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娘……”沈逸秋眼中愧意更甚:“大娘,您要杀她,我不怪您,她确实对不住您,也对不住二哥二嫂,但能不能,让儿子替她受过,儿子求您了。”
福康道:“傻孩子,你怎么替她受过?给阿秀下蛊的又不是你,制蛊的更不是你。”
“你虽是她儿子,但你的血,引不出阿秀体内的蛊虫。”沈逸夏道:“阿秋,起来吧。”
沈逸秋道:“二哥,只有这个法子了吗?你不是药师谷的高徒,医术高明吗?还有没有更……妥当一点的法子能救二嫂,又……又不用要她的命。”
沈逸夏道:“我尽量,但是……因她此蛊下得太过阴毒,是在阿秀最虚弱的时候,又是用的最阴损的法子,所以……”
“所以,可能会用去她身体里的大部份血,她可能会因失血过多而晕迷不醒是吗?”沈逸秋道。
沈逸夏默然。
沈逸秋道:“大娘偷兵符闯边境救爹爹,家逢巨变,大嫂卷了银子与人私奔,四娘也拿着细软扔下小五跟人跑了,大哥在边关不能回,我娘她……被人差点打死,以前我一直浑浑噩噩如行尸走肉,我也只是想救她,不想眼睁睁看着她被打死,后来,王守仁要断我一条腿,从前风光无限的英国公府成了任人宰割的羔羊,连王守仁那种下贱胚子也能将我们踩在脚底下蹂躏,国公府那么多亲朋友交无人前来救助,连我都以为,这一次,英国公府是真的完了,那就完了吧,反正我活着也没多大意思,万万想不到,二嫂走了出来,那个我从来都瞧不上眼的乡下女人,瘦不拉饥的身板敢走出来挡在御林军的长刀前,挡在王守仁的棍棒下,她一点也不傻,也不莽直,她救下娘,救下我,让我保住了这条腿,你说好不好笑,一个不到十七岁的乡下女人,大言不惭的要保护我们全家,还真让她护住了……”
当初府中的情形,福康和沈逸夏也是好来才听说,但从沈逸秋口中听来,更真切,更有种如临其境之感,二人同时为之动容,沈逸夏更是脸色发白,双掌紧握。
“后来,你回来了,解了府中之困,我便去了军中,在军中……呵呵,说来你可能不相信,我学了很多东西……”沈逸秋自嘲地笑:“从小最不爱读书的人,天天抱着几个大部头的书啃……”
沈逸夏:“我相信,阿秋,你变了很多,变成熟稳重了,也变得更象个男子汉了。”
沈逸秋眼中浮出泪意,嘴角微微上翘:“是吗?我当你是在夸我了。”
沈逸夏一本正经:“我就是在夸你。”
一滴泪缓缓从眼中坠落,沈逸秋笑容灿烂:“真的吗?长这么大,你还是头一回夸我,打小儿,我是最没用的,大哥忠厚踏实,爹喜欢,常年将他带在身边,很小便在军中历练,而你呢?自是不必说,若不是身中蛊毒,常年在爹身边的又怎么可能是大哥,你是我们兄弟中最聪慧,最能吃苦,又最能忍的,偏你出身也最高,学什么是什么,学什么什么强,文武兼备,在你的光环下,我简单就是个废物垃圾,所以,我便什么都不肯学,还嫉妒你,常常在背后搞小动作惹你生气,反正也没人在乎我……也感觉,你从来都没将我放在眼里过。”
“你起来,随我来。”沈逸夏向沈逸秋伸出手。
有多久,兄弟二人没有拉过手了?
久到沈逸秋以为是上辈子的事,自己是三四岁时,二哥四五岁时么?
二哥的手很瘦,很白,指甲修得很干净,指节分明,手指修长漂亮,一个男人,长双这么漂亮的手,还真是……惹人嫉妒!
沈逸秋迟疑了片刻,将自己掌心阔大,皮肤粗砺布满老茧的手放在那只漂亮的手掌中,握住,好凉,是了,他想起为何这么多年很少握二哥的手,因为凉!小时候他被冰得用力甩开过。
“二哥……”沈逸秋的鼻子泛酸,二哥从小就练冰魄掌,所以,他的手很凉,握他的手如同握着一块冰砣。
“你同我来。”沈逸夏拉着他往书房去。
沈逸秋不知所以,不过,二哥的书房他还是第一次来,虽是兄弟,但关系一直不睦,书心算较为私人的地方,沈逸春可能来过,沈逸秋却很少。
书房里当然摆满了书,沈逸夏的书房与旁人不同的地方就是,除了书,还有很多药,人家是书桌后一柜子的书,他的书桌后也是一柜子书,但书桌前的那一面墙,多宝格柜里,全是药。
“二哥……”沈逸秋不知他这会子带自己来书房做什么?看书?不对,是制药吗?应该是!如此一想,不由心中升起希望与喜悦来:“你是不是想到了研制解药的法子?”
沈逸秋却带着他推开了书房后的一个侧门,有点暗,他点了灯,一个很小的屋子,只见他径直走过去打开柜子,取出一个小小的木箱子,打开。
沈逸秋望着盒子里的东西,回忆如潮水边涌来,眼眶一阵发热,他颤抖着拿起盒子里的一件小东西:“这个……你还留着?”
竟是只弹弓,是他亲手做的,那时他调皮,上树掏鸟蛋,下河摸鱼,用绳绊人家田中散放的牛脚,最爱用弹弓打麻雀,沈逸春只比他大一岁多,却自小懂事,跟在英国公身边学习,不会跟他胡闹,反倒是生性文静病弱的沈逸夏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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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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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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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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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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