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在宫中听到这次比试的内容,父亲脸色就不太好了。
“什么意思?阎王谷?那御宗堂的人是不是有病啊,这又不是选拔上阵杀敌的将军,用得着如此么?”牧莹宝一听就炸了。
阎王谷她是听说过的,那是距离京城一百七十多里的一个大峡谷。
里面虎狼野兽很多,地势也十分的险要。
即便那附近的村民和猎户,都只敢在外围砍柴打猎,不敢往深处走。
每年因为进去的人,十个中有九个是没有出来的。
而之所以知道如此凶险,却还要去冒险的,都是那种家里实在是需要银子,比如儿子要娶妻拿不出聘礼,又或者家人得了重病无钱医治的。
因为虎皮的价格比较高,运气好能遇到一株年份久的人参,这两样阎王谷深处都有。
有人曾经挖到过一株千年的参,用那银子给儿子娶了媳妇,还买了几亩地,让人羡慕眼馋。
“他们要求那样做,你竟然就答应了么?万一是阴谋呢?万一御宗堂的人跟某个人勾结好的,设的圈套呢?那种地方最大的危险可不是环境和凶猛的野兽,你不知道么?”牧莹宝跟薛文宇急眼了。
“母亲,莫要怪父亲,父亲问过儿子的意见呢,可是儿子不想弃权,那周允浩和周允峰二人已经当场弃权退出新君参选了。
儿子不怕被人耻笑,可父亲祖父他们已经蒙冤而亡,儿子不想他们再被人耻笑羞辱。
儿子也知道此去即将面对的会是什么,记得母亲说过,只要有心,也可以把劣势变成有利于自己的优势,儿子相信有父亲帮助,这次一定没问题的。”辉哥此时心中是满满的幸福感,有这样爱自己在意自己的父亲母亲,还有什么可怕的。
“你这是想当犬王了?”牧莹宝理解辉哥的决定,这更让她心疼,他这个年龄原本应该无忧无虑的,却要面对如此残酷的事。
“母亲,你就不能换个恰当的比喻么?”辉哥撒娇抗议着。
“犬王?”陶清源听得云里雾里的。
其实薛文宇也没懂,怎么用犬王这个词了。
犬不是狗么?再厉害也是狗啊!这不是骂人的么!
辉哥看向父亲,笑了笑;“有一种大型的性子比较凶猛的犬叫獒,养它的人为了得到一只最强的獒,就会把幼獒关在地窖中,只给很少的食物。为了生存,所有的獒就会争夺食物,最后活着的那只,就是獒中之王了。
这是母亲讲过的一个传说,虽然是个传说,但其实跟这次的规则,不差不多是一回事么,适者生存劣者淘汰!
是残忍血腥了些,但其实也是最见实效的。”
辉哥讲的很是轻松,但是在场几位大人听了,心里却更加的难受。
是啊,这个比喻的确是不妥当,但辉哥说得也是事实。
这次重选新君,也的确是让御宗堂为难的事。Χiυmъ.cοΜ
既然大家为了争夺皇位,不顾血脉亲情暗中各种手段想要除掉对手,那就索性给大家一个机会,一个拼个你死我活的机会好了。
要知道阎王谷这一次的事,安然胜出的那个,不会是草包,也不会是因为手段好,更不是因为身边又武功高强的人相助。
所以,这种方式选出的新君,也绝对不仅仅是一位心狠手辣残暴的君主。
没有整个胆子参加,提前弃权退出就好!
牧莹宝觉得,能想出整个主意的人,也确实是个人才了。
“我还是不能参加么?这样险恶的事,都不允许带大夫的么?”牧莹宝问。
辉哥摇头;“母亲,女子不可以去,否则一经发现就是作弊,将会被取消参选资格。”
牧莹宝气得在心里爆粗口,却也知道这件事自己也不能任性。
“好,我知道了。”牧莹宝明白这件事自己再担心,再不想同意也没用。
开弓没有回头箭,既然如此,与其在这唉声叹气的担心孩子,不如好好想想,能为孩子做些什么吧。
牧莹宝解下围裙,出了厨房。
辉哥担心的想跟上,却被薛文宇伸手拦住了。
“父亲?”辉哥不解。
“你不是很了解她的么?”薛文宇问到。
她走开,肯定不是找地方伤心难过的淌眼泪去了!
牧莹宝没有回自己的屋子,而是进了薛文宇的书房,边磨墨边想。
薛文宇一出厨房,门外的林川就告诉他,说夫人进了书房。
薛文宇一听,朝自己房间的方向看了看,改变主意出了院子,临走时叮嘱林川守在房间门口,别让旁人进书房。
晌午的时候,当牧莹宝想起该做午饭,走进厨房的时候,见里面老少三人已经把菜洗好,鱼也杀了,米也淘好了。
看样子若是她再不过来,这爷三是打算自己动手做午饭了。
“呦,这是哪位想掌勺啊,那我就坐着等吃了。”牧莹宝心情好了些,跟他们开起玩笑来。
“母亲,别逗了,让我们三个掌勺,不是糟蹋食材么。”辉哥见母亲笑,也终于放下心来。
牧莹宝笑着上前,拽了自己的围裙系上,又看了下准备好的食材。
辉哥趁着父亲走出去的时候,小声的跟牧莹宝告状;“父亲杀鱼的时候,把苦胆弄破了,听曾祖父说这鱼会很苦,他就把鱼扔了,让人从大厨房那又取来一条。
然后,父亲还不让我俩说出来。”
“那你没跟他说,我有办法处理的?”牧莹宝随口问到。
辉哥很是无辜;“说了啊,可父亲还是坚持要换鱼。”
牧莹宝听了很是无语,都已经放下身段,在厨房做这些杂事的人了,怎么还会在意会不会被她笑话呢!真是多此一举!
鱼本来是打算做菊花鱼的,但是那很积极的薛世子,已经把鱼身用刀划过,还抹了盐巴。
虽然杀鱼弄破苦胆,但是薛文宇这些天在厨房也没白待,居然学了些东西呢!
辉哥还想告状,却见父亲去而复返,只好作罢。
饭菜做好,牧莹宝发现这三吃东西的情绪不高。
“怎么,今个手艺没发挥好么?”牧莹宝故意装糊涂的自言自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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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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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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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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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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