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里路之修穿着西装,腰背挺直,神色认真地批阅着文件。
“这就是传说中‘帅到腿软’吧。”胡仙儿是个花痴,只要是长得漂亮的都喜欢,不论男女,但她只是单纯地欣赏那种。
第五心听见胡仙儿夸路之修,心里也莫名地自豪。
第二天,第五心几人就去了镇上,去了昨天胡阿婆打听到的那三个外地人的小旅馆。
听到是胡阿婆的孙女儿,那店老板也就松懈了,聊了一段时间之后就给透了底。
“住了起码有两个月了,倒是没拖欠过房费,每次都提前半个月给,但是经常会有两三天没回来,而且喜欢半夜出去……”
小地方的旅馆安全意识没那么高,而且警察也临时突击检查过两次都没查出什么问题,旅馆老板也就将他们往违法乱纪的坏人那方面想。
正聊着,旅馆老板嘴里的“外地人”就出现了,手里还提着矿泉水,快餐盒之类的。
“老板,这是下个月的房费。”一个脖子连接耳后根的位置纹了身的男人掏出一叠现金放在柜台上。
旅馆老板笑着说:“好嘞,你们屋的暖气还好吧?”
“挺好的。”
许是第一次在旅馆看见第五心,对方乖巧漂亮的容貌让男人不由多看了两眼:“老板,你女儿啊?”
“不是,是我家亲戚,回老家路过这儿,顺便来看看我。”旅馆老板笑着说。Χiυmъ.cοΜ
胡仙儿和第五心上门的时候提了水果,这会儿也正摆在柜台上呢。
纹身男不疑有他,又看了一眼第五心。
第五心的眼神清明,没有丝毫心虚的表现,手里还捧着一杯冒着热气的水喝了一口。
等他们走远之后,旅馆老板这才忍不住问:“你们是觉得他们俩有问题?”
“婶儿,你也知道我学新闻专业的嘛,我这不想偷偷跑一跑关于走私这条线的新闻,万一火了呢。”胡仙儿面不改色地忽悠道。
“不至于吧,这大冷天的走私?”
“看着是不像。”胡仙儿笑着说,“打扰您了啊!”
旅馆老板摆摆手:“这有啥,都是老乡的。”
“婶儿,那你可得替我保密啊!”胡仙儿说。
“放心放心,婶儿虽然喜欢唠嗑,但是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还是心里明白的。”
又聊了一会儿,两人才离开。
郭悦和郭新他们俩就在不远处的一家甜品店里等着,透过落地窗正好能看见旅馆的门。
第五心和她们汇合之后,点了点头:“是他们俩。”
她虽然没见过这两人,但是却从对方的面相上看出来那两个男人身上都有人命,算得上是亡命之徒了。
胡仙儿忍不住握紧了手中的奶茶:“那现在怎么办?”
第五心没有说话,而是在思考。
从第一眼见到那个纹身男的时候就闻到了死人的味道,这种是长期游走在墓穴里的人才会带上这种洗不掉的气味。
除此之外,第五心还在对方的身上感受到一股似曾相识的气息,正是和那批潘家园收来的东西上面的煞气来自同一个地方。
片刻后,第五心压低了声音对胡仙儿说了几句话。
胡仙儿点点头,转而离开了甜品店。
……
直到他们出发的下午,胡仙儿终于将那两个人的头发弄到了。
“我装成保洁混进去的,不过分不清谁是谁的。”胡仙儿小心翼翼地将包了头发的纸交给第五心。
“不用分清是谁,只要是他们俩的都行。”有了头发,她就能够通过术法大致地定位对方的行踪。
而且三天前在旅馆和那个纹身男近距离地接触过,通过对方身上的气息能判断出他们应该最近应该又去过那个墓穴。
这天晚上大家早早地就睡着了,第二天五点不到就起来了,吃饱之后就整装出发。
胡阿婆嘱咐他们:“这个季节长白山上积雪很厚,你们一定要小心。另外,这是我一个好友的联系方式,你们到了之后联系他。”
他们早就联系好了司机,不过得走到村口才行。
等到了一处山路前时,车子已经不好使了,好在胡阿婆那朋友亲自来接的他们,架了一辆马车,前面一匹马,后面是一块木板子下搭着四个轮胎的那种。
“你是胡阿婆的外孙女儿吧,你小时候还抱过你呢,叫我老黄就成。”老黄笑着说。
“黄叔,您一个人住在山脚下啊?”胡仙儿好奇地问。
“一个人住习惯了!不过不远处有个林场,那儿会有人,平日里和他们关系不错,待会儿得去打声招呼,才方便带你们进山。”
马车在小道上颠簸着,坐在车上的四人也跟着一颠一颠的,再加上这么冷的天风刮着,条件着实艰苦。
“这么冷的天,你们怎么还想着进山啊!”老黄好奇地问。
“黄叔,冬天拍照才有一番韵味啊,咱们长白山不就是大雪纷飞的天气最美吗?我们几个又是登山爱好者,想挑战下爬长白山,回去还能分享到网上,说不定火了呢。”胡仙儿笑着说。
“你们年轻人呐还真是搞不懂。”老黄摇摇头,“但是我先和你们说清楚啊,十一月份的长白山还是挺危险的,你们只能沿着地标走,可别去危险地带。万一出现什么意外,救援都不一定赶得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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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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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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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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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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