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冬夜回信>第 16 章 16.
  在解凛记忆里。

  事实上,他有印象的、第一次意识到自己对于人脸的辨认出现问题,大概是在十岁左右。

  那时正逢中秋宴前夜。

  叶家人自北城发家,财力雄厚。又一向自诩书香门第,循规蹈矩。

  因此每年逢中秋端午等一众传统节日,必会聚集来自两岸三地、甚至各大宗族和分支的亲朋戚友,大摆筵席。

  而他的父亲叶振宗,作为老太太膝下唯一的亲生子,本该是宴上的话题中心人物,却不知怎的,那一年,竟和妻子一起、胆大妄为放了老太太的鸽子——一个去和“太太团”乘游艇出海赏月,一个彻夜不归、翌日失踪。

  无法,最后只有他一个人被老太太接去。

  又代替父亲,和父亲的养兄堂姐等一众长辈坐在一处,过了极不自在的一次中秋。

  一直等到宴席过半,才被老太太放行,和一群亲戚家小孩一起,由那时年纪最大的“南生哥”领着到外头花园里玩。

  算起来他与叶南生倒是同辈。

  相差也只两岁,但彼此间并不算熟。

  只记得曾听人提起过,叶南生的父亲是在娶了大姑后入赘叶家、后来又被派到南方开拓市场。因为能力突出,业绩屡创新高,因此,叶南生虽是个外戚子,仍给冠了叶家的姓。且和他不同,是个很会讨老太太欢心的孩子。

  两人居一北一南,一年到头见不到几次。

  性格也几乎南辕北辙。

  因此,很是自然地,孩子堆便由此分为两块:一块,由叶南生带着、在花园里捉迷藏荡秋千。而解凛则独自一人找块空地坐下,准备随便找点事打发时间。

  毕竟他从小就是个自己和自己下五子棋,都能一动不动下五个钟头的怪孩子。

  但这次,才在地上随便画了几格,旁边却又忽的递出来一根小木棍。

  一抬头,竟是叶南生。

  “阿凛,你一个人玩吗?要不要我陪你?”

  他不知何时丢下一群“小伙伴”,又来和孤身一人的解凛搭话。

  两人遂有一句没一句地闲聊着,下了一场尴尬而没营养的五子棋。

  叶南生输了也不上脸。

  瞧着似乎是个好脾气的人。

  只是临到要走时,却迟迟不起身。

  反而不知何时,又坐得离解凛近了些。

  “话说阿凛,你知不知道你爸爸平时往手上打的那个,”他做了个插针的手势,忽然发问,“这是什么意思啊?”

  “……什么?”

  “我上次偷看到了哦,”叶南生说,“上次我们好几家一起聚餐。吃到一半,舅舅他突然很不舒服的样子,我妈怀疑是吹多了风感冒了,让我去给他送点药。然后我就看到,他躲在房间里给自己打针。打完针一下就瘫在地上了,还一直抽、手和脚都发抖的。看起来好可怕。你知道是什么情况吗?”m.χIùmЬ.CǒM

  那话里鼓动和怂恿的意味明显。

  解凛只沉默地盯着他,不说话。

  叶南生却一点不露怯。

  反而很快又正色道:“总之我觉得你应该问问大人,或者问一下知道情况的人。应该要给他找医生才对,听说这种事是很伤害身体的,健康课老师应该也教过你们吧?……你可别觉得这些事和你无关啊。”

  “而且,你可是舅舅唯一的儿子,难道不关心他的身体情况吗?”

  “你要勇敢一点才行!舅舅那么疼你,肯定会听你的话、考虑到你的感受的。我们这些外人反而不好说什么。”

  这是身为兄长的叶南生,告诉解凛的第一个秘密。

  却也正是这个秘密,开启了一切不幸的源头。

  数日后,等警方接到举报消息、赶到叶家私宅,叶振宗彼时还正独自窝在房间里醉生梦死。听到楼下嘈杂声传来——或许也是因药效而见着什么吓人的幻觉。警察破门而入时,他已趴在阳台上、下半身悬空,整个人摇摇欲坠。

  解凛跟着母亲后脚进门。

  见到那情况,第一反应便是扑上前去、尽全力伸出手。

  他当然是想要救人的。

  “不要过来!”

