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神王不敬神>第17章 人在秦岭,追逐异鹿
  数日之后,林府核心大堂之内。

  一身黑色华服的林岩端坐在主位之上。

  一群整齐划一的羽林卫跪在下方,大气都不敢出。

  一个中年将官模样的人躬身站在最前列,看着主座上的林岩,感觉如芒在背,反复斟酌着词句,终于还是鼓起勇气说道。

  “家主,属下无能,我们日夜不辍,翻遍了整个秦郡也没有抓到那个小子,属下有个大胆的推测,那小子恐怕是……逃进了洪荒之地。”

  “啪。”

  林岩面前的茶杯破碎,茶水四处飞溅。

  “废物!”

  坐在主位之上的林岩脸色陡然狰狞起来,几乎是咆哮着道。

  “死老太婆都不在了,竟然还能让刚开元的小子跑了,你们都是饭桶吗?”

  别人并不知道秦天还顺走了他的空间之戒,这对于林岩来说简直就是奇耻大辱。

  那戒指里面是林岩一辈子的私藏,虽然对于整个林府而言,也不过是九牛一毛。

  所以一天不杀这小子,就难消他心头之恨。

  而且这段时间,秦郡几乎都已经传遍,说一个血奴冲破了林府的控制,逃离了林府,这就等同于给身为林家家主的他脸上狠狠甩了一巴掌。

  还少不得有人添油加醋传上一番,这些年想看林府笑话的人没有一万,也有八千,都在伸着脖子等着看他要如何收场。

  如果大动干戈,且不说有没有收益,划不划算,就单说外界的流言就会说,林府这样的庞然大物还惧怕一个少年小子,只怕是林家祖宗都要气得活过来。

  “家主息怒,现在大动干戈并不合适,那洪荒是个九死一生之地,普通人进去了也是自取灭亡,家主如果实在不放心,我们还可以动用洪荒之中留存的后手。”

  一个儒生模样的中年人走上前来,恭敬地说道,显然十分清楚林岩心中所想。

  林岩脸色阴晴不定,稍微沉思了一下,就说道。

  “传我的命令,让洪荒的那个人动起来,这么久了,也该看到我投入的成果了。”

  中年儒生恭敬道:“是。”

  中年儒生刚要退下,门外就传来一阵脚步声,一个声音适时地传了进来。

  “父亲,师父来信了,要我马上赶回青炎宗,要准备下一阶段的修炼了。”

  听到这个声音,原本心情极差的林岩脸上也忍不住涌上喜色。

  说话间一个容貌气质都是不俗的青年正推着一个轮椅走了进来,看着跪了一地的侍卫,俊雅青年心中也大概知晓发生了什么事,眼里当即也有着怒意涌现,顿了顿又说道。

  “父亲,那小子把三弟伤成这样,说什么我也要将他挫骨扬灰,死对于他来说太便宜他了!”

  俊雅青年说出来的话语让整个堂内的人都为之一震,但丝毫没有人胆敢质疑半分,只因为他是林辰!

  整个剑州的天之骄子,仅仅二十岁他就达到了灵境!放眼整个大陆都没有多少人能有如此成就,而有此成就的现如今无一例外都是修真界的泰山北斗!

  林辰就是整个林家最为耀眼的存在!

  而他推着的轮椅之上,就是林府三少爷——林安!

  只是如今林安浑身上下都缠满了绷带,早已经看不见半分贵气的模样……

  ……

  辽阔的洪荒之地中。

  此去秦郡,少说也有两千里。

  如果站到最高点望去,就会发现洪荒是有多么地辽阔无际。

  而这片奇异的土地,也被叫做——秦岭。

  这里还仅是洪荒的外围地带,一眼看不到尽头,最普通的树都有一丈之粗!

  宽大深绿的树叶密密麻麻,遮挡得天空都看不见。

  巨大的树木盘根错节,到处都栖息着不知名的异兽。

  无处不在散发着危险的气息。

  已经快要进入九月,这片茫茫无涯的洪荒却看不到半点秋天的颜色。

  日上三竿。

  突然!

  茂密的森林仿佛有什么东西冲了过来,稍小一点的树都给生生挤得东倒西歪。

  一头几近半丈长的异鹿浑身被鲜血浸染,从一堆杂草飞跃而过,滴下丝丝粘稠的血液,看来是受了不轻的伤。

  其后紧跟着个瘦削少年,少年穿着一身兽皮,紧追不舍,又追了一阵,少年有些恼了。

  “锵——”

  少年从背后拔出一把铁剑,轻喊一声:“着!”

  黝黑的兵刃闪过一丝黑芒,瞬间就将异鹿钉死在地上,死得不能再死了。

  山泉边。

  兽皮少年用手捧了水灌了几大口,又把剩余的水泼在了身上。

  “戴着四象柱打猎,真是够累的,到嘴的鸭子都险些飞了。”

  少年低头看了看腿上绑的扎扎实实的铁片,有些无奈。

  “不过今天的收获还真不错,真不愧是洪荒,这么大的鹿,隔几天就能逮到一头,吃了这头鹿,又可以长些肉了。”

