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紫鸢冷喝道:“别让他跑了。”
可沈逸秋已然跨上柳生元的马:“柳兄,借马一用,放心,我不逃。”说着,纵马而去。
“追!”柳生元大急,沈逸秋是国公府留在京城的唯一成年男子,他跑了可不得了。
御林军骑马紧跟而上。
沈逸秋纵马狂奔,不能后面的人怎么喊叫追赶都不肯停下,他朝着紫禁城而去,后面的御林军看着越发着急,柳生元大喊:“沈逸秋,你再不停下,就别怪我不念旧情。”说着,他拿起弓箭对准,射击。
听到呼啸的箭声,沈逸秋身子往下一倒,斜跨在马背上,躲过。
见上司用箭,后面追来的御林军也抽箭搭弓,几枝箭齐发,好在沈逸秋正好转弯,箭枝都落在他身后。
长长的跑道,紫禁城就在前面,沈逸秋快马加鞭,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那个女人很讨厌,刚一进府就害得他杀王大小姐的事情败露,被打断了腿骨,母亲最讨厌她,母亲不希望沈逸夏成亲,不希望他娶亲生了,巴不得他早死,然后世子之位就可以给大哥继承,母亲不喜欢,沈逸秋也不喜欢。
后来这个女人在府里受了不少罪,他在一旁看着乐呵,活该,以为沈逸夏的老婆那么好当么?
再后来,她好象要与沈逸秋和离,沈逸秋觉得她很幼稚,英国公世子怎么可能会和离?福康也不会答应的。
后来果然没和离成,好象受了重伤,住到公主府去了,眼不见为净,不在一个府里蛮好的,免得看着厌烦。
后来老太君又让人把沈逸夏一家又接回来,沈逸夏又乐了,老太君不喜欢福康,没有福康,她就是这个府里最尊贵最受人尊敬的女人,所有人都得看她的脸上,听她的,可福康不同,她是长公主,长公主的身份压了老太君一头,所以老太君不爽,更不爽的是国公爷很在乎福康,老太君感觉儿子被福康抢走了。
接回来不过是为了为难福康,为难福康的儿媳妇,顾明秀。
所以又有戏看了,让无聊的生活多了些意趣,所以他乐呵。
果然回来没几日,就与母亲斗了好几个回合,深谙宅斗之道的母亲好象也没占到上风,这个女人小小年纪倒不蠢,看着粗放,实则精明细致,母亲挖了好几个坑让她跳,她都安全躲过。
再后来,事大事了,父亲不知去向,被扣上谋反的罪名。
这个女人竟然救母亲……
那个每天想方设法陷害她,想让她死的人,她竟然也去救。
还用那种法子。
说实在的,沈逸秋才不在乎祠堂不祠堂,对祖宗也没多不感觉,他只是个庶出,虽是儿子,却很少能进祠堂,只有大哥和阿夏可以进,大哥虽是庶子,却是长子,而且跟随父亲在边关多年,立有战功,阿夏是嫡子,就不用多说了。
沈逸秋是这个府里最没有存感的,爹不亲,娘不疼,下人也只这么看得起。
他也无所谓,吊儿郎当的过着,反正衣食无忧,又有个不错的差事,还可以时不时的借国公府名头敛点财,有时会帮母亲对付某个人。
可当那扇沉重的铁门打开,当他痛不欲生的听到那个女人侃侃而谈,神情肃穆恭敬,她脸上,有不容亵渎的光芒,她用沈家先祖的荣光劝退王守仁,那个想置他于死地的胖子官员。
那时沈逸秋才有自己也是沈家人的自觉,那一刻,他也是骄傲的,是光荣的,那是他的祖先,曾经立下赫赫战功,忠君爱国,有不朽功勋的祖先。
那一刻,他才认真打量这个年轻瘦削却英气爽朗的女人,他有点明白,为什么眼高于顶的沈逸夏会相中她了。
王守仁默默退走,同时也放过了他,他知道王守仁恨自己,恨不能杀了自己,他本以为,自己必死无疑的,哪知被这个平素最讨厌的女人救了。
然后,姚氏卷款逃,许氏也要逃,只这个傻女人在硬杠。
在见她脸色死灰的躺在清河怀里的那一刻,在听到惊凤撕心裂肺般求人的那一刻,连四明那小子都在哀求,原本荣耀富贵的国公府一瞬间变得灰败,无助,成了任人宰割的绵羊,她要死了,吐了好多血,气息虚弱。Χiυmъ.cοΜ
一股热血冲上头,他冲出去,偷了柳生元的马,明知道是抗旨,明知道此去必死无生,可他是男人,不能让个女人为沈家连命都付出,这样做,他不是想对谁负责,也不是想要对得起谁,他只是遵循本心,只是做生为一个沈家男人该做的事。
后面的箭呼啸着紧追而来,如附骨之蛆,柳生元的武功不弱,箭术更是一流,他们曾在武举上对过招,他知道对方的本事。
可距离明明不无,那箭却总是擦耳而过,沈逸秋知道,柳生元手下留情了。
正暗自庆幸,突然肩头一痛,他中箭了。
柳生元不是一个人,他还带了兵,柳生元手下留情,他的兵未必会。
很痛,但沈逸秋没打算停,前面就是登闻鼓,以前只有书院的学生,或者那些酸儒会敲登闻鼓。
可他想不出别的法子了,那个女人命悬一线,他不想她死,如果她死了,他觉得,这是他这一辈子最大的耻辱,是他最无能的表现。
血,顺着肩浸湿了胸襟和后背,那只箭,深深地扎入他的骨肉,沈逸秋不在乎,父兄曾经在战场上负伤无数次,他是沈家儿郎,这点伤算不得什么。
忍住痛,跃下马,一路连滚带爬冲到登闻鼓前。
后面的柳生远和御林军已然追来,有人直扑过来,沈逸秋反手一掌。
那人虽被击退,却一脚踹中他的后腰,他摔趴在地,又爬了起来,再次被人踢翻。
沈逸秋就地一滚,扎在身上的箭被压断,箭枝却刺穿了他的肩,洒了满地血,他也不顾,又被人踹中两脚后,他终于拿到鼓棰,奋力击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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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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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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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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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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