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在路上,众人都有说有笑的,当看到不远处的男人,不约而同全闭嘴了。
是吓的!
男人浑身是血,一动不动的趴在地上,要不是身体还有细小的起伏,乍看确实跟死了一样!
但夏知心只是扫了眼,就漫不经心的开口,“居然还活着,也算福大命大。”
她说着往前走去。
程周周拉住她,“叫人先去前面看看情况。”
夏知心拍拍她的手,“没事儿,一看就知道他浑身多处骨折,对我没威胁。”
她说完走到他身边蹲下,居高临下的看着他。
男人的脸埋在黄土地里,周边都是血迹,瞧着触目惊心。
夏知心抬起他的脸,这一看,表情有了几分意味儿。
“这是……”程周周差点吐出来,抚着心口说,“好恶心。”
男人脸上大大小小的伤口,都在往外流血,有些伤口深的,皮肉外翻,特别惨烈。
给人冲击性最大的,是他血肉模糊的左眼。
夏知心冷静判断,“眼睛保不住了,但要治也能治,不过就是找个角膜的事儿。”
她没再看男人,毕竟那张脸确实影响心情。琇書蛧
她打量完男人的装备,抬头朝着上面看了眼,便大概知道了整件事情的经过。
口吻虽然漫不经心,话里话外还是有点意外的。
“他运气倒挺好,十个盲跳九个都是死,他还挺会跳的,居然跳我跟前儿来了,不救也不行。”
夏知心说完,大概觉得他脏,嫌弃的松了手。
“你们几个把人抬起来,另外通知家里的所有医生做好准备。”
她吩咐完就把地方腾开,好让保镖们方便出入。
谁知道这时候,地上的男人,忽然动起来。
夏知心皱眉,“醒了?”
男人还在挣扎,动作有点吃力,她看着看着便有点不耐烦,“别扭来扭去的蠕动了。丑死了。”
夏知心没什么耐心,从小备受娇宠,到底养了身千金小姐脾气。
见对方不识好歹不听劝,忍不住翻了个白眼,“别白费功夫了,在我的地盘上,你还能跑哪儿去?”
也不知他听没听见去,反正人是没再动,但对方梗着脑袋抬头看来。
夏知心不屑的勾了勾唇,“别看了,眼睛都没了,再看还能看到什么不成?放心好了,本小姐是救你的,才不是什么坏人,也就是你今天运气好,恰好碰到了本小姐,不然必死无疑。”
“主要是不想让你死在我的果园里,那也太晦气了。”
“总之,不管怎么样,本小姐今天大发善心,能遇上我,你家祖坟冒青烟了!”
她说完摆了摆手,是真受不住这张不美观的脸,赶紧叫人抬走了。
夏知心捡到个要死不活的男人,这件事很快传遍夏家。
等她到家的时候,夏煜城居然亲自到门口迎接。
他警惕的审视着担架上的男人,沉默片刻还是说,“你不该带来历不明的男人回来。”
“人扑通一下掉我眼前,我也不能见死不救啊。”夏知心抱住他的胳膊,撒娇般的晃了晃,“而且三哥你看他这样,能掀起什么风浪?你不放心可以去查他的底细,不过我觉得他是真的出了意外。”
夏煜城挑眉看她,等着她后半段话。
夏知心知道不说清楚,她家三哥是不会放心,也就老实交代。
她在最后给出结论,“我看过周围的痕迹,他是盲跳,眼睛也是因此没的,意外的可能性很大。”
夏煜城表情有所妥协,可嘴上还是说,“我会去查他,但你最好别再跟他有来往,你也知道,咱爸的工作性质很危险,那些求合作不成进行报复的,这些年不在少数,他们要是真动了歪心思,什么法子都使得出来,这种程度的苦肉计又算什么?”
夏明的本事,无异于是棵要钱树,不仅政府看中他的才能,那些黑大佬也一心想让他为己所用。
夏家多年的发展,虽不能说始终干净,但自从百年前开始,祖上就对行事作风有了约束。
毕竟富裕到一定程度后,就要相应的承担一部分社会责任。
夏明恪守祖训,不该碰的绝对不碰,不该合作的人也绝对不合作。
这样一来,就得罪了不少人,有人合作被拒后便发疯,搞出绑架,投放炸弹等一堆破事儿来报复。
夏煜城藏在镜片后的眼睛更寒凉,“没准儿他们这次查到了海岛,专门派人来的,现在就咱们两个人在家,我不得不防。”
他语重心长,“心宝,你的安全最重要,救他的事让别人做,你别再接触他。”
夏知心本来救那个人,就是顺手的事,压根没当回事,更没打算亲自动手。
一个陌生人,还不值得她这么费心。
现在听完夏煜城的话,她也就顺势乖巧的答应了,“都听三哥的,反正也不是什么重要的人。”
夏知心说不管这件事,就真的彻底不管了。
她和往常一样,该干嘛干嘛,好像完全忘记救过个男人。
直到这天,女佣小花跑到她跟前,着急的请求道,“大小姐,那个男人他醒了,但是非要走!”
