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文仔细一看,果然是袁十六大呼小叫的带着一群人追上来了。
他也来赶着送行,还真是有心。
长胜自然也看见了,便让队伍停了下来。
对于袁十六近段时间频繁的来找谨文,长胜对他也是仔细打听一番的。
这袁十六风评虽然很差,典型的败家子一个,放荡不羁,荒淫无道,挥金如土,但是,真正细究起来,却也没干过那些欺男霸女,伤人性命的阴损事儿。
至于他当众想强暴武安侯的那件事,放在古代的社会环境来说,也算不上十恶不赦的大事。
毕竟武安侯是乔装打扮出现在一个下等的妓院登台唱戏的,古代戏子本来就是下九流,他出现在一个下等妓院,被人那啥啥的,在妓院这种环境中,也是司空见惯的事儿。因为妓院就是让男人寻欢作乐的地方,只要你不少老鸨的银子,是可以和里面的任何一个妓女那啥啥的。Χiυmъ.cοΜ
古代可没有那些个关于违背妇女意愿又如何如何的法律法规,不能与现代法制社会比。
袁十六纵马来到跟前,气喘吁吁的跳下马,先和长胜见了礼。
苏氏青韵下了骡车,苏氏道“袁少爷,你也来送我们啊?瞧你热的满头大汗的,快擦擦,小心着凉。”说完从衣袖里拿出个手帕递给他。
袁十六胡乱用衣袖子擦了擦脸上的汗,笑道:“我紧赶慢赶,终于追上你们了。我来送送你们。”
这时后面的一溜随从也来到跟前,袁十六指着带来的一辆豪华的大马车道“苏婆婆,顾婶子,这是我特地给你们改造的马车,你们在路上坐着也舒服些。”
谨文几个一看牵上来的马车,四角悬着银铃,车厢上雕满了精美的花纹,车窗垂着轻纱,拉车的是两匹高大俊美的大白马。
这马车,用来泡妹子那是没得说。和自己的骡车相比,就像一堆拖拉机里混了一辆超跑。
苏氏和青韵肯定不要,这马车也太拉风了,坐这个马车哪里像是去边远小城去上任,简直就是缺根筋的贪官招摇过市,衣锦还乡。
长胜也道:“袁少爷,你的心意我们心领了,这个马车真的不能要,坐这马车,一路上不光惹来强盗土匪,说不定咱们人还没有到新亭县,弹劾的折子就先到了皇上的手里。”
见长胜也这么说,袁十六认真打量了一下自己送的马车,这才觉得确实是有些不妥当,只得作罢。
想了想,把两个随从的马儿送给了谨文“谨文小兄弟,这一路上时日长,你且把骑马学会了,以后出去玩也方便,放心,这些马儿都是调教好的,性子不野。”
这话正合谨文的心意,想到那句“鲜衣怒马,少年天涯”的句子,谨文不禁神往。
当即笑呵呵的收下马匹,对他道“袁大哥对小弟真是没得说,太大方了。可做小弟的委实拿不出好东西做回礼,这样吧,我到了新亭县,看能不能给你掏窝小狼崽带给你。”
袁十六喜道“如此甚好,你只管把小狼崽送到我五姐那儿,她自然会派人送与我。”
谨文当然答应了。
袁十六又往前送了一程,对谨文道“我不能再往前送你了,我这身份,不能离京城五十里。”
谨文不好接袁人质这个话茬,只能与他拱手道别,袁十六想了想,把谨文拉到一边,偷偷的问他“你前儿个给我的药还有没有?”
谨文也问道“效果怎样?”
“奇效!”
谨文看了看他发青的眼窝,典型的纵欲过度,哪里敢说那药还有。只说那药有损根本,治标不治本,要想彻底治好病,得去找他师父,这药就是他师父配的。
袁十六试过那药的奇效,自然对谨文的话深信不疑,当即高高兴兴的寻林郎中去了。
大伙儿继续赶路。
长胜和谨文,每天都练习骑马,至于葛老爹以前骑过,溜了两圈就骑得很溜了。
阿诚前段时间跟着乔鹏他们,骑马射箭自然不在话下。
谨文每天不是骑骑马,就是溜溜狼,日子过得好不快活,至于书本,对不起,坐车时看书对眼睛不好,容易近视,这古代近视了可没地儿配眼镜,他得保护好自己的眼睛。
理由太充分了,长胜和青韵无法辩驳。
思宝看到谨文坐在马背上的样子特别帅,羡慕死了,可自己太小,老爹老娘不同意自己学。
天天跟在谨文屁股后摸摸马,过过干瘾。还好阿诚的骑术不错,每天早上傍晚会把思宝放在前面骑一会儿,阿若自然要吵着骑马,于是阿诚带了思宝,又带阿若。
思宝和阿若每天骑在马上,兴奋得尖声大叫,十分高兴。
长胜对青韵道:“到了新亭县,你也去学骑马吧!”
青韵又想又怕,道:“难不难学啊?”
“也不算太难吧!”
官道上到处坑坑洼洼,这都是运粮大队留下的痕迹。
他们没有和运粮大队的官兵一起走,因为运粮大队物资笨重,行动缓慢,一天只能走三十余里。
长胜他们一共有十几辆骡车,除了苏氏青韵,六叔公六叔婆几个,其余的全是中青年汉子,再加上行李不多,走得自然飞快。
路上正是练兵的好机会,长胜和葛老爹决定练兵便先从走路练起。
每人负重四十斤,一天六十里,如果不下大雨,晚上在野外住宿,晚饭后训练一个时辰。
比起现代部队的拉练,葛老爹和长胜还是手下留情了。
如果不是为了练兵,长胜其实可以到驿站投宿,吃住不用钱,或者到城镇住客栈。
大雍朝的是三十里建一驿站,大多建在官道旁边,有的规模大,有二三进的院子,有的规模小,只一个院子,驿站里面养着马,骡子,相当于现代高速公路上的服务区。
长胜一般会到驿站给骡子喂些草料,至于吃的饭菜,他带了将近两百人,肯定是不好意思去驿站混吃混喝,并且驿站的卫生条件也不好。
长胜他们就住过两次小点的驿站,那马厩猪舍就在屋后,有的只用篾篷隔着,天气又热,熏得人作呕,做出来的饭菜,人还来不及吃,蚊子苍蝇先扑上去抢。
并且驿站每晚都会按时辰打更,连觉都睡不安稳。
所以有点小钱钱的官员,宁愿自掏腰包,也不愿意享受朝廷驿站的服务。
六叔公感叹,这人哪,还是不能过上好日子,这一过上好日子,人就矫情了,也讲究起来了,想前年逃荒那会儿,睡死人堆边也没嫌臭,沒吃没喝的时候,也不嫌苍蝇蚊子多。
长胜道“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苏氏对六叔公道“咱们一路逃荒熬过来,就是要过上好日子,现在日子好过了,当然该享受就要享受。”
六叔婆笑道“是这个理,现在胜哥儿当官了,咱们可不比以前了,只要咱花的钱是堂堂正正挣来的,当然该享受就得享受。”
青韵弱弱的问了一句:那打劫土匪得来的银子算堂堂正正挣来的吗?
六叔公六叔婆长敬他们连连点头:流血流汗,凭本事挣来的,当然算堂堂正正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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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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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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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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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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