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叔颐坐在梳妆台前,用那把檀木梳子梳理自己的头发。“长了好多哦。头发是生长得这么快的东西吗?我从来都不知道。”
因为从前从没有剪过头发吧。庄叔颐不由地发笑。从前觉得那么重要,那么不可以缺少,那么不可以改变的东西,如今也已经习惯了呢。
她曾为别人穿过一次那红色的凤冠霞帔,是以这一次,她选择了完全不同的纯白。西式的婚纱,会和她相配吗?
庄叔颐换上衣服的时候,竟不敢抬头去看镜子中的自己。若是不相配呢?她会是那种很美的新娘吗?哪怕是她这样的人。
一生一次的婚礼,真希望是完美的。
大抵这是所有少女的梦想吧。
可是有时候总是世事难料,或是说天不遂人愿。明明清早的时候,还是六月难得的晴朗天气。来参加婚礼的人都夸那算日子的是个神算。
可是当扬波站起来,等待他的新娘时,天空便突然变了脸,墨汁打翻了整片天空,雨水不过是顷刻之间便变成了瓢泼大雨。
一时,连所有人的面孔也瞧不清了。
本来是要先去草坪上拍摄新娘和新郎的新婚照片。但是看来是泡汤了。婚礼的开场便是如此,真叫人感到沮丧。
庄伯庸也有一些沉闷起来。这个日子,她不知问过了多少的高能大德,不知向从前她不屑一顾的神佛祈求过多少次,只希望能给她心爱的小妹妹一个幸福的开场。
可是为什么,老天总是要给她如此沉闷的曲调呢,就好似不想要她幸福一般。为什么总是只为难她一个人呢!
庄叔颐从百般的纠结之中,还是选择没有看镜子,便下来了。
虽然为她装扮的大姐夸她如何的美丽动人,如何地像她们的阿娘,可是大抵是自卑惯了,庄叔颐总觉得那是骗人的。
头顶的鲜花,装饰的珠宝,繁复的白头纱,她小心地迈着步子,没有注意到任何的异样,只是在大姐的搀扶下一点一点地向台阶下走。
她小心翼翼地,万分期待地望向了世界的中心——她的阿年。
他会喜欢她这副模样吗?
他会喜欢她吗?
所有的答案,也许不需要语言,不过是他看见她时的那个眼神,便足够回答一切了。
“榴榴,你真美。”他惊艳的目光,已经在诉说了。但是他还是忍不住握住她的手时,一遍又一遍地称赞道。
他眼中的光芒,比满月更皎洁,更明亮,更柔和,也更美好。
“看啊,新郎是个结巴,只会说这句话。”众人哄笑。雨季的沉闷感,还有挫折感,都被这新郎脸上的笑容所清扫一空了。
他笑得实在是太灿烂了,仿若是捡到了世界上最大的宝藏。不,此时的全世界在他的眼中已经完全虚化为了乌有,唯有他眼前的这一抹纯白,才是真实。
在被众人取笑之后,扬波的脸上一时变成了羞赧。可是这是多么可爱的笑容啊。然而不过是片刻,那笑容变为欣喜若狂的泪水。
那是他这一生中所得到的最好的礼物,不可替代的宝物,他活着的这性命啊。
“榴榴……谢谢你……嫁给我。”
他紧紧地抱着她,哭得像个孩子。这是他新的生命的起始,也是幸福的终点站。
天气、时代、命运,这一切都不重要了。最重要的是,站在彼此身边的这个人,是对的,就好了。
庄叔颐先是诧异,再是笑了出来,伸出手也紧紧地抱住了他。“笨蛋阿年。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啊。”
你可是我求了千百次,用尽了所有的勇气和毅力,得到的,一生的挚爱啊。
怎么可能会放手?也绝不会放手的。
窗外下的雨,落在瓦片上,落在青石板上,落在开满荷花的池塘里,一朵朵晶莹剔透的水花绽放出曼妙的欢快的乐曲。
这大抵是世上最好的婚礼,完美得无懈可击。
“我爱你,榴榴。”
“我也爱你,阿年。”
新人沉浸在幸福之中,在一片欢笑之中结为命运的共同体,从此共结鸾俦,共盟鸳蝶,卜他年白头永偕,桂馥兰馨。
而窗外也是雨过天晴,一缕明亮的阳光,透过层层的云朵,照耀在了这一片土地之上。今天真是个好天气啊。也希望从今以后的每一天都是好天气啊。
这是民国十九年的六月。虽然中原地区战火纷飞,但是北平依然过着温柔又平静的日子,像以往的每一日那般。
十一月以冯玉祥通电下野,蒋军大获全胜为结局,长达数月,近代史上规模最大、耗时最长的军阀混战——中原大战落下了帷幕。
中国终于接近了一统。
但是不知怎的,谁也高兴不起来。庄伯庸做完了这一日的工作,难得有些疲惫地叹了口气,千里迢迢地拉了新婚燕尔的妹妹去饮酒。
“大姐,你有点过分啊。”庄叔颐一边替庄伯庸倒酒,一边忍不住嘟起嘴抱怨道。
“你这小没良心的。”庄伯庸已经饮了一壶,有些许醉意,面颊浮现了绯红,换做任何人来看都是艳丽无比。
庄叔颐也是忍不住咽了咽口水,小心地劝诫道。“大姐,你也喝得差不多了吧。我扶你回去休息。”
“傻瓜,我没醉。这么一点,还醉不倒你大姐。”庄伯庸笑着也给她满了一杯。“知道你和妹夫感情好。都过了五个月了,哪里算什么新婚啊。也就是你们俩,几十年如一日。”m.xiumb.com
真是叫她有些羡慕啊。
“大姐。”庄叔颐听出了她眷羡的语气,这才想起来,今天是大姐夫的生日。也是多年前的这一天,他为大姐拍摄了那张照片,那张美得叫人忘乎所以的照片。
缘定三生。若是真的有,那便是人世间,最大的悲哀了。
“对不……”庄叔颐的话语还没有吐露,便被庄伯庸用手指阻止了。
“别说,不必说。你是我的妹妹,所以永远也不要对我说这三个字。”庄伯庸温柔地将她搂进怀里,轻轻地抚摸她的头发。
这三个字大抵是最没有用处的。若是真的做下了错事,便已经晚了。何必又要自欺欺人的想要得到对方的原谅呢。
“今夜的月色真美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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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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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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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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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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