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女人还女人,银色的头发,漂亮的五官,紧致的肌肤。
额头上还有一个神秘印迹,更显得威严。
和西方神话故事中女神的样子差不多。
但他做出的事和行为就不怎么像一个王者该做的。
经过刚才的一记对拳。
原地,只剩下魔烛王,土壹破和他的护道人,一个封侯不朽。
以及五百公里外的一颗陨石。
魔烛王自己的私兵,他都没有手下留情。
……
有叫错的名字,没有叫错的外号。
一股奇异的精神波动冲着他们就覆盖了过去。
像暴风骤雨般侵入了对方的识海,让对方陷入梦魔和恐惧之中,以至于最后灵魂磨灭而死。
魔烛王没有留手,一上来就是绝招。
机械之心的重要性值得他这么做。
和封侯不朽不同的是,对付土壹破魔烛王显得就格外温柔一些。
同样是精神力入侵,土壹破的待遇就如同轻风细雨一样,缓缓的流过。
在不知不觉中土壹破就会把他所知的一切呈现出来。
在魔烛王精神进攻的同时,这一片区域又陷入了短暂的安静。
好像一切又回到了平常。
但周围停留的飞船,漂浮的尸体,无一不说明这里发生了一场战斗。
一个精通幻术的不朽,想要控制一个域主级的菜鸟,简直比喝水还简单。
哪怕这个域主有精神防护措施,但依旧没用。
不是每个人都像张良有那么强大的意志和灵魂。
在魔烛王的控制下,土壹破顺从的把刚刚收进世界戒指的飞船残骸和那三个人扔了出来。
显然,土壹破也不知道机械之心在哪!
一道念力扫过,很快魔烛王就锁定了目标。
一条空间腰带从残骸中飞出,被魔烛王一手抓住。
然后,就看到魔烛王的手上凭空出现了一个魔方。
见此,魔烛王不禁哈哈大笑起来。
显然,这就是传说中的机械之心。
哪怕是颇有家底的魔烛王,得到这种宝贝也控住不住内心的喜悦。
对此,张良在飞船中看的一清二楚。
虽然他很想要这颗机械之心,但对付一个封王不朽,还是算了吧!
别到时候东西没拿到,自己还搭了进去。
别看杀螳箬的时候好像很简单,那是因为螳箬自大,加上蜃龙珠的原因。
当初的弓箭加上七八种奥义也才让螳箬破了点皮而已。
而且,那时候张良有把握全身而退。
而魔烛王,那是封王不朽,对于幻术同样精通。
要杀他,除非他大意之下进入蜃龙珠,不然根本不可能。
被发现之后,想跑可能都跑不掉。
所以,有些事想想就好,别当真。
……
一个普通人是很难保持在绝对理智中的。
就算是修炼者也不行。
….如果心性跟不上,那他的行为就会出现异常。
他的决定也会出现问题。
当一个小混混蜕变成一个武林高手,需要经过很多事情的磨炼。
但心性跟不上的话,他的骨子里还是小混混。
就像韦小宝,不管他经历多少事,他骨子里还是那个在丽春院油嘴滑舌的小宝子。
而成是非,也是一样。
虽然经历了很多,见识了很多,修炼了厉害的武功。
但他骨子里贪玩的性子是磨不掉的。
当一个人在凌云窟不见天日的地方待两个月,这已经是非常反人性了。
要不是有目标,有他人的对照,他早就撑不住了。
而现在,他做出了一个不理智的决定。
“嗷~”
火麒麟的叫声很低沉,甚至都没有了力气再叫出来。
此刻,它好像有了智慧。
它不理解,为什么之前和它对练的人类会杀了它。
明明他们在一起打的很好的,谁都没有越界。
但为什么,为什么他会突然要杀了自己。
“啊偶~”
这是最后的低鸣,它已经基本发不出声音来了,它的眼睛死死的盯着那个人类。
它的眼中没有恨意,只有深深的不解。
但最后,它也没得到答桉。
鲜红的血液从火麒麟的脖子中流出,顺着地面,流淌进了一个大池子中。
很快,鲜血布满了整个池子。
“呼!”
深呼吸后,成是非脱掉身上的衣服,只留下一条裤衩。
运转金刚不坏神功,在这有些灰暗的环境下,显得格外的明亮。
然后,这尊金人只身没入了血池中。
而岸上,只剩下一头干瘪的尸身和一双无神的大眼睛。
它就这么盯着血池,好像在注视着什么。
……
“王天霸,咱们有什么好合作的?
你是小偷,我怎么可能和一个小偷合作?”
“小千,你可以侮辱我,但你不能侮辱我的人格。
我是小偷不假,但我们是盗亦有道!”
这句话,王天霸说的掷地有声。
“我管你什么盗不盗的,咱们之间没可能。”
“小千,你不知道,我们小偷也是有规矩……”
“没空听你瞎扯,走了啊!”
“陆小千,你难道就甘心这样?”
“你什么意思?”
“你难道不想修仙?不想得到自己的力量?
紧凭一个傻妞有什么用?离开了傻妞,你什么都不是。”
“那我更不能跟你合作了啊!再见!”
“天哥,咱们就任由他走了?”
戴上墨镜,叼起雪茄,王天霸瞅着陆小千的身影:“放心,他会明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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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哥,真能修仙啊?”
“那是,哥什么时候骗过你。”
“可是……”
“别可是,走,吃饭!”
……
长安,白马寺。
“哎,你听说了吗?那个说要去天竺的玄奘大师又回来了。”
….“听说了,我就知道他去不了,那么远,谁能走到啊!”
“就是,说不定一个不小心就死在半路上了,到时候连个收尸的都没有。”
“就是,还大师呢!现在不也回来了吗?”
“都干嘛呢!活都干完了?”
一声呵斥声响起,惊散了议论纷纷的众沙弥。
自从玄奘回来以后,这种讨论就没停止过。
哪怕是在寺庙里,也不例外。
不是每个和尚和沙弥都是大师的。
每个人都有嫉妒心,都有负面情绪。
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一点都不例外。
尤其是玄奘还是比较有名的法师。
这种半路回来的‘怕死’行为,自然是引起了众人的嘲笑。xǐυmь.℃òm
对此,玄奘倒是没有过多的解释。
而是在白马寺周围找了一块土地,每天除了念经就是种地。
可以说,他基本把全部的精力都放在了种地上。
现在的他,更像是一个农夫。
对此,众人很是不能理解。
都开始纷纷劝他回头是岸。
而玄奘,依旧是不为所动,只是澹澹的说了一句。
明年这个时候再出发。
不是他不想解释,而是没看到实物之前,他说了也没用。
甚至还会引来更多的议论。
他倒是不怕议论,但这真的没必要。
等一年以后,结果出来了,自见分晓。
说不定,还用不了一年,毕竟土豆这个农作物,生长期并不是那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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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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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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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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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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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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