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身黑色华服的林岩端坐在主位之上。
一群整齐划一的羽林卫跪在下方,大气都不敢出。
一个中年将官模样的人躬身站在最前列,看着主座上的林岩,感觉如芒在背,反复斟酌着词句,终于还是鼓起勇气说道。
“家主,属下无能,我们日夜不辍,翻遍了整个秦郡也没有抓到那个小子,属下有个大胆的推测,那小子恐怕是……逃进了洪荒之地。”
“啪。”
林岩面前的茶杯破碎,茶水四处飞溅。
“废物!”
坐在主位之上的林岩脸色陡然狰狞起来,几乎是咆哮着道。
“死老太婆都不在了,竟然还能让刚开元的小子跑了,你们都是饭桶吗?”
别人并不知道秦天还顺走了他的空间之戒,这对于林岩来说简直就是奇耻大辱。
那戒指里面是林岩一辈子的私藏,虽然对于整个林府而言,也不过是九牛一毛。
所以一天不杀这小子,就难消他心头之恨。
而且这段时间,秦郡几乎都已经传遍,说一个血奴冲破了林府的控制,逃离了林府,这就等同于给身为林家家主的他脸上狠狠甩了一巴掌。
还少不得有人添油加醋传上一番,这些年想看林府笑话的人没有一万,也有八千,都在伸着脖子等着看他要如何收场。
如果大动干戈,且不说有没有收益,划不划算,就单说外界的流言就会说,林府这样的庞然大物还惧怕一个少年小子,只怕是林家祖宗都要气得活过来。
“家主息怒,现在大动干戈并不合适,那洪荒是个九死一生之地,普通人进去了也是自取灭亡,家主如果实在不放心,我们还可以动用洪荒之中留存的后手。”
一个儒生模样的中年人走上前来,恭敬地说道,显然十分清楚林岩心中所想。
林岩脸色阴晴不定,稍微沉思了一下,就说道。
“传我的命令,让洪荒的那个人动起来,这么久了,也该看到我投入的成果了。”
中年儒生恭敬道:“是。”
中年儒生刚要退下,门外就传来一阵脚步声,一个声音适时地传了进来。
“父亲,师父来信了,要我马上赶回青炎宗,要准备下一阶段的修炼了。”
听到这个声音,原本心情极差的林岩脸上也忍不住涌上喜色。
说话间一个容貌气质都是不俗的青年正推着一个轮椅走了进来,看着跪了一地的侍卫,俊雅青年心中也大概知晓发生了什么事,眼里当即也有着怒意涌现,顿了顿又说道。
“父亲,那小子把三弟伤成这样,说什么我也要将他挫骨扬灰,死对于他来说太便宜他了!”
俊雅青年说出来的话语让整个堂内的人都为之一震,但丝毫没有人胆敢质疑半分,只因为他是林辰!
整个剑州的天之骄子,仅仅二十岁他就达到了灵境!放眼整个大陆都没有多少人能有如此成就,而有此成就的现如今无一例外都是修真界的泰山北斗!
林辰就是整个林家最为耀眼的存在!
而他推着的轮椅之上,就是林府三少爷——林安!
只是如今林安浑身上下都缠满了绷带,早已经看不见半分贵气的模样……
……
辽阔的洪荒之地中。
此去秦郡,少说也有两千里。
如果站到最高点望去,就会发现洪荒是有多么地辽阔无际。
而这片奇异的土地,也被叫做——秦岭。
这里还仅是洪荒的外围地带,一眼看不到尽头,最普通的树都有一丈之粗!
宽大深绿的树叶密密麻麻,遮挡得天空都看不见。
巨大的树木盘根错节,到处都栖息着不知名的异兽。
无处不在散发着危险的气息。
已经快要进入九月,这片茫茫无涯的洪荒却看不到半点秋天的颜色。
日上三竿。
突然!
茂密的森林仿佛有什么东西冲了过来,稍小一点的树都给生生挤得东倒西歪。
一头几近半丈长的异鹿浑身被鲜血浸染,从一堆杂草飞跃而过,滴下丝丝粘稠的血液,看来是受了不轻的伤。
其后紧跟着个瘦削少年,少年穿着一身兽皮,紧追不舍,又追了一阵,少年有些恼了。
“锵——”
少年从背后拔出一把铁剑,轻喊一声:“着!”
