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她最好的机会,只要愿意离开,她便可以改变自己的人生。起码不会有任何的人生比现在更糟糕了。
“没有什么必要。这里很好。”爱银说的话,不需要细究就知道是只是敷衍之语。怎么可能有人真的愿意沉沦在这深渊里。
“不好,这里一点也不好。我不管你怎么想的,你告诉我,这些伤痕难道不令你感到疼痛吗?”庄叔颐一把撸起她的袖子,那上面满是深浅不一的伤痕。
“疼。但是庄小姐。我和你不一样。我没有别的路可以走。”爱银那温柔的眼神,渐渐地化作灰暗。这是她唯一可以呆的地方——她的归宿。
“不要叫我庄小姐。你救了我的命。叫我叔颐就好了,或者榴榴。那是我的小名。可能有点奇怪,但是叫习惯就好了。”庄叔颐握住她的手。
爱银拼命地想收缩回自己的手。这只手太脏了,不配握上这只高洁无暇的小姐的手。但是很显然,庄叔颐不是这么想的。
“不要收回去。这是我救命恩人的手,这双手,比圣典中的任何人更值得我尊敬。你很善良,也足够高贵,比这乱世中任何以玩弄人命的军阀世家都更洁白无瑕。”庄叔颐望着她的眼睛,一字一顿地说道。
“你不要说这种话。太羞耻了,一个……”爱银曾说过无数遍,自己那习惯了的身份,此时却不知怎么地,竟说不出来了。
大抵是眼前的这个姑娘,是第一个这般正常地直视她的人吧。第一个让她称呼她的名字的女孩,这是多么难能可贵的经验啊。在她那短短的人生当中,这是从未有过的体验。
和一个好人家的姑娘说话。
“身份不关紧要。重要的是你救了我,爱银。我差点杀了你。我做了那么坏的事情。可是你却救了我,你明明可以将我带到他们面前的。”
庄叔颐牢牢地盯着她的眼睛,不肯叫她有任何逃避的可能。
“你是一个好人,一个值得过更好的人生的好人。爱银,跟我走吧。这里配不上你。”
爱银望着她的眼睛,知道她是真心的。这真是奇妙,爱银未曾从任何的人脸上感受过。哪怕是她的父母,或者是从前那些她救过他们命的人。
他们往往觉得她可怜,又不想对她付出任何平等的目光。他们的眼睛里甚至不肯将她这狼狈的模样,映进去。
这始终叫她认为只有自己是蝼蚁,被命运摆布。
直到遇见这个女孩。这女孩的目光实在是太叫人感到快乐和幸福了……如果这世上真的有幸福这样的感受的话。
爱银露出了美好的遐想的微笑。可是她还是那么回答了。
“对不起。不行。”
这声拒绝,像是一只巨大的锤子落在了鼓上,激起了可怕的响声,在庄叔颐的心间回荡。
庄叔颐不明白,怎么会有人拒绝脱离泥潭的机会。她抓住爱银的手,想带她走。xǐυmь.℃òm
“不要对你未来的人生绝望,你可以和我一起生活。我们即将离开上海,去一个全新的地方,你可以用一个全新的身份开始新的生活,那里不会有人知道你的过往的。”
“可是我知道。我知道我的过往。不管别人怎么看待我,我都知道,我是个下贱的女人,我不值得你对我这么好。你快走吧,他们若是起了因袭你,很快就会回来的。”
爱银挣扎回自己的手,轻轻地将庄叔颐向窗口推去。
“不要那么说。”庄叔颐已经听见了返回的脚步声,但是她不愿意将这自怨自艾的姑娘就这样留在这人间地狱之中。
庄叔颐不敢想象,若是她经历了这样的人生,她会做出什么样的事情。
从前哪怕是被家人忽略,也足够她伤心那么多年。而如果有人这样欺负、伤害她,庄叔颐肯定,她不会安之若素。
她身上流淌着不甘心不肯屈服的血统,她一定会用尽各种办法,哪怕是死亡,也不肯继续在这可怕的地方多呆一天、一秒。
怎么会有人受到了这么多的伤害,仍然眷恋着,不肯离开这鬼地方?庄叔颐不明白。
爱银知道她不会明白。眼前的这个姑娘只需要一眼便能够看透了,她太纯真可爱,完全没有经历过世事的磨难。
这个被娇惯长大的小姐,也许从来没有想过,除了恶人,还有亲人会对自己做出如此可怕的事情来吧。爱银叹了一口气。她若是经历过那样的人生就好了,哪怕是一小段,然后再失去也好啊。
外面匆忙的脚步越来越近了,庄叔颐甚至能听见他们的说话声。
她该走了,再不走,就是在伤害自己和爱银两个人。
可是庄叔颐舍不得走,她不想丢下这可怜的人。庄叔颐不懂爱银的想法。她们的人生简直天差地别,个性也是完全相反,一个安于现状,一个桀骜不驯。
但是这个被现实和痛苦压垮了的女人,却在危难之际,救了庄叔颐一命,这是不容质疑的事实。庄叔颐不肯这样的,抛下自己的救命恩人。
或者说,在她决定将小伍留在那个院子的时候,她的心就已经承受不起更多了。她是个名副其实的胆小鬼。
“跟我走。求你,爱银。”庄叔颐坐在窗户上,一只脚已经伸向了自由,而另一只脚却被困在了里面。她的心也是。
爱银情不自禁地笑了起来。这是她第一次,第一次感受到,活着的美好。她望着庄叔颐,甜甜地笑了,然后将庄叔颐推了出去。“谢谢你,榴榴。快走吧。”
庄叔颐还想回去,可是爱银却一把将窗户关上了。里面几乎是同一时间,传来了门被撞开的声音,还有女人的尖叫,和杂乱的骂声。
可是这里面却始终没有传出爱银的声音。
她应该在对待那可怕的景象,还有那群叫庄叔颐都不敢正面对抗的歹徒。可是爱银就是不肯,再发出任何,哪怕是做戏的哀嚎和惨叫。
她害怕自己的任何声音,会引起窗外那个曾带给过她短暂幸福的女孩的注意,或者说是她不想破坏自己在她心里的模样。
哪怕那只是一个瞬间的假象。
就让她沉浸在这美好的幻想之中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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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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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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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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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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