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疯了!刚重生就喊我当上门女婿?>第1章 被离婚,沈清清的海外来信
  出租屋内,烟雾混杂着酒精,味道刺鼻。

  陈烨喝得酩酊大醉缩在沙发角落里,面前茶几上,烟灰缸里横七竖八塞满烟头。

  他的手机界面亮着,上面还停留着昨天妻子黄梦琳给他发的微信消息。

  “陈烨,识相点,我们离婚吧,好聚好散。”

  短短一行字,语气淡漠,叫他看一眼,血液都跟着凝一凝,随即而来的,是太阳穴一阵阵的刺痛。

  爱一个人很明显,不爱也是。

  “啪嗒。”

  陈烨将啤酒瓶放下,微微闭了眼,揉了揉眉心,又靠在沙发上,嘴唇咬得发白,嘴里有些血腥味儿,混着酒精,刺痛又叫人麻木。

  他实在想不清,两人怎么就走到如今这一步了呢?

  当年,他为了和黄梦琳在一起,不惜当黄家的上门女婿,甚至不顾村子里的流言蜚语,和家人反目成仇,彻底闹翻。

  她是自己年少时期的白月光,他发烧时她会照顾自己一整夜,他旷课她会帮着抄笔记,甚至连学费都偷偷塞给自己。m.χIùmЬ.CǒM

  陈烨想不明白。

  当年自己抛下一切追求的爱情,如今怎么就以离婚收场了呢?

  往事翻涌,叫陈烨头疼欲裂,他烦躁的起身,点了一支烟,准备去阳台透透气。

  “哒哒……”

  门外忽然传来敲门声,叫陈烨脚步一顿。

  “请问是陈烨家吗?有您的快递!”

  陈烨一愣,将烟挂在耳朵上,穿着拖鞋,胡子拉碴的去开了门。

  谁会给自己寄快递?

  自从众叛亲离的跟着黄梦琳离开榆县后,他就再也没了朋友和亲人。

  谁还记得他?

  陈烨疑惑接过来,扫了一眼,还是海外的文件,寄件人一栏,写了个三个字——“沈清清”。

  他一懵,有些没缓过神。

  沈清清……这名字,怎么有些耳熟?

  他皱着眉,撕开文件袋,就看见里面只有一封信。

  陈烨打开,扫了一眼,发现信件字体没有来的有些有些熟悉。

  字体印入眼帘,清隽又漂亮。

  “陈烨,本不该打扰你,但是我时日无多,又听梦琳说你们离婚了,所以……我还是想来问问。”

  “当年的事情,你一直没告诉我答案,那条兰花手帕你也没还给我,我给你抄的语文笔记,你认真看了吗?我想你大约粗心,没看见其中字条吧。”

  “当年的事我不后悔,只是你的回答我一直不知晓,难免遗憾。”

  “所以,我就再问一遍,陈烨,我喜欢你,你喜欢我吗?”

  “若是……你心里有了答案,可否告诉我?”

  信看完,陈烨愣住了。

  沈清清?

  喜欢自己?

  关键是,这信件里的提及的兰花手帕,还有那语文笔记,他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了!

  这可是当年自己和妻子黄梦琳的定情信物!

  那兰花手帕是黄梦琳一夜未眠照顾发烧的自己留下的,那语文笔记,也是她熬夜一宿抄出来的。

  怎么变成了沈清清的?!

  陈烨的脑海里,一个念头陡然间汹涌而出,叫他心脏陡然剧烈跳动起来。

  他顾不得多想,踉跄着回了屋,从行李箱里翻出了他带过来的铁盒子。

  打开,里面一条折叠整齐的兰花手帕,还有一本泛黄的硬壳笔记本。

  陈烨迫不及待的打开笔记本,当字迹映入眼帘的那一刹那,他一刹那眼前一黑!

  这,这字迹,居然和信件上的一模一样?!

  这些年来,家里大大小小的事情都是自己经手,做生意签字之类的,老婆黄梦琳压根就是甩手掌柜。

  况且这么多年,他一直都没再往回翻过这本笔记本。

  他居然从来没发现,这字迹的不同!

  太阳穴一阵阵的突突跳着,而此刻,他零星的记忆中,关于沈清清的丁点印象终于翻涌了出来。

  沈清清是当年榆县一中的学生,和自己是同班同学,就坐在他的前面。

  齐刘海,黑白分明的杏仁眼,水汪汪的,穿着碎花裙,笑起来有两个漂亮的梨涡。

  陈烨呼吸开始急促,太阳穴一阵接着一阵突突的跳动。

  他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和沈清清有过交集。

  或者,准确来说,有过交集而他不自知?

  乱七八糟的念头汹涌充斥在脑海里,下一刻,陈烨翻着笔记的手陡然一停,他身子一僵,一张纸条赫然出现在了笔记的最后一页。

  清秀温柔的几个字,还是最老式的圆珠笔,湛蓝色的字迹。

  纸条上面只有一行字——“陈烨,我喜欢你,你喜欢我吗?”

  少女的小心翼翼,满心雀跃和期待,在这一张纸上跃然而上。

  陈烨的脑海里,有什么东西,轰然崩塌了。

  原来,原来这就是她要的答案?

