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来偷孩子的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庄叔颐跑得飞快,若不是前头要人带路,她恐怕再就将这一干人等全都甩掉了。没办法只好分点精力不叫自己跑太快,于是,问起话来。
“这世道什么时候丢孩子也不奇怪。一个家里七八个孩子往往只有一两个长得大的。但是近来丢的孩子太频繁且都是十一二岁的大孩子了。按理说这么大的孩子都理事啦,一般来说不。不是特殊情况是不会丢的,所以我们断定是有人贩子来管孩子了。这几天正守着,那今天就守住了一个贼头贼眼的。”
带路的年轻人跑的快,而且别说话,也没有大喘气的可见体力之好。剩下的人便不行啦,跟着庄叔颐的脚步,几乎要跑断了腿,这会子就差把舌头吐出来了。
庄叔颐不由地夸奖道。“你做得不错。”
那年轻人听了竟面红耳赤起来,不好意思地撇开视线,又忍不住想多看庄叔颐便偷偷地通过眼角去瞧她。
一群人正向前冲呢,前面冷不丁地冒出一个抱着孩子的猥琐男人,那模样别提有多可疑了。更叫人怀疑的是,他一见到这么多人转头便跑,还记得小心地捂着那孩子的脸。
带路的年轻人立刻变大喊道。“就是他!就是他!快抓住他!”
众人皆是神色一变,飞速冲了过去,速度之快用力之猛,脸也变得十分狰狞可怕起来。
那可疑的男子回头的时候瞧见了他们的脸,顿时吓得魂飞魄散,撒丫子跑得更快了,活像后面有鬼在撵他似的。其实也不差真要是人贩子被他们逮着了,不说打死,毒打一顿是肯定要的。谁家养个孩子都不容易啊。
庄叔颐是最前头的,更是冲在前头,她倒是想一脚伸去就将对方绊倒。但顾及到他手里的孩子不得不投鼠忌器。
其他人也不例外,只能憋着一股劲等着揪住他夺下孩子,再好好出一口恶气。但是谁都知道猎狗一般没有兔子跑得快,这前面的早就知道自己是要命的能不跑得快吗?
那是一溜烟的功夫,眼见对方就要跑没影了。后面的人急起来了,要是在自己的地盘还让对方跑了,那实在是太窝囊了。
“你给老子站住!”后面一帮大老爷们那是破口大骂。但是骂一下,又不会掉块肉,前头的人怎么可能真的停下来,又不是真傻。
庄叔颐对着后头人使了个眼色,那叫小马哥的领头人果然会意,带了他的一半人马从旁边绕过去在前面堵着。
这下两头夹击,可算是跑不掉了。那可疑的男子狗急跳墙,停下来掏出把刀子抵着那孩子大叫道。“你们要我命,我就先要了她的命!”
“梅子!”围堵的队伍看了那被挟持的女孩的脸,立时骚乱了起来。“你个王八蛋,我!”
庄叔颐拦住了冲动的人群,对着那走投无路的人喊道。“你要一条活路,我们就给你这条活路,只要你把这姑娘放下来。”
“你以为我傻啊。我把这姑娘放下来,然后你们不就围上来了吗!先让我走,我再放了她。”真够机灵。
庄叔颐没好气地说。“那我们怎么知道你不会带她跑了啊。要么我们各退一步。我们给你让一条路,你把那女孩放下来。”
“不行,那你们不还得追着我跑吗?”那男人不肯,他刚刚跑是顺着一股劲,现在停下来,那股势头也散得差不多。再跑也跑不掉了。琇書蛧
庄叔颐受不了这僵局,喊道。“那你想怎么样?反正我们是不会让你把她带走的,你要是敢动她一根手指头,我保证叫你不会活着出这条巷子。”
说狠话,庄叔颐那是轻车熟路,虽然她肯定不会做出这么可怕的事情,但是架不住她说话的语气实在是太逼真了。
那男人被吓得两腿发抖,眼睛都直了。然后他思索了半天,自己给自己挖了个坑。“那你和她换,你和我一起走,走远点,你自己回来。这总可以了吧。”
这听上去好像是一个好主意。实际上呢就是一个大坑。
那男人想的大概就是反正都要绑一个人回去帮谁都一样,何况庄叔颐看起来温文尔雅,十分弱小的样子。他想着只要带她回去,只要用刀子抵着,恐怕她也不反抗。反正先骗她一骗。
“好啊。”庄叔颐答应得痛快。周围的人皆是一阵倒吸气。这!庄叔颐身边的护卫那是绝不可能答应的,虽然他们比任何人都清楚这姑娘有多残暴。说实话,他们来给她壮大声势的意义远大于保护她的意义。简单的说他们一对一单挑,还真不一定打得过庄叔颐。
“绝对不行。”护卫们那是立时冲着那男人高声驳回,瞪大的眼睛恨不能咬他一口。这出的什么鬼主意。要是太太少了一根头发,他们会去都没有好果子吃。虽然能预见最后的结果,但是过程实在太惊险了他们可不敢冒这个风险。
庄叔颐没说什么,只是回头将他们一个一个扫过去,直到们看到他们低头别开眼睛不敢直视她为止。庄叔颐的大获全胜,几乎不需要多言。
“好啦,我们换吧,希望你信守承诺。”庄叔颐微笑的样子叫护卫们和自称斧头帮的人们都不由地打了个寒颤。
这家伙一定是要倒大霉了。
所有人不约而同地这么感慨起来。
接下来的过程十分的顺利。那男人果然是起了坏心眼,带着庄叔颐走出去很远,却仍不肯放了她。庄叔颐假模假样地问他。“你什么时候放了我?他们已经看不到了。”
“你走吧。”那男人狡诈地笑了起来,他说这话的时候可没有把抵着庄叔颐脖子的刀给移开。
庄叔颐这下总算不必再忍了。先是一个腹击,再是上勾拳,加一个飞脚,直接将这男人踹进墙里爬不出来了。
那男人回头看着庄叔颐摩拳擦掌的模样,惊恐地大叫起来。
“鬼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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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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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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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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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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