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现在要做的主要有两件事,第一件事是弄清叶佳音的母亲是否还活着,她总觉得叶佳音的母亲可能没有死,一切只是她舅舅舅妈编造出来的,好让叶佳音以为自己失去了最后的依靠。
第二件事情是关于她自己的。现在是1993年,在这个时空,她应该已经六岁了。她想要确认一下,亲自确认一下原本的她是否还活在这个时空。
其实,她的父母在她十岁的时候就离婚了,她的成长中并没有得到多少关爱。上大学以后,她就很少和父母联系了,学费也是她自己申请的助学贷款。
所以,在她原本的世界里,亲情淡薄,和父母的关系很一般。但她还是想要确定一下他们现在是否一切都好。
“巧巧,姐姐感觉身体已经全好了,我想回去上班了。”第二天吃早饭的时候,叶清岚如是说道。
“好啊,姐姐,不过你身体真的全好了吗?”
“已经完全好啦,不过就是不太想得起来我在哪里工作。”叶清岚边说着边做出一副很是懊恼的样子。
关巧连忙安慰她,“姐姐你别难过,我知道你在哪里工作。”
叶清岚十分惊喜,“哦,真的?”
“对呀,你在麦当劳工作,就在我们学校旁边不远,你一会儿和我一起走就好了。”
“那真是太好了,巧巧你真是太棒了!”
叶清岚情不自禁地在关巧脸上亲了一口,弄得小姑娘都有些脸红了。
叶佳音的衣物都在她舅舅家,不知现在是被扔了还是卖了。
叶清岚从孙姨给的几件她年轻时的衣服中挑了一件淡粉色的外套穿在了身上。
她向来喜欢粉色,来这里以后第一天出门,她也想穿得粉嫩些。
现在的她,皮肤暗黄,所以粉色并不衬她,但总算看起来精神了不少。
-
叶清岚走在关巧前面,拉开门,终于走到了外面。
她们住在二楼,整个富民邨有6座楼宇,住了3000多户人家,面积从30平方到50多平方不等。
她们所在的这座楼宇是井字形的,叶清岚走到楼底,有一种压抑感扑面而来。
这里的房子实在太密集了,像一个个鸽子笼,一层层密密麻麻地排列着,足有二十层高。
唯有楼宇中间方形的天井,抬头可以看到一方天空,整个人如身处井底。
从前,她也常来香港,不过却从未注意到这一大片屋邨。大概因为从前她造访的都是富丽堂皇的高档场所,从未涉足过这里。
不论在哪一座繁华的国际大都市,贫穷和富贵都像这样奇异得共生着。往往只是一墙之隔,却泾渭分明。xǐυmь.℃òm
叶清岚跟着关巧走出富民邨,那种压抑之感总算散去了,顿觉空气都仿佛清新了很多。
这就是九十年代的香港街头,和她从那个年代的香港电影里看到的几乎一模一样,和二十多年后相比,差别也不算大。
因这熟悉感,她心情也畅快了很多。
向东走了大概一公里就到了关巧的学校,而她工作的麦当劳就在前面不远处。叶清岚目送着关巧走进学校,然后沿着学校的围栏继续往前走。
麦当劳的门店很快出现在她面前,当看到招牌吉祥物麦当劳叔叔时,她不由地露出了笑容,好亲切啊!
叶清岚在门口踌躇了片刻,终于推门进去。
还没开始营业,店里没有用餐的顾客,她继续往员工所在的位置走,正犹豫要不要主动和他们打招呼,一个圆脸大眼睛的姑娘欣喜地向她走来。
“佳音,你可总算来啦。放心,我帮你请了病假,一会儿跟经理销假可别穿帮了。”那个姑娘压低声音朝她说道。
叶清岚飞快地看了一眼她的胸牌,然后轻声回道:“好,谢谢你蕙兰。”随后,感激地冲她笑了笑。
她的演技可是影后级的,应付一个小姑娘自然手到擒来。
和经理销完假以后,这个叫蕙兰的姑娘带着她走到员工更衣室,把她的工作服递给她让她赶紧换上。
“佳音,你这几天去哪里了啊?怎么不来上班?还好我聪明先和经理说你身体不舒服要请假几天。”
“谢谢你啊,蕙兰。我还真是生病了,在家里躺了几天,今天感觉好多了,就马上来上班了。”叶清岚还不清楚原主和这个姑娘关系是否很亲近,所以先这样回道。
“那就好,你可千万要注意休息,干活别太拼命了。”
“好,放心。”
叶清岚换上红白条纹的衬衫和深蓝色的长裤,又戴好红色的领结和帽子。
她看着镜子里仍然有一丝陌生的面孔,轻声说道:“加油!”
好在叶清岚大学的时候就有在麦当劳打工的经历,对于这份工作还是很熟悉的,所以也没有出什么错。
-
中午有一个小时的午休时间,蕙兰拉着叶清岚去员工区域吃工作餐。
香喷喷的鸡腿饭令叶清岚食欲大开,她拿起大鸡腿就啃了起来。
“佳音,我上次和你说的事你考虑的怎么样了啊?”蕙兰忽然这样问道。
“什么事情?”叶清岚装作毫不在意地反问她,心里有些紧张,不知道她们之间有什么秘密。
蕙兰有些奇怪,“就是参加歌唱比赛呀,你忘了啊?”
叶清岚松了一口气,淡淡地说道:“哦,想起来了。”
蕙兰一脸期待地看着她,“那你要不要参加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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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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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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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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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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