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梁怀远相信,自己这一生的“重生”,必然始于那一天:
那一天。
他时隔数年彻底告别医院,腰上还挂着白色的布条——就在几个月前,最疼爱他,也因此在七十高龄仍然不得不四处讨生活的爷爷,在一场车祸中离世。
送菜的三轮车被撞得变形,老人家如破碎的布娃娃般被轻易折断。
然而肇事者却是个同样贫穷的货车司机,掏遍全身家当,甚至凑不够办一场完整丧事的钱。
到最后,还是迟雪出面,出钱,才将一生凄苦的老人家体面地送走。
而后来她又提出,希望可以代替爷爷继续照顾他。
“你爸爸……帮助我很多,但他的任务还没有完成,也许很长一段时间都回不来,他是解凛的战友,也是我的……朋友。”
她说:“所以小远,我和小解哥哥已经商量过了,你来我们这好不好?以后我们会把你当做亲弟弟一样对待。以后我和他会照顾你,会看着你长大成人,成家立业,我们就是你的亲人。”
他们曾因一句“天使姐姐”而结缘。
后来的半生,她果然都如天使一般出现在他苦难的生活里,哪怕他淤泥满身,她仍然愿意大方地伸手搀扶他一把。
但尽管如此。
尽管他相信姐姐的话,相信他们待自己的好,却仍然怀揣着满腔的不安。
因为自己不知何时就会倒下、成为他人累赘的身体。
也因为自己从未踏足过这样豪华的公寓,穿过体面的衣服。
可那一天,当他走进望天苑的公寓。
是一路送他过来的小解哥哥轻轻推他肩膀,说傻站在这干嘛。
“送你过来不是来做客的,以后就住在这里,房间早就收拾好了。”
解凛说。
一贯淡淡的语气。
手上却如安慰一般,轻拍了下他脑袋。
他于是鼓足勇气走进去。
那年时韫才刚满周岁,地上到处都铺满防摔的海绵垫。
她戴着喜气的虎头帽,穿得像个肥美的小红粽子,颤颤巍巍,在迟雪不住拍着手的引导下学走路。
迟雪听见开门声,扭过头来看,一时分了神。
正“指挥”解凛去给他拿些吃的垫垫肚子,不知不觉,却忘了鼓掌。
小粽子没了指挥,立刻走得歪歪扭扭,眼见得就要摔倒——
但还好。
“……呀!”
在摔倒之前。
她已坚持着走到他身边、也是原定的“终点线”。
随即,如藕节般、肥得一股一股的小手,便又顺手抓住了他的裤脚。
她开心地仰起头来看他。
“呀、呀!”
那胖得五官都被挤小的脸蛋,仿佛写满了“得意洋洋”。
——危机堪堪解除。
却只把一前一后、一对新手父母吓得险些魂飞魄散。
解凛在他身后。
装作若无其事地放下已伸出“挽救”的双手,默默整理表情。
而迟雪勉强安抚住自己快要跳出嗓子眼的心,深呼吸。
本来都已经调整好心情。
结果冷不丁和解凛四目相对,看出他眼底难得的慌乱情绪,又顿时忍俊不禁。ωωω.χΙυΜЬ.Cǒm
“……”
新手父亲不自在地轻咳两声。
随即径直走到她身旁。
“小远,时韫她很喜欢你啊。”
而她说。
拍拍蹲麻了的双腿,扶着墙壁想站起身来。
