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晃又是半个月过去了,余枝彻底痊愈了,苍白的脸上也有了红润。余枝却知这只是表象,她这具身体亏损太甚,不是一朝一夕能补回来的。
说起来原主也是个苦命的,她生于农家,爹是个秀才,小时候倒也过了几年好日子。五六岁的时候,她爹出门赶考,一去不回,从那之后就再没了音信。
她娘没熬住,扔下她改嫁了,她跟着大伯过日子。
寄人篱下的日子能有好过的吗?大伯和大伯娘虽没打骂她,但也没少使唤她。除了家里的洗衣裳做饭这些活计,她还得跟着下地,风吹日晒雨淋是常有的事,而比她大一岁的堂姐则不用。
至于吃的,明面上和堂姐妹一样,私底下大伯娘给自己亲生孩子开小灶是从不喊她的。原主性子懦弱,不敢闹,受了委屈也只会躲起来抹眼泪,生怕大伯和大伯娘把她赶出去。ωωω.χΙυΜЬ.Cǒm
后来她长到十三四岁,出落得越来越好看,大伯娘倒是对她好些了,不再日日使她下地,偶尔也会给她裁件新衣裳。
倒不是良心发现,而是瞧着这个侄女生得貌美,能收一大笔彩礼。
再后来,堂哥要娶亲,家里没银子。有人瞧中她的美貌,大伯娘就把她给卖了。
她辗转到了县令府上,说是奴婢,谁都心知肚明,她们这些人不过是县令大人攀附权贵的工具。
在县令府上养了一年多,肤色是白回来了,但手上的疤痕和薄茧还是在的。
手是女人的第二张脸,余枝看着自己的手,不满意。想着怎么把疤痕给去了,好好保养保养。
江妈妈期期艾艾地过来,“姑娘,要不奴婢今儿再去看看,说不准三爷回京了呢。”
她就去打听了一回,姑娘就不让她再去了,说是被那边府上察觉了不好。可江妈妈着急呀!自打姑娘被安置在这,三爷就再没来过,这是把姑娘给忘了?还是被其他的小妖精绊住了脚?那姑娘怎么办?姑娘好了她才能好。
“不用。”余枝一点都不着急。
这些日子她旁敲侧击,倒是把三爷的情况摸清楚了。
她的金主爸爸是武安侯府上的三公子,姓闻,名九霄。嫡出,今年一十九岁,尚未娶妻。
他可是京中响当当的人物,十五岁就高中状元,超级学霸,哦不,是学神,卷王之王。尚未弱冠就已经官居大理寺少卿了,这人生简直开了挂了。
和他比,余枝觉得自己弱爆了,她最努力的现代那一世,年近三十才做到高管的位置。闻三爷这样的才是大佬,不能比,不能比!
“三爷身上有官职,就算回京了,怕是也忙得不得了。我的病已经好了,又是这么个出身,有什么值得惦记的?还是别去打扰三爷了。”余枝情绪低落,自嘲地苦笑。
“姑娘可不能这么说,您一点都不比谁差。”江妈妈心里同情,她能理解余枝的心思,但她这话也不全是安慰她。
在江妈妈看来,余枝性子好,貌美,还识文断字的,除了没个好出身,比那些官家小姐也不差什么。
她是过来人,自然知道,男人嘴上说着“娶妻娶贤”,一个个还不是都盯着貌美的?
“江妈妈你就别哄我了,三爷是那天上的云,我算什么?连他脚底下的泥都不如,说不定三爷早就把我给忘了,我,我还是不要去自讨其辱了。“
说着,余枝眼圈就红了,她把脸转向一边,黯然神伤。
江妈妈慌了,忙道:“不会的,三爷肯定不会忘了您!他费心安置您,可见对您是上心的。您也说了,三爷忙,等他不忙了,肯定就会来看您了。”
“真的?”余枝捏着帕子拭泪,眼底含着期待。
“真真的!”江妈妈连连保证,“您这么好的姑娘,谁能忘呢?”
哄了半天才把余枝哄好,她贝齿轻咬嘴唇,“那,我就安心在这等着三爷了。”
灼如芙蕖的脸,娇羞动人。
等江妈妈一转身,余枝的表情就变了,什么伤心难过,什么黯然神伤,假的!全都是假的!
她都活了三辈子了,还能被个没见过面的陌生人牵动心绪?她是察觉到江妈妈总明里暗里怂恿她要抓住三爷的心,争取早日被接进府里。
呵,她这样的出身,就算被接进了府顶天也就是个妾。
妾,站着的女人。人家坐着她站着,人家吃着她看着,身契捏在人家手里,是生是死人家说了算。
还不如这样在外头住着呢。
江妈妈虽有自己的私心,但除开这一点余枝对她还是很满意的。再说了,名义上她是主子,但她连人家的卖身契都没有,就算想换也换不了,先糊弄糊弄算了。
闻九霄这样的人,余枝随便打听打听就知道他是个心有成算的人,又在大理寺做到少卿之位,此人必定心硬。十九了都未娶妻,也没有定亲,要么此中有隐情,要么就是他在家中极具话语权。
想到武安侯世子体弱,成婚六年膝下也没有子嗣,余枝若有所思。
年少身居高位,有手段有主见,还不好色,这样的男人心中装着的是仕途,是家国大事,会置外室吗?
余枝更倾向于他是随手捡了只小猫小狗,一时恻隐之心,随后就抛之脑后了。
余枝巴不得闻九霄把她忘了,永远都不要再出现。
虽然这样会没人出银子养她,但余枝宁愿自个去挣银子,也不愿意做外室。
算啦,算啦!不想那么多了,还是先挣银子吧,苦日子余枝一天都不想过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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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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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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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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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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