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茁自己没有驾照,殷未开车的时候他就坐在副驾驶。
“老婆,你可太聪明了,还会开车。”沈茁满眼星星。
会开车算什么聪明?要不是沈茁自己确实是个生存技能几乎为零的大聪明,殷未会觉得他是在冷嘲热讽。
“坐好。系好安全带。”殷未余光瞪他,“你的秘书呢?月薪两万,连开车都不负责?”
沈茁双手枕在脑后,“她说开车是另外的价钱,让我别压榨得太过分。要人开车,花钱去请司机。”
“那你请的司机呢?”
“没请。花那个冤枉钱干嘛?我自己会骑车,实在不行就打车,一个月才多少钱?现在更好了,老婆你会开车……”
殷未无语至极,人不能,至少不应该这么抠。
“谁是你老婆?再乱叫把你踹下去。”
“好的老婆。”沈茁乖巧点头。
殷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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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沈茁妈妈家时已经是傍晚,夕阳染红了半边天,橘红色的柔光也洒在中年女人身上。
沈妈妈住的农家小院家门前开了一片菜地,这时候她正坐在地边树墩上,一抬眼看见两人,眉眼弯弯的,“来了?”
这张温柔慈爱的脸,殷未觉得似曾相识,但上一次见到,完全没有这样淡静的表情,有的只是自卑和怯懦。
两次听到那个故事,两次见到故事里的主人公,殷未很自然地将两者重合。xiumb.com
校园里贫苦悲哀的中年女人,和眼前安然从容的富家太太,突兀地并存在殷未脑海中。
“壮壮,这是你对象?你怎么把这样神仙似的人骗到手的?”沈母拍了拍染尘的裤脚,从树墩上站起身来。
殷未反应过来,“壮壮”是沈茁小名,茁壮成长,是父母对孩子最朴实最真挚的愿望。
“什么叫骗啊?妈你没觉得我们俩龙配龙凤配风,简直天生一对?”沈茁走上前,扶着母亲胳膊,吃了一记爆栗,“哎哟……妈你打我干嘛?”
“左耀来过我这了……我跟你说过,那孩子心眼不正,你就是不听,被人耍得团团转。”沈母教训儿子一番,转头慈爱地看向殷未,“是不是好孩子,从眼神里就看得出来。孩子,你叫殷未是吗?”
殷未微笑着点头。
沈茁急着接话:“妈,未未可是A大的高材生!而且是博士!以后给你生的孙子绝对脑瓜聪明!人还孝顺,看,这全是他给你买的!”沈茁乐呵呵地向母亲展示礼物,沈母没看,撵他去厨房,“少贫嘴!上次让你学的几个菜,做出来让我们尝尝。”
沈茁孝顺,让去做饭就做饭。但殷未知道,沈妈妈支开儿子,是有话要单独跟他说。
沈母重新捡起地上的锄头,殷未先前没注意,这时候定睛一看,沾着新鲜泥土的锄刃竟然是金子做的。这就很沈茁。
自己歇着让长辈劳动,是不礼貌的,殷未说:“阿姨让我来吧。”说着要去接锄头。
沈母摆手,“不用。我是做惯了的,你的手用来读书写字,别弄糙了。你是个懂事的孩子,闲不住就帮我撒种子吧。”
殷未捡起放在树墩旁的种子口袋。沈母利落挥锄,新翻过的土地印下一个个月牙痕,同时殷未捻一把种子抛进坑里。
“种的是萝卜。”沈母头也没抬,一路挖掘,“从前喜欢吃,兴许也不是喜欢,就只吃得起这个。”
世界上没有真正的感同身受,殷未没吃过那样的苦,不知道怎么接话,沉默地提着半袋种子。
“壮壮跟我说了很多你的事,家境好人品好相貌好才智更好,什么都好,他做梦也想要你。但是孩子,你得想清楚——”沈母挖了一行萝卜坑,拄着锄头稍作休息,“壮壮算不得优秀,甚至,毛病不少,也做了一些伤害你的蠢事。作为你的长辈,我看得清楚,他配不上你。”
与狗血剧情里,豪门夫人趾高气昂拿着支票让人离开自己宝贝儿子不同,沈茁的母亲在田间地头,说自己坐拥巨额财富的儿子不配。
这是不是以退为进,殷未不清楚,更不知道该说什么,喉头像塞着一团棉花,上不去下不来。
“但作为壮壮的母亲,我想说,或者,我自私地想求求你,试着接受他。”
