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晗弋有些惊讶:“嗯?这个时候种红薯吗?”
她自己在城市生活了这么多年,已经没有什么种地的经验了,但是从原主的记忆中得知这个时候种红薯应该有点晚了才是。
张翠芳点头,眉头轻拢,眉眼间是化不开的愁绪。
“对啊,本来是说想等下雨再种的,可这都等了七八天了,怎么看也不像要下雨的样子,再等下去就彻底种不上了。”
“而且这天气最多一个星期都要收麦子了,现在就盼着不下雨呢,红薯只能将就一下了。”
林晗弋听了也是眉头紧锁:“那岂不是又要挑水种红薯了?”
张翠芳叹了一口气,手也松开了林晗弋的胳膊:“唉,谁说不是呢,就我们这还不到两米宽的小河,还那么远,挑个水都费劲。”
林晗弋努力搜索着脑海里的记忆,斟酌着开口:“估计又要从井里挑水上来了吧?”
“对啊,听我公公说今天支书已经带着大壮他们几个去河里挑水了,大队长在村里组织林洋他们几个在井里挑水,说什么双管齐下,做两手准备。”
林晗弋也很愁,他们这个地方算是丘陵地带,种地不方便就算了,水资源还少,平时都是靠老天爷赏脸吃饭。
这也就导致了农作物的产量极低,有时候旱的严重了甚至颗粒无收,每到灾荒年代饿死人情况屡见不鲜。
林晗弋有上帝视角,知道这几年没有什么大的灾荒,但是小的干旱有时候也是很要命的。
以她现代的经验来看,他们这个地方其实不太适合种植粮食。
第一是因为水少,几乎没有大型河流,而且地形起伏程度太大,浇灌困难。
第二是因为土地几乎都是一块一块的,很难集中进行管理,尤其是在未来高度机械化的年代,很多地方都无法用机器进行收割,只能依靠农民的双手。
不过也有好处,这里光线充足,昼夜温差大,结出来的水果都很甜,当然是在长熟的情况下。
这个年代水果几乎没有能长到自然熟的机会,就被村里的孩子们吃掉了。
而且地形多样,可以种植的农作物品种就越多。
在原主的记忆里,没有集中管理以前,他们这里可以种的农作物种类特别丰富。
小麦,玉米,大豆什么的就不用说了,棉花,芝麻什么的也都能长的很好。
还有她记得朝天椒和烟叶等经济作物在这种环境也可以生存,不过那是她记忆中的东西,这个时候村子里还没有出现过呢!
撇开这些先不谈,林晗弋昨天路过麦田的时候其实有仔细观察过,麦穗很小,而且瘪瘪的,一点儿也不饱满,看着就知道产量不高。
她记得这个时候已经有很多科学家开始进行小麦育种工作了,也推广了不少培育出来的优良种子。
他们现在种的应该就是经过培育的优良麦种,不然产量会更低。
只是育种工作任重而道远,国家刚刚起步,取得的成果也有限,不过她相信未来会越来越好的。
因为她经历过车水马龙,岁无饥谨的年代,那个人们只要努力就可以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的年代。
最可恨的是现在她并不能把空间里的种子拿出来,因为产量更低。
别人会说你个傻蛋从那个荒郊野岭翻出来的一株只结一个的小麦,这是存心想要饿死人呢吧?
可怜她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会穿越到这个一穷二白的年代,所以对这些农业知识一窍不通。
她昨天还妄想把苹果树嫁接一下来着,动手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就是个废柴,啥也不会。
使劲甩甩脑袋,将脑子里乱七八糟的想法都甩出去,林晗弋认真的等待着分派任务。
今天的任务也算简单,而她们依旧没分到什么工具。
因为种红薯要分工合作,分配下来就是男的挖坑和浇水,女人负责放苗和埋土,都是只需要用手就可以完成的工作。
当然不同的工作工分不同,你要是想多要一些工分或者觉得自己干不了的,也可以找队长调换一下工作。
所以到最后,选择往坑里丢苗的就是一些受不了苦的女知青和一群小孩子。
而在这一群人中又有一个格外引人瞩目,因为这是一个男知青。
大约是家里有矿,这位知青哪怕是在乡下也依然精致,据说平时的伙食也是好的很,差不多两三天就要吃一次肉。
当然,身体也很娇弱就是了,他们村里十多岁的孩子能提起来的东西他都不一定提的起来。
还时不时就要请病假不上工,所以一年下来不但分不到粮食还要倒贴给村里,是所有妈妈以上级别人眼中的败家子和不能嫁第一名。
为什么是妈妈以上级别,因为村里至少有一半的小姑娘会被那张好看的脸和不菲的身家吸引,无法自拔。
这在原书中也算是一个重要人物,因为他是叶皓轩老婆同父异母的亲哥哥,这就涉及到另一个狗血的故事了。
也是为数不多三观正常,对女主伸出过援手的人。
身体不好也是真的,据说是因为他母亲生他的时候发生了一些意外,导致早产。
所以他生下来就先天不足,不到三十就没了。
“南昇啊,你干这么点活够你吃饭不?”
有村里八卦又嘴碎的婆子在调戏这位病弱美男子。www.xiumb.com
姜南昇苦涩一笑,喉间抑制不住的发痒,他用手抵住唇瓣,压低声音发出沉闷的咳嗽声。
“南昇身子弱,让大娘见笑了。”
美人示弱,尤其还是这样一个娇弱的病美人,威力那是相当足的。
只这一声,就让刚刚说话的妇人收获了无数个谴责的眼神。
“小姜本来身子就弱,撑着病体来干活,你这不鼓励孩子,怎么还能乱说呢。”
“就是,瞅给孩子难为的,多可怜啊!”
“小姜啊,别听你大娘瞎说,咱能干什么就做什么,这叫什么力什么及……。”
姜南昇冲说话的夫人露出一个温柔而感激的眼神,语调轻轻的开口:“是力所能及,大娘。”
“哎,对对对,就是力所能及,还是你们这些知青有文化,我们这些老婆子啊,一辈子土里刨食,啥也不懂,跟你们这些文化人没法比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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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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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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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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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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