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徐志贤道:“众所周知,我们缺乏战马,更缺乏训练有素的精锐骑兵!”
“从伏牛山起兵到现在,我们一共也就积攒了不足两千名精锐骑兵而已,前期作战或多或少也损失了一些,还有一部分则是分配到各师里充当侦骑骨干,剩下的大部分都集中到了第一骑兵旅,一共三团九哨,总兵力不过一千一百骑。”
“仅仅依靠这一千一百骑,是无法抗衡明军的大量边军骑兵的,根据我们搜集的情报,汝宁府一带有吴三桂为首的边军骑兵,他们至少有三千骑的规模;汝州一线左良玉麾下也有一支千骑规模的骑兵,此外江北一线还有一支大约五百规模的骑兵,也有一支据传是北直隶,山东等地调过来的八百骑兵部署在九江一线!”
“一旦我们展开东进战役,明军极有可能会调动汝宁府的吴三桂所部南下,这一支边军总兵力约一万多人,其中三千为精骑。”
“也就是说,等我们发展东进战役后,极有可能面临至少四千到五千骑规模的精骑。”
“这些骑兵我们都是打过交道的,都是能够进行骑射、冲阵的精锐骑兵,实力不弱。”
“我们只有一个第一骑兵旅,抗衡起来怕是力有不逮。”
“至于我们的各师属骑兵,实话说难当大任!”
徐志贤说到这里的时候,王瞎子也插口道:“不是我老王放大话,真拉出来对打,第一骑兵旅随便拉出去一个骑兵哨,都能够击溃一个我们的任何一个师属骑兵团,打的如果顺手,甚至都能全歼……”
“第一骑兵旅皆为单骑双马,能上马骑射,也能列阵冲锋,而各师属骑兵团都缺乏骑射能力,列阵冲锋也很勉强!”
骑兵副总监朱兴发也是道:“打起来的话,第一骑兵旅的骑兵完全可以利用战马优势,利用骑射优势,反复采取骑射作战,逐步蚕食猎杀,当师属骑兵团的阵型溃散后发起冲杀!”
“师属骑兵团这种骑兵,面对精锐骑兵不会有任何胜算!”
罗志学听着他们的话,没有插口,而是继续等着。
果然,徐志贤看了眼王瞎子和朱兴发后,当即道:“但是,战马和职业骑兵匮乏,是我们存在的客观事实,这不是短时间就能够解决的,哪怕我们已经通过秘密渠道,从陕西等方向采购部分战马,从民间广泛招募骑术、箭术精湛的骑兵也不太可能短时间扭转这种劣势!”
“经过臣等的商讨后,也算是找到了一种不是办法的办法。”
“给现有的师属骑兵们配属火枪!”
此时,徐志贤看了眼朱兴发道:“陛下,火枪骑兵的提议是朱副总监提出的,下面让他给您讲述火枪骑兵的思路。”
罗志学微微点头,然后把视线投向了朱兴发。
朱兴发此时上前一步,同时打开了手中的一个大本子,同时口道:“我们的各师属骑兵团,不管是主力师的骑兵团还是守备师的骑兵团,骑兵们大多都没有经过长时间的骑兵训练,他们的骑术、箭术有限,难以在颠簸不已的高速奔走的战马上精准射箭。”
“我们的师属骑兵如果用骑弓的话,准头不行,而且还需要停下来射箭,嗯,用步弓也是同样的道理。”
“而骑兵一旦停下来,那么就危险了!”
”同时敌人精骑普遍披甲,师属骑兵们用弓箭的话,需要在比较近的距离上才能够破甲,并且停下射箭的话,也难以抗衡敌军的大规模骑射乃至冲击。”
“既然骑射不行,那么我们就干脆放弃齐射这条死路,直接让他们换用火枪!”
“我们之前让兵工厂那边,尝试生产过一批枪管更短的火枪,虽然威力和精度略有下降,但是依旧保持在可用的水准。”
“采用火绳枪的话,我们的骑兵就能变成火枪骑兵,在必要时候下马列阵,直接用火绳枪作战,配合火绳枪上的刺刀,也能够有效的抵御敌人骑兵的列阵冲击!”
“在我的设想里,这种火枪骑兵,可以配合第一骑兵旅进行作战,给予第一骑兵旅火力支援。”
“同时也可以单独执行作战任务,进行战场上的高速机动,迫使敌军改换阵型,进行短途的追击拦截作战等等!”
“此外,虽然配属了火枪,但是依旧配属马刀,虽然冲阵能力不佳,但一定程度上也能保持冲阵能力!”
