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公怒吼着,手中的火焰在变小,一声大喝,运起十成功力,火球瞬间又大了一倍,萎顿下的火焰越烧越旺。
“我养你二十多年,皇位唾手可得,你却轻言放弃,是我太宠着你,太纵着你了,既然你毁掉我毕生的希望,那我就毁掉你呀,我要将你碎石万段,不,是将你化骨扬飞,今日之后,世上再无沈逸夏,而你,连一片骨头都不会留存,飞灰烟灭!”
真的要死了吗?
沈逸夏感觉自己支掌不住了,热力将他炙烤得头昏脑胀,浑身力气象快被抽干,放弃吗?只是一死罢了,人谁个不死?死了就不用这么痛苦支撑,不用这么受煎烤了。
眼前浮现出一双明澈坚定的眼神,十七岁的少女,在黄昏的雨中,一步步走向府衙大门,她可以逃,逃走,顶多不要身份,但至少可以活,往前,便是死路,那一瞬,决定她此生命运。
可她却坚定地往前,因为她心中,有要保护的人,那个人,比她自己的人生更重要。
倔犟而坚强勇敢的小女人,就是那一刻,他认定了她就是他此生的伴侣,他的爱人。
说好了要护她一生一世的,说好了要宠她爱她一生一世的。
怎能放弃?
他死了,她怎么办?还有两个稚儿,一双可爱的儿女,失去父亲,没了怙恃,怎么长大?m.χIùmЬ.CǒM
娶她就是为了给她平安顺遂幸福的一生,而不是轻言放弃,将艰难困苦全都扔给她这个小女子一人承担。
生而为男人,就该尽一切努力保护自己心爱的女人,为她和他们的儿女撑起一片绿阴,一方安然幸福的天地。
长啸一声,激发自己最大的潜能,奋力抵御。
这声长啸,惊起远处飞鸟,马蹄阵阵,有口状若大钟之物从远空中飞来,夹着万钧之势,向英国公砸去。
英国公微皱眉,不得收回招式,抬掌抵抗,那钟只是虚化,并非实物,回御之间,沈逸夏压力一松,头顶的热力瞬间减弱,整个身子摇摇欲坠,缓缓倒下。
“阿夏……”一马当先的正是沈逸春,马在半路不肯往前,便跳下马,纵身往上掠来。
“是你?”英国公吐了口血水,更加愤怒,三个儿子,以为这一个是最忠诚于自己的,虽然他也不是亲生,但他是谢氏所生,谢氏把他教得很好,他自小便很听话懂事,从未忤逆过。
刚才是他发出的虚钟?
不,不可能!
沈逸春没有这样的功力,他练的也刚猛的罗汉掌,怎么会有一口钟出现?
“你也是来杀我的吗?”英国公傲然挺立,轻蔑而又不屑地问道。
沈逸春只是看了他一眼,便奔向沈逸夏:“阿夏,你怎么样?”
沈逸夏的脸通红,浑身滚烫,手才一碰触,他便一瑟缩,碰到的那片肌肤便脱落了,露出泛着冷白的血肉。
沈逸春不敢扶他,触目惊心。
愤怒瞬间充斥胸间,转身怒视英国公:“父亲,你疯了吗?他是阿夏!”
抬手就是一耳光。
几乎是习惯,自小,只要沈逸春有顶撞,他便如此。
而沈逸夏也是习惯,自小英国公不打骂沈逸夏,也不打骂沈逸秋,阿凤和小五更不会,在几个第妹面前,他是慈父,只对沈逸春严厉。
因为习惯,所以,他打得理所当然,也因为习惯,沈逸春忘了避开。
“混帐,连你也教训为父?”或许,在潜意识里,沈逸春才是他理想的儿子吧。
英国公负手而立,怒喝。
沈逸春抬手摸脸,一边火辣,另一边却是湿的,原来,在看到沈逸夏伤势的一瞬,眼泪不知不觉流下,二十几年的手足情,阿夏是他呵护疼爱着长大的,自小,他身体极不好,总是病病歪歪,大娘很忧心,因为阿夏的病,常常秀眉紧蹙,母亲却常幸灾乐祸,巴不得阿夏哪一次发病,就那样一睡不醒,再也起不来。
可他不喜欢,他喜欢聪明温柔的阿夏,看起来清冷,心却最柔软的就是阿夏,学文习武,他都是最好的,在书院里,一众学子,他是最出色的那个,若不是疾病缠身,沈逸春相信,阿夏的成就只会更大,阿夏是他心中的骄傲,就算谢氏不停地给他灌输,说阿夏如何抢了本属于自己的爵位,阿夏死,他就能成为世子云云,沈逸春也想要世子之位,但不愿意阿夏死,宁愿阿夏当世子,只要他好好活着。
让阿夏好好活着,是沈逸春从小到大的执念。
虽然,他未曾替阿夏出过大力,但这个执念一直伴随他到如今,成为一种惯性思维,如同习惯了英国公打,他便一动不动捱着。
“阿秋呢?”沈逸春问。
“阿秋……”沈逸夏艰难地服下一颗药丸,阿秋应该没事吧。
地上有一截枪头,正是阿秋常用的,枪柄早烧成了灰,只余一截留着枪头尾上,黑呼呼的。
一个将士,武器被毁能有几个意思?阿夏的武功比阿秋强了不止一倍,阿夏都伤成这样,那阿秋呢?
沈逸夏的迟疑让沈逸春误以为沈逸秋已经被杀死。
“阿夏,你能照顾自己吗?”沈逸秋不敢碰他,但好在他是医者,他应该备得有最好的伤药。
沈逸秋起身,执枪,指向英国公。
“大哥……”
沈逸春不是对手。
“大哥,快走!”
不需要无谓的牺牲,英国公已然失去理智,他疯了。
“我知道打不过他。”
沈逸春回头,对沈逸夏微微一笑,笑容憨厚真诚,一如小时候!
“但那又如何?谁让我是大哥,不能看着你和阿秋被人欺负。”
说完,枪一挺,猛刺。
“不自量力!”英国公轻蔑地冷笑,一挥掌,想要击飞沈逸春。
沈逸春却似乎早有预料,身子一矮,躲过,枪速却半点未慢,直攻下盘。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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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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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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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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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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