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保乡营还在持续扩张中,过去三月来,我保乡营已经新募士卒近四百人,并且还在继续招募当中,募兵扩编虽然现在以步卒、炮兵为主,但是骑兵的招募扩编也是会同步进行的,如今挑选骑兵辅兵就是第一步。”
“现在你们各为伍长,而以后等骑兵辅兵多了,你们几个自然也就是骑兵什长乃是队长了。”
“我希望,你们要跟上我们扩军的步伐,不要掉队了。”
果然,听到这话后,安永多直接拍着胸脯说:“先生放心,我们一定紧跟扩张步伐,绝对不会掉队,更不会误了先生的事。”
安永多等四人如此,从炮兵队里调来的三个炮手表现的就更加积极了。
一个个说着以后会紧跟先生步伐,绝对不会掉队之类的话。
其实这三个炮手根本就不愿意去当什么炮手,人家毕竟是正儿八经的骑兵,只是因为以前玩过一些碗口炮就被孙成立找出来,然后塞到了罗志学麾下的辎重营炮兵队里当一个炮兵……
如今罗志学让他们恢复骑兵身份,还成为骑兵伍长,又许诺了一番美好的未来前途,一个个也是一脸的兴奋。
当然了,罗志学还让这三个炮手继续帮忙训练炮手,算是当炮手的教官。
但是也就是做个样子而已,毕竟他们本身就是半吊子,之前一段时间里已经是把他们所有会的都给掏空了,后续其实也没什么好教给那些炮兵新兵的了,还不如让那些炮兵们在罗志学的指点下,自行摸索呢。
罗志学带着一行人朝着战俘营过去,而战俘营那边已经提前得到了吩咐,已经把老贼们给集结了起来。
罗志学看着空地上站着的这近百人,仔细打量着。
这些人成为战俘后,也就前几天因为他们本来就饿了好多天,为了避免他们直接死翘翘了,所以前几天待遇就稍微好一些,但是等他们身子初步恢复过后,他们的各待遇就和原来的各战俘一样了,每天吃的不多还要负担高强度的劳作。
这些人还以为以后就会和运来的这些战俘们一样,每天都要过着暗无天日的日子,最终活活累死的时候。
罗志学出现了!
当他们听说罗志学准备从他们之中选拨若干为辅兵,并提及一旦选为辅兵,即为伏牛山保乡营的一员,成为罗志学麾下亲兵队的一员,一应伙食供应照比步卒供应时,诸人的反应不一。
有些则是目露期望,而有些则是一脸麻木,还有些则是不屑。
对此,罗志学也不会挨个去问话,和他们谈心之类的。
而是直接划出了选人标准:会骑马,擅射更佳!
这些人也不愧都是老贼,当安永多大喝一声,擅骑者出列时,竟然有七十多人站了出来。
也是,都是积年老贼了,哪怕以前不是官军骑兵出身的,但是在多年的从贼生涯里应该也学会骑马了。
随即安永多又大喊:擅骑射者出列!
这个时候,站出来的人就少了很多,只有十多人站了出来。
会骑马和会在马背上弯弓射箭,在难度上是完全不同的概念,是需要长时间训练的。
这能够有十多人出列,罗志学已经很满意了。
这个时候,罗志学上前开口道:“我麾下亲兵队正缺精锐,尔等可愿为我效力?”
这其实都是废话,之前罗志学都已经明确表示了,这是为了选兵而来,如果自己不愿意为罗志学效力,那么自然也就不会主动站出来了。
至于说他们心底里会不会有其他念头,比如以后逃跑之类的。
这个没办法控制,毕竟知人知面不知心,罗志学也没办法确认他们是不是真心投效。
但依旧不重要。
这年头他们跟着踏天虎当流贼也好,跟着罗志学当反贼也好,或者是跑去官军从军也好,为的是什么?
可没那么多乱七八糟的理由,人家就是为了混口饭吃而已。
只要罗志学不苛待他们,能够有足够的粮食让他们吃饱饭,他们并不介意给罗志学上阵厮杀卖命!
所以,出列的十多个擅长骑射的老贼,听到罗志学这话后,一个个陆续开口到我愿意之类的话。
见此罗志学微微点头:“善!”
