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丹青不知岁月老>第11章往事(11)
  见月香睁开眼睛,第一眼看见的就是坐在身前的刘芳。

  懵了瞬间,然后背一疼,见月香想起来,刚刚是自己晕倒了。

  “哎哟,你总算醒了!”刘芳见见月香醒过来很是高兴,起身就往外边走,一会儿的功夫又端着个小碗进来,“来,快吃了。”

  接过小碗,里边是一颗糖水煮的荷包蛋,见月香受宠若惊。

  正奇怪这刘芳怎么突然对自己这样好,耳边就听她又嚷了起来:“你出了事没关系,可别坏了我的乖孙子!”

  “什么?”见月香吓了一跳。

  “看你这个样子,是脑子摔傻啦,还是耳朵摔聋啦?”刘芳翻了翻眼皮,“我说,你怀上了!你这一晕可吓坏了人,我专门跑去叫了大夫来,人家大夫诊过了,你可是千真万确的有了!”

  “你也是,一点不上心,要是把我孙子给磕坏了,我和你没完!”

  刘芳尖利的嗓子刺得见月香耳朵疼,她颤抖着,只是默默的把双手放在了自己的小腹上。

  她不敢相信,自己的身体里边又诞生了一个小小的生命。

  “你说你也是,和蒋文吵什么架?”刘芳仍然说个不停,“哪有和自己男人吵架的?你这不是自讨没趣嘛,他说你什么,你受着,他叫你做什么,你听话,不就行了嘛!”

  “等他回来,你就乖乖的认个错,听到没有?”

  可蒋文这一走,一直都没有回来。

  鸡蛋是好久之前买的了,这一个礼拜,刘芳每天叫见月香吃一个,眼看马上就要吃完了,而刘芳,几乎顿顿都只吃见月香之前腌的萝卜和咸菜。

  家里都快要揭不开锅,蒋文却连影子也没有,见月香也想过去找他,可她却连蒋文不在家的日子住哪里都不知道。

  唯一的办法,就是去报社门口等,青川报社还是找得到的,蒋文在那里写稿,就一定会到报社去交稿,可见月香又怕这样一去,会让蒋文觉得更丢脸。

  只有那件旗袍了,只穿了一次,又被雨淋了个透的旗袍。

  反正往后多半也是没有机会再穿的了,留着压箱底,倒不如变卖些钱。

  “你这一天一个鸡蛋可不能停啊!”刘芳端着盆水往院子里泼,“多吃鸡蛋肚子里的娃才长得好!”

  “好。”见月香应了一声,“我一会儿去当件衣服,就又够我们吃一阵了。”

  “什么衣服?”刘芳收了盆,回头问,“上回出门穿那件绿色的?”

  见见月香点头,刘芳嘴角瘪了一下。

  “早说了这种料子的衣服没法穿,又软又滑的,不禁磨也不禁蹭,哪里有麻布的结实!”刘芳没好气,“稍微使点劲儿能从胳肢窝绷开到腰上去,你就是见识短,白花些冤枉钱!”xǐυmь.℃òm

  “真是败家!”刘芳往自己屋里走,嘴里念念有词,“我怎么这么倒霉!”

  片刻就从屋子里拿出来一个包袱,包袱打开里边放的是上回见月香送给刘芳的棉布衣服,还崭新着,刘芳一回也没穿过。

  见月香知道刘芳是喜欢这身衣服的,没穿多半是因为舍不得,手一推就把包袱又送回到了刘芳面前去,开口轻轻道:“妈,还没到这个地步,衣服你且放着,等真山穷水尽的时候,再卖它!”

  刘芳眉一扬,刚想再说,只见见月香抱起那件灰湖绿旗袍一包起来,提脚就要往门外走。

  秋已经深了,见月香来的时候没带厚衣服,在家里都是借蒋文的外套穿着,这临到要出门,只好罩了身刘芳的棉衣,风吹着也就不觉得冷了。

  “哟,月香,你穿成这样,我一下还没认出来!”刚走到巷子口,就碰到王大花挎着个篮子从旁边走过来,“你这是上哪儿去呀?”