“不过,臣提议的这种火枪骑兵,最主要的并不是配合步兵作战,也不是配合第一骑兵旅这种精骑作战,而是和另外一种火枪骑兵进行配合作战!”
说到这里,朱兴发稍微停顿了下,紧接着又翻开了手中的报告书,对着上面一个骑兵图样道:“手枪骑兵!”
“这种手枪骑兵才是搭配火枪骑兵的!”
手枪骑兵?听到这个词,罗志学立即就有兴趣了,之前罗志学就想过组建手枪骑兵的,但是一直都没能成型。
主要是最开始罗志学想要搞手枪骑兵的时候,骑兵使用的簧轮手枪一时半会没弄出来,再到后来王瞎子率领的骑射骑兵威力极大,效果甚佳,这让罗志学一度倾向于发展骑射骑兵先过渡一二,等到燧发枪弄出来后,直接搞遂发手枪骑兵。
所以罗志学道:“现在的能实用的簧轮手枪已经做出来了?”
此时,朱兴发当即道:“汉天兵工厂已经做出了第一批手枪来,我们进行了测试,虽然还存在一些成本比较高,故障率高的问题,但是已经堪用了!”
“臣已经带了一把样枪过来,就在殿外由侍卫保管,陛下请过目!”
朱兴发虽然是骑兵副总监,但是来面圣的时候自然不可能带一把手枪直接进来,哪怕没有子弹。
这来之前,就交给了门外把守的侍卫保管。
罗志学当即微微点头,吩咐侍卫把火枪拿进来看。
火枪装在一个小木盒里,一看这木盒,罗志学还以为是属下们特地搞出来的昂贵工艺品,就和之前的簧轮手枪一样……
簧轮手枪这东西看起来似乎很牛逼,但是工艺太复杂,成本巨高,撑死了也就只能装备少数精锐骑兵,或者干脆高级将领防身用或干脆收藏用。
因为成本非常高,收藏意义大过实战意义,因此这年头的簧轮手枪还会镀金、雕刻精美的花纹。
罗志学自己就有两把这种簧轮手枪,镀金不说还镶了宝石……这玩意就是个工艺品!
如此的簧轮手枪想要真大规模装备自然是不现实的。
成本太高都还是次要的,关键的是这东西加工精度太高,严重依赖资深工匠的手工制作,很难用机器大规模量产。
如果朱兴发只是拿出这种手枪来糊弄人的话,那么罗志学就要当场发飙。
但是打开木盒一看,里头的手枪并没有精美的花纹,也没有搞什么镀金,并且咋一看上去都还有些粗糙。
而正是这种粗糙,代表了它是一款量产火枪的身份。
就大楚帝国下属汉天兵工厂的机械设备的加工精度,也搞不了太精密的生产,量产的火枪往往卖相远不如那些手工打造的火枪。
拿起来一看,罗志学就发现了这款手枪和自己收藏的两把簧轮手枪不一样。
这枪,它没有钢轮……
簧轮手枪,也就是上个世纪欧洲那边就出现的簧轮手枪,其最大的特点就是有个钢轮,整个击发机构和后世的燧石打火机很类似。ωωω.χΙυΜЬ.Cǒm
但是手中的这把手枪,它没有钢轮。
细看,这枪采用的是击锤撞击枪机。
此时,朱兴发也是介绍道:“陛下,这款手枪,是我们根据以前的簧轮手枪改进的,也参考了陛下您曾经提到过的燧发枪。”
“汉天兵工厂的设计师们,抛弃了以往的钢轮结构,换用了击锤,这样整个枪机的设计就能够大大简化了,虽然成本还是比较高,然而相对于骑兵的高昂成本来说,一支稍微贵一些的手枪是完全能够接受的!”
罗志学看着这支手枪,都不知道该说啥啊,在他看来,这玩意完全就是他认知的燧发枪啊!
他让下头的人一天到晚都在搞燧发枪,结果研究设计遂发步枪的人没搞出来,骑兵这边弄个手枪,竟然是搞出来了?
罗志学道:“这是遂发枪的击发机构吧?用在步兵火枪上也可以吧?”
但是朱兴发却是面露尴尬道:“这个……”
“我们的这个火枪虽然成本比以往的遑论手枪低一些,但是比步兵的火枪火枪还是贵很多,每支成本大概要二十两左右,主要是为了确保击发率很多零部件非常精细,需要用到高精度的机械和资深工匠进行生产。”
二十两一支……
这个价格在朱兴发,乃至徐志贤他们看来太贵了,人家徐志贤听了这个价格,就只要摇头了:“二十两太贵了,一万支就是二十万两,十万支就是两百万……”
但是一旁的罗志学却是摇头:“二十两,不贵!”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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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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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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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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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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