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穿书之七零娇娇女>第114章 感情升温1
  何铭惟没有说话,并不是他不相信林漠北的承诺,而是对于一个哥哥来说,自家的妹妹要被人拐走了,心里的那点儿不舒服,让他无从开口。

  两个人沉默着,把所有柴都堆好了,何铭惟也没有说要去前院,林漠北也没有提要走的话,跟他一起坐在柴堆上看着地里的白菜。

  沉默了良久,何铭惟才开口,“我相信你。”

  “我不会辜负你的信任的。”

  “要白菜吗?老何同志的白菜不错。”

  “不了。”

  “行吧。走,那小丫头最近迷上了织毛衣,你去看看你能沾到一件光不?”招呼他往前院走。

  林漠北点点头,麻溜的跟上他的步伐。

  “你两个干嘛呢?”何邛一回来就见这两家伙从后院走了出来,以为又去糟蹋他的菜了。上一次那小子把他白菜全部割走送人的事儿他可还记得。

  何家的后面有些大分两部分,一小部分堆柴火,其余的全是菜地,何邛一年四季都在折腾这些菜叶子。

  “爸。”

  “叔叔。”

  何邛点点头,“你去后院干嘛?该不会去糟蹋我的菜吧?”何邛盯着何铭惟的眼神特别的不善。

  “算了吧?我可对你的菜没什么兴趣,堆柴呢,我今天从山上弄了些柴回来。”

  “嗯,来漠北陪我下棋。”见他说没有动他的菜,何邛就安心了,又开始招呼林漠北下棋。

  “下棋下棋天天就知道下棋,快来给我洗菜。”方芳的声音从厨房传出来。

  何邛看向林漠北的眼神,充满了可惜,真的是可惜了呀,明明可以再来一盘的,现在不行了。

  “铭惟,要不你去帮你妈洗菜?”何邛试探性的开口。

  “老何,我喊你呢?你又推谁来?”果不其然,方芳的声音又从厨房再次传出来。

  何邛又看了一眼林漠北,最后还是焉哒哒的进了厨房,快乐没了。

  一进厨房,方芳就指挥他把腊肉洗干净。

  “这腊肉你不是一直舍不得吃吗?今天怎么又翻出来了?”何邛看见这块腊肉有些稀奇,这块腊肉还是去年的时候熏的,一直挂在上面,由于是最后一块了,方芳一直舍不得。

  “想吃了呗,先吃一半,马上就杀年猪了,想吃腊肉就再熏不就行了。”方芳白了他一眼,真不知道自己怎么嫁了一个这么不会过日子的男人,连这些道理都想不明白。

  “哦。”

  “老何,我得慎重的跟你说件事,你自己喜欢种菜就算了,别带着漫漫跟你一样,小姑娘家家的喜欢什么都可以,就是不能喜欢种菜。当农民的苦我们经历了就别让孩子再受这个苦了。”方芳义正言辞的开口说。

  “我?我什么时候带着漫漫种菜了,漫漫不是一直都不下地的吗?家里都没让她给做过农活啊!”何邛被说的莫名其妙,这是什么情况?自家闺女啥时候干上农活了?Χiυmъ.cοΜ

  “你闺女现在是跟你一样呢,一天去后院三四次呢,眼神就直勾勾的盯着菜,你敢说这个和你没关系?”

  “肯定是有关系的啊,这菜是我种的。”何邛坦然的承认,菜的确是他种的,没有他的菜自家闺女也不会去后院,这好像没毛病。

  “知道就好,哪家都有种菜,但是哪家会像你这种把菜当命根子似的。”方芳说着就翻了他一个白眼,这老家伙真的是该关心的地方一个不关心,不该关心的全在关心。

  何邛也没有反驳,点点头继续洗腊肉,腊肉比较难洗,他得认真清洗,不然一会儿吃的时候不好吃。

  院子里,何邛进去之后何铭惟犹豫了一下,去水缸旁提了个水桶,“我去提点水,你们两个先聊。”

  何铭惟说完之后就提着桶走了,搞得何漫漫莫名其妙的,她如果没有记错的话他哥今早好像提过水了,所以现在又提什么水?

  林漠北坐到何漫漫的旁边,见她手上拿着一件毛衣正在织,毛衣的针脚有一些稚嫩,但是小姑娘却织的格外认真。

  “你这件毛衣是给谁织的?”林漠北好奇的问,他记得上一次的围巾,他得到的是头筹,也不知道这一次的毛衣有没有得到头筹的的幸运。

  “我原本是准备给我妈妈打的,但是感觉针脚不是很好,就决定给我哥哥了。他皮糙肉厚的针脚粗一点儿没关系。”

  “哦,这样啊!”意料之中的不是给自己打的,但是他还是有一些失落。唉,真的是没出息,还要跟自己的大舅哥争这些。

  何漫漫听到他的话,并没有抬头继续手上的动作,其实现在都已经进入深冬,她才开始织毛衣,时间已经不对了,但是她现在才学会,只能加班加点的做,“对了,你上回我给你的书,你在看没有?”

  “嗯?呃,没看了。”林漠北才拿到书的那两天的确在看,毕竟是小同志送给自己的,但是后面几天一直忙东忙西的就给忘了,再说了都是学过的知识他也提不起太大的兴趣。

  “那你回去要记得看。”

  “好,我记得看,可是现在高中我毕业了,我对其他书更感兴趣。”

  “你别管,你听我的准没错。温故而知新,懂不懂?”何漫漫也没有对他有过多的解释,她知道林漠北不是那种追究到底的性格。

  “行,我听你的。”

  “小同志的毛衣有没有我的份啊?”

  这个问题是何漫漫没有想过的,毕竟冬天很快就会过去,何铭惟这件毛衣都不一定穿的上,她总不可能大夏天送人家一件毛衣吧?感觉傻乎乎的。

  见何漫漫没有说话,林漠北佯装难过的说,“唉,别人都有对象给他们织毛衣,我没有,这个冬天该怎么过呀?好冷呐。”

  何漫漫:……

  臭男人,你会没有毛衣才怪就在这里套路她,简直坏得很。

  何漫漫依旧不为所动,连眼神都没有分一个给他,他又继续说,“前段时间,许知青给怀钦织了一件白色的毛衣,他还穿着这件毛衣在知青点瞎溜达,大伙都羡慕极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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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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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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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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