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敢置信的看着郑建国,伤心欲绝的问:“建国哥,你就这么看着这狐狸精对我动手?”
林然眯了眯眼,狐狸精?
不等郑建国说话,她直接冷笑一声,一巴掌扇了过去:“说谁狐狸精呢?”
“给你个教训,可别见着一个比你好看的就叫狐狸精,这满大街的狐狸精你可喊不过来呢。”
陆秋被她这一巴掌打懵了,一时没听明白林然说的话是什么意思,就听见郑建国开口。
“哎呦,怎么下这么重的手,疼不疼?”
陆秋立刻满怀希望的看过去,羞涩的道:“我的脸好……”
话音未落,就看见郑建国捧着那女人的手,一脸心疼的道:“你傻不傻呀,上脚踹啊,看看,这手都红了,哎呦,肯定疼死了吧。”
林然无奈的道:“行了,别肉麻了,赶紧弄清楚这女人是怎么回事吧,机械厂的人都看着呢。”
郑建国这才揉了揉林然微红的手,放了下来,冷着脸看向一脸气愤的陆秋。
陆秋见他看过来,立刻落下泪,带着哭腔道:“建国哥,这个女人打我,你不关心我就算了,还担心她手疼,你以前不是这样的,你怎么变得这么冷血?”
郑建国翻了个白眼,不耐烦的问:“一直建国哥建国哥的叫,你到底是谁啊!”
他嘀嘀咕咕的小声吐槽,有些委屈:“小然都没叫过我建国哥呢,你一个莫名其妙的人倒先叫上了。”
让他总有种自己被玷污,已经不干净的感觉。
陆秋不敢置信的摇着头,轻声道:“建国哥,我是陆秋啊!我们从小一起长大,你当年说过要娶我的!”
郑建国困惑的挠了挠头:“陆秋,谁?”
他迷茫的看着林然,低声道:“我根本不认识她,她是不是脑子有毛病,就跟那个林红一样?”
林然若有所思,难不成又是一个穿书的?冲着郑建国这个未来首富来的?
陆秋跺了跺脚,气道:“就是小时候住你家旁边的陆秋啊!我爸爸叫陆华!”
“哦。”郑建国恍然大悟:“对,说起陆叔叔我就想起来了,我小时候他还给我做过木头枪。”
陆秋立刻期盼的望着他。
“不过……”
郑建国摸了摸下巴,困惑的道:“陆叔叔有女儿吗?我记得他早就搬走了,好像是在我四岁的时候?时间太久,我记不清了。”
他冲着陆秋扬了扬下巴道:“你怎么证明你是陆叔叔的女儿?”
陆秋指了指自己,哑口无言,我怎么证明我是我爸的女儿?
林然无言的闭了闭眼,所以这是重点吗?
她踩了身后的郑建国一脚,冰冷的目光看向陆秋,冷声问道:“别扯你那套青梅竹马了,说吧,你来找郑建国有什么目的?”
见陆秋泪光盈盈的似要开口,林然嗤笑一声道:“可别说什么你深爱郑建国,非他不嫁的话,十几年不见,你告诉我,说你爱他爱的不可自拔?傻子都不信!”
陆秋眼神闪烁了一下,可怜兮兮的看向郑建国:“建国哥,我知道我来的很突兀,可我从小就听爸妈说起你,一直对你很有好感……”
林然不耐的皱了皱眉,还在这里绕圈子?
真是不到黄河心不死。
她冷声道:“不管你有什么目的,我和郑建国已经定下了婚期,你要是不怕和他一起被抓去,说你们搞破鞋,那就随意。”Χiυmъ.cοΜ
陆秋听到那三个字,立刻脸色白了白。
郑建国皱着脸,在林然身后嘀嘀咕咕:“小然你怎么这么说我……”
等等,他突然反应过来,小然刚才是不是说两人要结婚了?
陆秋咬住嘴唇,神情闪烁,随后一言不发的转身跑开了。
林然冷笑一声,果然被她猜中了,这个陆秋,就是冲着郑建国烈士子女的身份来的,在这个时期,陆秋的身份如果有问题,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嫁给一个根正苗红的男人。
如果这个男人又有个正式工作,那就更好了。
看她听到这话就变了脸色,估计是吃过苦头了,兴许她家里已经有人被抓了。
不过,自己这番话说出去,陆秋如果不傻,就会换个目标,那就与她和郑建国无关了。
后来她让郑建国找人打听了一下,果然如她所想,陆秋的母亲以前是地主家的小姐,已经被抓走了,她父亲为了保住女儿,不得不和妻子断绝关系。
陆秋为了自保,正在四处寻摸合适的人选,想把自己嫁出去。
至于她后来怎么样,林然与郑建国就没有再关注了。
自从她脱口而出,说两人定下了婚期后,被郑建国缠的没法,只好真的把结婚的事落定,定在了明年春天,也就是1967年三月初十。
这日子还是王丽帮忙看的,两人都没有长辈帮忙操心婚事,郑建国便向采购部几个年纪大些的同事请教了不少。
这个年代的结婚流程并不复杂,一般来说,男方准备好结婚需要的硬件,大多就是三大件,也就是大木床、大木桌、大衣柜。
再带着软件,也就是聘礼去女方家提亲,定下婚期,这桩婚事就算成了。
聘礼一般来说就是几块钱,十几块钱,加上两斤糖。
到了七十年代之后,才有所谓的三转一响,也就是手表、自行车、缝纫机、外国收音机。
而女方,则需要准备脸盆、桶等嫁妆,大多都是日用品,再带着几身衣服,就可以坐着男方前来接亲的自行车,晃晃悠悠的去男方家里进行结婚仪式。
婚礼一般是在晚上举行,新人穿着自己最好的衣服合唱《东方红》或者《大海航行靠舵手》。
接着就是对着屋子里正中悬挂的人像,鞠躬行礼三次,随后就是二拜高堂,夫妻对拜。
另外,高声背一背语录也是不可少的;再然后就要招待客人了,分发喜糖,没有喜糖就一人一碗加了鸡蛋的面条。
总体来说并不复杂,可是架不住郑建国想给林然最好的婚礼,因此不免忙碌起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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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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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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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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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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