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冬夜回信>第 61 章 61.
  而在翌日清晨的深城。

  这已经是陈之华两周来换的第十个住处。

  从酒店到私人公馆,从私人公馆到地下接头点。

  此前他为了防备国内警方的眼线,几乎从不在一个地方停留超过一夜。

  直到最近黄玉的身体恶化,他才不得不暂时“安顿”下来,搬到这间位于郊区的私人别墅。

  只好在还有跟随回国的白骨等一众心腹,时刻乔装成普通住户和安保人员在附近时刻盯梢,他才算是勉强心安。

  住到第四天。

  他又如旧起了个大早。

  却是足足两个小时后,才大汗淋漓从健身房出来:虽已是五十有五的年纪,如今光/裸着上身,却仍旧看得出一身肌肉扎实。

  “华叔。”

  比较起来,反倒是一旁陪练的白骨气喘吁吁。

  缓了好半天,又问:“我叫人送早饭过来?”

  “嗯。”

  他点点头。

  然而白骨转身正要走,却又被他叫住。

  陈之华问:“之前让你准备的东西怎么样了?”

  白骨看他脸色,瞬间回过意来。

  表示已经让人去办,估计明天就能到手。

  陈之华这才放心。

  又不忘叮嘱:“但记得,微型是微型,效果绝对不能弱。”

  “我明白,华叔。”

  一番心照不宣的交谈过后。

  陈之华上楼去叫黄玉起床。

  等到再下来,白骨已识相的提前离开。

  只餐桌上放着丰盛的早餐,中式西式应有尽有。

  他心情好,又主动拿了干净碗筷来,亲自给黄玉添粥。

  “阿玉,我听你昨天夜里老咳嗽。先喝点清淡的,回头我再让人找个厨师过来,给你煮点润肺的雪梨汤。”

  他语气极尽温柔。

  言谈间,亦无需黄玉有任何回应。

  只搁下粥碗,又伸出手、爱怜地摸了摸“妻子”那失去光泽的一头乌发。

  “才染了多久?”陈之华说,“你看,这会儿又有白头发了。”

  “……”

  “你就是整天烦恼太多,所以才总是生病。”

  “……”

  “还是你不喜欢这里?你觉得孤独,想要女儿回来陪你对不对?”

  他说再多都好。

  黄玉却始终不愿答话,只一个劲低头喝粥。

  然而。

  才喝了没几口,粥碗又被人扣住。

  紧接着,瓷碗便被强硬地从她手里夺走。

  “阿玉。”

  陈之华说:“我很不喜欢你现在的样子。”

  仿佛刚才的温情亦只不过是转瞬的错觉。

  他再开口,语气里已然带上十足的警告意味:“我说过,如果你和我的心不齐,是带不回来女儿的。你不为我就算了,难道也不为我们这个家考虑?”