虽然找到了十多个擅长骑射的老贼,不过距离七个骑兵伍满编还是差了些人,当即又从会骑马的人里挑选了若干虽无法在马背上射箭,但是却可以使用步弓或者擅长近战的老贼加入吗,进而凑出了二十八人。
选好人之后,罗志学没有拖拉,直接就把这二十八人分成四人一组,并让安永多等其人各领四人。
这样一来,七个骑兵伍表面上来看也就成了,为了便于指挥,罗志学又让七个骑兵伍直接变成了三个骑兵什。
安永多依旧任亲兵队队长,兼任一伍伍长。
三个骑兵什的什长,分别就是赵红树、马大炮、丁初五,同时他们三人也各自兼任一伍伍长。
再有三个伍长,则是三个炮兵队出身的骑兵。
如此,一个三十五人规模,尽数由骑兵组成的亲兵队也就成立了。
但是要想让他们发挥战斗力,后续还得再进行训练。
至于马匹和刀剑装备也需要解决。
不过刀剑长矛他们本来就有库存,普通弓箭也有,倒是骑弓麻烦一些,他们没有多少库存,还得后续慢慢想办法。
战马也可以勉强凑一凑,他们之前逃命的时候,所有辎重都是骡马直接驮运的,因此军中骡马其实不少,其中不少都可以挑选出来当乘骑用马使用的。
敲定了名为亲兵队,但实际上已经变成骑兵队的这支骑兵后,罗志学让安永多他们带着这些人立即投入训练,熟悉配合等。
而他则是继续忙着,他还得给辎重营里的步兵队和炮兵队里选择新的队长和什长呢。
为此,罗志学对辎重营里现有的的各什长、伍长进行了全面的考虑,准备从中选拨出若干新的什长。
同时还准备选拨几个人来担任队长。
辎重营目前的军制很简单,基本上就是效仿官军的营哨制,毕竟他们本来就是哗变官兵出身,所熟悉的自然也是官军的那一套,而官军的编制各部可能有所差别,但是大同小异。
而目前伏牛山保乡营则是采取了最普遍的营哨制,也就是五人为伍,两伍为什,三什为队,三队为哨,五哨为总,五总为营。
暂时来说,不管步兵还是骑兵还是炮兵,暂时统一的编制,罗志学还没来得及,一时间也不好弄其他类型的编制,只能是先沿用着现有的编制。琇書蛧
不过伏牛山保乡营各部的规模小的很,远远到不了总、营的程度,甚至现在连正式的哨甚至队的编制都没有,基本都是上头的大头目直辖各什了。
目前步卒最多的辎重营就是这样,之前是罗志学直辖下属九个什以及一个二十人规模的炮兵队,但是之前的炮兵队是没有队长的。
这主要是兵力太少,再加上大部分士卒都是秋收后招募而来的,罗志学还没来得及设立队一级编制呢。
现在的话,罗志学打算一次性搞定了。
这一次,他将会在亲兵队之外,再设立三个步兵队,一个炮兵队。
这意味着,需要挑选三个步兵队队长,一个炮兵队的队长。
同时还需要再选拨若干什长以填补空缺。
详细考察一番后,罗志学最终选定了四人担任各队队长。
三个步兵队的队长,分别是黄成勇、黄丁权、李多,炮兵队的队长则是张马林。
这四个人的名字,其实还是罗志学亲自给他们取的呢,因为他们被招募来当兵的时候,穷苦人家出身的他们连个大名都没有,全都是阿狗阿猫大郎二郎三娃子之类的名字。
因此把这些人选进来登记造册的时候,罗志学顺手给他们各自取了个大名,因为当时一取就是几十上百个名字,罗志学取名的时候自然也没那么多讲究,都是随口取的。
新选出来的这四个队长都是当初第一批募兵选进来的人,其中就有当初第一个站出来投贼,不,投军的黄三狗。
当然,人家现在不叫黄三狗了,而是叫黄成勇了,同样是罗志学给他取的名字。
这四人除了投军早外,还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罗志学让他们干嘛就干嘛,不会有半点疑问或推辞。
罗志学选拨士兵的时候,基本只选选老实本分之人。
而后续提拔伍长、什长等人的时候,则是选择执行命令更加坚决的人。
之前训练过程里,罗志学经常会下达一些看似荒唐的命令以考察士兵们的服从性,而这个过程里但凡面露犹豫,执行起来打折扣的人基本上都被罗志学在心里打了个叉,后续提拔的时候,基本就没有他们的机会了。
毕竟罗志学对军官的最大要求是服从并坚决执行命令,不管这个命令有多么的荒唐。
只要能够达到这一点,哪怕是能力差一些,但是在罗志学的眼里就是好队长,什长。
毕竟能力不足后续可以学习,经验不够也可以慢慢积累。
但是心性不行,那是真没办法了。
当罗志学在三水村里整军备战,以迎战可能到来的官兵进击时。
山外的官兵们也没有让罗志学久等,仅仅是五天后,五里关方向的许河派遣传令兵告知,一队约两百人规模的官兵从伏牛山外围开始深入伏牛山。
按照这队官兵的行程来看,不用几天时间他们就能够抵达伏牛山腹地。
对此,罗志学没有犹豫,直接下令辎重营出兵,准备拦截这支官兵。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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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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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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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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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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