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去?你说不去?老子要你一起,你居然敢不去?”司御夜一连三问,走过来拎着她的衣领,把她从地上提起来。
林媚气的瞪他,和小时候一样骂道,“司御夜,说多少次了,能不能别跟拎鸡仔一样拎我!”
司御夜一巴掌轻轻拍她脑门上,“叫哥,再不叫哥,下次真抽你了!”
“你放手!”她挣扎着,“这么热的天,去逛村子,要去你自己去!我不去!松手!”
“我是你哥,你不去也得跟哥去!”司御夜没撒手,而是一路拽着她往前走。
林媚气的手舞足蹈,可不管她怎么挣扎,司御夜一只手,就把她拿捏的死死的。
男人还龇牙咧嘴的笑着挑衅,“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快反抗哥啊!”
林媚咬牙,“你怎么还是和小时候一样无聊!”
“叫哥,叫不叫?不叫就这么走,哥拎着你给村子里的父老乡亲看看!”司御夜笑声爽朗。
他们这会儿已经从河边,渐渐来到了村子里面。
眼看着距离集市越来越近,林媚的小脸也皱起来,“哥!哥哥哥哥哥哥!行了吧?赶紧放开我!”
一声声哥从她嘴里喊出来,司御夜知道,这次真的彻底断了他所有的念想。
从今往后,他在林媚身边,唯一的身份,就是她的哥哥,她的家人。
对于她的那份爱恋,必须永远的封存在心中。
苦涩渐渐在心间晕开,他脸上却笑得灿烂,“早就该这么就叫了!回头把夏临川叫来,让他喊我一声哥!”
关于他这个无聊的趣味,林媚只翻了个白眼,“你们男人,怎么这么执着当别人的大哥?”
“谁让他以前在我跟前那么横的!以后我可是他大舅子,看他还敢不敢跟我横!”司御夜得意洋洋的道。
集市上这会儿正热闹,上午的饭点,小摊贩也都在忙碌。
司御夜和她从臭豆腐摊前经过的时候,霞姐赶紧叫住了他,“阿御!吃饭了吗?要不中午在这里吃,我让厨子给你炒两道菜。”
说完不等司御夜回答,她就朝对面喊,“厨子!快来!是阿御!”
厨子是做快餐的,快餐车周边围着很多人。
然而听见这一声吆喝,赶紧把勺子递给旁边人,小跑着过来。
“阿御!”他拍在他肩膀上,“十年了,你可算身回来了!你们这是……和好了?”
司御夜啧声,“什么和好?这我妹,我有未婚妻了,改天带来给你们看看。”
“啊?”霞姐惊讶的道,“你有未婚妻了?”
司御夜点头,“在国外的时候认识的,最近在筹备婚礼。如果在国内办酒的话,到时候给你们发请帖。”
霞姐脸上难堪,目光在他和林媚身上来回转动,颇为意难平的道,“那你们……你们曾经……”
厨子眼睛尖,见司御夜神色微沉,忙打岔道,“行啊,什么时候结婚,我们一定去,你这次回村子,要待多久?”
司御夜和他聊起来,“几天左右。”
厨子忙道,“那今晚来家里吃饭,咱们喝点酒聚一聚。”
司御夜答应下来,“好,你先忙,我带她转转。”
等他们走远,厨子见霞姐还是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提醒道,“发什么呆?你摊子上来顾客了,赶紧去招呼!”
霞姐悻悻感慨,“我只是觉得可惜,他们两个居然没在一起。”
“能在一起,谁会不想在一起?就是不能再在一起,所以才心甘情愿的做了彼此的亲人。至少这样,也是另一种守护。”厨子叹气,“他有了未婚妻,她也有了丈夫,年少时候的事情,他们二人都释然了,你又有什么不能释然的呢?”
……
村子里面变化很大,林媚虽然每年都回来,但每一年都会被村子发展的速度给震惊到。
沿着森林的那条道路,俨然已经有商业街的发展趋势。
除了卖小吃的,还有卖衣服的,卖首饰的。
路过一个小摊前,司御夜停下来,指着一个粉色的遮阳帽对老板娘道,“多少钱?”
“二十。”
司御夜付了钱,将遮阳帽扣在林媚脑袋上,还特意往下按了按,一下遮住了她的眼睛。
林媚跺脚,“司御夜,你都多大了,怎么还是这德行?”
“老子看你是皮又痒了。”司御夜凶神恶煞的道。
林媚呵呵了声,把帽子摘下来,看了看,更加无语了,“怎么又是粉色的?而且还这么丑!”
“不戴那就晒着。”司御夜说完就要去夺帽子。
林媚赶紧捂住,“勉强戴着吧,自己哥送的,给他个面子。”
“不用给老子面子,你不戴就给老子戴!”
林媚指着前面道,“快看,到城隍庙了!我要去求几个平安扣!”
城隍庙是仙河村的大庙,因为十分灵验,所以香火很旺盛,就连整个竹县都来这里烧香拜佛,求平安扣。xǐυmь.℃òm
林媚和司御夜到的时候,上香的人都排成了长龙。
司御夜让林媚先去排队,自己到旁边买香,买完香回去时,自动站在她身后。
小女人扭过头问他,“香呢?”
“老子拿着呢,怎么了?”他又道,“等下轮到咱们的时候,再给你。”
林媚点了点头,转过身的时候,发现隔壁队伍里面,有一个装扮奇怪的女人。
女人穿着一身白裙,头上戴着一个斗笠般的帽子,帽檐四周往下垂着白色的纱帐,一直垂到肩膀下面,将女人的脸遮挡严严实实。
司御夜也注意到她的目光,散漫的笑了笑,“这种遮阳帽不错,等会儿见了,给你买一个。”
林媚摇头拒绝,“太不方便了,这样能看到路吗?”
“你没看到她身后站着的男人?”司御夜道,再次朝男人扫去一眼,随后道,“那男人还是个有钱人。”
身上的衣服,低调而奢华,全都出自于那种市面上见不到,但是在上流圈子却被追捧的品牌。
林媚也打量起男人来。
男人的头发是黑色的,长得很像华国人,但那高挺的鼻梁,又让他看起来像是个外国人。
正这么看着,那男人似乎有所察觉,忽然朝她看过来。
林媚吓了一跳,赶紧移开眼。
“他看过来,你躲什么?”司御夜倒是很坦然,“长着一张脸,公共场合下不让人看?别怕,继续看他。”
林媚拽他衣袖,“有病,你别总盯着他看。”
“老子本地人,他来咱们地盘上,看看怎么了?”司御夜不以为然的道,看着看着,忽然道,“咦?我怎么觉得他有点眼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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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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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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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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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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