  “不要杀我不要过来!”

  可是叶振宗看他的眼神却惊恐无比。

  脸色亦灰败至极,只一个劲胡乱嚷嚷着莫名所以的怪话。

  又挥舞着左手、拒绝所有人的靠近。

  “我知道错了,不要过来、不要过来……”

  “救我,救救我,我给你钱全都给你!!”

  在死亡的最后一刻。

  叶振宗到底看到了什么,这是无人能够解答的谜题。

  在场的所有人。

  那一天,扑上阳台帮忙的也好,紧急联络救援的也好。楼上楼上,亦都只来得及捕捉他径直向下坠落的残影——

  “爸!!!”

  咫尺之距。

  少年徒然地伸出手去。

  那张惊恐的脸,却就那样永不褪色地刻在他眼底。

  高大的、可靠的、曾经像是无所不能的父亲,如一块残破的布,没有翅膀的小鸟或蝴蝶,以一种扭曲的姿态落地,嘴角、身下、目之所及的地方,都不受控制地沤出斑驳鲜血。从一点点,到一大片。

  佣人们尖叫、母亲哀嚎哭泣,救护车和警车的声音此起彼伏。

  而他仍僵硬地伏在阳台上,不敢置信地向下看。

  那双临死仍不愿闭上的眼似乎还圆瞪着。

  不甘心的,永远怨恨地瞪着他。

  ……

  从那天以后。

  仿佛是一种诅咒。

  他开始逐渐记不住别人的脸:眼睛、鼻子、嘴巴,每一个五官都清晰,却无法准确地拼合在一起。

  如果不依靠服饰、发型、味道和独特的习惯辨认,他甚至会把跟在身边最亲近的人都弄混。

  最初,是把一周来一次的钟点工,认成住家的保姆顾嫂;

  后来变成认不出服饰相似、同样一身缟素的母亲和姑姑。

  再到后来,老太太要求他原原本本说出来事情的经过,要他证明自己是被人“唆使”。但在一群同样黑西装的少年里,他甚至也认不出哪一个才是叶南生。

  只能茫然失措地站在那里,最后,被愤怒的姑姑一把推倒在地。

  “你杀了你爸!你害死他还不够,你还想害死我儿子!你才多大……心为什么这么毒!这么小就知道栽赃陷害,你根本就不是我们叶家的孩子,你就不配做我们叶家的种!”

  种种控诉,不计其数。

  他成了人见人骂的小杂种,狼心狗肺养不熟的狗。

  亦不得不随后离开北城,又被迫改名换姓,狼狈地去往南方。

  父亲留下的数以亿计的财产,在老太太的安排下,除了提供不动产和基本的出行需求外,其余都转而以信托基金的方式,在成年前,每月供给他两万元的生活费用;成年后,则需要向基金会呈递申请、来继续获得部分财产的合法转让。

  而他的母亲薛蔷,则被要求严格按照婚前协议,不得分走属于叶家的任何财产。

  昔日的富家太太,一夜之间如丧家之犬,被扫地出门。

  一无所有又出身贫穷的她,后来四处求告无门,几乎沦落街头。

  贫困交加之际,只有少年时青梅竹马、后来又做了缉毒警察解军向她伸出援手——她也许是被感动,也许是“别无选择”,最终与解军结为夫妇。

  至此。

  如一个被两边来回踢的皮球。

  解凛既不被叶家所接纳,也无法得到母亲的谅解,终于到最后,成为了所有人都不愿意接手的累赘。

  在陌生的城市。

  他没有家。

  没有亲人。

  没有朋友。

  压力之下,脸盲的症状也开始越来越严重,甚至影响到他在学校的日常生活。

  即便他改名换姓,彻底脱离叶家,想尽可能低调度日。

  但在新的学校,还是会因为无法认出同学老师、经常被指责为目中无人。也因为从不参加班级的任何社交活动,被人说是傲慢、不服管教。

  最终滋生出无法避免的校园暴力。

  孤立。冷嘲热讽。排挤。

  最初的忍让变成忍无可忍。

  忍无可忍之后便是爆发——

  他甚至都记不清,自己第一次动手是在什么时候。

  或许是那个面容模糊声音却刺耳的同桌,又故意当着所有人的面问他,上次在街上碰到为什么不打招呼;