话锋一转,沈母又开始挖第二行的萝卜坑,殷未抿了抿唇,跟上去。
“你是富贵人家的孩子,也是知道当年裴家的事的,壮壮一直说就当那家人死绝了,各过各的日子省得心烦,但我知道,他心里过不去。”
种子落进松软的土壤,沈母用锄头往回一勾,浮土掩住了种子。
“我和季千里是一个山村里长大的,我父母没有儿子,看中了季千里有出息,全家勒紧裤腰带省吃俭用供他上学……他当然是很出息的,成了我们那第一个大学生。说好大学毕业就结婚,四年过去他又要读研究生。我们也接着供,三年过去,他说他感谢我们,但他要结婚了……不是和我。”
沈母说起这些话,语速不疾不徐,语调也没有太大起伏,仿佛是在说别人的故事。
“人往高处走,怪不了谁——还有两行,咱们得快点了。”沈母搓了搓手握紧锄头,每一下落锄挖出的萝卜坑都大小均等深浅合适。
“其实他结婚的时候我就怀孕了,我想一个人把孩子养大,没有爸爸也没什么。但我的孩子可以没有爸爸,他们夫妻俩却不能没有孩子……
整整两年,我没见到壮壮,后来他生病,我溜进去看他,壮壮病成瘦猴了。我偷走了他……是的,我‘偷’走了自己的亲生儿子,躲到没有任何人认识我们的偏远山村里。
那里只有小学,壮壮也就只能读到小学。也就是那样落后的环境,没有信息素注册,裴家才找不到我们——后来,他们也没有精力过问我们,他们有了个出色的儿子,后来又夭折了,大喜大悲之后就遗忘了我们这样无关紧要的人。直到现在,壮壮会挣钱了,他们又找回来了。”
沈母把整块地都种上了萝卜,满意地长舒一口气。
“孩子啊,壮壮给你那些委屈,你别跟他一般见识——他就是脑子转不过弯来,喜欢聪明人喜欢得钻了牛角尖。”
殷未低头无可奈何地微笑,“委屈谈不上。但我不理解他的喜好。”
沈母叹息:“从小,他没有爸爸,村里的孩子都笑他,说他是个傻子、臭捡破烂的,没有人会喜欢傻子,活该他被抛弃……他就希望自己能聪明些,做大官挣大钱还不变坏。他也希望自己的孩子聪明,才永远不会被抛弃……
未未,壮壮跟我说过,请左耀做家教,你们俩一起学习,生出来的孩子才会聪明,不会被人看不起……他是傻,以为你是辍学出来打工的……唉,我那傻儿子……”
太阳已坠到地平线下,暮色四合,视觉逐渐失去主场,嗅觉随之灵敏起来。殷未闻到从农家小院飘来的饭菜香气。
家的味道。
“去吃饭吧。”沈母抖落浮土,把锄头扛在肩上,“我告诉过他,Alpha也得学做饭,家是两个人的,别在家充老大……”
殷未心里像塞了一团乱麻,许多片段:沈茁说要他和左耀都住下、沈茁骑车在尾气中狂追、沈茁提着蔬菜瓜果上门……都在他心里涌动。
心一乱就顾不上看路,脚下被什么绊住,沈母及时搀了殷未一把,“小心,原本这里种的桑树,壮壮有天睡醒突然全砍了,说梦见你怕虫子……这傻孩子……”
殷未的心更乱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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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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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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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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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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