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快穿:女主她超飒>第14章 白眼狼一家14
  一部电影放完,林然揉了揉笑僵的脸颊,打算吃点东西歇一会。

  唉,笑点低就是这点不好,看个喜剧都能笑的差点厥过去。

  她溜溜达达的晃到厨房,拿出一个自热火锅拆了。

  没办法,穿越前她每天忙着报仇,哪有时间买菜做饭,只囤了一堆方便食品,防止自己饿死。

  报完仇那天,她倒是为了庆祝叫了个外卖,吃了一半,剩下的放在冰箱里。

  说是庆祝,实际上也是林然生怕警方动作太快,在她自首前直接查到她身上,把她抓了。

  那以后只能吃牢饭了,她就特意点了顿外卖,防止以后留下遗憾。

  吃完小火锅,林然看着时间差不多了,便换了身衣服,拿化妆品给自己简单的改了下眉型肤色还有眼型,就出了空间。

  毕竟是大白天,那一身黑太显眼,傻子才在大白天穿夜行衣呢。

  林然换的是原主以前的衣服,虽然有些小了,可是在林府基本和洒扫的小丫鬟穿的差不多,比较不惹人怀疑。

  她坐在树上观察了一下,意外的发现,整个林家极为安静,并没有发生她想象中的那种乱哄哄的场景。

  林然坐在树上,居高临下的张望了一遍,见四下无人,便爬下了树。

  她毫不犹豫,径直往罗芷柔的柔云院走去。

  不管如何,罗芷柔在发现女儿失踪后,能安然待在院里的几率很低,去那里是比较明智的选择。

  她一路十分顺利,一个人都没见到的摸到了柔云院。

  罗芷柔是个比较喜欢装的人,虽然本身只是个落魄秀才的女儿,进府时也是两手空空,只有个良妾的身份。

  可是掌权后,她却极为偏爱大户人家的那一套作风。

  因此她的柔云院门口,平日里是有婆子守着的。

  偏偏林然过来时,柔云院院门打开,不说门口守着的婆子,就连院子里都没有一个人在。

  林然顺手从花园里摸了把扫帚,低着头十分自然的走进柔云院。

  哪知道她在院子里晃了几分钟,房间里也没有半点动静。

  林然便大胆的上前,直接推开了罗芷柔房间的门,走了进去。

  这,怎么一个人都没有?

  林然有些困惑的挠了挠脑袋,在房间里转了一圈。

  难不成罗芷柔带着府里所有的丫鬟小厮去找林如萱了?

  她突然冒起了这个想法,顿时越想越觉得自己猜对了。

  林然赶紧趁着无人,戴上橡胶手套,进去寻找起罗芷柔藏钱和各种宝贝的地方,顺便也想看看,有没有库房的钥匙。

  罗芷柔的卧室装饰的十分典雅,看起来很有书香气息。

  林然首先瞄准了梳妆台,翻开首饰箱子看了几眼,那叫一个琳琅满目啊。

  金的银的,点翠的烤蓝的,红宝蓝宝,珍珠白玉,翡翠碧玺等等。

  成色或许算不得顶级,可她也只是一个县令的姨娘啊。

  这罗芷柔对自己可真不孬啊。

  不过,现在都归我了。

  林然开开心心的直接搬起首饰盒装进了空间。

  哪个女人不喜欢漂亮的首饰珠宝呢?

  更何况这些可是白得的。

  拿完珠宝,林然又翻起了罗芷柔的衣柜床铺。

  以罗芷柔的精明,她肯定也从公库贪污了许多到自己手里。

  毕竟公库是属于林家的,拿到罗芷柔手里的才是属于她自己的。

  林然在罗芷柔这里,最想找到的就是她的存款,还有库房钥匙。xiumb.com

  毕竟库房重地,挂的锁可不会是那种细伶伶的小铜锁,恐怕老虎钳的作用不大。

  实在找不到也没关系,趁夜在库房放一把火就行,这也是她的熟练技能了。

  反正林然是要把所有属于原主的东西都拿走,这是她应得的,拿不走的自然也不会留给林家人。

  毕竟那都是原主和谭书雪的东西。

  谭家是安宁城富户,谭书雪又是独女。

  谭家外公想着家产到时候分给过继子,不如分给自家女儿,好歹这是亲生的。

  因此各种绫罗绸缎,珠宝首饰,家具摆件,这些东西不提,光是银票当年就陪嫁了六万两。

  压箱底的金子足有六十六锭,安宁城的庄子两座,铺子两间。

  几乎陪送了大半家产。

  本朝商人地位极低,商户之子不得科考,女儿则多为官员妾室,官商勾结,相互借力。

  因此一些疼女儿的商人,如谭家外公,便会寻摸一些家境困窘的秀才举人,将女儿嫁过去,陪送大量嫁妆,也算是一种投资。

  以求日后女儿能做个官家夫人,正头娘子,自家也能借上力,不至于被太过剥削。

  哪里想到,林卓诚虽然依靠谭家的财富当上了县令,却距安宁城有千里之遥。

  谭家外公别提借力了,便连自家女儿都难见上一面,自然不知道女儿在离开之后,过得是什么日子,又是因何而死。

  更没想到自家陪送的嫁妆竟养出了一窝白眼狼,连他唯一的外孙女都险些被送给太监糟蹋,香消玉殒。

  林卓诚临赴任前,谭书雪顾虑着路程遥远,处理了安宁城的庄子和铺子,这又是一笔不菲的银子。

  还有林卓诚走关系用的红珊瑚摆件,是谭家几辈子积累下来的珍贵宝物,价值万金。

  因此林然扒拉着手指算了算,觉得自己怕是掏空了整个林家,估摸着也凑不齐谭书雪的嫁妆。

  毕竟黑岩县只是个中等县,林卓诚一年能捞个几千两银子,都是刮地三尺了。

  何况他还想往上升一升,更不可能剥削太过,闹的民怨四起,断了自己的前途。

  林家的生活又这般奢侈,全靠谭书雪的嫁妆与县里几个铺子的盈利支撑。

  那铺子还不是用谭书雪的嫁妆买的。

  不然林家当年身无分文,哪里来的钱买铺子。

  或者说,这林家所有的一切,都是从谭书雪的嫁妆里得来的,没有一点例外。

  林然心想,拿回自己的东西那能叫偷吗?

  那不能啊,这不是理所应当的嘛!

  林家众人过了这么些年不属于他们富贵日子,也该回到他们本来应有的生活里了。

  很快,林然就在罗芷柔的床板上找到了一个暗格。

  打开后,里面放着银票金锭,罗芷柔手里的金子不多,银票倒是不少,基本都是一百两面额的。

  估计这个时代的银票最大面额就是一百两了。

  怕时间来不及,她也没清点,直接把这些东西收进了空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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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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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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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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