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备志》中曰:“鸟铳:唯鲁密铳最远最毒。”
后世有专家复原测试过鲁密铳,用颗粒火药居然可以打六百米,精准度和穿甲能力比一般鸟铳更是强得一塌糊涂。
当然了,不同距离的实际效果还得看对方身穿的盔甲。
勇卫营前方战阵的火枪兵使用的是一色的燧发枪,其实就是大明版的自生鲁密铳,加上纸筒定装火药,威力比以往的鲁密铳更胜一筹。
即使在百步外,燧发枪只打穿一二层甲,也会给人体带来强烈的疼痛感,甚致能打碎骨胳和内脏,中枪之后,在短时间内绝对恢复不过来。
而且战马仅仅只披着一层棉甲或布甲,根本就防不住,因此就算是打不死人,打中了战马,同样也可以对清军造成沉重的打击。
第一轮火枪射击之后,就报销了上百名满蒙骑兵,还有不少战马中弹,发出痛苦的嘶鸣倒地,将背上的清兵摔倒在地,被后面的骑兵踩踏成肉泥。
前面骑兵的报销,绊倒了不少后面的骑兵,阻挡了后排骑兵的前进道路,让后面的骑兵速度慢了下来。
就像是一个小伙子开着跑车带着马子出去兜风,刚踩油门起步,还没升到三挡,前面就跳出来一个碰瓷的大爷,被搞得很难受。
谭泰见情况不妙,心中有些焦急,不过他到底是个人物,还是有两把刷子的。
他一手按着伤口,一手操控着战马,勉强避开了几个倒地的清兵,大叫道:“大清的勇士们,冲啊……啊!”
话声未落,只听“噗!”的一声,一颗铅弹从他口中射进,从后脑飞出,谭泰只觉得喉咙被什么堵住了一样,脑袋发黑,然后整个人在马背上晃了两晃,一头栽倒了下来。
勇卫营的火力太密集了,即便第一轮没射到,在后面的一轮一轮的打击下,总会吃到弹丸的。
勇卫营的火枪手阵列中,火枪还是在一排接一排的轮流发射,随着清军骑兵冲击的更近了,火枪的威力更加的强横,一枪下去直接打穿了三层重甲,毫无含糊。
在勇卫营使用了纸壳定装子弹之后,火枪的发射频率也明显加快,全营基本人人都能在一分钟内打出四五发,有些快枪手甚至能打出七发。
很多清兵已经抓狂了,已方已经损失数百名骑兵了,而且这一损失还在进一步的扩大。
勇卫营火枪兵使用的弹丸是铅弹,并不是钢珠,钢珠虽然穿透力强,但杀伤力远远不如铅弹。
高速运动的铅弹进入肉体后会变形,翻滚,造成空腔面积比较大,这样的伤口会迅速进入空气,造成血喷。
伤口也许是一个,也可能铅弹撞击骨头分散,呈现多个伤口,在明末这种环境和医疗条件下,只要被铅弹打中了基本就可以放弃治疗了。
按照清军的计划,尽管明军使用火铳,但在自己铁骑的面前,根本就得不到多少施射的机会。
虽然在开始会遭受到一定的打击,但己方的铁骑还是会以摧枯拉朽的冲击之势,杀入明军的阵中,将明军冲得七零八落。等后面步兵上来之后,以经是轻松的收拾残局了。
在过去,清军对战明军基本都是按照这个套路走的,而且屡试不爽。
可是今天,明军的火力不仅强大,仿佛永不停息,一轮一轮的打击,清军感绝自己是来排队被枪毙的。
在勇卫营火枪兵的猛烈打击下,清兵不断的从战马上落下,而且有不少白甲兵、牛录章京,也被勇卫营乱枪打死了。
这个时期的清军骑兵,战斗力还是极强的,尽管遭受了勇卫营的沉重打击,且失去统领,但剩下的清兵并没有溃败。
在各自的牛录章京指挥下依然奋力向勇卫营的阵地发动冲锋,希望能够冲进勇卫营的阵地中,发挥自己近战的优势。
不过,这在朱慈烺眼中,跟送死没两样。随着清军的铁骑像勇卫营的阵地靠近,受到的打击就更加猛烈。
尤其是进入六十步以内之后,二重甲、三重甲也已经不能保护清兵的身体了,只要是被火铳的弹丸击中,几乎无一例外的穿透重甲,直击打入到肉体里面。
“放箭!”在清军进入了六十步范围内,一个清军的牛录章京下令道。
剩下的一两百个清军骑兵冒然弹丸的射击,在马背上弯弓搭箭,向勇卫营发射。
而这时勇卫营的前阵的前端,突然竖起了一排五边形的虎头盾牌,虎头盾牌高四尺,厚三分,宽一尺七寸,盾牌表面蒙生牛皮,画着老虎的纹路。
盾牌顶部有倒三角的凹口,钉着贴条,一支一支火枪也从凹口去伸了出来,对准了正准备向自己冲过来的清军铁骑。