  或许是年级里一贯称王称霸的隔壁班老大拦住他,问他是不是有妈生没妈养,没长眼睛,连认人都不会。

  “解凛,你是叫这名儿吧?人都认识你,你不认识人?”

  “哑巴了,长这么高以为自己挺能是不是?上次让你买水为什么不去?”

  “说话!”

  “一看这嘴脸我就恶心——还瞪我?你什么意思?转校来的,以为自己背景很牛B是不是?”

  “我看你就是欠打,他妈的装给谁看,以为人妹子就喜欢你这种是不是,今天就给你上一课……”

  课桌翻倒在地。

  尖叫声陡起。

  慌乱中,不知是谁喊了一声:“新来的打人了!!快去叫老师!快快快!”

  一语落地。

  逃的逃,跑的跑。喊老师的喊老师。

  还有几个看热闹不嫌事大的,趴在门框上、争相往里看。

  解凛却仍一动不动。

  只面无表情地低下头,看向地上捂着鼻子鲜血狂流的少年。

  *

  一战成名。

  只不过代价是被严肃警告、记过,留校察看一年。

  他的坏脾气自此传遍了整个初中,之后伴随他一直到高中。

  有人慕强而攀附他,自然就会有人视他为校园里的不安定分子。

  不过,至少自那以后,人们似乎开始可以忍受他的“轻慢”。

  可以忍受他看人时永远只轻飘飘一眼、不停留也不曾用心去记。

  目中无人,拒人于千里之外的表象。

  很是合适甚至天衣无缝地掩盖了他的“缺陷”。

  而那时,唯一一个发现他不对劲的,也只有老解。

  在第三次和解凛擦肩而过却没有得到任何回应后。

  老解专门找到了他,并和他说了个不知真假的故事。

  “我有个朋友,当初出任务的时候倒大霉,脑袋被人一颗子弹直接横穿过去,”老解指着脑门,说得煞有介事,“脑子都给打穿了,场面特恐怖。但也多亏医生尽心尽力,最后竟然真的把他救活了。醒过来之后,别的屁事没有,就一个毛病,不认人。”

  “……所以?”

  “所以什么所以,小兔崽子,年纪轻轻别这么阴沉。”

  老解搂过他的肩,用力拍了两下,“我是想告诉你!不认人算什么大毛病?人近视眼不也还过日子么,近视几千度就不活了?何况你眼睛视力又没有问题,只是脸盲嘛。认不出他的脸,还可以认衣服、认发型……办法总比问题多。我那战友现在不还活得挺好的?——人缘还挺不错呢。”

  “只要人活着。”

  老解说:“只要还有一口气在,就不怕有什么能把你难倒的。”

