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爱芬看了一眼老老实实走在妈妈旁边,寸步不离的林芷溪,掀起眼帘剜了林晗弋一眼。
“小溪上学的事啊。”
“你别告诉我,你不准备让小溪去学校,国家都说了,知识才是力量,小溪一个女孩子,好好学习将来才能少受一些苦。”
秦爱芬是家里的老幺,上面还有两个哥哥,打小就受宠。
哪怕是在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她也是跟着村里的老秀才认过一些字的。
所以对她来说读书识字是顶顶重要的事,不管是儿子还是女儿,她都不想他们一辈子在土里刨食。
林晗弋这才明白自己到底疏忽了什么,身为新时代女性,她当然很明白读书的重要性。
尤其她现在的年龄正好,等她长大正好赶上国家开放高考。
新时代百废待兴,正是需要人才的时候,只要她认真培养,一定能将闺女培养成为国家做贡献的好儿郎。
她记得原来的剧情中,闺女就是因为没上过学,所以被男主和其家人百般嫌弃却不敢吭声,只能一辈子当牛做马照顾一大家子。
这辈子她一定要让闺女堂堂正正的走进学校,挺胸抬头做人。
讪讪的朝秦爱芬笑笑,林晗弋撒娇似的开口:“好嫂子,我给忘了,你也知道我对养娃没什么经验。”
秦爱芬牵起小姑娘的手对着林晗弋嗔道:“行了,都当妈的人了还整天撒娇,羞不羞。”
林晗弋觉得自己很委屈,她在现代也是刚毕业没多久的大学生,也是爸妈捧在手心里的小宝贝,这撒娇都成习惯了啊!
不过,也不知道现代的她怎么样了,她爸妈发现她不在一定很伤心吧。
想着,林晗弋的心情就逐渐低落下来,泪水在眼眶逐渐蔓延开来,好像下一秒就要溢出来了。
秦爱芬被自家妹子这样子给吓住了:“不是,我就开玩笑的,你哭啥啊?”
“别哭别哭,嫂子说笑的,在嫂子面前你啥时候都能撒娇,想怎么撒就怎么撒,咱不哭啊!”
本来林晗弋还觉得不好意思,可是被秦爱芬这么一安慰,瞬间觉得委屈极了。
不是因为被说撒娇委屈,是离开父母突然来到陌生的地方的无措和彷徨。
当然也因为这个时代实在太穷了。
林晗弋很想痛痛快快的哭一场,可是看着众人担心的模样,只好收敛起自己的情绪。
她都是个成熟的大人了,不能再一直让别人操心了。
抽了抽鼻子,林晗弋哽咽开口:“嫂子,我没事,我就是突然觉得这些年挺对不起小溪的。”
秦爱芬拍拍林晗弋的手,语重心长的开口:“你能走出来是好事,对不起小溪的事咱不急,以后慢慢补回来,一辈子那么长,有你弥补的机会。”
“当务之急是小溪上学的事,回头我先给小溪送一些作业本来,你先教小溪认字,等秋收过后再送小溪去学校。”
说完,又不放心的看了看林晗弋,怀疑的开口:“你好歹也上了初中了,这点儿小事应该难不倒你吧?”
林晗弋觉得自己被鄙视了,她好歹也是名校毕业,辅导一个小屁孩还是绰绰有余的。
毕竟这又不是出题千奇百怪的二十一世纪。
所以林晗弋拍着胸脯很放心的保证:“放心吧,嫂子,上学那会儿学的东西我还记着呢。”
秦爱芬点头:“行,那就交给你了,有什么解决不了的就让小溪来找大木头,他平时成绩还是不错的。”
何止是不错,林晗弋的记忆里大侄子可是常年霸占年级第一的人,要不是后来出了那事,他都能凭借自己的能力进去县中学了。ωωω.χΙυΜЬ.Cǒm
“好,谢谢嫂子。”
说完扯了扯闺女牵着自己的那只手:“小溪,跟你哥哥说谢谢。”
林芷溪向林木露出羞涩的笑,眼睛里却因为开心盛满星辰:“谢谢林木哥哥。”
也许是因为打开了心结,整个下午林芷溪都跟在妈妈寸步不离。
并且很有眼色的在妈妈需要的时候及时递上工具,在妈妈看过来的时候赠上大大的微笑。
林晗弋有些心疼,又觉得心里暖暖的,这大概就是人们常说的“女儿是贴心小棉袄”了。
“傻丫头,热不热?要不你先回去吧。”
林晗弋可不舍得自己闺女在太阳下暴晒,本来就黑了,再晒就成小黑妞了。
可惜小丫头并不愿意,林芷溪将头摇的拨浪鼓似的:“不热,妈妈,我不热,我想和妈妈待在一起。”
最后一句话几乎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蚊子哼哼的声音都比她的大。
一张小脸黑红黑红的,我不知道是被太阳晒的还是怎么。
林晗弋无奈叹气:“那要不你去那边树底下歇会儿,这边太热了,妈妈忙完就带你回家好不好?”
林芷溪还是不太情愿,不过妈妈都第二次说了,她也不想让妈妈失望。
“好吧,那我就在那里等你,妈妈只要一抬头就能看到我了。”
林晗弋宠溺的回答:“好。”
她曾听说过一句话,童年的不幸要用一生来弥补,以前她不是很能理解这句话,但现在她懂了。
每次看到小姑娘自卑,没有安全感的样子心里就坠坠的疼。
恨自己为什么不再早过来一点儿,这样就能让小姑娘拥有快乐而美好的童年了。
不止她这么想,村里的人看到这一幕都很欣慰。
你问她为什么知道,因为她面前就站着一位,而这已经是今天下午第四个了。
“小晗呢,你可终于想通了,小溪多乖巧的一个孩子啊,每天孤零零的,我老婆子看着都心疼。”
林晗弋能说什么呢,她只能施展微笑,点头,应和三部曲。
“知道了,林婶,以前是我钻了牛角尖,现在我想开了。”
面前头发花白,满脸皱纹的老妇人悠悠叹气,好像自家孩子终于出息了,拉着她的手不停感慨。
“想开了好,想开了好啊,孩子是最无辜的,你这么大个人了可不能拿孩子撒气啊!”
林晗弋想说她没有,原主也没有。
好歹是自己生的,虽然不喜欢,可也不至于就虐待了。
但老太太显然不想给她开口的机会,拉着她的手一直说个不停,而且话题慢慢的就歪了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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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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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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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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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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