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王府的主人是端王朱常浩,是万历皇帝的第五子,比朱慈烺的辈分都高了两辈,十二年前去了汉中封地,只留下一个管家和几个仆役打理端王府。
按照大明祖制,皇族出行在外不能随意居住在衙门,衙门是办公事的地方,属于公家,不是皇家的私产,即便是大明的皇帝,也只能住在行宫或者就近住在藩王府中。
不像后世的满清,国以私用,全天下都是皇家的奴才,下江南可以随意住在衙门或者大臣家里,美其名曰亲民。
朱慈烺原本是想住在崇祯当皇帝以前的信王府的,信王府极大,是端王府的两倍,可信王府还在皇城中,距离太远了,来往不方便。m.χIùmЬ.CǒM
这座端王府占地不到一百亩,连紫禁城的零头都不到,只是一般王府的规格,或许是因为当初端王不得万历皇帝的宠爱,以至于只给他在外城建了个一般的王府。
由于常年有人打扫,端王府倒也不显得陈旧,听说太子殿下要住进来,端王府的管家连忙安排人将端王府里里外外重新打扫了一番。
端王府是严格按照明朝藩王王府制度建造,前面为端礼门,一前一后,一左一右四道门户,中间的主殿叫承运殿,是所有藩王王府的通用主殿名字。
承运殿后面是寝宫,最后是御苑,另外还有四堂、四亭和台、阁、轩、室、所等五十多处,规模宏大,比一般京城中达官贵人的府第高档多了。
朱慈烺在端王府中简单的观赏了一番,就到承运殿中休息了片刻,吃着随班从宫中带来的甜点,思考着规划。
片刻后,朱慈烺叫来了贴身侍卫徐盛,道:“徐盛,你去让南城兵马指挥司派些人,在城中人流少宽阔的地方开十个粥厂,每天早晚两顿给流民施粥,保证筷子插在粥里不倒。谁要是敢贪一粒粮食,直接杀头抄家,你让李廷表派些锦衣卫盯着点。还有,记得让他们打出本宫奉旨抚民的旗号。”
户部那一万两的银子,足够几万流民喝上几天粥的,既然已经出宫了,朱慈烺就不能拖,必须开始干活了。
对于下面官员的那些花花肠子,朱慈烺心里清楚的很,如果不派人盯着点,估计这一万两银子最多能喝两天的粥。
徐盛领命而去,朱慈烺又叫来了吴忠,对他吩咐道:“吴大伴,你去北镇抚司传李廷表来见我。”
吴忠道:“小爷,李大人就在端王府外候着呢。”
“他怎么在这?”北镇抚司衙门还在皇城,李廷表怎么溜到外城来了?朱慈烺不解。
吴忠解释道:“此次小爷出宫抚民,五城兵马司、巡城御史和锦衣卫都派了人暗中保护殿下,锦衣卫这次派出带队的人就是李大人。”
“嗯,让他进来吧,我有事交待。”朱慈烺点了点头,心道这骆养性还真会派人。
李廷表来到承运殿见了礼后,朱慈烺没有和他多聊什么,直接派下任务。
让他在五日之内将北京城中有钱的官员和富商名字统计一下,标准是在家资十万两银子以上,最好能查清这些人的大概家资。
李廷表心中一惊,太子殿下不会是抄家抄上瘾了,想让锦衣卫抄了这些人的家吧!
这一想法只是浮现了一刹那就被他扼杀了,这是不可能的事情,殿下这么聪明,怎么可能做动摇国本的事情呢。
朱慈烺看到他眼神的异样,笑道:“本宫又不傻,去做那些引火烧身的事情,这次只是想搞一次募捐活动,让那些有钱人出出力而已。”
明末的时候,朝廷穷,百姓穷,但那些地主富商和当官的并不穷,反而个个富得流油,可以说整个大明大多数的财富都掌握在这一小撮人的口袋中。
朱慈烺想从这些人的口袋中掏一把,当然了,不能抢,只能募捐,求他们送钱,不过至于怎么‘求’,还是他说了算。
李廷表心中松了口气,出了端王府后立刻着手安排人暗中调查,用的还是他自己信得过的人。
他的办事理念就是:安全比效率更重要。
徐盛在传达了东宫令旨后,南城兵马指挥司的人立刻行动起来,在外城中分散划出了十个施粥点,迅速运粮并架设粥厂,那办事效率,是真的到位。
当天下午,十个施粥点就开始对外施粥了,在第一次开饭的时候,流民中出现了一些哄抢,很多几天没吃东西的流民看见白花花的小米粥,立刻就扑了上去。
然而他们要面对的是南城兵马指挥司的一些衙役,这些衙役见有人上抢了,直接抄起手中早已准备好的大粗棍子,上去就是一顿毒打,毫无手软。
有几个带头哄抢的人直接被抓了起来,棍棒加身后还被绑在了树桩上,瞪大了眼睛,流着口水看别人喝粥。
在乱世重典之下,流民们也立刻都老实起来。其实主要是米粥提供的也十分充足,先来后到都能领到米粥,也没必要哄抢,因此在往后施粥的时候,流民们也都自觉排队,吃饭的秩序也好多了。
南城兵马指挥司的一个巡城校尉,一边用勺子为流民舀粥,一边大声道:“太子殿下奉旨抚民,特命我等在此施粥,你们可不要忘了感念天子和殿下的恩德啊!”
一群流民只是没口子的答应,一个个拿着碗上来排队领粥,排在后面的只是不断的探头探脑,非常焦急的等待,管他谁的恩德,还没吃到嘴里呢。
前面盛满粥的人一边端着碗一边找地方蹲下来,狼吞虎咽地吃起来。
这些天来,他们每日过着啃食糠菜树皮的日子,即便来到了京城,也是吃些残羹剩饭,很多人看着碗里纯正稠厚的米粥,眼泪都流了下来,这才想起巡视校尉刚刚说的话。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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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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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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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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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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