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的野山参太多了,直到此刻,李浩然才发现,原来,天坑底部的环境,是野山参生长的极佳环境。
野山参的生长,对环境的要求极高,不仅需要原始的自然土壤层,其表层还要腐植土。
加上这里又是天坑底部,空气之中的热量不易散发出去,这里常年几乎恒温,成为了一个天然的保温池,而此时温度,差不多也就二十度,特别适宜野山参的生长。
而市面上的那些人工养殖的野山参,绝大多数,都是人为制造出来的环境。
比如人工搭建的大棚,人工构建出来的土壤,也可以为野山参提供生长环境,那这样的野山参,其药性价值和真正野外生长的野山参,无法相提并论。
自然而然,价格也会有很大的差距。
李浩然心满意足地采集了二十颗野山参,他并不打算全部将其采集完。
自己手中的这二十棵野山参,已经完全够用一段时间了。
等到自己下一次需要的时候,再来采集,也来得及。
虽然,这里已经有外来者捷足先登,但李浩然他并不担忧,因为眼前的狼孩,刚刚似乎已经表明了一切,只要有对方在,其他人想要进入天坑,估计还是很难的。
收拾好二十棵野山参,李浩然开始了向上攀爬的过程。
接近七八百米的高度,向上攀爬是一个比较费力的活,李浩然所携带的安全绳上,有那种省力的装备,向上攀爬省力了不少。
不一会儿的功夫,他就直接到达了天坑石壁半山腰的距离,向下望去,脚下三四百米的高度,顿时有一股凌空之感。
掏出随身携带的水壶,给自己喝了一口水之后,感觉体力大增。
在整个攀爬的过程之中,李浩然丝毫没有感觉任何的疲惫,不知道为何,他现在感觉自己身上仿佛有使不完的劲,这种感觉,自从上一次追赶狼孩的时候,他就发现了。
此刻,他再次发现了自己的体力仿佛比以前更加充沛了。
他加快自己手上的动作,整个人上升的速度也变得快起来,不一会儿的功夫就来到了天坑的顶部。
在这个过程中,李浩然亲眼所见,狼孩的每一次跳跃,似乎显得那么漫不经心,但与此同时,他的跳跃却显得那么的准确无误。
他的身体显得那么的轻盈,宛如一张纸,在空中来回地穿梭自如,即便之前已经知道狼孩身上具有这个本领,但此刻再次看到,依然在内心深处会觉得震撼无比。
这简直比金庸武侠小说里面的轻功,都还要牛逼许多。
收拾好行装,李浩然满意地离开了这里,两人一前一后,朝着林中小屋的方向行进。
在林中小屋之中做了短暂的休整,和狼孩两人,一同共享了午餐,吃的是李浩然自带的自热米饭。
同时,李浩然也带了不少的零食,诸如火腿,热狗之类的,和狼孩一起分享。
两人吃得不亦乐乎,狼孩高兴得哇哇大叫。
不过,让李浩然感觉非常意外的是,狼孩特别喜欢吃方便面,而且喜欢将其捏碎后直接干吃。
这一点,倒是让李浩然从对方身上感觉到童心未泯,小时候,自己也做过这样的事情。
但李浩然同样感觉有些奇怪,自己从来没有给对方讲过如何吃方便面,当自己第一次拿出来的时候,狼孩似乎就知道这玩意儿该怎么吃。
当然这些问题,李浩然一时半会儿是没有办法得到答案的,对方身上的秘密,或许只有慢慢解开。
这顿午饭,李浩然吃得很开心,不仅是因为他采集到了这么多价值连城的野山参,更为重要的是,他对狼孩的了解又多了一分。
想到此处,李浩然突然想到了狼孩还没有一个真正的名字,没有名字这肯定是不行的。
“看你这么身手厉害,人长得不算高大,以后你就叫小强吧!”李浩然拍拍正在认真品味火腿肠的狼孩,语重心长地开口道。
没想到,他的这句话刚说完,对方连忙点头,口中含糊不清地发出回应的声音。
同时,高兴地原地打转,手中拿着的火腿肠都被摇晃成了两截,李浩然也听得真切,是两个字。
“要得!”
中午阳光正好,太阳的光芒透过树林间叶子的间隙,投射到林间的地面上,映出星星点点。琇書蛧
林间时不时传来几声鸟叫,此时正是三伏天,外面热得一塌糊涂,但是在这树林间,却感觉异常的凉爽。
特别是李浩然搭建的这个小木屋,在丛林深处,显得特别的舒服安逸。
他在林中小屋里面小床上翘着二郎腿,美滋滋小憩了一会儿,闭上眼睛,感受着林间的丝丝凉意,内心感觉无比的宁静。
醒来看了一下时间,正是下午一点,收拾好东西和狼孩小强告别,这才慢悠悠地走出了丛林。
回到家中,父母已经开始准备收割稻谷。
百花村,今年虽然干旱,但却迎来了一个丰收年。
站在马路边上,隔着大老远,可以看见金黄色的稻田,一片连着一片,微风吹过,那些金黄色的稻穗,此起彼伏,如同波浪一般。
庄稼人最喜欢的就是这一切,这天气虽然炎热,但是,庄稼人最不怕热了。
比起丰收,这一点点辛苦,又算得了什么。
百花村的交通条件不好,再加上地势的原因,这里依然形不成机械化的统一耕作,所以,人力收割是最主要的力量。
农民在田里挥洒着自己的汗水,天天时不时传来一阵阵的劳作声,他们有说有笑,谈论着今年的干旱与丰收,同时也在谈论着李浩然的光辉事迹。
大家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没有李浩然,就没有今年的丰收!
李浩然把采集回来的野山参收藏好,这些野山参过两天他就会送到杨青山那里去。
不管怎么样,他都会把对方的情况和自己所掌握到的信息,全部给对方说清楚。
而这些野山参,就是自己目前的财富。
下午,李浩然和父母正一起准备着稻谷收割的工作,他的手机就响了。
拿起手机一看,居然是马松林打来的。
接听电话以后,电话那头的马松林语气之中充满了兴奋。
“你来派出所一趟,有个消息要告诉你。”马松林在电话那头开门见山道。
“是什么事情,你可以简单地告诉我一点吗?”李浩然好奇地追问。
“电话里面一时半会说不清楚,你还是来派出所,咱们当面说吧!”
半个小时后,李浩然坐在了派出所的接待室里,马松林坐在他的对面,马松林端给李浩然一杯泡好的茶,
此时,在他们的面前,摆着一台电脑,电脑的界面上面,正显示着一些人员信息。
“之前你说,丛林之中有一个行为怪异的小男孩,我最近查了一下,这几年咱们天龙镇的失踪人口,我不敢百分之百确定你口中说的那个小男孩到底是谁,但是我猜测,他可能和几年前的一起盗窃案有关系。”马松林说完,端起茶杯咕咕地给自己灌了一口。
李浩然瞬间来了兴趣,只要关于狼孩的信息,目前他都十分的关注。
“你快说说,到底是哪一起案子?”李浩然连忙追问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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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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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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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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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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