  见月香冲她一笑,举了举手里的包袱:“把之前的衣服卖了,换些钱。”

  见月香一看王大花挎着篮子就知道她是买菜去了,下午的菜没有那么新鲜比早上要便宜些,见月香买了一阵菜就摸出了经验来,不过她自己要更晚临近天黑的时候才去买,那时候的菜都是卖不出去被人挑剩下的了,价格更低,用心挑也能买到还不错的。

  “之前的衣服?”王大花有些好奇,“你这样的人,一定是和画册上的一样,穿布拉吉,穿旗袍!”

  见月香眉眼都弯了起来,笑得开怀:“你也知道布拉吉?”

  “那当然知道了,谁不知道啊!”王大花下巴一抬,“我要是不天天的陪我家那口子送猪肉,也得买一身布拉吉来穿,你看城里的小姑娘,人人都穿呢!”

  话说完,眼睛却往见月香的包袱上看:“要不,你也给我看一眼?看看你之前的衣服什么样?”

  见月香点头,两下把包袱打开来,王大花的眼睛一下就亮了:“还真是旗袍!”

  说着伸手摸了摸:“好软的布,像天上的云一样。”

  “说得像你摸过云一样。”见月香笑着说,“软有什么用,干活做事都穿不了,只能压箱底里。”

  “你就不是干活儿的人!”王大花脱口而出,“像你这样子的人,就该穿着这衣服,打把小伞,在家里坐坐,街上走走,哪里能让你做事啊!”

  “可我还是得做事呀!”见月香说,“总得要做的。”

  “那是你们家蒋文不是男人!”王大花眉一皱,“你从前就不是做事的人,他娶了你,就该让你和从前一样。”

  见见月香收了笑,王大花叹了口气:“要不,你上我家去穿上这身衣服来让我看看吧!我还从来没见你穿过这样的衣服呢!”

  “你穿一次,我就记住了,这样不管你以后穿什么样,我都能想起你今天穿这身衣服的样子。”王大花说得真挚。

  “好。”见月香心中一热,跟着王大花回了家。

  王大花一回去就把两个儿子赶出去玩了,谭容浒在城里卖猪肉,家里只剩见月香和王大花两个人。

  王大花家里不大,里屋里的柜门上倒嵌着面长镜子,见月香抱着衣服进屋去换,一进门,忽然从镜子里看到穿着刘芳棉衣的自己,噗嗤一声笑了出来,这个模样的自己,见月香也从没见过。

  她伸手抚了抚耳鬓边的碎发,忽然有些难过。

  她很早以前就想过自己有朝一日会成为妻子,会成为母亲,可她从没想到过,自己竟会成为这样的一个妻子,这样的一个母亲。

  蒋文说得没错,她确实和从前完全的不一样了。

  脱下棉衣,慢慢换上灰湖绿的旗袍,见月香身形很好,穿宽大的衣服不觉得,一穿上旗袍,玲珑的身段顿时突显了出来,灰湖绿的颜色显得她整张脸又小又白,嫩生生像刚剥的菱角。细金的云纹在光线下闪闪发亮,连带着她整个人也开始发光了。

  “我的老天爷,你可真美!”王大花推门进来,“我就说嘛,月香,你是该穿这样衣服的人,你在我们这小巷子里,就像……就像珍珠掉进了白米饭里头!”

  王大花绞尽脑汁的形容,却格外的贴切:“还是老太太手里端着的那晚白米饭,她哪里晓得什么珍珠,一口咬到了,反倒觉得硌牙!”

  见月香又笑了,这个王大花还真有趣,说她不认识字没有文化,可什么道理她心里都清楚着呢。

  “唉,月香,你也是苦命。”王大花走过来,看着身穿旗袍,风姿绰约的见月香说,“这女人呐,最怕的就是嫁错了男人,一步错了,就再回不了头了。”

  “蒋文算起来也是我们这几条巷子里最有出息的男人了,比我家那口子好太多!”王大花接着说,“我家那口子脏脏臭臭的,就和他养的猪一个德行!你们蒋文斯斯文文,又有学问,我们这儿没有女人配得上他,可是他却配不上你!”