  一边说一边掏出匕首,快速分割起来。

  少年正是在洪荒之中待了一个月的秦天。

  在这一个月之中,秦天已经完全学会了在洪荒之中如何生存,比如异鹿的肉用来烤了吃,味道最是鲜美。

  鹿一般都是吃草的,而不吃肉,洪荒之中的异鹿也不例外,而且鹿又是最没有攻击性的兽类。

  所以在白若大陆上,就有“群雄逐鹿”的说法。

  又比如,被称作五大帝国之一的巨鹿帝国。

  可想而知它在整个九州的地位,随时都可能是强大宗派嘴边的一块肥肉。

  秦天选择异鹿下手也正是因为这个,百发百中而且没有任何的风险。

  在这样一片异兽才是主宰的洪荒之中,一个人要想活的长久,那他就必须要比异兽更加会生存。

  否则由猎人转换为猎物,沦为异兽的腹中餐,那也不过是迟早的事情。

  转眼间秦天已经分割完了鹿肉,空气中的血腥味正在丝丝散开,秦天将没用的骨头内脏随手丢弃,转身就往洪荒深处走去。

  洪荒外围深处的一处峭壁之上,竟被人生生挖出来一个大洞,当成了临时的避难所。

  秦天正坐在洞中,搭好了一堆干柴,又运用元力点起了篝火,开始烧烤鹿肉。

  鹿肉经过火的烧烤之后鲜嫩可口,肉香味让人食欲大动。

  如此巨大的异鹿一般人都得吃数日,但由于秦天进行魔鬼式修炼,又处在长身体关键阶段,一顿就可以吃掉小半只异鹿。

  越能吃才越好,秦天心里暗暗地想,这说明我的身体发育得非常好,消化与吸收能力超强。

  在蛮荒之中仅仅待了一个月,秦天的双臂增长了约莫一千斤的力气!

  只是身体依旧还是瘦削,但隐隐能感觉到要比之前强壮些了。

  秦天聪明地选择待在了洪荒外围的地区,而没有继续深入。

  洪荒之地,一切皆有可能发生,林府种下的血之契约使得秦天总是小心而谨慎地活着,否则在那样环境之下,秦天早就活不到今天了。m.xiumb.com

  所以现在还不是进入洪荒中央的时候。

  秦天仔细地吃完小半只巨鹿的分量,休息一阵,感觉差不多了,闭上眼睛开始修炼元气。

  这一个月以来,每天早上四更起床,修习《神诀》。

  修行完一轮的时候就去捕猎,下午都用来修炼元气,晚上则抽出时间来看书,增加对这片大陆的了解。

  可喜的是洪荒之中似乎元气比较浓郁,因此修炼进度并没有落下,反倒是比以前要快得多,仅用了半个月秦天就达到了启元一段的境界。

  这之后的半个月,元气修炼的速度十分缓慢,秦天也不敢随意地使用元晶进行修炼,他不敢赌,这种没有把握的事他向来很少做,也就是元泉比之前膨胀了几乎整整一倍,升段的感觉一点儿都没有。

  秦天想着叹了口气,也有些无奈,有些发愁什么时候才能达到启元境二段。

  到了太阳快要落山的时候,秦天修炼完了元气,打算今天再往洪荒深处去走走。

  越往洪荒深处中走,就越能听到各种奇奇怪怪地异兽叫声。

  秦天对此早已习以为常,这洪荒之中生存着无数种珍奇异兽。

  连外围最弱异兽的实力也跟秦天相去不远,所以尽管好奇,但是也要保持绝对的清醒。

  绝对不能去招惹更为可怕的存在。

  秦天右手握着铁剑,当做柴刀开路前行,时不时做些记号,作为自己回去的路标。

  往前走了半天,丛林越来越茂密,太阳也快要落山了。

  秦天估摸着也深入了几百里,心里有些退却的想法,但又有些犹豫。

  突然,拨开一片茂密的树丛后,一个平旷的开阔地出现在眼前。

  秦天有些惊奇,这么大的森林中树木密密麻麻,为何突然出现了一块空地?

  秦天小心地摸出去,抬头一看。

  空地上的正中央竟然有一棵四尺见方的小树,每一片树叶都有人的脑袋那么大。

  阳光透过树叶洒下丝丝斑点,一颗通体血红的果实孤零零地挂在树丫子上。

  长势极其繁茂的树上,竟然只吊着这一颗果子。

  婆婆惩戒中的书秦天已经抽空读了不少,尤其对于这些天材地宝,还算有些了解。

  当下就稍微靠近些,扒拉开树叶,仔细看过去。

  “果然是赤朱果!”

  这赤朱果对于修炼元气的修真者来说,那绝对是令人为之发狂的宝物!

  赤朱果能够强化服用之人的身体,拓宽元气脉络,甚至能直接增长一些元气和气力。

  秦天呼吸有些急促起来,但他没有被赤朱果冲昏头脑,眉头皱了皱。

  一般这样的天材地宝裸露在外面,没有被各种异兽吞吃掉,那就说明它八成有着守护兽。

  而且肯定不是一般的异兽。

  既然有赤朱果的存在,那么周围是个空旷的空地也就可以理解了。

  这样的天材地宝吸收了太多的天地灵气,以致于周边别的树种都活不下去!

  秦天有些犹豫不决,想了一想,终于下定决心,打不过拿了跑路也就是了!

  宝物既然看见了,哪有放弃的道理?

  秦天收起铁剑,悄悄将四象柱取下,丢入到惩戒之中,轻轻呼出一口气。

  《神诀》猛然运起,元气下沉,包裹在脚上。

  只见红光一闪,秦天已经一把抓住赤朱果,手腕猛一用力,直接就给拽了下来。

  滚烫!

  炽热的温度就像抓在了滚烫的油锅中!

  秦天就地一个翻滚,来不及惊叹赤朱果那炽热的温度,迅速将其扔进了惩戒之中,毫不犹豫转身就跑!

  “咻——”

  空气中传来破风的声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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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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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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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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