瞬间感觉自己没有归属感,这里和外面的世界完全不一样。
在这里只能碌碌无为,在外面或许也是一样,但至少精彩多了,他想自己应该出人头地。
那天准备回杭州已经是下午5点多了,工厂的工人都下班了,
萧晨见到自家附近的出租房里有几个长得非常年轻的少女骑着电瓶车回到出租房。
他在那刻想,看似未成年的少女都这么吃苦耐劳,自己又有什么理由不努力呢?
他给自己打鸡血,自我激励,想把这些看到的场景写进自己的小说里。
到达杭州时已是六点半左右,他先是去闹市区转转,正巧他碰见了姚莎莎,
一个现实而无情的女子,她并不是单独一个人,在她身边有一个高个子男人,
两人正从餐厅里出来,男子顺势打开了自己的宝马车,而姚莎莎坐上了副驾驶。
而不远处,萧晨和姚莎莎双目有几秒钟的对视,
之后便撇过眼,就这么一笔带过。
而萧晨当时停下了脚步,站在一旁看着他们驾车离开。
也许这就是人与人的差别,姚莎莎宁愿坐在有钱人家的宝马车里,也不愿和萧晨做男女朋友。
现实的社会环境早就将人的习性定格在了一个条条框框的物质条件中,让人无法分辨真情和假意。
萧晨并没有所动,只是在想这些人人都明白的浅显的道理。
他晚上8点左右回到了空荡荡的出租房内,天气燥热难耐,寂寞和空虚侵袭全身,
而萧晨打开空调,洗了一个凉水澡后便开始努力地写长篇小说来排解压抑,直到深夜12点后关灯睡觉。
最近公司比较忙碌,萧晨每天都加班到九点回家,
他正在写的长篇小说搁浅了,潘婕偶尔会询问小说进度怎么样了?
萧晨没有理由撒谎,只能说公司加班,很晚回家,
不敢熬夜,只是写了几千字而已。
潘婕问,故事大纲有写完整吗?
萧晨说,大纲只写了发展过程,转折,高潮,结局这样的还没想好。
潘婕关心地说,那你继续努力哈,身体是革命的本钱,记得保持好状态才能写出好的作品。
萧晨说,谢谢编辑。
萧晨很想和潘婕见面,他还没有对潘婕使用过药丸,心里的那点邪念总是萦绕在脑海里。
他想,等再过一段时间就约潘婕出来,到时候随机应变,或许能像许一凡那样把女的给搞定。
又到了周末,萧晨约潘婕中午出来吃顿饭,
潘婕说中午没空,晚上有时间,
萧晨想晚上更容易下手,那就约定晚上6点在福雷德广场见面。
在时间未到来之前,萧晨一边写小说,一边在构思晚上到底要不要用药丸?
这个一心二用有点太费脑子了,也不知道写出来的小说到底前后逻辑,语句通不通顺。
人分散注意力做事往往是事倍功半的,萧晨顾虑的太多,导致他写东西断片了。
他一时半会儿想不出来,怎么把语句给组合通顺,他苦恼不已,
为此他只能躺倒在床上,闭目养神,但脑子里充斥的全都是他设想用药丸勾引潘婕的画面。
想太多,思维有些跳跃,大脑不停地在运转,
导致人异常亢奋,在床上辗转反侧,难以平复。
他干脆把自己所想到的画面全部写成了故事大纲里所发生的情节,
写作能平复人的心境,他把所能想到的东西都写了下来,
心情平复了许多,感觉这太奇妙了。
时间过得很快,马上就到5点半了,
而夏天白昼时间长,太阳还未下山,外面还是一片明亮。
他准备动身出发去福雷德广场。
萧晨骑着单车到达福雷德广场,而潘婕此时也正巧到达,和萧晨擦肩而过。
潘婕开了一辆奥迪A5,而当萧晨看见潘婕开着奥迪,从车窗里和萧晨对视时,
萧晨有些胆怯了,感觉自己好渺小,女神家境这么好,
而自己却骑着一辆单车,而且还是租的。
萧晨放好单车,潘婕从停车场出来,两人会面后,萧晨不知说些什么好,只能一脸堆笑。
潘婕毫不在意地说,走吧,去吃点东西。
萧晨说,好,吃点什么好呢?
