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是一辆车。
一辆黑色的轿车。
宋井刚刚去过洗手间回来,转眼就找不到席上自家老板了,巡视全场,却发现他不知何时已经走到了大门口。
他赶忙追了过去,正巧看到那辆车驶过自己眼前。
车窗贴膜的颜色很深,看不清细节,却能一眼扫见空空如也的后座。
——没有人?
众人脑子里同时冒出这个想法,连陆仰止的脚步都顿在了那处。
心头滋生出来的绝望和自嘲顷刻间像潮水淹没了他的理智,他单手按住铁门的栅栏,手掌一寸寸握紧。
她还是没来。
唐季迟看到自己身旁的男人薄唇一勾,幽绿色的瞳孔微微闪过清冷的寒光,嘴上却操着无伤大雅的风度笑说:“居然被她摆了一道。”
出了这么大的事,她也只是让司机带着请柬过来,这防备心是有多重?
议论声从最开始的刻意压低变得逐渐大了起来,大家都很疑惑明明说不来的女人为什么突然以这种方式“刷了个存在感”,本人却并不出现。
唯有唐季迟,多看了两眼那辆车,便让人把车引到后山的停车场去,自己放下酒杯,整了整仪容道:“失陪。”
过了大约半个小时,司机手里拿了张请柬和一份文件袋,和江姗、唐季迟夫妇一同从休息室走出来,他穿着制服,帽檐压得很低,骨架并不算高大,乍看上去没什么亮眼的特点,大概算是……扔进人群中就找不出来的平庸。
他攥着手里的东西,匆匆路过篝火晚会的前场,往停车场的方向去,并未多做停留。
倒是随他一同而来的女人脸上挂着出奇的凝重之色。
“路易。”
江姗直奔他而来,慑人的怒火全都写在脸上,“谁给你的胆子!”
路易看了眼坐在席上独自饮酒、漠然而事不关己的陆仰止,心里把他骂了千万遍,面上却只能赔笑,“圣座说的什么话,我怎么听不懂?”
“少给我装糊涂。”江姗已经气得连表情都管不住了,“路易·美第奇,你以为区区一个美第奇家罩得住你?让你手底下的人安分一点,否则我能让你怎么坐上这个位置就怎么滚下去!”
翅膀硬了,敢在她眼皮底下放肆了。
唐季迟始终不言不语地在旁边听着,一副24孝好丈夫的模样,时不时在妻子说累了的时候递上一杯水。
那宠溺的神色简直让人没眼看。
却正是这恩爱场景,却让下面人忍不住发问了:圣座和唐先生感情甚笃,为什么连个孩子都没有?
底下的人喝酒聊天高谈阔论,越说越没边际,声音也慢慢大了起来:“圣座呀,路易公子本来就是你一手栽培起来的,相煎何太急?有什么话咱们不能好好说吗?更何况,路易公子平时做事最是有分寸,这里面是不是有什么误会?”
一句话既捧了路易,又挫了那女人的锐气——教廷之中虽然无人不臣服于江姗,可是私底下对她是个女人的事还是颇有微词的,在他们眼里,哪怕教主之位让给路易·美第奇这种私生子来当,都不该由一个女人继承。
路易看了那人一眼,低笑,“一手栽培起来的又如何,到底不是圣座的亲生骨肉,连养子都算不上,亲还是不够亲的。”
这话一出口,对面的女人脸色顿时僵了。
唐季迟皱紧了眉,目光再无看怀中女人时的温柔平和,陡然阴鸷起来,“路易,住口。”
“哎,季迟。”又一位老者站了起来,也是出身世家,权高位重,仗着年纪比旁人大几分,说话都有股倚老卖老的腔调,“春狩本来就是一场乐事,何必动脾气呢?我们也是和willebrand老公爵关系亲厚,作为长辈,才多说两句,你和姗姗早就该要孩子了。女人不生孩子,如何传宗接代啊?”
唐季迟脸色愈发难看起来。
刚要还嘴,却被女人伸手握住了他僵硬的小臂。
他低头,眉间褶皱更深,“姗姗?”
“他是长辈。”江姗低声用只有二人能听懂的语言说道,“在法兰西德高望重,不宜得罪。”
所有人都当江姗只手遮天,在教廷之中说一不二,可唯有唐季迟知道,她为了维系这明争暗斗中的平衡,自己受了多大委屈。
江姗一脚跨出去挡在处于愤怒边缘的唐季迟身前,淡淡对那老者道:“世伯,我这么做有我这么做的理由,我的事,就不劳您操心了。当我的儿女未必是什么好事,传宗接代的事,还是交给我弟弟比较合适。”
“那可不是吗?”有人阴阳怪气地站了起来,是位上了年纪的贵妇人。
江姗看过去,猛然,心头生出一种冤家路窄的感觉。
那是史密斯夫人,曾经想方设法地要把她家里那个风评极差的小女儿嫁给她弟弟江南,被她三番五次地拒之门外,所以早就对她怀恨在心了。xǐυmь.℃òm
“我们圣座的儿女可不是谁想当就能当的,那是要遭神谴的!命不够硬都不行!”
这句话一出口,全场哗然了。
除了正在喝酒的陆仰止,他对这些事不甚关心。
但方才拿了文件离开的司机,脚步却忽然停了下来。
只听身后男人一声怒喝:“够了,都给我闭嘴!”
