

  按照这么下去,只要等新招募的这些新兵完成训练,保乡营的规模都能突破三千人。

  三千人规模,有骑兵,有火炮,并且还是清一色战兵的保乡营其潜力有多大,老农明许河是非常清楚的。

  这样的三千人规模的保乡营,遇上普通流贼的话,能追着两三万流贼打。

  遇上官兵的话,官兵想要击败他们,至少要调动两三千人的战兵,即便到时候打不过官兵主力,他们也能退回伏牛山,依托复杂地形作战,并且也能随时通过大山转进卢氏等地区。

  如果官兵想要全面围剿他们,怕是要调上万战兵过来才行。

  在许河看来,保乡营的未来前景,已经随着罗志学率领他们攻克宋家庄,控制鲁山县西部大片乡野地区后而变得美好起来。

  也许,跟着大将军一路打下去,以后说不准还真能让他们杀回陕西老家去。

  到时候,自己应该也是一个真正的将军,手底下带着几千甚至更多人马了吧。

  如果真有那么一天,他要回到故乡,把当年没杀完的人全杀了……

  老农民许河对未来有所畅想,而其他人或多或少也有这种想法的。

  哪怕是罗志学自己,也是对未来有着更大的野望。

  这一次通过征讨鲁山县乡野,保乡营已经获得了大量的人口以及粮食等资源。

  回头他还会派兵南下,在南召县里再复制一次类似的行动,以获得更多的粮食、招募更多的兵员。

  而等到那个时候,自己也应该给保乡营找一片真正的地盘了。

  伏牛山,终究是格局小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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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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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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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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