潘婕说,看看吧,有什么好吃的可以下肚。
萧晨说,牛排怎么样?这里有家口碑不错的牛排店。
潘婕说,可以啊,走吧。
两人走进了一家招牌牛排店,里面装饰环境不错,
优雅简约,萧晨看了看菜单,经过潘婕的同意,点了一份套餐。
服务员很热情,问两位牛排需要几成熟,问好后,直接上来两杯茶,说了一句,请稍等。
萧晨和潘婕一边喝茶,一边聊工作的事。
萧晨说了自己的小说故事大概内容,潘婕听了以后觉得可以再加点元素进去。
萧晨的小说主旋律是都市爱情,潘婕指出还可以加点喜剧,轻奇幻等元素,
这个就比较新鲜,读者如果读到新奇的创意内容就会为此买单。
萧晨洗耳恭听,潘婕从小说创作出发,再讲到故事结构,铺垫,张力等等。
听得萧晨好像进入了一堂写作课那样。
潘婕的谈吐举止令萧晨如痴如醉,她的穿着打扮又是那么地时尚,
两者的结合塑造出一个看似完美的职场女强人的形象。
萧晨被她所折服了,内心那种念头还是萦绕在脑海。
牛排上桌了,两人从交谈切入吃饭。
用完餐后,该讲的也都讲了,该吃的也都吃了,萧晨结完账后和潘婕一道走出餐厅。
而萧晨环顾了周围环境,感觉挺安全的,便偷偷服用了药丸,。
他观察着一旁的潘婕,看她的反应如何?
药效很快就来了,才间隔一分钟,潘婕变了一个人,像一杯烈酒喝上了头,对萧晨亲热起来。
萧晨也按捺不住自己的心火,抱起了带着潘婕,往人烟稀少的角落奔跑。
萧晨对潘婕没有做的那么过分,只是是嘴对嘴的触碰。
但事情已发展到这个阶段,他觉得自己应该要和她发生关系,于是他一把抱起潘婕朝附近最近的酒店方向跑去。
此时天已渐暗,而福雷德广场最近的一家快捷酒店是桔子水晶。
他走进酒店正要开房时,在他后背上的潘婕已经恢复了意识,
她激动地从萧晨身上挣脱,萧晨察觉到了,药效已经过了,
但是如果连续用药丸对身体有副作用,他只好灵机一动编了个谎言。
你刚才晕倒了,我见你倒下便把你送到酒店里来的。
萧晨想,这他妈的是什么谎言,人晕倒了不应该送医院吗(自己都无法信服自己)?
潘婕说,晕倒不应该送医院的吗?怎么带我来酒店?
萧晨说,这个,我觉得应该不是什么大问题,所以才带你来酒店休息的。
潘婕若有所思说,那我现在已经醒来了,可以回去了吧?
萧晨说,当然,但是我建议你去医院里看看。
潘婕冷淡道,嗯,我知道。
随后不告而别,消失在人海里了。
萧晨为自己所做的一切捏了一把冷汗。
回到家后,萧晨躺在床上回想之前猥亵潘婕的过程。
觉得自己简直是人渣,想想自己买这药的初衷是什么,不就是为了报复姚莎莎吗?
既然目的达到了,就不应该对其他人再使用这种害人的药丸才对,
但自己并没有那么做,反而把这药的秘密分享给了好朋友,真是一错再错啊。
想必下次再见到潘婕不知能说些什么,而潘婕心里肯定对自己有想法了,
会认为自己肯定是个猥琐男,连撒谎都能撒到酒店去了,萧晨越想越心烦意乱。wWW.ΧìǔΜЬ.CǒΜ
想着想着就睡着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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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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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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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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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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