  黄玉闻言,无助地闭上眼睛。

  只有心神俱疲。

  ……已经五年了。

  她想。

  五年来,有无数次,她几乎都忍不住要提醒面前这个俨然疯魔的男人——那根本不是你的女儿。

  甚至于这一点都不用她提醒。

  在陈之华身边,已有不少人看出端倪,其中就包括那个对他忠心耿耿的白骨。

  迟雪一而再再而三地逃跑,白骨等人也一而再再而三地找人探访她的过去。

  太多怀疑的理由,他们疑心渐起。

  于是无数次地建议陈之华去做亲子鉴定。

  然而,陈之华却一口咬定,迟雪只有可能是他的女儿,是他亲眼所见。

  他拒绝去做亲子鉴定。

  也严厉警告,不许任何人在未经他允许的情况下做“多余的事”。

  关于血缘的纷争,由此只能不了了之。

  黄玉却无从得知,陈之华究竟是因为知道真相所以回避,还是喜欢这样自己欺骗自己的把戏。

  只有无数个午夜梦回,她在噩梦中骤然转醒,却发现枕边人依旧未睡。

  黑夜中,一双冷幽幽的眼睛静静盯着自己。

  【阿玉。】

  那时他说——没来由地,只是突然开启了某个久违的话题,他说:【从十六岁开始,我心里就想着,有一天我会娶你。】

  十六岁,陈之华还未混出什么名头,只是永常路一带、某个“老大”身边的小跟班而已。

  而黄玉亦家贫,彼时早早便辍了学。

  为了补贴家用,整日在路边做珠串和小饰品卖钱。

  后来。

  便如一切狗血的时代爱情故事的开始。

  她凑不出混混头子逼交的保护费,被当街拖到小巷。

  一旁的摊贩明明都看着,却都不敢惹事,不敢出声、更别提救援帮助。

  她惊慌间厉声喊叫,拼命挣扎,却仍旧推不开身前凶神恶煞的男人。

  原以为自己一生的清白就交代在此。

  绝望之际,男人却忽然停住动作。

  继而不敢置信地捂住脑袋回头。

  “陈之华——!”

  下一秒,男人高声痛骂道:“你他/娘的臭小子!吃了熊心豹子胆了!”

  她吓得一动不敢动,抬起头去,见那少年逆光站着。手里豁口的啤酒瓶,“滴滴答答”往下滴血。

  他却依旧面不改色,

  只当机立断赶开几个上前来围攻的小混混,一声“跟我走”,便弯腰拽起衣衫不整的黄玉。

  两人向着小巷深处夺路狂奔。

  小巷七弯八绕,身后的人骂声不停。

  一路鸡飞狗跳。

  ——但,尽管很多年后,他们已然反目成仇,两看生厌。

  黄玉还是忍不住,会很偶然地梦到这一天:想起那天的风,那天的路,那天的人。

  想起狂风刮得她头发乱舞、睁不开眼,旁边的少年却像是沐浴在光里——他紧攥着她的手臂,把俗世的一切抛在身后,只对她说:“跟我走。”

  她就真的跟他走了。

  可是以后该怎么办呢?

  他们后来靠躲在垃圾桶里避开追捕的人群。

  她却来不及松口气,又开始担心,说今天虽然逃了,以后这些人还会来的。

  那时的她,还不知道眼前的少年亦是“那些人”中的一员。

  甚至是第一次,从旁人口中得知这个少年的名字。

  “陈之华”。

  在此之前,她对他却实在没什么印象。

  只记得他每周都会来买一只手串,然后静静坐在旁边看她串珠——是个十足的怪人。

  这一次亦如此。

  少年生得虽不算俊美,却清瘦而干净,闻言,静静垂眼看她。

  半晌,抬手摘去了她发梢不小心沾上的落叶。

  “我会解决。”

  他说。

  她却并不知道他具体是怎么“解决”的。

  只知道他有很长一段时间没再出现,而那群人也没再来找过她的麻烦,甚至收保护费、每每都有意跳开她。

  直到两个月后。

  她才又一次看见他。

  只不过这次,他不再是跟在别人身后亦步亦趋的小弟,而是一群人亦步亦趋地跟着他。

  一群人乌泱泱涌来她的小摊,少年伸出手,如旧让她做一只珠串,而后坐在小板凳上——长手长脚无处伸展,但他仍是乖乖坐着,看她串珠、打绳结。

  只是,等手串做好,他却不接。

  兀自给了两倍的钱放在摊上,又轻声说:“送给你的。”

  随即转身离去。

  从此,有一就有二,有二就有三。

  他每周都来,每周却都只待那么一会儿。

  一整条街上,人人都知她是他的女人——那年代女人的名声最重,他却总含糊不给个说法。她气恼间,泼辣的劲上来——也许亦有几分羞怯,于是有日,终于是按捺不住地找上门去。

  那少年独自一人住间破烂公寓。

  大清早,睡眼惺忪给她开门。

  她却不绕弯子,站在门口,开门见山便问他:“你什么意思?”

  “什么什么意思。”

  “你是不是——”

  “喜欢你?”

