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在后面的众人眼瞧着距离越来越远心里焦急了几分,一名唤常和的护卫来到马车旁,轻扣木窗,欲言又止道:“二公子,我们……”要不要跟上去。
常和此人父母双亡,从小便被唐国公养在院中,和唐国公三子交好,经常私下兄弟相称。心思缜密且办事牢靠,可谓深受重用。眼看自家公子和北平王之子有交好之欲,虽知自家公子非愚钝之人,但还是忍不住出言提醒。
李世民放下手中杂记,嘴角依旧是温和笑意,看向亦兄亦友的常和,道:“常兄可知‘燕云十二骑’?”
常和点头,道:“自然。北平王府最为精锐且直属于北平王的一队铁骑,便是这‘燕云十二骑’。传闻这一队铁骑所向披靡且极为神秘,并没有多少人见过。”
被李世民这么一说,常和震惊,声音里抑制不住的激动道:“莫非……这‘燕云十二骑’……就在这里?”
李世民笑着摇了摇头,颇为感慨道:“常兄不要多想。世民也只是看到罗公子策马的风姿,不由得联想到了这著名的铁骑。不愧是北平王府,将门风采。”
两人说话间骏马已经消失在了夜色中,只留下一阵尘埃。常和驱马向前,往队伍前方的修长身影而去。
那人似乎早已料到常和会来,略微放慢速度,主动招呼道:“常统领!”
云散去,借着月光可以看见那人有着一副好皮囊,五官略微有些胡人的深邃,肤白看上去竟不像武将更像文臣。
但是要是因此轻视他,那可是要跌跟头的。
常和曾经听人说起过此人,八岁时已有“库达克”之称,也就是汉语的“神童”。却突然离开西域来到中原,化名穆霖。一直在北平王府作罗成的贴身侍卫,为人低调,没多少人关注。直到三年前北平王府遭遇刺客,等到北平王赶到罗成房前时,只见此人正坐在楼梯上擦拭着一把形状奇异的弯刀。地上毫无多余血迹,遍地的杀手皆被一刀封喉,伤口处结了一层薄冰。最离奇的是当推门而入,年幼的罗成尚且还在酣睡中。
虽然北平王封锁了消息,却也有一些传言在江湖中传递。习武之人大多听说过,尤其是那一把形状奇异的弯刀。渐渐的穆霖便有了“冰刀客”的代称。
常和靠近时也有意无意地看了眼他腰间的弯刀。
形似弯月,却比普通的弯刀薄且弯,双刃而回勾,颇似双凤齐飞,的确形状奇异。刀柄上有一银制纹路,不似中原之物。
收回视线,常和神色敬重,拱手道:“穆统领,我们是否应该跟上去看看。毕竟夜间行路,恐多有变数。”
穆霖闻言勾起薄唇,声音婉转似胡姬作歌却不失男子的磁性,颇为好听。只见他道:“常统领放心。如今已出吴越地界,想必不会再有刺客追来。毕竟再过一座山便到平水,平水之后便是中原地界。”
说完,穆霖不知从哪里掏出一个东西,朝常和抛去,笑道:“常统领有时间倒不如和我喝一杯,如何?”
常和下意识接过,低头一看,竟是一个精致的牛皮酒囊。正欲再说些什么,只见穆霖又掏出一个酒囊仰头灌下一口,感叹道:“好酒!”
都说西域人爱酒如中原人爱茶,果不其然。
常和扭开酒囊,只见此酒成淡红色有清香,入口甘醇微涩,带有果味,惊呼道:“莫非这是——西域独有的蒲桃酒!”
穆霖抬手和常和一碰,眼间流光溢彩,轻声哼唱起了曲调优美却不知语言的歌谣。
一行人在歌谣中渐行渐远,身后树林中接连有重物坠落的声音都被歌声掩盖,只在树干上留下如酒般鲜艳的红色液体。
*
李优先是窝在罗成怀里听着他的指导维持平衡,渐渐地却迷上了这种不同于赛车般的别样刺激。罗成便松开了双手任由李优独自驱使骏马,他自己只是时不时牵一牵李优的手臂帮他调整方向。
李优心里那叫一个开心,要是有尾巴能跟着摇晃起来了。远处天边有座城若隐若现,转瞬间两人已经到了平水前最后一座城池——越州城。
罗成这才不慌不忙地拉过缰绳,拍了下李优的脑袋道:“下来,等等穆霖和世民兄他们。便准备进城了。”
李优很干脆地跳下马背,这些天路上的劳累丝毫没有影响到他的心情,反而是一次又一次飞驰让他心情颇为愉快!
罗成下马,安抚了下骏马,将它牵到一旁拴好,心里直疼。
这可是难得的汗血宝马啊,也就是这次出来才舍得骑一回,真心疼。不过要是其他马也受不住宸儿这么折腾,算了,宸儿开心就好。
李优也走过来摸了摸马头,兴致盎然道:“哥哥,这匹马叫什么呀?日行千里,竟然不见疲惫!”