  说到做到。

  那之后,老解每一有时间,便开始教他如何“以形取人”。

  这大致类似于刑警学院的观察力培养课程。

  通过反复的试验和强化印象,后来的他,甚至可以在很快时间内,不通过容貌、而通过对方的衣着、口音、气味等细节,判断面前人的职业和生活习性。

  只要短时间内,对方不在可供辨认的细节上出现太大的改变,基本便可以避免出现相见不识的尴尬局面。

  不曾想,后来他的第一次败绩。

  却出现在一个并不怎么惹人注目的女生身上——

  起因是她总奇奇怪怪地出现在班级附近。

  从高一开始,有时是门口,有时是窗边,有时是课间操后的转场拐角。

  他尝试观察她。

  却发现每一次她路过,两条长长的辫子上,都戴着不一样颜色的花朵发圈。

  她的眼镜时有时没有,她的刘海有时放下,有时又别到一侧。

  非常严重地影响到他的判断。

  出于不信邪,也出于某种好胜的心理。

  他甚至曾装作随口问过旁边人,那个经常路过班门口、梳着两条长辫子的女生是谁。

  一群小弟却嘻嘻哈哈,说每天路过这里的女生没有一百也有八十,哪里知道长辫子的是哪个。

  再问便显得有些古怪。

  于是不得不作罢。

  再加上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那个女生几乎都没有再出现,他也就逐渐忘了这回事。

  直到高三开学的第一天。

  梳着两条长长辫子,戴着厚重瓶盖眼镜的女孩,踌躇着从门口走进教室,在众人疑惑的目光中站上讲台。

  班主任随后进来,又语气沉痛的介绍,说这位迟雪同学,高二的时候家里有些变故,不得不休学一年,现在转来咱们班一起上课。

  “大家鼓掌欢迎一下。”

  话落,台下传来稀稀拉拉的掌声。

  而女孩亦转过身去。

  寥寥几笔,写就一手极漂亮的粉笔字。随即又扭头,向众人略微鞠躬。

  她说:“我叫迟雪。迟来的迟,白雪的雪。”

  那一天,她的辫子上没有发圈。

  孤零零地垂在两颊边。

  解凛听到这,趴在桌上,懒洋洋抬起眼皮,看了她一眼。

  她的脑袋却瞬间迅速低下去。

  不敢看人,总是胆怯。

  如果不是有独特的特征辨认,简直和从前那个每天一个样、花心思换不同颜色发圈的女孩不像一个人。

  课间时。

  趁着迟雪被老师带去拿书,一群半大少年围在一起。

  话题亦不知不觉,就又绕到了新来的身上。

  “你说那个迟雪啊?”

  “我是听说她好像家里死了人……好像她妈得病死了吧?也挺惨的。”

  “是啊。貌似是什么癌症,治不好光烧钱那种。”

  “之前我们高二的时候,不是校领导还喊话要爱心捐款吗?我还捐了二十呢,就是捐给的她。”

  “她学习是不是还不错?不知道能不能给我抄作业。”

  “你说的有道理——我看她是挺好说话的,回头一起问问去啊。”

  ……

  幸运的人不知疾苦,不幸者却总有类似

  解凛趴在桌上假寐。

  听到种种的八卦,自然也听到迟雪被人围住、讷讷应答的声音。

  她似乎不懂得什么叫拒绝。

  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抄作业也好,打扫卫生留到最后也罢;被人使唤送卷子也好,莫名其妙被劈头盖脸骂一顿也罢,永远是低着头任你说,点点头任你用。解凛这辈子从没看过这种没脾气的人。

  于是。

  大概也是抱着某种程度上的好奇心吧。

  某次数学课上,他莫名其妙为人出头,高举起手。

  一起被罚站时。

  他又回头问她,说为什么不告诉老严,你其实是去帮忙送卷子。

  事出有因,不就不会被骂吗?

  他原以为会因此得到一个委屈或忍不住抱怨的答案。

  从而看透小姑娘脆弱的本质。

  然而,她怯生生地抬头看他,却只露出有些疑惑的神情。

  认真地想了很久之后——最终出乎意料的,却用一种很温和,很平静的语气,看着他说:“我只是觉得,说出来也没什么用。”

  “本来‘杀鸡儆猴’被杀的那只鸡,”她说,“应该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才对。”

  你以为所谓的命运是因为你没有抗争,才将坏运气一股脑砸向你的吗?

  或许命运只是因为你是你,所以不得不接受。

  但这并没有什么。

  她的平静中带着宽慰的力量。

  好似为了证明这一点。果然,那之后,也真的没有什么可以打败她。

  被浪费的时间可以被补上,被责骂也可以左耳进右耳朵出,哪怕跑腿也不耽误她背单词。她依旧挺直着背,永远是直视着前方往前走,有着柔软却不脆弱的心肠。

  所以,会耐心地教一遍两遍三遍都听不懂题的女孩如何解题;

  所以,会在所有人都怕脏不想上前的时候,面不改色地拧拖布、主动和男生一起去倒垃圾;