  “……”

  陈之华抢了她的“台词”。

  见她愣住,却又突然笑了。

  这还是她第一次看见他笑。

  他笑起来,不似平日里的冷冷清清还带点匪气,反倒有些可爱——也许是因那两颗笑起来才冒尖的、小小的虎牙。她看得有些回不过神来。

  “是。”

  而后却听见他说:“……所以你跟了我吧,阿玉。”

  八十年代的边境小城,龙蛇混杂。

  各种思潮、学派在明面上碰撞,桌布底下,则是底层的地盘拼杀。

  陈之华出身贫家,少时受惯了穷的苦,因此格外敢拼,没三年,便闯出了些名头。

  而黄玉之所以知道他闯出了名堂——则是因为到后来,她无论走到哪。

  路边那些无所事事的社会青年,大多都会过来跟她打声招呼,规规矩矩喊声“华嫂”。

  她由起初的不知所措到后来的淡然以对,陈之华见得多了,每每笑着把她搂在怀里,说她天生就是做阿嫂的料,说等他赚更多钱,就过来她家里正式提亲。

  “我要买楼、买地,让你除了做阿嫂,还做富贵婆。”

  他说。

  “阿玉,从你跟了我那一天起,我就发过誓,只要有我一口饭吃,我绝不让你喝粥。”

  然而。

  天似乎总不遂人愿。

  那之后没多久,陈之华便因组织械斗,被人举报故意伤害罪而被捕入狱。

  她惶惶不可终日,想联系他又没有门道,只等到他托人传信给她,要她等他三年。

  她是一心想等的。

  家里人却等不起——因她还有个弟弟,弟弟需要娶妻的彩礼。

  在那年头,女孩十□□便嫁人是常事。

  何况她早早辍学,本来也没有别的牵挂。于是没多久,家人便做主给她找了门“好亲事”,要她嫁给邻镇做药草生意的富商。

  她被关在家里出不去,关得万念俱灰。

  然而,真等到了订婚那天,一群人拖着当时的“三大件”——冰箱、洗衣机、电视机,喜庆的红被褥、红棉袄,甚至开了一辆挂着大红花的婚车进了她家院子。

  父母开心都来不及,却看他们紧跟着从车上拽下来个鼻青脸肿的男人。

  这个男人正是她本来的“未婚夫”。

  而这群人,又嬉皮笑脸喊她:“华嫂,订婚啊?订婚怎么不喊我们来吃酒?”

  父母吓得脸上血色尽失。

  收了东西,从此再不敢提让她嫁人的事。

  一直等到三年后,陈之华出狱。

  秋风萧瑟的天里。

  他出狱的第一件事,就是领着她去结婚、领证。

  聘礼好几车,扎扎实实堆满了她家的小院。

  她不知道他哪里来的那么多钱。

  他却叫她不用担心,尽管收下。

  “因为你等了我这么久。”

  他说。

  他分明在笑。

  表情却是她那时察觉不到的冷。

  “这是你应得的——你没有跟人跑掉,没有像我那个妈一样。所以,阿玉,这都是你应得的。”

  她那时年纪太小,只以为这是爱的表现。

  后来的婚纱照上。

  她烫着时兴的波浪卷,鬓边扎着一只红缎花。

  在一群人的簇拥之中,亦独独挽着身边清瘦的新郎,向镜头笑得由衷灿烂。

  那时她的确是幸福的。

  那时,她也以为所有的故事本该都在这里画下标准的完美句号。

  正如小说话本里,从来都只写王子公主排除万难幸福生活在一起,却从不写他们所谓生活的本意。

  她多想自己的生活也是如此,便可以不用面对三年牢狱生活对他的改变,不用面对他的多疑和喜怒无常——那些争吵发展到最后,为了绑住她在身边,他甚至逼迫她去碰毒/品,要她以“共沉沦”来做获取他信任的唯一筹码。

  她以死相逼和他分手,可是没多久,他又来求和。

  他说其实他在监狱里已向警方投诚;