罗成咽下心头血,却忍不住扬起了声音,道:“这是塞外商人带来的,名唤白鬃!据说其汗鲜红似血,日行千里而不疲!”
李优一听,眼睛一亮!这不就是后世的汗血宝马嘛!到了唐朝蒙兀室韦族进贡的就是这个!还有之后铁木真创立的蒙古国,蒙古骑兵所向披靡也是有这战马的加成!
居然能有幸见到一面!
罗成见李优眼神发光,毫不犹豫将他的手牵到了马脖颈旁,道:“喜欢吗?送给你!”
李优一听,立马想要答应。但是话到嘴边却咽了回去,转了个弯道:“算了算了,我尚且还不能独自骑马。倒不如哥哥留着,日后上战场肯定是如虎添翼!”
这不是假话,罗成十四岁便披挂上战场了。感动归感动,但是不能收!毕竟哪有不爱马,不爱名剑的武将,李优怎么肯跟他抢呢!那可是罗成,他的哥哥!他的“男神”!他来这古代发誓要保护的人!
不过,“男神”真的好温柔啊~呜呜呜呜。
李优满脸笑容等着罗成揉他的头,却始终没有等到。抬头一看,只见罗成看着他的眼神深沉了几分,却很快掩饰住,揉了下他的头,神情严肃了几分:“宸儿以后也想上战场吗?”
这是……在考验他的胆量
李优眨了眨眼蓦地抱住罗成的腰,仰头看着他,眼神坦然而明亮如星,仿佛如誓言般珍重道:“哥哥若需要,我必然跟随。哥哥若是不需要~”
“我便浪迹江湖,做个侠客!等到哥哥从战场上下来的时候,给哥哥做饭,陪哥哥下棋~过宁静的生活~怎么样?”m.xiumb.com
天日将白,暖暖的朝阳升起。竟然也不及少年眼中的赤诚明亮,那温度灼灼如焰,带着能灼伤人的坦率和认真。照亮了罗成的内心深处。
多年之后,罗成也未能忘记这双真诚明亮,眼里只有他的眼睛。或许就是这样一双眼睛,在黑暗中点亮了他求生的欲望。
罗成猛然收紧双臂将李优拥入怀,片刻后笑着弹了下李优脑门:“君子远庖厨知道不?小傻子。”
李优嘿嘿一笑,心里不激动是假的。刚才罗成拥抱他的力度,已经认可他了。直到刚才,他才真正地踏足了罗成的世界!这是质的飞跃!
真是双喜临门!
踮起脚蹭了蹭罗成的脸,李优恋恋不舍道:“哥哥,不要丢下我。”我会保护好你的,用这一生。
罗成却没感受到李优敏感的情绪,反而哭笑不得地将李优扒拉下来,调侃道:“连夜赶路你不累……”
“……”
罗成接个正着,看着李优的睡颜,无奈摇头,喃喃自语道:“真是的……就是个孩子,我怎么会就……”
接下来的话语飘散在风中,细细碎碎再也听不清了。
等到穆霖他们来到,只看见两个少年依偎在一起靠着树干睡得正香。白鬃马守护在他们身边,用尾巴驱赶着烦人的蚊子。微风拂过他们的发丝,轻柔而祥和。
穆霖下马取下外衣,将两人抱上自家马车,放在床褥上。悄声退出马车,来到李世民马车边道:“二公子,客栈早已安排好。请在越州歇息后再渡平水前往杭州城,转上北平。吾等需立即回府。恕不能同行了,还望谅解。”
李世民从浅睡中醒来,撩起帘子,脸上虽有疲惫却未曾失礼,拱手道:“无妨。世民自知统领此刻回府缘由,哪有怪罪之理。倒是劳烦统领安排周全,甚是惭愧。”
穆霖回礼,转向朝常和挥手后带着人马护送着马车直往北平方向而去。
待穆霖等人走后,李世民招来常和,嘱咐道:“想必刺客很快就会发觉我们分了马车,追上宸儿他们。但能拖多久拖多久,我们要为他们争取点时间。你吩咐下去,等下我们进城采办时皆按照多人份采办。其中加上些少年用的衣食物品,以白衣为主。还有孩童喜欢的甜食。剩下的客栈安排尚不用我们操心,想必早有安排。”
常和应下,转身微顿,道:“二公子当真要这么护着那两人?”二公子虽然平日里待人温和细致,交友广泛。但从没有对任何一个人这么上心。要是平日里倒也说得过去,但现在身后有刺客尾随,这未免太过于……
李世民拿起桌上的荷花酥,咬了一口。入口酥脆,质里香甜。引得他嘴角的笑容真实了几分。
味道颇为甜了些,不过倒是顺了孩子的喜好。
将剩下的荷花酥放到一边,道:“宸儿尚且不知。但罗公子非池鱼,若为此受累未免可惜。”
常和笑笑,颇为无可奈何道:“二公子不如直说您很喜欢这对兄弟……”
“咳咳咳……”
“二公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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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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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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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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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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