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熟的两人聚在一起,往往开头就是:
“哎,那事你听说了吗?”
“何止呢,我亲眼看见的,那光天化日激烈的,啧啧……”
逐渐的,便有人把张军打死三个老婆的事迹翻出来,人们顿时了然,怪不得这家伙娶了几个老婆没生下一个孩子不说,老婆还都被打死了。
高翠想到晚上来家的大儿子,还有大儿子已经确定好的工作,高兴的拿出珍藏已久的粮票,打算去供销社买半斤儿子最喜欢的糕点。
不过一路上街坊邻居的眼神怎么奇奇怪怪的?
高翠警惕的看着这些人,该不会,是想通过自家的关系联系上张队长,让他安排工作吧?
那可不成,若是哪家的闺女比然丫头好看,那张队长指定反悔了,那大儿子的工作不就泡汤了。
她顿时脚步匆匆的赶到供销社,一路上理都没理那些欲言又止的邻居,买了半斤桃酥就赶回了家。
街坊邻居们同情的看着这个脚步匆匆的女人,忍不住叹息:
“唉,高翠也是命苦呀。”
“是啊,没想到林海是这样的人。”
“哎,你说林海既然这样,那高翠的两个儿子莫不是……”
“你是说,那俩孩子不是林家的种?”
……
公社领导很快得到了这个消息,顿时大发脾气,直接革了张军的职,这种作风不正的人当民兵队队长,岂不是坏了风气。
屠宰场那边,也很快把林海这个临时工开除,以免影响到屠宰场的名声。
在张军和林海沉睡在医院时,高翠沉浸在美梦中时,现实中已经天翻地覆。
而林娇娇,此时已经找到了书中的男主角,郑建国。
她藏在墙角,等郑建国走过来时,猛的跑过去,哎呦一声,扑在了他的身上。
把毫无准备的郑建国扑的一个踉跄,险些一屁股坐在地上。
郑建国一脸茫然的扶着怀里的女孩,看着她紧闭的双眼陷入了沉思,这是碰瓷呢?还是碰瓷呢?
林然转过墙角,就对上了搂搂抱抱的两人,不由后退一步。
郑建国顿时手一松,举起手道:“兄弟,我可没干坏事,是她碰瓷我的。”
您老那一套可千万别死在我身上啊,孩子还小,承受不住呀。
林然挑起眉梢,看了眼啪叽一声摔在地上,忍不住皱起脸的林红。
“你没干坏事,怎么怕成这样?”
郑建国顿时脸色一白,连忙摆手道:“别别别,别这么快就定我的罪,我真是无辜的。”
林然见他怕成这样,不由笑了两声:“行了,开玩笑呢,没事你就走吧。”
郑建国如同劫后余生,也顾不上管地上的女孩,拔腿就跑。
开玩笑,他怕自己再不走,落得跟张军一个下场。
“行了,人都走了,起来吧。”
林娇娇顿时气哼哼的坐起来,瞪了林然一眼:“你谁呀?要你多管闲事!”ωωω.χΙυΜЬ.Cǒm
她揉着自己的胳膊嘟囔道:“疼死我了,这男主也太不怜香惜玉了吧!”
林然眉头一动,男主?
不等林娇娇反应过来,她又开始了老套路,一把迷药撒了上去。
林娇娇恢复意识的时候,便感觉自己被捆在了一张椅子上,眼前蒙着黑布。
她顿时吓得脸色发白,声音颤抖的问:“谁?是谁?你想做什么?”
黑暗让她的听觉无限放大,她仿佛听到了铿锵一声,如同金铁交击。
有冰凉尖锐的物体抵在她的脸上,一个不辩男女的声音问道:“来跟我聊聊你的来历吧。”
“什么来历?”林娇娇哆嗦着嘴唇,小心翼翼的道:“我叫林红,家里住在秀水大队……”
“不是这个。”
那声音不耐的打断了林娇娇的话,随即她感觉脸上一疼,似乎脸是被划破了。
“我要你交代的,是你身体里这个灵魂的来历。”
“告诉我你的名字,来自哪一年?这本小说讲的又是什么?”
林娇娇顿时骇然失声:“你也是穿越的!”
“你问那么多干什么?把我想知道的说出来,不然我就把你的脸划花了,扔到张军家里去。”
“你应该知道张军这个人吧?他可是荤素不忌,只要是女的,都能下得去手。
“等你成了他的老婆,下场,你自己也应该清楚。”
那声音不紧不慢,还带着笑意,林娇娇却越听越害怕,身体抖得像筛糠似的。
她颤抖着声音问道:“我如果都说了,你是不是就放我走。”
那声音似乎笑了一下,冷冷的道:“你有资格和我谈条件吗?老老实实的说。”
“还有我最好提醒你一下,这本小说的剧情我也知道一部分,只是知道的不全。”
“你最好不要瞎编乱造,让我发现你说一个谎,就在你脸上划上一刀,可要小心你这漂亮的小脸蛋了。”
林娇娇恐惧的咽了下口水,放弃了心底胡编乱造的想法,老老实实的,把自己知道的所有剧情说了出来。
这本小说叫做《六零娇宠日记》。
女主角是林然,男主角是郑建国,故事开始在1963年的秋季。
女主因为在家里吃不饱,穿不暖,还要干大量的活,身体虚弱。
在一次进城后晕倒在男主面前,被男主送去了医院。
两人就此相识,对女主一见钟情的男主,回回都在女主进城时塞给她一块饼,一个红薯,好让自己喜欢的女孩能吃顿饱饭。
男主郑建国原本是城里的一个混混,不过是烈士遗孤,家里又没有长辈,从小在公社各个领导的支援下长大,和公社各个领导干部也算是混了个脸熟,关系人脉广阔,便以此做起了生意,挣下了不菲的家资。
两年后,男主敏锐的察觉风向不对,放弃了参加高考,拿了个高中毕业证就靠关系当了工人。
有了稳定的工作,他便向女主家里提亲,娶到了心爱的女孩。
两人从此甜甜蜜蜜,日子过得极为惬意。
十来年后改革开放,男主毅然决然的辞职下海,带着女主和他们的两个孩子去了南方闯荡。
这本小说的下半部分,便是男女主在南方的奋斗日常,最后结尾时,男主已经家资亿万,成了整个南安省的首富。
郑建国那小子居然是男主角?
而原主居然是女主角?可原主不是在前几天就一命呜呼了吗?
林然不免疑惑,女主角都在故事开始前完蛋了,这故事到底是怎么发展起来的?
难不成这并不是真正的小说世界,而是什么平行世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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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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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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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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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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