在清军骑兵开始冲击的时候,盾牌兵就已经就位,将虎头盾牌放平在地方,并半跪在地方,虎头盾牌虽然重量不大,却能在野战中抵挡骑兵的冲击。
当清军骑兵进入六十步范围内,盾牌兵以半跪的姿式扶着虎头盾牌,后面的火枪兵将火枪架在盾牌上面的凹口上,不仅可以射击敌兵,也能充份的保护自已。
至于火枪兵的头部,自然有着明军标配的八楞带沿铁盔保护,因此清军的弓箭几乎对勇卫营的火枪手全无伤害。
仅仅有几个拥有奥运会射箭水平的清军骑兵,射中了勇卫营的几个火枪兵,中箭的勇卫营火枪兵仍然咬牙坚持着。
不过这样的话,只能有最后一排火枪手可以继续攻击,其余前面两排被盾牌挡住视线无法再进行射击。
在中军,朱慈烺骑在高头大马站在一个小山坡上,一直把握着战局,见清军骑兵突进五十步了,下令道:“分而散之!”
身边的号兵连忙吹响号角,示意前两排的火枪兵分散在两翼,向前行进,呈箭型向中间的清军骑兵运动射击。
因为勇卫营前阵的火枪兵拉的比较长,足有三百多米,而清军骑兵冲击面只有不到不到二百米宽,这样足够让两排火枪兵从两翼前进,三排火枪兵呈现三面打击的局面。
也有一些骑兵冲向两翼,然而他们悲剧的发现,在两翼火枪兵身后,明军的骑兵坐在战马上,手上也端着火枪冷酷地向他们开火。
勇卫营的阵前,弥漫着大团的白烟,空气中充满着呛人的硫磺味道,将前方浓郁的血腥味都给掩盖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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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书友在本章说或评论区留下的一些建议。
回复书友烛光之恋:穿越到明末特别是崇祯年间,这个时间段就是时刻充斥着战争的年代,朝廷北面跟满清打,在长城以南跟十三家几十万流寇打,不写战争情节穿越到这个乱世还有意义吗?
主角身份是皇太子,满清第三次入关,都打到北京城周围了,就跟鬼子在大扫荡一样,主角不打仗难道还要在朝堂上跟那群饭桶权斗吗?或是说安安心心在北京城搞科技创新,发展经济副业?反正我是办不到的。
我也不喜欢太多太啰嗦的战争情节,然而主角进行铁血政治的前提是拥有一支忠诚强大的军队,这种军队不是张口就来的,而是靠战争打磨出的。
本书前期的战争场次并不多,也就几场,除了开头两三场写的细一些,后面描写的就少了。
特别是中后期,主角除了几次御驾亲征,基本都是在治国,从思想和经济上拯救大明,战争都交给几位大将去打。
请大家放心,不会写纯成军事小说。
www.xiumb.com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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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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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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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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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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