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全家穿越,带着爸妈去逃荒>第154章 再活五百年
  第七日一大早,便到分岔口,钰州和丰州一东一北,路口处,丰州老家族人派了一大队人马来接。

  吴老夫人她们的一颗心才放了下来,终于安全了。

  吟夏拜别了吴家主子,八姑娘抹着眼泪扯着吟夏的衣袖依依不舍。苏小姨和苏氏青韵几个把她接了过来。平嬷嬷把四五个大包袱叫人递给了二壮几个,又拿出一个小包袱,递给吟夏“这是我和常嬷嬷吟秋几个送的,不是什么好东西,不值钱,留个念想,夏丫头,记住我昨儿说的话,好好过日子。”

  吟夏又跪下来想要磕头被平嬷嬷拦住了。

  吴家几位老爷和长胜他们告了别。

  客气话说完,吴家大爷拉着长胜的手,一个鼓鼓囊囊的荷包悄悄递到长胜的手中。

  吴家几位大爷再次行了大礼,留下两车粮食和六头骡子,一队人马绝尘而去。

  小阿若扑到吟夏身边,又笑又跳“太好了,夏姐姐和我们在一起了。”琇書蛧

  “小小姐,要叫小姑姑,别叫错辈份了。”苏小姨很开心。

  二壮扛着包袱,暗暗直乐。村里的嫂子婶子见二壮那傻样,忍不住打趣几句。

  二壮脸红红的,眼里却欢喜无限。

  一些妇人婆子见了吟夏那几个大包袱,不禁羡慕不已,这二壮有福气,救了个小丫头白得了个媳妇儿,媳妇儿还带了这么多嫁妆。

  至于吟夏受侮一事,当时隔得远,又是一片混乱,谁也没看见。

  葛老爹长胜在望远镜中看见了,在现代人的眼中这都不叫个事,不就被强盗抱了一下,这就叫毁了名声?我呸!

  长胜打开地图,往古桥县的官道弯弯绕绕不知要多走多少里路,那吴家的镖头说了,往山上走,大概两天多点的路程。

  长胜一巴拉车厢,里面的粮啊水啊也差不多完了,剩下的行李几头骡子驮着也都够了。

  村委会一合计,那就爬山吧,可以早点儿到达古桥县。

  逃了两个多月的荒,大家都烦了,只想赶快走到有人烟的地方。

  轻伤员好得七七八八了,二个腿上受重伤的做个担架抬上去吧,反正壮劳力多,又没多余的行李。

  一群人往东北方行了十几里路,面前出现了一片连绵不断的高山,山势陡峭,山上灌木丛生,一片萧条苍凉的景象。但是,这一片萧条苍凉之中,有隐隐露出的绿意来。

  长胜首先说明,自家媳妇从小娇生惯养的,等下爬山是有些慢,到时多包涵包涵。

  大伙儿表示理解,她是读书人家出身,自然在体力上不行。

  何大山媳妇是个身材魁梧的大个子,颇有一股子力气,地里的活儿比一般男人干得还好,当下拍着胸脯子道:“长胜兄弟,只要你肯带着我们一起走,别说弟妹走路慢,就是要我天天背她走,我都乐意!“

  大家伙儿都笑了,有人打趣:“大山嫂子,你可不能抢了胜哥的活儿呢!”

  大山媳妇大大咧咧的道:“我什么也比不上长胜兄弟的一根指头,可这力气啊,长胜兄弟可比不上我,我背着弟妹,只怕比长胜兄弟走得还快些。”

  何大山骂道:“你这憨婆娘,你一个老娘们一天到晚和爷们比什么力气,你怎么这么憨里憨气哟!”

  长胜他们都笑了。顾青韵笑咪咪的道:“大山嫂子,多谢你了。”

  长胜对何大山道:“大山兄弟,你还别说,我媳妇儿这么多年没走过山路,说不得到时还得麻烦嫂子呢。”

  大山媳妇这下更得意了,胸脯子拍得砰砰响“长胜兄弟,包在嫂子身上,你嫂子就这把子力气还拿得出手。”

  大家歇了一会,吃了点子干粮,就开始收拾行李。

  长胜买了几车的东西,该丢空间的丢空间,该拿出来的拿出来。

  好在有二黄,还有吴家给的几头骡子。这些牲口背上都驮得满满的。

  青韵扎了绑腿,穿上兰氏送的布鞋,戴着何奶奶送的草帽。拄着一根棍子就爬山了,幸好这个操蛋的古代女人都是天足,要不顶着个三寸金莲,那真得让人背着爬山了。

  男人妇人背着背包,老汉们牵着牲口。大壮,三壮长喜每人背后是一个大竹筐,小熙熙,阿若坐着,上面支个小篷子,思宝不肯现在就坐,要自己先爬山。

  吟夏也换掉裙子穿了上裤子扎上绑腿。

  谨文,志博每人背着一个旅行包,带着草帽,拄着木棍,打着绑腿,跟在葛老爹身后像两个小兵。一边走,一边大声吟了一首蜀道难。

  噫吁嚱,危乎高哉。

  蜀道之难,难以上青天

  蚕丛及鱼凫,开国何茫然

  尓来四万八千岁,始与秦塞通人烟。……

  村民听着两个少年儿郎清亮的声音,抑扬顿挫,说不出的好听。想到手上的银子,都想着无论如何也得把儿子孙子送到学堂去念书。

  两人吟完了之后,还不尽兴,又背了几首登山诗。

  长胜歌兴大发,吼了一嗓子“沿着江山起起伏伏温柔的曲线,放马爱的中原爱的北国和江南……”

  这歌家喻户晓,也是谦益kTv必点歌之一,他也很拿手,当即扯开嗓子也跟着吼了起来,谨文和志博关键几句歌词还是记得的“我站在风口浪尖,紧握住中月旋转,愿烟火人间安得太平美满,我真的还想再活五百年。”

  这首歌本身就大气磅礴,经这四个大小男人扯着嗓子吼出来,配上这苍茫荒凉的一片山峦,更有一种雄壮激扬的感觉。

  一曲唱罢,众人齐齐喝起了彩。

  六叔公喊了一声:“这歌好听,老天爷把我们逼上绝路,我们偏不认命,我们还想再活五百年。胜哥儿,益哥儿,再唱一遍。”

  顾青韵觉得六叔公天生是当政治主任的料,逮住机会就鼓舞士气。

  果然,那些村民听得心潮澎湃,长路大声道:“胜哥,程哥,再唱一遍,这歌听着真他娘的带劲。”

  盛情难却,四个人又吼了一遍,还没唱完,就有不少汉子跟着吼了起来“我真的还想再活五百年,我真的还想再活五百年。”

  一二百汉子齐声吼唱,悲壮雄厚的声音在山中回荡,传来一阵阵回音。最后几句反复吟唱,似要把这背井离乡的郁闷悲愤之气发泄出来,大有一种你不让我好活我偏要活好的犟气。

  就连六叔公,也喊了好几嗓子想要再活五百年。

  小熙熙坐在大壮的背上,咧开一嘴的小米牙,拍着手笑嘻嘻道“再活五百年,再活五百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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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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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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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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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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