解凛方才没能及时伸出去扶女儿的手,却刚刚好在这时扶住了她的手臂。
她于是就这样自然地,把大半个身体的重量靠在丈夫身上。
边按着腿,又看向眼前那一大一小、莫名变了“连体婴”的两个小孩。
半晌,
“……时韫看起来,真的很喜欢你。”
迟雪笑着向小远确认:“她嘀嘀咕咕,大概在说要你抱呢。”
梁怀远一愣。
这才反应过来,手忙脚乱,将脚下喜庆的小粽子抱起。
瘦弱的手臂上布满输液残留的青紫和细密针孔,其实并不大有力气,无法将她抱得很高。但仅仅只是抱在怀里,也足够她笑得很开心。
于是这一抱,就是十五年。
直到很久以后。
也许解时韫自己都已经忘记,也不太可能记得自己连话都不太会讲、走路都走不稳的“小粽子”时期。
她不记得自己曾经多么喜欢他,只知道自己是多么讨厌他的虚伪和从容。讨厌他的知世故而世故,讨厌他总在所有人面前“抢风头”。
但他却一直都记得。
那时年少,心有惴惴。
他曾拼命地想要寻找自己和这个家庭的连接,寻找不会被抛弃的理由。
但其实回首再看,来到这个家的第一天,那个理由已经存在。
——他从此决意要做她遮风挡雨的伞,铺路的石,承重的桥。
如鹤的报恩,从她的父母手中接过她,他要做她永远的兄长。
一程接一程,十里又十里的相送。
他要亲手,把她送到平安无虞、唯有喜乐的未来去。
*
然而解时韫却并不知道他的想法。
她唯一知道的,只有哥哥亲口告诉她,他是真的生病了。
明明看起来什么都能做到的哥哥,原来也并非她想象中的无所不能。
她想为他“分忧”。
但想来想去,最后想到的唯一办法,也只有拼命读书。然后——
“未来我要当医生,特别特别伟大的医生。”
解时韫说。
只可惜,这句话说出口,就连一向最疼爱她的解凛,也忍不住露出迟疑的神情,继而下意识侧头看向妻子。
两人对了个眼神。
无言之中,却都充满“这妮子怎么突然转性”的疑惑。
更何况,这能培养出“特别特别伟大的医生”的医学院,也不是谁都能考的。
“你不是不喜欢当医生吗?”
迟雪怕伤了自己学渣闺女的自尊心,亦只得拐着弯子问她:“难道是想和妈妈一样,继承外公的……诊所?”
“才不要呢!”
而她马上摇摇头,“我才不要每天都坐在诊所里,可闷了。”
“……”
“我觉得看来看去,还是外科医生最酷了。所以我想好了,妈妈,以后我一定要去大医院,要做拿手术刀的那种大医——”
大医生。
话未说完。
“时韫,好了。”
解凛和梁怀远却先后开口,一并打断她。
“职业根本没有高低贵贱,你在哪看的闲书?”
解凛说。
他在餐桌下握紧迟雪的手。
却难得眉头紧蹙,竟对女儿严肃起来,又低声训道:“做医生,只要可以救死扶伤,到哪里都值得尊敬。你外公就开了一辈子诊所,爸爸没跟你说过吗?”
“我……”
“你外公这一辈子帮了很多人。至今都还有很多老邻居按着以前的地址找上门,感谢他当年的恩情,但他也从来没有拿过手术刀——难道就不‘酷’?退一万步讲,难道你当医生,就只是为了‘酷’?”
