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回到明朝当大帝朱慈烺>第1114章 地堡阵
  第二日,俄哈联军继续出兵攻打明军的地堡群。

  经过昨日的惨败后,季诺维耶夫稍微乖巧了一些,不再让俄军给明军上课,然是命哈萨克汗国的军队开道。

  哈萨克汗国是蒙古黄金家族后裔在十五世纪创建的国家,比大明建国晚八九十年。

  作为中亚强国,哈萨克汗国土地广袤,资源丰富,总人口一百五十万。

  按照蒙古人遗留的传统,哈萨克汗国的征兵标准是“五口一兵或三口一兵”,从定居居民和游牧民招募,整个汗国的总兵力理论上高达三十多万!

  此次伐明,哈萨克汗国第一波先是出动了五万大军,随着俄国人的不专业指挥,导致唾手可得的伊犁河谷再度被明军夺去,哈萨克汗国再度派出了十万大军。

  伊犁河谷在中亚的战略地位,以及堪比江南的优异环境,自不用说,因此,哈萨克汗国为了获取更好的生存环境,以及遏制大明西进,是铁了心的要夺下伊犁河谷!

  哈萨克汗国的军队组织形式,和蒙古军队十分相似,由十人、百人、千人、万人的部队组成,万人是最大的作战单位,相当于大明的半个师,千人是次级作战单位相当于大明的一个团,百人和十人的单位相当于“佰”和“队”.......

  联军主帅季诺维耶夫的命令下达后,哈萨克汗国派出了一支万人队,由一位埃米尔(突厥语,首领的意思)指挥,这位埃米尔名为额木,是汗王的大舅子,为人比较刚。

  俄军攻堡失利,让额木打心眼里瞧不起这帮罗刹鬼,因此他得命后也不找借口推辞,风风火火的带着人马杀向明军的地堡群。

  密密麻麻的哈萨克士兵,带着五花八门的装备,小心翼翼的摸向明军的堡垒。

  他们的武器主要有火枪、标枪、马刀、长矛、骨朵和战斧,还有射程近三百米的复合弓,这玩意可击穿一百米处的实木靶子。

  其中哈萨克兵的火器普及率很高,自十六世纪起,中亚列国纷纷更新火器装备,火器贸易更是红红火火,中亚的撒马尔罕和安集延等城市,都是知名的“军火重镇”。

  他们近水楼台先得月,通过多次与大明征西军交战,以及贸易的手段,源源不断拿到精良装备,还有部分是俄国人提供的武器,可谓是中西结合的示范。

  哈萨克汗国的军队,一贯以灵活机动的特点著称,擅长伏击、消耗战,包围战,不擅长正面硬杠。

  这次出动进攻明军地堡群,他们也没打算拿头跟明军硬刚,罗刹鬼的前车之鉴在那,傻子才去送人头!

  此时,哈军列出了一种外凸半月形战阵,以战斗力最差的士兵布置在中央的凸出部,两翼末端是汗国的精锐士兵,在后面,还又预备队随时提供支援。

  联军主帅季诺维耶夫鹰眼微眯,看着徐徐而进的哈萨克军队,对身旁的哈军主将道:“头克,你们这种战术可行吗?”

  头克不仅是哈军主将,更是哈萨克汗国汗王之子,未来的汗王接班人,只见他哈哈一笑,道:“此种战术,是我汗国专门针对大明征西军和准噶尔军队形成的!”

  根据他的介绍,当自大的明军一路莽过来突破哈军的炮灰阵型兵继续深入时,就如同钻进口袋的老鼠,会陷入三面受敌的状态,从两翼末端变成前端的哈军精锐战士,便会迅速封住口袋的出口,对敌展开歼灭战!

  头克自豪道:“我汗国大军以此战术,多次击溃准噶尔部西进的意图,就连明国的征西军,在我军面前,也是畏手畏脚,不敢贸然轻进!”

  季诺维耶夫呵呵一笑,心中却是暗道,你哈萨克汗国的军队,不过是仗着人多而已,你们真要是那么牛逼,也不至于在三年前,被明军的一支骑兵深入汗国境内八百里!

  现在搁老子这装逼了?看你如何应对明军土包阵!

  季诺维耶夫说的没毛病,哈萨克军队的阵法,对准噶尔蒙古人很有效,但对于擅长侧翼突击的征西军骑兵就没多大效果了,头克完全是在给自己脸上贴金。ωωω.χΙυΜЬ.Cǒm

  二人不语,继续观察前方战事,只见哈军凸形的炮灰们,手持马刀和钢制小圆盾,跟做贼一样慢慢靠近明军的地堡群。

  同时携带燧发枪和复合弓的哈萨克骑兵,不断在地堡群周围策马奔腾,不时朝着地堡上的诸多“小窗口”开枪或是放箭,企图压制明军的火力。

  这支兼有蒙古骑兵迅烈特点和中亚国家犀利火力的劲旅,是征西军和准噶尔部的劲敌。

  然而藏身地堡的明军始终没有动静,像是冬眠了,搞得哈萨克骑兵很尴尬。

  长达数里的防线上,明军的地堡每隔二百米一座,前后交错布置了九道,足有近百个!

  驻守这一片地堡群的是征西都护府一个团的兵力,他们经过多次的演练,对地堡防御的火力交叉运用,相当熟悉了。

  一处地堡中,一明军小兵趴在枪洞处向外观察,脸上很是兴奋,同时带着一丝紧张。

  当哈萨克军队摸上来时,该小兵语带颤音惊呼道:“罗刹鬼上来了,罗刹鬼又摸上来了!”

  一名年近四十的中年军官来到他身边,向外看了看,笑骂道:“你个臭小子,这哪是罗刹鬼,分明是蒙古人!”

  这个小兵一看就是个新兵,紧张得脸都有些白了,下意识道:“爹,要是敌人发现了咱们的地堡怎么办啊?”

  他身旁一士兵笑道:“崔兴运,你怕个卵子,有神通广大的哨总大人在,还你让你丢了小命吗?”

  地堡内传来一阵欢笑声,原本紧张的氛围一消而散。

  众人都知道,他们的哨总是个传奇人物,十二岁就参军,不仅参加过辽东大战,还参加过关锦大战!

  哨总呵呵一笑,拍了拍儿子崔兴运的肩膀,示意他放松,又对众人道:“兄弟们不要紧张,敌人还远着呢,团总大人说了,把贼人彻底发那个进来,一会前面的兄弟开枪后,咱们再打!”

  听了这番话,地堡内得其他几名士兵,心中稍稍松了口气。

  有人冲着哨总笑问道:“崔哨,听说您年轻时打过蒙古人?还徒手干掉了一个蒙古骑兵?”

  提起自己的父亲,小兵崔兴运得意道:“那是当然,当年蒙古土默特部趁我大明藩王靖难之际南下宣府劫掠,我爹见一个鞑子兵嚣张扬马而来,不顾生命危险,徒手一个飞扑上去,将那鞑子兵给干翻了,夺了他的战马,单骑冲出了蒙古兵的包围!”

  “哇!崔哨真厉害呀!”众人发出惊叹。

  这名姓崔的哨总,沧桑的脸上面沉如水,无丝毫喜悦之情。

  沉默了片刻,他长叹了口气,低声自语道:“我何止打过蒙古人,连天武军,我都与他们交手过两次......”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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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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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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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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