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我叔颐便好了。”庄叔颐抬头冲他微微一笑。“名字便是予人呼喊的。现在是民国。若是旭升真的认为平等民主才是时代之真理,那便唤我的名字吧。”
卫君??在她的注视下,犹豫了许久,才轻声唤出来。“叔颐。抱歉,是我轻慢了。”
“没关系。那么我便直说了。”庄叔颐开门见山。
她确实不讨厌卫君??这样性格的人。
可惜,喜欢这种奇怪的情感,向来就是没有缘由的。喜欢时,无论对方是多么无可救药的混蛋,也会散发着天神的光芒;而不时,便是天神真身,也不能动摇那铁石心肠半分。
“我知道。”卫君??苦笑道。“叔颐是想要拒绝吧。”
庄叔颐微笑。“是啊,旭升就是比别人聪明灵敏。并非是其他缘故,不过是我不喜欢被人强压着去做什么罢了。”
“国人皆有自由之心。叔颐做的没错。”卫君??倒是希望自己不要那么敏感。第一次见面时便能察觉到对方的厌恶和嫌弃,大概对于他来说,是平生罕见的经历吧。
“但是对于旭升来说不公平吧。”庄叔颐扶着栏杆眺望远方。重峦叠嶂,溪水涓流,竹林摇曳,这里看起来真如靖节先生所写的世外桃源啊。
“这样的事,向来便没有公平一说吧。”卫君??很是体谅。“更何况轻易许下诺言,也不过是另外一种不公平。”
“是啊。不过,我觉得旭升将来一定会成为国之栋梁的。能与你有机会交谈,这一次也不算是一件令我讨厌的事情。”庄叔颐笑着说。“旭升,可饮酒?”
“若是无话可说之人,那便一滴也沾不得。若是叔颐相邀,那自是能的。”卫君??这个时候总有一种错觉,与自己相谈并非是豆蔻年华的少女,而是个弱冠之年的儿郎。
这个庄叔颐确实与众不同。
不会喝酒的人大有人在。庄叔颐大抵算是其中一个。她不会喝酒,虽从阿年那里了解到黄酒的美妙,但是确没有什么酒量。www.xiumb.com
不过,饮酒之妙在于言谈和氛围。庄叔颐轻车熟路地躲过文娘,从外婆家的厨房偷出了酒和炒豆子。卫君??大抵是第一次做这等事情,心虚得不行。
庄叔颐看他那面红耳赤的样子,便想笑。真是个有趣的人。若是阿年在这就好了。如此一想,便更想喝这酒了。
借酒消愁,这个词用得真好。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今夜的月色晦暗不明,倒是扫兴。庄叔颐盛上一杯,靠在树干上,遥望着远处,饮尽。
“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卫君??笑道,为她指出几颗星星。人生总是有得有失,今夜月色虽不够美,但好在还有这几颗星星。
庄叔颐用了曹孟德的《短歌行》里的这一句,本不过是随意的一句感概,但是被这卫君??挑起了一丝兴致。
他若是回《短歌行》的下一句“譬如朝露,去日苦多。”那便不过是背诵记忆,没什么意思。
但是他却别出心裁,回了一句杨文宪《临江仙》里的“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
想想,这对的多有趣。她感概人生短暂,他却唱说世间英雄。虽都是哀歌,却有所不同。人生苦短,最终不过一捧黄土。时间会淘尽英雄,可是淘尽黄沙始见真金。
这既是在附和她,也是在劝慰她。对的妙极了。
两人相视一笑,又饮一杯。
“叔颐,你真是一个好同伴。这是我平生第一次……”卫君??剩下的话语便叽里咕噜地含糊过去了。
庄叔颐扭头去看。这家伙醉了。“平生第一次偷酒?哈哈,是不是别有一番滋味啊。旭升,你可别睡,我才背不动你呢。”
“我没睡。”卫君??一边回答,一边却连眼睛都闭上了。
庄叔颐随手捡了根枯枝,戳了戳他。“喂,醒醒。不要睡啊,要是你不自己回去,别人还以为我把你怎么了呢?”
“咕咕咕……”卫君??傻乎乎地笑,然后像是在说胡话。“叔颐,你有喜欢的人了吧。所以才……”
“是啊。”说出这个肯定之时,庄叔颐觉得自己大概也是醉了。明明她连大姐也没有告诉的秘密,竟然在这里告诉了一个只相识不过几日的人。
“我有啊。所以不管你有多英俊潇洒,多气宇轩昂,多什么。反正就算你是潘安在世,我也不会答应的。因为我有心上人了。”庄叔颐伸直了双臂,懒洋洋的,竟将心思吐露了。
“他是什么样的?”卫君??抱着树干,迷迷糊糊地清醒了一些。
“很瘦的,但是力气很大。他会吟诗作对,也会骑马射枪。他喜欢豆浆,却不喜欢吃豆子。奇怪吧。他不挑食,可是若是真的选,他不喜欢太甜的东西。”庄叔颐掰着手指,一件一件的数,嘴巴都说干了,却没有丝毫停下来的感觉。
他有太多奇怪的地方了,也有太多有趣的地方。好像他的优点和缺点加起来能说上几个月似的,也许可以说上几年。
庄叔颐只觉得越是描绘他,越是欣喜。宛若是在向世界炫耀什么珍宝一般。
“你很喜欢他。他真幸运。”卫君??的酒似乎醒了一些。
“不,是我真幸运。因为他并不喜欢我,所以和他无关啊。”庄叔颐慢慢地扶着树干,站了起来。
“他不可能不喜欢你。”卫君??言语之间的叹息,唯有那轻盈的飞虫和他自己听得见。
“他当然喜欢我。可是他就像是喜欢养在笼中的一只鸟一样地喜欢我罢了。在他眼里,我大概算不得什么女人。”庄叔颐再清楚不过了。
阿年对她的喜欢,大抵是因为年幼的她使他有太多牵绊了。她是那么弱小,那么无助,那么地需要他,仿若是失去他,便会死一般。
一个是世间的游魂,无牵无挂,既没有归处,也没有前进的方向;一个是柔弱的花朵,只能生存在玻璃罩中,失去了依附,便会失掉所有。
人总是喜欢花朵的,特别是攀附着自己生存的花朵。
若她一直是那花朵便好了,没有意识,只要受一些爱的雨露便能活下去。可惜如今是不可能了,因为她做了一个心怀爱意的女子。
一个女子若是爱谁,便想得到对方十分的爱意。哪怕对方已经付出了九分,也是不够的。她奢求得到一个男人对女人的爱,却又舍不掉一个游魂对花朵的爱。
不,她若失去了花朵的爱,也是得不到女子的爱的。
他不可能爱她。庄叔颐清楚这一点,所以只好继续做那朵小花。只是能假装是这朵小花的日子,也已经快要结束了。
因为是花,便会凋零。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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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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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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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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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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