话落。
从来没有被父亲这样劈头盖脸地质问过的解时韫,当即愣在原地。
讷讷半天,回过神来,却险些要落泪。
一桌沉默而凝重的气氛里。
只有梁怀远,仿佛掐准时机,忽然往她碗里夹了一筷子虾仁。
“先吃饭。”
他说。
左手又在背后轻轻拍了她肩:
小时候,她因为不吃饭被妈妈训,因为贪玩太晚回家、不敢上桌吃饭的时候,哥哥也总是这么安慰她。
如同这一拍就能给她注入某种力量似的。
他们从小到大,始终保持着这种幼稚的小默契。
“……”
时韫的眼泪于是默默憋了回去。
但也是从那夜过后。
她却真的开始摘下脑袋上、手上花花绿绿挂着的装饰品,过上了整天素面朝天,每天抱着几本教辅书“硬啃”的奋斗生活。到后来,甚至主动求着迟雪给自己请了家教,慢慢地补足过去几年来荒废学业的进度。
就这样长到十八岁。
也许正是应了那句“无心插柳柳成荫”。
不化妆,她的漂亮出众反而越来越掩盖不住。
初中时被笑话成“大高个”的身材,到了高中,多半只引来无数艳羡和心猿意马的目光。
更别提她生得高挑,模样亦极秀丽。
可谓是综合了父母两人的优点,天生就有鹤立鸡群的美貌基因。
自打上了高中,成绩更像是坐了火箭,终于显现出她遗传自母亲的读书头脑。
焉知在此之前,解凛甚至曾一度担心她考不上大学。
如今再看,却显然属于多虑。
于是乎。
卸下了这边这个心理包袱,两夫妻睡前的话题,又逐渐从女儿的学习,聊到小远的婚姻大事上去。
深夜。
房间里已黑了灯,伸手不见五指。
迟雪却辗转反侧,怎么都睡不着。
半晌,又盯着天花板,突然开始喃喃自语:“毕竟小远也三十一了,”她说,“我们就这么干看着,是不是不‘称职’?是不是……多少也该催催了?”
虽然曾几何时。
她也一直觉得自己将永远年轻,且绝不会成为一个爱催婚、话又多的家长。
但事实证明,年近五十,她似乎也依稀有了曾经老迟的影子。
生活满是琐碎,心里装满儿女。
她是担心啊。
怎么能不担心孩子们的将来呢?
“解凛。”
于是又不自觉拉过枕边人的手——似乎每每不安的时候,她就爱掰扯着他的手指玩。年纪大了,这习惯更显得孩子气。
只是他从不说她,她也就从没意识到,自己这种半夜扰人清梦的事做了多少回。
“解凛?”
“……嗯。”
可怜某人这天公差刚回国,好不容易调整到快睡着的状态。
这么一扯,从前做警察时、下意识的警惕心理又把他惊醒。
她愣了下。
听出声音不对劲,问他:“你睡着了?”
他说话时分明还带着半睡不醒的鼻音。
却只是否认,说:“没有。”
说话间,又侧过身,轻轻抱住她。
“不用担心小远,他心里有自己的主意。”
他说:“倒是我们,阿雪。”
“……嗯?”
“我们也该过过自己的日子了。等时韫高考完,我们也出去走走、去旅旅游。”
“旅游?”
迟雪一愣。
“怎么突然提起这个?”
“就是一下想起来了。”
解凛说着。
后话显然未完,忽然却沉默。
只侧过头,脸颊轻轻抵住她的颈窝。
半晌。
才终于轻声说:“我一直在想,我们满打满算,如果真的够健康、能活九十岁,日子也就剩下四十年而已。但四十年过得有多快,真的只是弹指一瞬间……我不想到闭上眼睛的时候,还有很多的遗憾。”
“所以,我想把年轻的时候没来得及带你去做的事,去看的风景,阿雪,在最后这二十、三十、四十年里,我们都去体验一回。”
毕竟,这一生的来路啊。
如今回头再看,少时艰辛,青年背井离乡、颠沛流离。
三十一岁成家立业,三十二岁有了完整的家庭。
他们似乎一直都在马不停蹄地往前走,走到了又一代人的三十岁,又“成为”上一辈人的五十岁,这个循环,往复交替,他们都受困其中而难以察觉。
直到他的女儿提醒他,他身边所有人都在提醒他,孩子们还有得选,他们却已经没得选。
拿不了枪的警察和拿不住手术刀的医生,他们已经走过同甘共苦的二十年,再往下走,也不过是继续做孩子的父母,尽职尽责敬业的老板,乐于助人的街坊好人。
但这明明是他们的一生。
不是为别人而活的一生啊。
“阿雪。”
因此他说:“你有没有什么没完成的愿望?或者想做的事?”
不着调也好。
疯狂也行。
不切实际最好。
既然时间怎样都要过去,人生无论如何都会走向结束。
我还是只想和你一起。
不为别人,只为彼此,走完不留遗憾的下半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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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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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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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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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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