惹不起惹不起。
虽说这时代女人离经叛道的不少,但像庄叔颐这么奇异的,也算是少见了。面不改色地逛长三堂子就算了,居然还叫了一个女先生来。
“你叫爱银?真是个有趣的名字。”庄叔颐作为女子想进堂子,说老实话,鸨母是不愿意的,但是架不住后面跟了扬波。
一张一百大洋的票子,恐怕就是让地狱里的恶鬼进门,那老鸨都是愿意的。何况庄叔颐又是摆明了不是来砸场子的。
庄叔颐何止不是来砸场子,还是个捧场的。不仅给台上的说书女先生打赏,竟然还越过一众男人,头一个点了人。
说是女先生,其实不过是好听的,说破了都是做那下流事情的女人。若是男人来点自然不稀奇,但是点人的是个才十六七岁的小姑娘,说老实话,便是那老鸨也要好奇心旺盛了。
庄叔颐偏不叫她听墙角,找人把她轰了出去。看在那一百大洋的面子上,老鸨也不生气,笑眯眯地挥着帕子扭着腰走了。
“你多大了?”庄叔颐一个劲地发问,兴致勃勃地打量那姑娘身上的衣服,头上的首饰,甚至是对方的坐姿。
“二十二。”那女先生是被人点过蜡烛的,出过台,也曾风光过一段日子,如今人老珠黄,也只剩说书的本事了,谁想偏偏被庄叔颐看上了。这会也很是局促,手里的帕子都快绞烂了。
“你别担心,我不打算对你做什么。不过是好奇罢了。”庄叔颐试图宽慰她的心。“你还这么年轻啊。老板娘说你年纪大了,我还以为你多大呢。”
“不。我已经是溢春阁里年纪最大的了。别的地方不收,还是姆妈好心才收留我的。”爱银说起话来又软又甜,说老实话,光是听她说话,便叫人觉得很舒服。
“这样啊。明明还很年轻啊。”庄叔颐算了算,她现在十六,再过六年也便是二十二了。但是她觉得就算到八十二了,她也会觉得自己很年轻的。“对了,你会说书,给我说一段呗。”
“小姐要听什么?”爱银听了她这话,立时便松了口气。
“孙悟空大闹天宫。”庄叔颐笑着说。
众人皆是腿脚一软,差点摔下去。这太太也真是太出奇创新了。这哪有上窑子听这个的,大伙大多都是听些吴侬软调的小曲子,或是别的不便言说的口词口曲。
但是想想,太太也不可能听那个。老板现在的脸色就已经和锅底灰差不多了,若是再这样下去,恐怕遭殃的就是他们啦。是以谁也不敢出声,生怕被注意到。
庄叔颐就这么在溢春阁听了一下午的说书,还是再正义不过的《西游记》。这一天发生的事情太多了,庄叔颐听着听着,竟靠在扬波的身上就睡着了,还打起了小呼噜。
“榴榴,我们回家去睡好不好?”
“恩。阿年,回家。”
庄叔颐睡得那叫一个熟,连梦话也能答得上,呼吸却连半点变化也没有,平稳极了。扬波笑着捋了捋她那头跑乱了的头发,将她背起来,回家去了。
扬波歪过头,倾听着她呼吸的声音,只觉得心底被这个丫头装得满当当的,除了快乐,似乎别的什么,都不太重要了。
这丫头只有睡着的时候这么安静。
庄叔颐又做梦了。还是那条如今只能在她梦里奔流的永宁江。但是这一次不同,她居然不觉得心痛,她好像是坐在一条小舟上,任由波浪将自己带去远方。
阿爹阿娘站在岸边,却也不是嘶哑地哀嚎,而是微笑地对她挥手,像是在与她送别。她也伸出手,冲着他们拼命地挥手。
阿爹阿娘,女儿好像要出远门了。但是一定,一定还会回去的。不管这中间有多远多辛苦的路程,她一定还是会回去。
她一定会回家去的。
梦醒的时候,庄叔颐还十分地恍惚,但嘴角却带着笑意。这应该算是一场美梦。久违的美梦啊。
庄叔颐慢慢地坐了起来。天已经黑了。阿年也不在,是在书房吗?她穿上拖鞋,往书房去了。但是意外地并没有找到那个想到找的人。有些失望,却也不是那么强烈。
许是刚睡醒的关系,庄叔颐也懒得走了,便在书房里点了灯,取了书看了起来。反正他会来找她的。就算不和她睡一张床,阿年临睡前肯定是要去看她一眼的。
“榴榴,你在看什么?”扬波去了卧室,发现她不在,被唬了一跳。幸好书房的灯亮着,这才没叫他立即发狂。
“没什么。”庄叔颐慌慌张张地将书往书架最里面一塞,笑着转移话题。“阿年,我饿了。”
扬波一看便知道她心里有鬼,也不说破,给她煮了一碗清水面,用紫菜和虾皮,淋上酱油醋和麻油,一搅拌便算是夜宵了。
可别说是扬波糊弄庄叔颐,这可是庄叔颐最喜欢的夜宵之一。因为这滋味有些像永宁。虽都是海城,但是海水的鲜咸总是有些微妙的不同。而对于庄叔颐来说,恐怕整个上海滩只有这紫菜和虾皮像了。
有的食物吃的是滋味,有的吃的却是回忆。
庄叔颐满足地干掉了一个海碗,这才摸着肚子回卧室睡觉去了。扬波呆在她身边直到她再次睡着,这才离开。
虽然说人都是有隐私的,哪怕如庄叔颐和扬波这样好得就差穿一条裤子出门的也不例外。起码扬波不敢说自己全然坦白。他也不敢。
但是直到榴榴有什么事情瞒着自己,扬波的心里还是有些许好奇心的。不,不,与其说是好奇心,不如说是独占欲又在作祟了。
悄悄地点了书房的灯,在书架上一本一本翻看过去。扬波也是有许久没有关注了。毕竟榴榴读书量之大,以他这样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家伙是追不上的,哪怕他已经很努力了。
因为扬波也不想要将来有一天,因为自己太过无知,而导致榴榴觉得自己不够了解对方,或者是不够吸引她。
“再过去三本就是了。大半夜的,你不睡觉,明天不起来陪我出门啦。”庄叔颐在门口突然出现的身影,差点叫扬波吓得扔了手里的书。
“榴榴……你怎么起来了?要喝水吗?大晚上的就不要百~万\小!说了。”扬波很是努力地掩饰。毕竟要是被榴榴知道自己的心思,她非生气不可。
“我才不会生气呢。我又不小心眼。”庄叔颐像是看穿他的心思似的,瘪嘴道。然后上前来,将自己藏起来的书抽了出来。“喏,看吧。是你自己要看的,等下后悔了,我才不管你。顺带一提,后面一排全是。”
说罢了,庄叔颐气嘟嘟地就走,最后又犹豫着跑回来,狠狠地啄了一下他的唇。“笨蛋阿年。”又飞快地跑走了,扬波连拦也拦不及。
他只好低头去百~万\小!说,自己找一个答案了。这个答案,叫他十分纠结。
“《theautobiographyofaflea》……《一个跳蚤自传》?所以她想要一只跳蚤?”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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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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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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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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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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