转身,遥遥见到被众人围在当众的女人,一张脸白得不像话,紫色的瞳孔里也隐隐有什么东西破碎的痕迹。
神谴。
这两个字不偏不倚地扎在她心上。
江姗以为,这件事过去了那么多年,不会再有人记得了。
的确,晚辈们也许没听说过,可是当年参与过那件事的每个长辈,都对此心照不宣。
人群中又开始了窃窃私语:“什么神谴啊?你听说过吗?”
“没有。”
“我好像听我爷爷说过,但不知道是真的假的……”
“她当年在圣墓前起誓说一辈子不育儿女,否则愿遭神谴。”
“不会吧?那可是圣地……她疯了吗?为什么呀?”
“这倒是没听说,但是我叔叔私下告诉过我,那件事过去之后,她其实怀过一个孩子,原本做产检的时候发现一点毛病都没有,可是莫名其妙就掉了!”
“我的天呐……”
字字句句像是细密的针没入神经,江姗被那些人的目光逼得快要崩溃,一步步向后退去,素来镇静的脸上第一次出现了不知所措的神情。
神谴。是了,她身上背着神谴。
路易本是随口一说,没想到这背后居然有这么大一个故事,眸色冷厉地扫过全场暗示他们闭嘴,手掌亦是摸上了腰间的枪。
可还是有些不怕死的人在议论纷纷:“她说她收养了个女儿,肯定是骗人的!谁会愿意给她做儿女啊?那可是神谴啊!报应在她女儿头上,估计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史密斯夫人还跟着帮腔,冷嘲热讽,夹枪带棒,“就是的,自己生不出孩子,就狠心去糟蹋别人的孩子,哎,她女儿也太可怜了。”
唐季迟越听越是怒火中烧,黑眸间的杀机如淬了寒冰,冷得能把人活活冻死,“你们谁要是再多说一个字——”
“老子就拔了她的舌头。”
一道懒散妩媚的嗓音忽然之间穿进来,好巧不巧地接了唐季迟的上半句。
那音色如淙淙溪流,清澈透亮,却不带任何可以分辨的情绪色彩,又似一块埋在泥土之下千年的玉石,沉静,幽雅,遍体生寒。
听了这道声音,“啪啦”一声,谁的酒杯碎在了桌案上。
酒液四溅,男人却无暇去管,深沉如泽的眸光一秒变攫住了那道人群中并不起眼的身影。
是个,穿着司机制服模样的斯文小生。
旁人不晓得状况,男人眼底却兀自翻涌起惊涛骇浪,猛地从座位上站了起来。
那人在众目睽睽之下,单手摘掉了额上的帽子,一头青丝如瀑,洋洋洒洒地落下来,这时才有人眼尖的发现,他的手指比之男人而言,细腻太多了。
居然,是个女人?
“您说的对,我可能就是命硬。”女人走上前,帽子像个飞盘一样直接扔在了史密斯夫人的脸上,笑得没心没肺,“听说您想见我?我劝您最好离我远点,别让我克着。从小到大只要是个跟我走得近的活物最后都没什么好下场。”
史密斯夫人的震惊溢于言表,“你——你——你是——”
“你是复读机吗?”唐言蹊单手插在口袋里,接了她的话,一双褐瞳嵌在她弧线优美的眼窝里,析出来的光芒却带着雍容华贵、高高在上的寒意,“我以为在场这些衣冠楚楚嚼人舌根的杂碎臭虫就已经够刷新我认知的了,怎么现在连复读机都能穿人的衣服说人话了?”
她嘴角笑意一敛,“我给你三秒钟的时间,你考虑一下是站着出去还是躺着出去。”
史密斯夫人望着眼前这个后生晚辈。
长发黑如鸦羽,衬得皮肤白皙干净,脸上也不知是化了妆还是她就长得那么漂亮,竟让她这个见惯了上流社会气质美女的人也感受到一种入骨三分的惊艳。她和在场这些金发碧眼的姑娘都不一样,气质淡漠,眉眼间酝着一层无声无息的傲慢。
不是玉叶金枝的傲慢,而是——
朱门酒肉臭的傲慢。
是的,这个女人是打心眼里就没把他们这群所为的贵族当回事,所以才能用这种淡漠到空无一物的眼神看她。
她们的骄傲来自于显赫的门庭。
而她的骄傲,是从何处而来?
“你、你放肆!”史密斯夫人气得脸都绿了,“你是willebrand家的女儿?你妈妈就是这样教你和长辈说话的?”
“我妈一般不让我和长辈说话。”女人面无表情地回望她,说到这里突然懒洋洋地勾了下唇,“她怕我一张口就克死一个,毕竟……这种事时有发生。”
史密斯夫人赶忙往后退了两步,被人看见她这胆怯似的举动,她更有些下不来台,皱眉辩解道:“你胡说八道什么,都是些无稽之谈……”
“无稽之谈?”女人挑了下黛色的眉,“史密斯夫人刚才说起神谴的时候不是头头是道的?原来就是在煽风点火,自己心里觉得这是无稽之谈啊。”
她恍然大悟地捏了捏眉心,唇畔漾开极具侵略性的笑弧,“怎么,现在是连神都不信的人……也能入教了?”
不信神……
这罪名可就重了。
史密斯夫人眼皮一跳,抬眼看去,只见周围所有人都皱着眉,表情冷漠地审视着她。
她气得扬起手,“你给我住口!少血口喷人!”
眼看着巴掌就要落下,江姗和唐季迟同时变了脸色要去拦,却有人先他们一步抓住了史密斯夫人的手腕,力道大的,众人几乎在同时听到了她的嚎叫和一声骨头折断的脆响。
紧随其后的便是男人宛如从地狱升起的低沉寒凉的嗓音:“你这是想对谁动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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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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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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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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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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