  所以,也会在一道题难倒所有人、老严借机发难的时候,主动举手说我来试试。就算做错了,也不过只是很不好意思地笑笑,又从容地走下讲台。

  她的模样似乎永远是平和而温柔的。

  带着无法被击溃的坚强。

  是以,很久之后。

  当他远离故土。

  当他的长官临别前问他:这次任务,九死一生,有没有什么还没能达成的愿望。

  他竟仍是又想起许多年前的这一幕:那个女孩走下讲台,脸上带着有些羞怯的笑。

  那一刻,他恍惚觉得自己看清了她的眉毛,眼睛,嘴巴,看清她乌黑的辫子垂落两颊,看到她向他走来——如许多次,他装作还没睡醒,却清楚地听见芯片卡“嘀嗒”确认的声音。

  房间里太安静,静得能听见开门声,听见她故意放轻的脚步。

  他知道自己只要打开房门,睡眼惺忪地走出那条长廊,就会看到小老师抬起头来,有些讶异地说:“解凛,你今天怎么这么早就起来了?”

  于是他推开门。

  长大后的小老师果然就站在门后。

  仿佛漫长的岁月没有横亘在他们之间,没有分开,没有误会,没有争吵,小老师还是会有些苦恼地抬起头来,说解凛,昨天的我好像布置错了一道题。

  “解凛,我还有很多话想对你说。”

  “解凛,我想我们不要吵架了。”

  “解凛……”

  她很不好意思地冲他笑。

  “其实,我还想问你……你过得还好吗?”

  “有过上你想过的人生吗?”

  “我们还会再见吗?”

  会的。

  他想,如果有那一天的话。

  总之绝对不要告诉她。

  后来他去读警校,体能相关的课全都满绩,唯有犯罪心理学和文件检验的课,背书却背得一团糟。实属辜负她厚望;

  后来没多久,又阴差阳错被父亲的长官挑中,中途退学。掩盖身份,改头换面,去往他乡——这些话都不必说,说出来只会让人担心。如此一来,她便不会紧皱着眉。

  他要平安地回来。

  荣归故里,应了那句“前途似锦”,不做人人唾弃的庸人。

  如此,他们应该还会再有重逢的一天。

  如此便不算失约。

  “心里有愿望,就会一直记挂,会想回来。”

  那一天的最后。

  老头拍着他的肩膀对他说:“记住,解凛。不要信命,要信自己。只要你还有想活下去的希望——或许关键时候,还能够救你一命。”

  而解凛点头。

  只是说好,我一定会回来。

  *

  不想正是这句临别前的赠言。

  后来竟一语成谶。

  一行七人,整支小队到任务最后,几乎全军覆没。

  只有他在掩护下勉强突出重围,在中枪后,仍奋力一跃跳入湍急江水,并带着最关键的资料名单漂流到岸上、被渔民所救,独活下来。

  送往医院手术过后,仍昏迷数月。

  再醒来、能下地后的首要任务,却是在上级的陪同下,去往太平间里认尸。

  六具残缺不全的尸体,是六个与他一样、改头换面改变身份的卧底。

  他不得不面对这残酷的一切。

  然而。

  也正是在那一天。

  解凛单手遮住左眼。

  而后又遮住右眼。

  反反复复地重复这些动作。仍然不上前。

  “解凛……?”

  老头子在一旁搀扶他良久,此刻看他奇怪的举止,不由也面露疑惑,又问:“怎么了?”

  怎么了。

  他的脸上血色褪尽。

  恍惚还是许多年前,老解搂着他的肩膀,说:“我那个战友啊,特倒霉,被人一枪穿了他脑袋。后来虽然勉勉强强给救活了,从此却落下个怪毛病——就是认不出人,站在面前也认不出来,跟他打招呼,嘿,他还挺稀奇……”

  这怪病。

  他看着面前模糊的人脸。

  无法拼凑的五官。

  “我好像。”

  他几乎是僵硬着转过头去。

  看向同样只有嘴唇在翕动,五官却错位的老头。

  声音竟止不住的颤抖:“我好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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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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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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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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