  可是自己这几十年来,自己压根都没有看见这张纸条!

  兰花手帕,笔记本,这两个支撑他这么多年来熬下来的定情信物,居然是沈清清的?

  那当年,黄梦琳为什么不解释?

  所以,这么多年来,他坚持的一切都成了笑话?

  陈烨的脑袋,嗡嗡作响,他陡然间想起他爹拿着棍子揍他时候赤红的眼,满眼的失望和愤怒。

  他想起大哥在听说自己要当上门女婿的时候,那惊愕和沉默。

  还有那十五岁的小妹阿秀,坐在门口,呜咽抹着眼泪,告诉自己她今天出门被同学笑话。

  说她哥,贪慕虚荣,要给那黄大恶人做上门女婿哩!

  还有他妈,烂了腿,躺在床上一个劲儿的抹眼泪,到死他也没来得及回去见最后一面。

  一桩桩,一件件,如同潮水般汹涌席卷而来,充斥在他的脑海里。

  陈烨的心脏剧痛,呼吸都开始变得急促。

  他挣扎着站起来,想要冷静一下,然而下一刻,眼前一黑,他直接倒了下去,发出沉闷的声响。

  意识彻底被吞没的那一刻,他眼前似乎浮现出了沈清清的脸。

  齐刘海,马尾辫,黑白分明的眼睛又大又圆,对着自己笑得又暖又甜。

  …………

  再次有意识的时候,陈烨只觉得脑袋又沉又疼。

  他挣扎着睁开眼,入眼就是黑黢黢的房顶,那是烟熏火燎的痕迹。

  身下的土炕又硬又冷,窗户上用小米浆糊住的报纸被风卷得猎猎作响。

  他的身边放着一个白瓷缸子,里面的水有些泛黄,底下一层都是泥沙。

  陈烨只觉得脑袋涨疼,伸手揉了揉太阳穴,稍稍缓了神,就听见窑洞的一角,有人在小声说话。

  “大哥,爹昨儿个发了脾气,揍了二哥一顿,二哥脾气犟,要是真走了不回来咋办?那黄家姑娘指定高兴得不行,她就变着法儿的拐我二哥去给她糟践呢!”

  这话说完,就听见有一个低沉浑厚的声音搭了腔。

  “烨子就是犯了犟,那姑娘,心眼儿多,要是真的上了门,指定吃苦,等会儿他醒了,大哥再劝劝,和谁处对象也不能和黄家姑娘处,咱爹咱妈那边你也去说说,让他们别操心。”

  那声音顿了顿,沉默了片刻。

  紧接着又叹口气,有些犯愁的拉开了话题,道:“这苞谷地眼见着收成了,没想着遇上旱天,这可是咱家一年的口粮,也不知道该咋办。”

  这话说完,小丫头也跟着叹气,愁得不行。

  这年头,家家户户都穷,尤其是在这黄土高原上,土地贫瘠,没啥生计,一年四季主要粮食都是高梁苞谷。

  他们陈家沟,穷山恶水,就连小麦都种不成。

  高粱做的馍馍,又黑又硬,吃下去拉嗓子眼儿,玉米做的馍馍,金灿灿的,虽说不难吃,但是也粗糙干巴,而最好的就是白馍馍,那是麦粉白面儿做的,精细粮,他们老陈家一年到头也吃不上几次。

  如今眼见着今年天旱,连着两个月一个雨点子都没落,就连村外那条几百年没干过的席子河都枯了。

  干裂的河床,黑黢黢的,看得人犯怵。

  苞谷地就差这最后一场雨就能收成了,汉子陈忠民愁得日日睡不着觉。

  再加上自己儿子陈烨和黄家姑娘处对象的事儿闹得整个村子人尽皆知,简直叫他怒火攻心,嘴上长了好大一个疮,张嘴都够呛。

  而此刻,炕上,听了半晌的陈烨脑袋终于转了过来,彻底回过了神!

  这,这景象,他是重生了?!

  滚烫的热泪顺着眼角滚落,他起身,用力搓了搓脸,也顾不得搪瓷缸子里的水浑浊,拿起来咕咚咕咚往下灌。

  喝完后,干得冒烟的喉咙总算是缓了不少,喝到最后一嘴泥,他赶紧吐了出来。

  这动静不小,惊得窑洞里的两人齐刷刷没了声儿。

  陈烨抬头看去,就看见窑洞一角,他大哥陈元和小妹陈秀正扒拉着火堆烤洋芋,两人这会子齐齐抬头看过来。

  “二哥?你醒啦?”

  阿秀有些不情不愿的喊了一声,旋即低下头,扒拉着火堆,捡了一个黑漆漆的洋芋出来晾着。

  陈元见陈烨双眼似乎是有些空,当下眉头拧着,走过来,伸出粗糙干裂的手,在他脑门上准备拍拍。

  这该不会是被爹揍傻了吧?

  “还疼不疼?我让阿秀拿点锅底灰来给你抹一抹,你啊,性子犟,和驴似的,咋就不听劝呢……”

  陈元在嘟囔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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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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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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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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