  说他做这些事只是为了让上头的老大相信他的忠心,为了“打入敌人内部”。

  说只有他连家人都能拉下水,那些所谓的“老大”才会给予信任,才肯把生意给他做,他才能提供更多更详细的名单给上级——说他早已是好人,说他未来会陪她去戒毒。

  她还是太年轻。

  结婚数年,也不过才二十多岁,因此轻易便相信他的鬼话。

  后来,甚至还作为“线人”,心甘情愿以一个情妇而不是妻子的名头,去和那些所谓的“太太帮”打交道。

  她不知道自己成为了他同时迷惑老大和警方的工具。以为自己在做好事,却逐渐在毒和欲的拉扯下越陷越深。

  等到反应过来自己已经再离不开,等到反应过来自己已经成了罪恶的帮凶,已经全都来不及。

  她只能痛哭流涕地跪倒在他脚边。

  她说求你放我走。Χiυmъ.cοΜ

  他却平静地对她说:“可是你是我老婆啊。”

  他说:“难道你不想跟我同患难吗?还是你只能同甘不能共苦?阿玉,你什么时候变成这样?”

  回忆至此,她总每每从噩梦中惊醒。

  亦从来都想不明白。

  他到底是爱她还是恨她?

  如果恨她,何必娶她。

  如果爱她,又何必拉她一起被世人唾弃?

  然而。

  许多年后的这个深夜。

  这个牵累她一生,纠缠她一生的男人,却只幽幽地望着她,轻声说:【我一直想要和你有一个完整的家,想要和你永远都不分开——哪怕是下地狱,阿玉,只要有你和我在一起,我都觉得坦然。我问心无愧。】

  ……骗子。

  【这个世界上只有你永远不会背叛我。】

  他说。

  【我们的女儿,我一定要把她带回来,只有这样我们的家才是完整的。她是年轻的你——只要她还是,这就够了。】

  他的心里总有一个抓不住的执念。

  黄玉却恍惚觉得,自己喉口仿似含着一口血。

  在那一夜,在这个早晨。

  她看着面前似癫若狂的男人,真相混在血中,堵住喉口。

  她却只有最后的力气,仍然嘶声的,最后一遍说:“你已经害过一个我,为什么……还要害另一个?”

  她说你放过迟雪吧。

  “你可以走的,你明知道现在的情况,你这样去也是自投罗网——所以你就这样跑吧,好不好?出国去,我也认命了,我跟着你,你不要去害她了——”

  “怎么会?”

  然而陈之华仍然微笑着打断她。

  “我不仅要把女儿带回来,我还要保下那个五成的合同,只要她还在我们手里,姓叶的就不敢乱来……他们以为是引我入局,但其实,自投罗网的明明是他们才对。”

  “阿玉,这一次,如果赢的不是我,我也要个两败俱伤的结局,谁也别想好过。”

  黄玉一愣。

  不知他说的两败俱伤是怎么个两败俱伤法。

  陈之华却又俯下身来,在她耳边说了些什么。

  短短两句话而已。

  她不敢置信地抬头,男人仍然微笑着看她,说你知道警察最怕的是什么,是殃及池鱼,他们不敢赌——但是我可以。所以,我会赢。

  下一秒。

  却仿佛掐准时间一般,他放在桌上的手机骤然响起。

  他当着黄玉的面接起那个电话。

  表情从平静,到掩不住的惊喜,最后似笑非笑。

  “哦——”

  末了,他拉长尾音。

  “南生,小雪在你那里?……那也好,”他微笑,“她在你身边吗?让她接个电话?”

  那头沉默半晌。

  但他却极有耐心,似乎笃定最后一切将如他所言。

  末了,果然。

  “……喂?”

  几分钟后,一道熟悉的女声响起。

  尽管仅仅是一个简单的音节,没有后文。

  然而陈之华的笑意仍然渐浓,又伸手,安抚着黄玉因恐惧而不住颤抖的手背。

  “小雪。”

  他说:“在外面玩得开心吗?——爸爸妈妈可还一直担心你……你好好休息,好吗?过两天,我们就会来接你。”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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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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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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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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