恰好这本书呢,也快要上架了,所以我就浅浅的水一水吧,来跟大家伙儿来聊聊我的感受。(肺腑之言)
其实,这是我的第一本书,啊,都知道的吧哈哈哈哈,开玩笑开玩笑,不知道也没关系(别骂我别骂我,狗头保命)。现在这本书已经90000+个字了,而且我也已经连续写了16天!(我牛吧,快夸我快夸我),不过其实吧,我本人并妹有想到,我竟然能坚持这么这么久,因为我这个人,其实本身算是比较懒的,就是做什么事情都是三分钟热度的那种,可能我今天想做,然后我就会马上去做,但是做了三四天以后,我就会放弃了,因为我觉得我自己不行,然后懒惰就战胜了理智(其实写小说我也感觉我不行,但我只是想试一试,虽然写的不好……不骂我就行了,孩子不要求那么多555~),这件事真的是我坚持过最久的事情了!我写作业都才16分钟而已呢!我写小说居然16天!!!这我出去,我能吹一辈子哈哈哈哈哈,多棒啊,勤奋。
好了好了,不闹不闹了,咱说点正的!这怎么说呢,为什么咱会想写文呢?其实我感觉大家应该也是跟我一样,或多或少都会在小学的时候喜欢看那种什么玛丽苏电视剧、什么狗血小说啊什么之类的吧?然后也都会有一个作家梦啊、霸道总裁爱上我的那种美好愿望啊这样子的吧?嗯……如果说只有我自己有过这种奇怪的想法的话,那就当我没说,咱们跳过这个问句哈。
简单说下我小时候干过的傻缺事儿吧,就是在我小学六年级的那个时候,那时候我跟我同桌两个人就是,完全沉浸在玛丽苏电视剧中无法自拔,像中毒了一样那感觉,有时候我俩还会幻想着什么校园男神喜欢上穷土女孩的这种剧情发生在自己身上呢!
不过现实就是现实哈,不打击就不是现实了对吧,根本没有那么多这种剧情,只有日复一日的学习,也没有那么多校园男神,只有上课的糟老头子(开玩笑的开玩笑的,有些老师很帅很漂亮,只是我们六年级的时候是个糟老头子,别喷我别喷我哦)。
然后就内时候嘛,我跟我同桌就突发奇想,脑洞大开的写了一部玛丽苏狗血校园小说,当然里面也是两男两女,当然不用说了哈,大家也都猜得到,两女主肯定是以我俩为原型写的啊哈哈哈哈(有点点不要脸,大家不要在意那么多哈,小故事听听就好啦),剧情吧,就类似于那时候楚雨荨跟慕容云海的那种剧情,因为当时确实这种很流行很让人上头。
然后就是我俩写了大概两个多星期吧,就是用学校发的那种小黄本写的,写了三四本吧,才把故事写完。
然后当时就很多人在班里面开始传阅,而且传的还挺火的,可能是那时候我们都挺村的(我确实村,农村的),没有人在班里写过(可能有些朋友已经当了先锋,但是我们班确实没有人干过),所以我跟我同桌写的那几本就一直在班里面疯狂的传,再加上我俩写的又土又上头,可能放到现在就没有什么人看了,因为文采不好,而且剧情发展更是天马行空,但是那是我疯狂青春留下的一笔色彩,说这件事不是为了告诉你们什么别的啊什么的,只是想分享一下我做过的关于小说这方面的糗事而已,而且我现在也觉得好尴尬啊真的,那时候班里面还有很多男生看过,个个都笑抽了,当时我还很自豪呢!现在只能说是尴尬的五指抓地,好在毕业后也没了什么联系了,不然要是被扒出来,就没有脸了呜呜呜。
好了,就回归一下小说吧,我最初写这篇文的初衷是,啊,没什么初衷啊,只是因为我挺闲的哈,高三刚毕业嘛,在家也很无聊,然后我哥就让我写一下小说啊,打发时间啊,说不定还能争点外快,我承认我也是有点见钱眼开了哈哈哈,但是其实根本不赚什么钱,最起码到现在,咱是一毛没赚啊呜呜呜呜,所以我现在的想法就是,好好写文,完结撒花这一本,因为可能我上大学了以后,就不是很有空来写文了,所以听了我前面的故事吧,你们也有所了解,这篇文可能也是为了弥补一下我童年的缺憾吧,毕竟以前写的文章,那时候不玩互联网,也没什么机会发到网上,但是吧,要是那篇小说还在,你们就算骂我我都发!咱不怕丢人懂波!咱不要的就是那个脸!算了算了,还是要嘚要嘚。
看了文的大家也都知道,江陵跟祁慕是从小到大的青梅竹马,其实吧,作者我也有个青梅竹马,诶,没想到吧,不过我的竹马是比我小一岁,只是现在也不联系了,长大了嘛,大家都不够纯粹了,也因为课程繁忙,没有多余的时间出来一起玩儿,所以慢慢的也就变得疏远了起来,就连见面也不打招呼了的那种。
所以我吧,还挺羡慕江陵祁慕他们两个的,能一直在一起,感情也一直不变,可能这也算是为了成全现实生活中我心里的遗憾,所以才被我以故事的形式呈现了出来吧。
不过如果你们要问谁是男主的话,我建议还是别问,因为此男主也非彼男主,是男主又不是男主,好吧,其实我也不知道,我得看我后面什么神奇的脑洞又打开了,但是目前为止,我还是很清楚的知道我写的是什么的,大概的故事我也很清楚的啦,只是有些人物的主观感情我还不是特别特别的明朗,所以我想等我再去深刻揣测一下他们的各种感情啊交流方面,性格方面的,我再去好好写一写。
可能最近咱也不是特别有时间吧,也不是因为干啥吧,就是因为刚考上了大学嘛,大学虽说也不是什么很好的大学,但好歹也是个大学嘛,所以就一直忙着去喝人家的大学酒哈哈哈哈,有酒席不蹭怎么行,我又不是白痴对吧,再加上拖延症什么的又犯了,就一直在慢慢更慢慢更,我深刻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不能因为吃喝玩乐放弃文学(但是有时候咱还是要懂得人情世故的对吧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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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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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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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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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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