“哪个男人?”夏知心随口问,她是真不记得是谁,面上是毫不掩饰的茫然。
小花只好解释,“就是之前您在果园里救下的那个男人,瞎了一只眼的那个!”
“哦……”夏知心有印象了,但态度还是不咸不淡,“他既然醒了,要走就让他走呗。”
小花一看就知道自家大小姐,怕是不清楚情况,于是又多说了几句,“他现在的情况根本走不了,人虽然是醒了,但身体依然很差劲,别说走了,站都是问题,我们没让他走,说要走也得告诉您一声,然后他便说要见您,说要当面谢谢你。”
“没必要当面谢我。”夏知心把注意力重新放到书上,“当时我见着了,救他也是为了心安。”
小花犹豫了下,“大小姐,您还是去一趟吧,他现在走的话,不一定能活下来,送佛送到西啊。”
夏知心最烦在看书的时候,被无关紧要的人和事打扰。
她脸色冷下来,沉默片刻,吸了口气还是站起身,“走吧,去看看。”
人到底是自己带回来的,浪费财力精力救他,不是让他一醒过来就作死的。
夏知心进到病房的时候,里面的人都在劝。
好像没有人发现她,她也就站在门边,双手环胸的听了会儿。
“先生,你等身体恢复一点再走也行,不管怎么样,先把身体养好最重要。”
“你的状况,根本不适合长途跋涉,我们这儿距离最近的城市,也有好几个小时的路程呢。”
“而且大小姐吩咐过,正叫人给你找合适的角膜,你不如把眼睛治好再走。”
陆薄归一直都沉默不语,只在听见大小姐三个字眼的时候,表情才有所动容。
他这几天得知是大小姐救了他,这里所有人都听大小姐的,他要走也得先经过大小姐的同意。
所以他抬起头问,“大小姐来了吗?我要跟她当面道别。”
他一抬头,夏知心便看清了他的脸,意外的挑了挑眉。
她记得救人那天,他的样子很丑,毕竟那会儿哪哪都是血,怎么可能和好看沾边?
不过此刻,那张脸却截然不同。
虽然还有红肿着的伤口,虽然左眼上包扎着绷带,可谁都能看出来,他底子相当的好,特别的好。
剑眉斜飞入鬓,眼眸深邃幽深,挺鼻薄唇,一副薄情寡性的标准渣男脸。
但他的气质一点都不风流,反而十分冷淡,用仅有的一只眼睛看人时,心不在焉中藏着戾气和疏离。
即便现在成了这个样子,他也算不上丑。
如果不出事的话,夏知心几乎可以想象到,这张脸会有多迷人。
她对长得好看的人,向来会不由自主放软态度。
这会儿听到他问,就坦然应下了,“我来了。”
她一出声,所有人都看过去,包括床上的陆薄归。
夏知心还保持着刚才的样子,“听说你有话要跟我说?”
陆薄归惊讶于大小姐竟是个十几岁的孩子,但很快神色就恢复如常。
他不卑不亢的开口,“大小姐,我是陆薄归,谢谢你救了我,我很感激,但我现在必须要离开了,因为我有很重要,且必须要去处理的事情,不过您放心,您的恩情我铭记在心,等我回到家,一定会重金酬谢,最后,再次谢谢您。”
面对着救命恩人,陆薄归态度十分敬重。
他还从来没有这么客气温和的和人说过话。
眼前的这位大小姐,是第一个,但她值得。
他看这位大小姐年纪小,又热心肠的救他,说完这番话后,心说她肯定也会劝自己留下来。
陆薄归都准备好了应对她劝说的台词,结果没想到对面的女孩,却表现的无所谓,“好啊,你现在就可以走。”
居然这么爽快?
他都有点始料不及,一时愣住。
夏知心却再次点了点头,“走吧。”
陆薄归好奇归好奇,但他不会去追究原因,眼下也没心情去追究。
他现在只想赶快回到陆家,爷爷需要他,父母的后事还要他操办。
哪怕他对他们没感情,甚至有些怨恨,但有些是该他做的,他不会拒绝。
这么想着,就再也等不及。
“谢谢大小姐。”
他说完就匆匆掀开被子,迫不及待的下了床。
只是双脚才刚踩到地上,整个人还没反应过来,就重重摔在地上。
女佣们见状慌了,一个个争先恐后要去扶他。
“都别动他。”夏知心幽幽看过来,目光漫不经心,口吻却不容置喙,“让他自己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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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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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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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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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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