黝黑的兵刃闪过一丝黑芒,瞬间就将异鹿钉死在地上,死得不能再死了。
山泉边。
兽皮少年用手捧了水灌了几大口,又把剩余的水泼在了身上。
“戴着四象柱打猎,真是够累的,到嘴的鸭子都险些飞了。”
少年低头看了看腿上绑的扎扎实实的铁片,有些无奈。
“不过今天的收获还真不错,真不愧是洪荒,这么大的鹿,隔几天就能逮到一头,吃了这头鹿,又可以长些肉了。”
一边说一边掏出匕首,快速分割起来。
少年正是在洪荒之中待了一个月的秦天。
在这一个月之中,秦天已经完全学会了在洪荒之中如何生存,比如异鹿的肉用来烤了吃,味道最是鲜美。
鹿一般都是吃草的,而不吃肉,洪荒之中的异鹿也不例外,而且鹿又是最没有攻击性的兽类。
所以在白若大陆上,就有“群雄逐鹿”的说法。
又比如,被称作五大帝国之一的巨鹿帝国。
可想而知它在整个九州的地位,随时都可能是强大宗派嘴边的一块肥肉。
秦天选择异鹿下手也正是因为这个,百发百中而且没有任何的风险。
在这样一片异兽才是主宰的洪荒之中,一个人要想活的长久,那他就必须要比异兽更加会生存。
否则由猎人转换为猎物,沦为异兽的腹中餐,那也不过是迟早的事情。
转眼间秦天已经分割完了鹿肉,空气中的血腥味正在丝丝散开,秦天将没用的骨头内脏随手丢弃,转身就往洪荒深处走去。
洪荒外围深处的一处峭壁之上,竟被人生生挖出来一个大洞,当成了临时的避难所。
秦天正坐在洞中,搭好了一堆干柴,又运用元力点起了篝火,开始烧烤鹿肉。
鹿肉经过火的烧烤之后鲜嫩可口,肉香味让人食欲大动。
如此巨大的异鹿一般人都得吃数日,但由于秦天进行魔鬼式修炼,又处在长身体关键阶段,一顿就可以吃掉小半只异鹿。
越能吃才越好,秦天心里暗暗地想,这说明我的身体发育得非常好,消化与吸收能力超强。
在蛮荒之中仅仅待了一个月,秦天的双臂增长了约莫一千斤的力气!
只是身体依旧还是瘦削,但隐隐能感觉到要比之前强壮些了。
秦天聪明地选择待在了洪荒外围的地区,而没有继续深入。
洪荒之地,一切皆有可能发生,林府种下的血之契约使得秦天总是小心而谨慎地活着,否则在那样环境之下,秦天早就活不到今天了。m.xiumb.com
所以现在还不是进入洪荒中央的时候。
秦天仔细地吃完小半只巨鹿的分量,休息一阵,感觉差不多了,闭上眼睛开始修炼元气。
这一个月以来,每天早上四更起床,修习《神诀》。
修行完一轮的时候就去捕猎,下午都用来修炼元气,晚上则抽出时间来看书,增加对这片大陆的了解。
可喜的是洪荒之中似乎元气比较浓郁,因此修炼进度并没有落下,反倒是比以前要快得多,仅用了半个月秦天就达到了启元一段的境界。
这之后的半个月,元气修炼的速度十分缓慢,秦天也不敢随意地使用元晶进行修炼,他不敢赌,这种没有把握的事他向来很少做,也就是元泉比之前膨胀了几乎整整一倍,升段的感觉一点儿都没有。
秦天想着叹了口气,也有些无奈,有些发愁什么时候才能达到启元境二段。
到了太阳快要落山的时候,秦天修炼完了元气,打算今天再往洪荒深处去走走。
越往洪荒深处中走,就越能听到各种奇奇怪怪地异兽叫声。
秦天对此早已习以为常,这洪荒之中生存着无数种珍奇异兽。
连外围最弱异兽的实力也跟秦天相去不远,所以尽管好奇,但是也要保持绝对的清醒。
绝对不能去招惹更为可怕的存在。
秦天右手握着铁剑,当做柴刀开路前行,时不时做些记号,作为自己回去的路标。
往前走了半天,丛林越来越茂密,太阳也快要落山了。
秦天估摸着也深入了几百里,心里有些退却的想法,但又有些犹豫。
突然,拨开一片茂密的树丛后,一个平旷的开阔地出现在眼前。
秦天有些惊奇,这么大的森林中树木密密麻麻,为何突然出现了一块空地?
秦天小心地摸出去,抬头一看。
空地上的正中央竟然有一棵四尺见方的小树,每一片树叶都有人的脑袋那么大。
阳光透过树叶洒下丝丝斑点,一颗通体血红的果实孤零零地挂在树丫子上。
长势极其繁茂的树上,竟然只吊着这一颗果子。
婆婆惩戒中的书秦天已经抽空读了不少,尤其对于这些天材地宝,还算有些了解。
当下就稍微靠近些,扒拉开树叶,仔细看过去。
“果然是赤朱果!”
这赤朱果对于修炼元气的修真者来说,那绝对是令人为之发狂的宝物!
赤朱果能够强化服用之人的身体,拓宽元气脉络,甚至能直接增长一些元气和气力。
秦天呼吸有些急促起来,但他没有被赤朱果冲昏头脑,眉头皱了皱。
一般这样的天材地宝裸露在外面,没有被各种异兽吞吃掉,那就说明它八成有着守护兽。
而且肯定不是一般的异兽。
既然有赤朱果的存在,那么周围是个空旷的空地也就可以理解了。
这样的天材地宝吸收了太多的天地灵气,以致于周边别的树种都活不下去!
秦天有些犹豫不决,想了一想,终于下定决心,打不过拿了跑路也就是了!
宝物既然看见了,哪有放弃的道理?
秦天收起铁剑,悄悄将四象柱取下,丢入到惩戒之中,轻轻呼出一口气。
《神诀》猛然运起,元气下沉,包裹在脚上。
只见红光一闪,秦天已经一把抓住赤朱果,手腕猛一用力,直接就给拽了下来。
滚烫!
炽热的温度就像抓在了滚烫的油锅中!
秦天就地一个翻滚,来不及惊叹赤朱果那炽热的温度,迅速将其扔进了惩戒之中,毫不犹豫转身就跑!
“咻——”
空气中传来破风的声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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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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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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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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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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