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回到明朝当大帝朱慈烺>第317章 孙传庭
  出宫没多久,洪承畴就收到了杨嗣昌递来的一条纸条,上面写道:“陕西与京师孰轻孰重?”

  洪承畴看罢,不再提出异议,安心于京师布防。

  洪承畴没有异议,不代表别人没有异议,陕西巡抚孙传庭死活不同意当保定巡抚,想要再回陕西剿寇,彻底把李自成按倒在地。

  孙传庭的任性惹得杨嗣昌怒气连连,杨嗣昌也想让他回去剿寇,但你刚来就回去,这叫什么事?你把京师安全放在哪儿了?把皇帝放在哪儿了?

  杨嗣昌特别看不惯孙传庭那副孤傲的样子,心中暗想,不就是抓个高迎祥吗?有什么好狂的?就你这性格还让我怎么带你?将来要是把你拉进内阁,是不是连我都不放在眼里了?

  杨嗣昌在内阁否决了孙传庭的上奏,直接不管他了,似乎告诉他,你不干也得干,当什么官,在哪当官不是你能决定的!

  孙传庭不服气,立即上疏请见皇帝,最终被杨嗣昌百般阻挠而未成。

  孙传庭心中愠怒,于是引病告休,说老子不干了!

  杨嗣昌也被他搞的恼火了,准备出手收拾他,他上奏崇祯,说孙传庭称病是推托之举,消极怠工,不服朝廷调度,有藐视圣上之嫌。

  崇祯闻言大怒,下旨将孙传庭贬为平民,后来还不放心,又把他关进大牢,以待判决。

  孙传庭和洪承畴同龄,洪承畴比孙传庭早三年考上进士,多吃了三年皇粮,可这并不是他们之间的差距。

  孙传庭万历四十七年考中进士的,第一个官职是河南永城知县(正七品),天启初年调入京师任职,在吏部当了验封主事(正六品),又升到了稽勋郎中(正五品),专门掌管官员表彰事宜的,可谓官运亨通。

  洪承畴是万历四十四年进士,第一个官职是刑部江西清吏司主事(正六品),升员外郎(从五品)、郎中(正五品),在刑部任事六年。wWW.ΧìǔΜЬ.CǒΜ

  二人的履历几乎差不多,干了五六年都干到了正五品六部郎中,孙传庭甚至后来居上,因为六部中,吏部比刑部牛逼,是管官的官。

  按照这个速度,即便比洪承畴晚当了三年官,孙传庭也应该能追上,甚至熬也能熬到尚书一职,年轻就是资本。

  然而孙传庭干了两年吏部郎中后,因不满魏忠贤专政,弃官回乡休假了,就是这么个脾气,这是这么任性。

  这一休假就是七八年,在这七八年时间中,洪承畴压根没受到阉党的打压,一路升官发财,由京官调到了地方,从浙江提学佥事,升迁至两浙承宣布政左参议,不久又升到了陕西督粮参政。

  到了崇祯年间更牛,崇祯二年,洪承畴赶上了陕西流寇作乱,还是参政的他领兵出战,斩杀敌兵三百人,解了韩城之围,顿时名声大噪。

  崇祯三年,洪承畴被任为延绥巡抚,贼首王左挂降而复叛,被洪承畴诛杀。

  崇祯四年,杨嗣昌的老爹杨鹤招抚流寇失败,被免去三边总督一职,洪承畴继任陕西三边总督,一直干到了现在。

  这期间,朝廷不知道杀了和撤换了多少剿寇的总督,洪承畴一直稳如狗,且功劳越来越大。

  他的剿寇风格是,遇到流寇直接开杀,往死里杀,投降也杀,不管多少人,反正就是杀杀杀,玩的这么狠也造就了洪承畴“洪疯子”的外号。

  洪承畴起飞的时候,孙传庭还在家里赋闲看书,直到崇祯八年,闲了将近十年的孙传庭才复起,还是干了个吏部五品郎中,负责考核官员。

  不过崇祯一向对敢怼魏忠贤的汉子很有好感,他破格提拔孙传庭为顺天府府丞,正四品,仅次于顺天府尹,很牛,相当于越级提拔了。

  不过孙传庭没打算在顺天府镀金,他想去前线展示才能,于是请缨任陕西巡抚,负责剿灭陕西的流寇。

  陕西巡抚这个职位,在当时可谓是高危职业,去一个被流寇宰一个,流寇宰不掉的就被朝廷宰了,这些人不是能力太差就是太耽误事情。

  崇祯九年三月,孙传庭如愿以偿的当上了陕西巡抚,当时他很多朋友默默的为他送行,觉得他这一去回不来了,崇祯还拨了六万两银子给他,让他好好干,省着点用。

  六万两够干嘛的?够一万人半年的军饷,想在陕西那种流寇重灾区有所作为,咸鱼翻身,最起码先招兵买马养兵几年吧,才能闪亮登场,大破贼兵。

  也就说六万两只够打水漂的,然而孙传庭就用这六万两办成事了,他在陕西榆林建军,号为秦军。

  仅仅四个月,孙传庭就用刚刚组建的秦兵全歼了闯王高迎祥所部,并且活捉了高迎祥和几名贼将,献俘于午门。

  孙传庭怎么做到的?秦兵为什么这么猛?

  孙传庭的做法也是屯田,因为崇祯没钱,只给了孙传庭政策,准许孙传庭可以采用多种形式,自行筹措经费,用以招兵买马,朝廷不加干涉。

  经验证明,给政策往往比给钱更有用,政策是来钱的渠道,有了渠道,何愁没钱?当然,好政策也要有人去落实才行,而孙传庭就是这样的人。

  孙传庭招募的秦兵也很有特色,他们都来自陕西榆林,榆林是九边之一,自大明开国皇帝朱元璋时代起,榆林当地职业当兵的人就很多,不种地,专砍鞑子的脑袋领赏。

  二百多年下来,榆林这个地方就形成了一个尚武的风格,每次打仗的时候,只要扯开嗓门喊几声,就能动员一大票人,什么大爷大妈都能抄起武器干他一波。

  有个当地民谣是这么唱的:山歌子来把山头,阎王见我也发愁,孔夫子见我就下马,皇帝见我也低头。

  秦兵就是在这个基础上建立的,孙传庭很好的实施了“以秦兵卫秦地,以秦地养秦兵”的理念。

  孙传庭活捉了高迎祥,打垮了李自成,本应功劳逆天,为何崇祯不召见他呢?

  朱慈烺也看过孙传庭的履历,以当时人的眼光,孙传庭更像是个暴发户,从上任到收尾,仅仅四个月就干掉了浪了七年的高迎祥,任谁也不愿承认他这么牛,肯定是走大运了!

  而且孙传庭为人比较刚,不讨人喜,还得罪了不少陕西的士绅,士绅在朝堂都有代表的,少不了一顿参,结果可想而知,他在崇祯和朝中大臣中的人设没了。

  朱慈烺暂时没掺和孙传庭的事情,他正在筹划着怎么干掉通州的清军,准备玩一场大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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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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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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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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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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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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