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虽是初春,但仍然天气酷寒,四下一片寂静,连虫鸣鸟叫声都没有,只有远处的营盘似乎传来一些金鼓声。琇書網
汉军的营盘连绵数里,是典型的混合兵种营地,营寨前壕沟深宽,栅栏墙扎得又密又高。
一条小河贴着营盘左侧而过,既能充当汉军营寨的“护城河”,又能提供源源不断的是水源。
此刻正是早晨,正有不少身披甲袄的汉军战士握着武器在河边破冰取水。
在遥远的故乡,应该柳条横生、春光无限的时候,而这里却依然是一片冰天雪地的样子,夜里刮的东风将河面的冰结的又厚又硬,给取水的军士带来了不少麻烦。
不过汉军战士早已经习惯了这种寒冷的生活,他们熟练的敲开河面冰层,用木桶盛满清澈的河水带回去。
随后,一队队出操的骑兵奔出营寨,步军也拉开了阵列进行操练。
寒冷的天气,并没有将北庭将士击倒,随着阵阵雄壮的呼喝声,他们手持火枪刺刀,奋力刺杀。
甚至有些格外彪悍的军士,脱下身上的皮甲,就这么赤裸着上身,骄傲地露出一身在北国冰雪之中打熬出来的健硕身板。
肌肉隆起,仿若野兽,汉军将士们在寒风中有力挥洒,这样的彪悍,在西洋人看来,简直就是如洪荒野蛮人一样。
“驾!”
一声浑厚而熟悉的吆喝声自营门传来。
马蹄飞扬,龙旗飞卷,一大股黑压压的马队奔驰而来,所过之处,犹如一股狂风,径直冲进营地里。
营门两侧的护营战士被这股北风刮在脸上,面皮生疼,这些魁梧的战士依旧肃然持枪而立。
他们虽目不转睛的目视前方,但各人眼中对着奔驰而过的骑兵,皆是展露出一丝崇敬的神色。
百十骑犹如一股红风而过,吹进了这座营盘里,马上各人,马术娴熟,装备精良,举动间,皆带着一股彪悍嗜血之色。
深入营内,为首一骑忽然长啸一声,战马前蹄立起,长嘶不已。
身后的诸多骑兵,也是马蹄轰然而止,似乎不符合惯性,如同钉子一样牢牢的钉在了地上!
为人一骑,是一个打着披风的男子,他策着健马,面容棱角分明,星眸皓齿,不时打量着营地四周。
此人正是汉王朱和墿!
他反手擦了一把脸上的白霜,一撩身后披风翻身下马,哈哈大笑了一声:“今天还不错,出门就遇到了一头黑熊!”
随着朱和墿一招手,两名骑兵立马翻身下马跑了过去,将一头半身冰碴子的黑熊拖了过来。
周围响起了一阵欢呼声,大赞汉王勇猛无双,亲手毙杀一头成年黑熊!
朱和墿又是一阵哈哈大笑,在众人的欢呼之中走进了巨大的营帐内。
中军营帐,大而简洁,除了地上铺着厚厚的皮毛,帐内基本没有其他装饰品,只有几个熊熊燃烧的火盆,帐篷都是用鹿皮牛皮等各种皮革制成的,防风盖雨。
一进这帐篷里,朱和墿顿时觉得暖和了许多,没有侍女伺候,只有两个大汉弯腰服侍......
一人替朱和墿将身上的皮甲卸去,为他换上一件玄色常服,另一个大汉则是盛满了一碗热腾腾的鲜汤奉上。
这件玄色常服是朱慈烺所赐,朱和墿以亲王身份穿了玄色不算逾制。(以前提过,玄色常服只有皇帝和太子能穿)
不多时,军营里传来了一声浑厚悠远的号角声,那号声之中,还夹在着铿锵的鼓点。
这声音传来,顿时让这些操练的汉军将士纷纷为之一振!
“汉王回来了!是汉王爷回来了!!”
北庭都护府由各族将士组成,粗人比较多,生性彪悍而豪放,他们不少是当地的土著,被汉军征服了,打不过就加入。
他们性格比较粗鲁,上下的尊别区分也并不太严谨,很少称呼“汉王殿下”,只不过令行禁止,却格外的严格。
大帐内,朱和墿捧着金碗,喝着热腾腾的汤,看着四周,心中感慨了一番。
这里与南京城内的汉王府相比,简直一个天一个地,而且环境更加恶劣。
初来北庭时,朱和墿心中十分不满,整日浑浑噩噩的,他不明白父皇为什么将他流放至此。
后来,他明白了,父亲是想让他打磨自己,成就一番事业,在史书上留名。
想通了后,朱和墿开始认真了起来,抚慰将士,奇谋划出,带着北庭将士一步一个脚印的做大做强。
现在,他已经完全习惯了这种生活,习惯了不同种族组成的汉军,习惯了这帮“野蛮人”的性格。
而且,乐在其中。
在朱和墿看来,不同族群的人,完全可以生活在一起!
汉人,可以帮助这些族群脱离野蛮状态,这就是大明一向宣称的文明,同化!
大明想要统一天下,民族融合是避不开的关键,如果融合不好,会冲突不断,那将是一场灾难!
朱和墿觉得,国家之本,在于人民,若想统一天下为一国,需合各族之地为一国,即合诸族为一人,是曰民族之统一.......
他知道,这一天终将会来临的,只是不知大明何时才能完成,要奋几世余烈。
当然了,前提是大明要保持足够的强大!强大到让所有人认可,愿意为伍!
否则,一切都是空谈!
片刻之后,帐篷外走进来十多个身穿各色甲胄的军中将领,这些是北庭和征西两大都护府的部分将军。
北庭都护府还在千里之外,此处营寨只是汉军的临时营地。
因中亚地广人稀,不便固定实控,朱和墿带着军队像是个街溜子,没事就在水草丰美之地闲逛,扩大北庭都护府的声望。
众将进来之后,在帐篷里周围随意席地而坐,随后一个个地望着中央上首的朱和墿,等候这位统帅发号命令。
朱和墿皮袍半敞地坐在那,看着面前这十多个目光炯炯的汉军将领,皆是用崇敬而臣服的眼神看着自己,内心不禁生出了一种难掩的豪气!
这就是本王的嫡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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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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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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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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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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