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明秀怔住:“送走你?这却为何?”
红袖红了脸道:“是太太,前儿太太跟奴婢的娘说,等大爷成亲后,就收了我,我娘自是欢喜的,可让大爷听见了,当时也没说什么,可今日大爷却说要送我出去,或者配个小厮……”
大哥自小便疼红袖,顾明秀还以为他对红袖是有心思的,不料卢氏一提,他便要送走红袖,是怕金玉妍误会难过吧。
倒是个专情的,不愧是大哥。wWW.ΧìǔΜЬ.CǒΜ
顾明秀道:“那你有什么大算?大哥的意思很明白,不是不想收你。”
红袖眼圈一红道:“不收便不收,奴婢也没说非要给他当小,那些只是太太的意思,做奴婢的只能听主子调摆,哪敢置喙,奴婢只求不要送出府去,更不想随便配个小厮。”
“那你想我如何?”顾明秀问道。
“请大小姐去同金小姐说,我没有那个心思,只想好好呆在府里,等年纪大了,请她给我掌眼,寻个好人嫁了。”红袖道。
“那你可愿意到我屋里来?”顾明秀道,只要她离开大哥身边,估计大哥也不会再如何她。
荆娘闻言直向顾明秀眨眼。
红袖道:“大小姐屋里已经有阿芙和阿蓉几个,都是你用惯的人,我……服侍大爷惯了,大爷也习惯了奴婢的服侍,奴婢还是想留在斑竹院。”
也就是说,小心思你还是有的,只是大哥不肯,伤了你的心。
这是大哥屋里的事,顾明秀也不好作主,便道:“好,明日我带你去见金上姐,你当面跟她说。”
红袖眼中滑过一丝失望,还是道了谢走了。
荆娘道:“她这样的小姐怎么能要,一看就是心思多、主意多的,没得以后给自己添烦恼。”
顾明秀道:“她舍不得大哥的。”
二人往绿竹院去,刚到长湖边长廊,就见叶康成拦在前头。
他怎么还没走!
顾明秀调头就走。
“喂,跑什么,我有话跟你说。”叶康成追了上来,他的神情还有些憔悴,以他那娇气的性子,又是落水又是挨打的,该在屋里休息才是。
顾明秀恼火地瞪他:“世子不回自个的住处,总惹人烦做什么?”
叶康成挫败道:“我是不是前世得罪过你?为何一见面你便瞧我不顺眼,打我三回了,好歹我也是个国公世子,别人见了我都是客客气气,就你不一样。”
顾明秀吓得差点以为他也重生了,脸一白道:“你自个是什么样的人,心里没点数吗?人家对你客气,都是看在你是国公世子的份上,若哪一天你没了世子身份,谁还会理你?”
叶康成愣住:“我生来就是世子,怎么会有那一天?”
“世事无常,朝代都有更替,何况一个世子之位,你爹又不止你个儿子,再者,天底下立功封爵的有,犯事削爵的也不在少数,多少世家因出了不肖子孙而全家覆没的?”顾明秀道。
“好好好,我说不过你。”顾明秀的话自然不顺耳,可仔细一辩,又有道理,叶康成烦躁地一挥手,不想听下去。
顾明秀道:“我还有事,就不陪世子啰嗦了。”
“我是真心的……”他一急,拽住她的胳膊。
顾明秀反手擒拿,将他摔倒。
“我警告你,别再对我动手动脚,否则我不客气。”正要走,又回头道:“你发烧了,最好赶紧去看大夫。”
顾明秀走后,叶康成懊恼地摊坐在地上,一双温柔的手将他扶起:“世子……”
顾兰慧温柔而又心疼地注视着叶康成。
叶康成叹了口气道:“你们真是亲姐妹么?”
“同父异母,她是嫡出,我是庶出。”她的神情有些哀伤:“因为出身,所以我成了这个府里的透明人,大家都只看得到姐姐,看不见我。”
叶康成突然有种同病相怜之感:“我虽是嫡出,自小也得父母疼爱,可他们看重的是我嫡长子的身份,总要求我这个,要求我那个,我想做的都不许做,我喜欢的人也不能喜欢,所有的事,都是他们给我规划好的,不管我想做什么,他们都会反对,还打着为我好的名义,我都不能表达不满……”
顾兰慧怔住,没想到嚣张狂妄如他竟也有这么多不如意,苦笑道:“是啊,我自小就很努力,事事都想做到最好,想吸引父亲和祖母的目光,想告诉他们,我虽是庶出,可我一样也可以很优秀,一样也可以为他们争脸,可是……”
她眼圈一红,关切地抚上叶康成的额头:“姐姐说得没错,你真的发烧了,府里有坐堂大夫,让他给你开点药吧。”
叶康成一把推开她:“我不想吃药,病就病吧,反正我从生下来就是个病人,人人拿我当长不大的孩子,我做什么都有人管着,好没意思。”
说着,踉踉跄跄往前走。
顾兰慧忙上前扶住:“不想吃药,那咱们去喝酒吧,一醉解千愁!”
“好啊,喝酒,有好酒吗?”
“有,我娘亲手酿的桃子酒,酒性小,千杯难醉。”
这日到了酉时,紫竹院还灯火通明。
顾明秀则在屋里对着一堆韧草战斗,纤细的指尖割出一道道口子,一只草编的小马似象非象,歪歪扭扭的站在桌上。
阿蓉忍住笑:“您这个还是能看出是马。”
“是吗?那我再编一个试试。”受到鼓舞,顾明秀又有了兴趣,扯了根草继编。
荆娘过来道:“算了吧,再编下去,十根手指头没个好的了。”
顾明秀这才想起疼,不过她自小练武,磕磕碰碰受点小伤是常事,不以为意:“既是礼物,自然要心诚。”
阿芙带着一身露气进来:“小姐,那位果真没回去。”
顾明秀:“还在喝酒?”
“酒没喝了,不过,好象进了里屋。”
顾明秀起身,脑中前世的画面再次显现,同样是这样的夜晚,同样是阿芙前来报信,叶康成进了顾兰慧的院子就没出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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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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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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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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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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