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忆当时年纪小,当然就把那些事都和他爸爸说了。
沈父只是工作忙碌,并不是不关心孩子。在知道亲戚们说的那些闲话之后,沈父叮嘱沈忆,让他不要乱想,说自己将来不会再婚,也不会有其他的孩子。
与此同时,沈忆家里和那些亲戚们的往来明显变少了,那个长得好看,又很能干的保姆被辞退,那之后再也没有出现过。
辞退了保姆当然要再找一个。
这回,沈父找了一个四十多岁,看起来很老实的大妈。
大妈是个农村人,来做保姆据说是因为在家闲不住。大妈做事倒是很利索,对沈忆也还不错,就是吧,在相处久了之后,沈忆总是发现大妈偷偷拿他们家里的东西。
一开始只是吃不完的菜,后来,是高端食材,再后来,沈忆就发现,家里的银质餐具、奢侈品摆件等等,都时不时地会丢上一两件。
新保姆贪财,沈忆是发现了的。
新保姆似乎也知道自己的作为被沈忆发现了,曾经威胁过沈忆,说如果他说出去,她就找人把他卖了。
结果就是,沈忆没有说,那个新保姆也依旧想把沈忆给卖了。
当时经办案子的时候,曹庭阳把拐卖沈忆的保姆抓住了,那个保姆因为偷窃和拐卖儿童依法被判处了7年的有期徒刑,但是沈忆并没有找回来。
直到十年前,在大规模失踪案发生之前,沈忆被找了回来,沈父带着沈忆去销案,曹庭阳也是在那时候第一次知道了那个叫“revelation”的组织。
说来也是奇怪,rl组织的领导者,也就是那个被称作“先知”的人,明明是一个外国人,却不知道为什么,他要把他的大本营,或者说是组织活动范围设定在国内。
对于这一点,曹庭阳有过自己不成熟的猜测。
他猜测rl的先知可能是为了把组织打造成一个类似宗教信仰的存在,自己则顺理成章地成为类似耶稣的身份,只不过是从“神的孩子”变成“神的代言人”。
西方有很大一部分人都信仰宗教,在西方的国度,信仰基督教、伊斯/兰教的人数非常多,哪怕是东方这边同一大洲的其他国家,也有众多佛教的教众。
在国内本土的宗教追究起来其实只有道教和儒教。儒教相对来说知道的人并不多,且道教并不讲究过度的传播信仰,增加教徒。
再加上国内的体制制度和意识形态问题,国内的大多数人都是无神论者,信仰的是唯物主义,对于鬼神之说抱有的往往是“敬鬼神而远之”,或者“破除封建迷信”的态度。
就算是信鬼神的,也大都在需要的时候去拜需要的神,说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然后这边拜拜那边拜拜,求个安心,是某个宗教的虔诚信徒的人非常少。
一个新建立的,没有根基,没有教众的宗教,在国外那些老牌宗教势力的范围内求生存,显然不如在国内的无神论基础上发展要容易。
看看以前的惊天邪教案例,法某功,在国内以传/销的形式发展了一大片的狂信徒,造成了极大规模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邪教是邪恶的,是危害极大的。
可能是因为不想那么快被定性成“邪教”,所以rl的教义和传播途径当中并没有忽悠底层教众去“寻找天国”,而是说应当在人间解放人性,寻求欲念的自由。
而且rl行事比较隐蔽,除了十年前的大规模失踪案被怀疑和它有关系之外,之后的十年里,他完全销声匿迹,听不到半点风声。
“是你啊。”见到带着几个人的沈忆的时候,曹庭阳笑了一下。
沈忆也同他打招呼,那态度,可比见到谢璟琛的时候好上太多了。“曹哥,是我。这回我们终于有机会合作了。”琇書蛧
曹庭阳和沈忆的辈分论起来比较怪。曹庭阳比沈忆大了十来岁,又比沈忆的父亲小了十来岁。十来岁这个年龄差距有些微妙,叔侄相称似乎不太合适,兄弟相称又似乎也有些不对。
总之,沈忆他爸管曹庭阳叫“老弟”,曹庭阳也管沈忆叫“老弟”,各论各的,互不影响。
沈忆带来的人,有些是他雇来的保镖、雇佣兵,也有些是花钱请来的私家侦探。
昨天安排了大量的人手,却依旧在汹涌的人潮之中没能拦下案犯的作为,这事让沈忆心里憋了一股气。他可不愿意在面对rl的时候掉链子。
所以今天他一反常态地早起,带了自己找好的精英人手,配合曹庭阳,力求一把抓住rl的马脚。
互相认识,彼此又比较信任,同仇敌忾,合作起来就顺利很多。
商量以后,双方一致决定,先从王梓娴那通电话里提到的“产业园”查起。
k市的产业园有很多,细数起来有十多个,一个个查过去肯定不现实。所幸这些产业园的名称里不都带有“产业园”三个字,比如说电器工业园、环保科技城这类名字里没有直接带上“产业园”三个字的,就暂时被他们排除。
一个个排除,再联系上王梓娴后面一句的“海”、“珍珠”,曹庭阳和沈忆决定,先从海港产业园查起。
大咧咧的撂出“我是隔壁市的警察,我就是来查你们的”这种态度可不行。这事情里牵扯到k市的某个副市长,大摇大摆地去肯定不行。
这时候,沈忆的万贯家财就又能够派上用场了。
很巧,沈氏集团在海港产业园里也有子公司。
太子爷去视察家里集团旗下的子公司,没毛病吧?
视察的时候多带了几个人,也没毛病吧?
一行人准备好便携式针孔摄像头、录音笔还有入耳式联络耳麦等等工具之后,就向着产业园行进。
五一小长假刚刚过去,各个学校在后面的几天都要上课,小学也不例外。曹婧雯今年上小学四年级,当然也就去学校上了学。
曹婧雯家里离学校并不算太远,再加上她妈妈工作并不忙碌,也就没有参与学校里提供的半托,而是由她妈妈每天接送她上放学。
中午,放学了,曹婧雯和同学们有说有笑地走出了校门,抬眼在众多来接孩子的家长中寻找自己骑粉色小电驴的妈妈。
奇怪的是,一向很准时的妈妈今天似乎还并没有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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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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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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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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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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