  见月香苦笑了一下,低了头,又把旗袍脱了去。

  看着王大花帮着把旗袍往包袱里放,见月香明白这不是长久之计,如果蒋文一直不回来,家里哪里还有东西拿出去卖呢?

  难不成要卖妈给的那幅画?

  见月香心中一紧,不到万不得己的时候,她不想动那幅画。再说,一直这样向蒋文要钱,蒋文也烦,每次提到钱的时候,蒋文都会发一通脾气,见月香觉得,要是自己也能赚些钱,那局面或许就会好得多。

  想了想,见月香忽然开口向王大花道:“花姐,你在这里长住着,认识的人多,走街串巷的时候,如果听到哪家要写信什么的,就叫他来找我吧。”

  “我看这蒋文真是一分钱也不往家里拿啊?”王大花生起了一股子气,“怎么逼得你这又卖衣服又还要替人写信赚钱的?”

  “他赚钱也不容易。”见月香垂下眼睛,轻轻应了一句。

  ……

  只为了和制衣店的老板多磨一点钱,见月香回到家的时候,天都快黑了。

  按以往刘芳一定不会给她留着饭,今天因为见月香肚子里的孩子,刘芳倒特意做了一碗烫饭留在锅里,饭底下还窝着枚鸡蛋。

  见月香盛起来刚吃了一口,胃里就有东西向上顶一样,恶心难受得想吐。

  她连忙趴到洗碗槽边,刚呕了一声,刘芳就跑了出来:“忍着忍着!可千万别吐出来!”

  刘芳着急得不行,踱了两步忙转到灶房里去扣了一块生姜下来,直直的塞到见月香鼻子跟前:“快闻闻!”

  生姜刺激的辛辣味一入鼻子,见月香的反胃感就消了不少,刘芳又打了瓢水让她漱漱口,待见月香直起腰后仍然不放心,又去找了根稻草来,把生姜捆着系在见月香的手腕内侧。

  “饭可必须得吃了!难受也得咽下去!”刘芳扯着嗓门喊。

  见月香刚想谢谢她,就听她又道:“自己娶个媳妇,还要我来伺候!蒋文这东西也不知道死哪里去了,你不去找他,明天我去!非把他给逮回来不可!”

  见月香没有说话,咬着牙把一碗烫饭吃得干干净净,也不知是因为胃里暖了,还是生姜的作用,整个人熨帖多了,看了眼外边天将黑未黑,见月香想起了什么,起身往里屋走。

  埋头在柜子里翻了半天,只找到两只毛笔,一只羊毫小楷,一只狼毫联笔。

  看样子这小楷是蒋文平时写字用的,蒋文不常画画,这联笔多半就是逢年过节写春联的。可是翻来翻去,却始终没有墨。

  要是明早王大花就介绍了人来写信,这第一桩生意岂不是做不成?

  见月香抿了抿唇,想起上回去戏院给蒋文送伞,那么晚的天,那家装池店也还开着,如今赶过去兴许还能买些纸墨回来。

  见月香在身上揣了些钱,埋头往外走。

  她脚下走得快,没一会儿就气喘吁吁,等到了积墨巷时后背已经出了一层的汗。

  积墨巷一璧是绘英书院旧址的外墙,另一璧是一溜儿的店铺,白天这里是青川城里最繁华的街道之一。此刻,大半的铺子都已经关了门,倒显得有些冷清,只巷子最里边,四季斋门前亮着盏格外显眼的灯。

  四季斋的店门口摆着两口圆肚大红陶缸,门前挂着一席香竹帘子。

  见月香走上石阶,一掀帘子,帘上的铃铛叮铃一声脆响,她走进了书墨的香风之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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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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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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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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